上海個人住宅租賃合同(精選3篇)
上海個人住宅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間服務的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托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位于上海市區的房屋,建筑面積平米,售價為人民幣萬元整。
2、有無抵押,抵押人,抵押金額.有無租賃,租賃期限.
第二條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天.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戶口本、房產所有權證書或證明甲方對該房屋依法享有處置權的其他證明。
2、甲方不是產權人,應出具產權人已授權公證過的書面委托書。
3、甲方對所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合法性負責。
4、甲方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5、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后六個月內與乙方介紹的承購人進行私下交易。
6、委托期限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因特殊原因需要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2、乙方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甲方的要求尋找承購人,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報告,并為承購人現場看房及甲方與承購人簽定《房屋買賣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3、乙方收取必要費用、傭金的,應向甲方開具收費票據。
第五條傭金及其他費用
1、傭金標準按照甲方與承購人實際成交房款總額百分之一計算。
2、甲方與承購人簽定《房屋買賣合同》時,即向乙方支付全額的百分之一傭金。
3、委托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傭金。
4、委托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如約支付傭金、必要費用或者與乙方介紹的承購人進行私下交易的,應按照上述售價的百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提供虛假信息、故意隱瞞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應退還已收取的傭金,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3、本合同簽定之日起此房屋由乙方獨家代理,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間自付出售或通過其他中介機構出售此房屋。否則,應向乙方支付上述房屋實際成交價的百分之二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應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生效,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需要補充協議、確認書、委托書等附件的,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并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附件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為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請您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并詳細填寫,當您的權益受到侵害或對我們的服務有不滿之處時,請您在第一時間撥打監督投訴電話,我們將及時為您協調解決。
甲方名稱:乙方名稱:
代理人:經紀人:
證件號碼:經辦人: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定時間:年月日簽定時間:年月日
上海個人住宅租賃合同 篇2
房主:(甲方)
電話:
租戶:(乙方)
電話:
房主(甲方)現有住宅兩間,倉子一間,現租與租戶(乙方)居住,經協商簽訂協議條款如下:
一、租金共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甲方出具收據為證);
二、租期一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交房前將水、電等所有相關費用結清,保證相關設施能正常安全使用,如有未清事項及遺留問題,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入住后水電費用自理;
四、租期未滿,甲方不得將租金漲價或轉租轉賣他人,由于甲方違約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五、乙方租期未滿退租,甲方不退剩余租金,甲方因拆遷時用房,應退乙方剩余租金;
六、乙方對水電負責管護,如造成損失由乙方賠償;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協議一經簽字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個人住宅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在 房出租給乙方作住宅用途使用,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甲乙雙方協定的租賃期限、租金情況如下:
租金按 元/季或 元/年結算(一次性付清),由乙方在每季或每年結束前的 5 日前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繳付下一季度或下一年度租金。上述租金未含租賃稅,租賃稅由乙方承擔并向有關部門交付。
三、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交清當季或當年房屋租金并交付 元押金給甲方。房屋租賃期滿,乙方結清應支付給甲方的一切租金、費用及按合同規定的條款履行無誤后,甲方應于乙方交回承租房屋之日起5天內將押金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
四、在租賃期內,甲方承擔下列責任:
1.依合同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
2.甲方負責向物業反映房屋主體結構自然損壞情況并通知物業及時維修。
3.租賃期間轉讓該房屋時,須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
4.租賃期內,甲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應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五、租賃期內,乙方負責承擔下列責任:
1.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拖欠金額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逾期15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2.因使用需要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室內裝修或,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訂立書面協議,改建、增加設備、設施、施工等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有權對工程進行監督。
3.不得將房屋轉租或分租。如違反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房屋使用權,本合同在轉租或分租之日起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4.愛護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設備,發現房屋及其設備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因乙方違反安全規定使用家電設備及廚衛設備而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乙方使用房屋不當或者人為造成房屋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5.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內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水、電表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應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6.注意防火安全,不得在房屋內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及違禁品。負責房屋防火、防盜及衛生工作,乙方為防火責任人,因防范不善引起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經濟及法律責任。
7.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8.租賃期屆滿或依法依約解除合同之日五天內,應清空房屋交回原承租房屋和設備給甲方,甲方原有裝修及乙方自行投入的裝修,乙方一律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以補償;乙方自有嵌裝在房屋的設備、設施拆走時,應修復好原墻體。乙方逾期交還場地或清空場地的,乙方同意甲方對放置房屋內的物品作為廢棄物進行處理。如乙方需繼續承租房屋,應提前2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訂合同。
9. 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行承擔承租房屋的物業管理費、電視費、衛生費、水費、電費、煤氣費、通訊、網絡等使用費用;逾期支付乙方需按相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滯納金。
六、違約責任:
1 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并解除合同:
(1)、乙方拖欠租金從應繳之日起計達十五天仍未繳交的。
(2)、乙方利用其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3)、乙方將房屋轉租和分租的。
(4)、擅自進行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室內裝修的。
2.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乙方逾期交回租賃房屋和設備的,甲方除限期乙方遷出和補交占用期租金外,并有權按占用期內租金總額的100%收取違約金。
七、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同時選擇兩種無效)解決:
1(具體仲裁機構名稱)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租賃期內,如因國家政策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物業不能繼續使用,則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于5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十、本合同以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貳份,甲乙雙方執一份。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