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魚池合同(精選3篇)
租賃魚池合同 篇1
經兩方協商決定,甲方愿意將自己所有魚池轉包給乙方,為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魚池的概況
1、位置:__________
2、魚池水面和岸堤出租總面積約__________畝。
二、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止,租期為__________年。
三、租賃費及繳費方式
乙方每年向甲方付租賃費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年合計__________元(大寫)。
四、租賃協議有關規定
【甲方】: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獨自將魚池出租、買賣,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合同期間,甲方不得擅自收回租賃魚池。若提前收回時,甲方應在收回前6個月予以告知,并給以補償。
3、合同期間,租賃魚池的所有上繳及相關事務均有甲方處理,并負責協商妥當
4、合同期間,甲方所贍養老人若經乙方同意可居住在魚棚之內(一個房間),但有義務協助乙方監管好魚池。
【乙方】:
5、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擔違約責任。
6、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7、租賃期限內,乙方若轉讓、租賃魚池,須經甲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要賠付守約方全部經濟損失。
六、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租賃魚池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河濱公園東門停車場場地租賃一事,經過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共同守信:
一、甲方將河濱公園東門停車場場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期限為 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本協議期滿乙方需要續簽的,應當在本合同期滿三十日前向甲方書面申請并征得甲方同意;雙方就合同條款協商一致后,應當另行簽訂合同。
二、本協議第一條所指場地的租金為每月元,乙方每年應當繳納的租金合計為人民幣 元。
前款所指的租金按照“先交費、后使用,按季度交納”的原則進行,第一季度的租金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交清,以后各季度的租金在上一季度屆滿五日前交清,逾期即構成違約。
乙方逾期未交納租金的,應當按逾期金額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另行交納滯納金;逾期超過十五日的,甲方除計收滯納金外,有權沒收乙方交納的全部履約保證金并單方解除本協議,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應當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甲方有權根據合同中的相應條款扣減或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如果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甲方有向乙方另行索賠的'權利。
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履約保證金被甲方扣減或沒收的,乙方應當從收到甲方扣減或沒收履約保證金的通知之日起三日內補足或重新交納同等數額的履約保證金;逾期不交納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甲乙雙方的約定: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租賃場地只有使用權,不得擅自改變場地結構。
3、乙方經營期間的所有債權債務及一切事故(如車輛丟失、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自行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場地轉租或者以任何名義與第三人合作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交納的全部履約保證金并單方解除本協議,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本協議有效期限屆滿或者因為其他各種原因依法終
止時,乙方應將租賃場地完好的交還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沒收其交納的全部履約保證金并要求其恢復原狀。
六、協議期間,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商、文明經營。
七、協議期間,如遇政府指令性建設或公園規劃改造,急需占用該場地時,乙方應無條件搬遷,由此產生的損失甲方不予賠償。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壹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分別持有。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以下無正文)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租賃魚池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_____年零___月,出租方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
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
1、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份;合同副本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