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中介車位租賃合同(通用3篇)
房產中介車位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車位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一、車位信息
車位地址: 號車位。
二、租賃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任何一方提前解除的,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并正常結算租金,但不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3.如因物業整體變動導致車位無法繼續租賃的,雙方可提前解除合同,除正常結算租金以外,不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三、租金與押金
1.租金標準:¥ 元/每月,含物業服務費。
2.押金:¥ 元。
3.支付時間:
年 月 日,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租金及押金共計 元,對應租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后乙方應于每 個月的最后一個月 日前支付后續 個月的車位租金;
依此類推。
4.發票:甲方無須提供發票。
5.甲方指定收款賬號:
四、其他
1.甲方除提供車位以外,不承擔車輛及其財務的保管義務。
如發生車輛被盜搶等,如需要甲方配合向第三方進行索賠的,甲方應予配合;但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進行任何索賠。
2.乙方應接受車位所在的管理場所對車位的管理,如管理措施發生變化,乙方應按新的管理措施執行。
3.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交納租賃費,若乙方拖欠租賃費達30天以上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車位沒收押金。
4.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 0.1 %支付違約金。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向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收據
本人現已收到支付的車位租賃押金以及租金¥ 元。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收款人簽字:
房產中介車位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地下 期第 號停車位,用于停放牌照號為: 車輛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 車庫地下第 號車位使用權出租給乙方停放約定的車輛,租賃費用為3600元,簽訂協議時一次性付清。
第二條 車位使用期限為一年,從20__年07月15日至20__年07月14日止。
第三條乙方保證遵守《陽光一百機動車管理辦法》,在租賃期限內聽從管理人員管理。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單方通知物業公司注銷乙方該車輛授權入門卡信息。
第四條在協議有效期限內,乙方保證對其約定停放的車輛已投保了機動車盜搶險、車損險及相關保險。車輛在車位停放過程中發生的損失由乙方向保險公司或第三人要求賠償。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五條 甲方可以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否則,乙方有權要求在30天內繼續使用該車位。甲方按每月300元退還乙方車位使用費余額。
第六條 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內就續訂車位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未經協商或協商不成,本協議按約定終止。
第七條 因乙方原因協議期滿后或合同解除后阻礙甲方使用該車位時,乙方應承擔每月300元的違約金。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從20__年7月15日開始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房產中介車位租賃合同 篇3
經甲乙雙方
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并依法執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一、租賃起止時間:-
二、甲乙雙方約定履行下列協議內容:
1、甲方在車庫中向乙方提供一個指定車位。乙方不得損壞車庫內的一切設施。
2、乙方不得改變庫內設施,乙方在此車庫內只能停放車輛,不得它用。
3、每月租金x元,一次付清一年租金,共計:x元整。
4、乙方續約與否要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乙方有優先續約權,甲方不準隨意提高租金。
5、甲方保證存放的車輛安全。如果所保管車輛丟失,甲方則按乙方購車費用賠償損失。汽車在庫內存放期間,所保管的車輛如有損壞,甲方則按市價向乙方賠償一切損失。在車庫管轄范圍以外撞壞,不在此協議之中。
6、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不履行上述協議內容,則按年租金總額的20%向對方賠付違約金。同時追究甲方或乙方的法律責任。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