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船合同格式(精選3篇)
租船合同格式 篇1
中外定期租船合同
租約代號 現有規范如附表(略)所描述的摩托/蒸汽船______號的船東______(地址:________)與租船人北京______公司于本日相互達成協議如下:
船舶規范 1.船東保證,在交船之日以及在整個租期內,本船應與附表規范相符,如有不符,租金應予以降低,足以賠償租船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船舶狀況 2.船東保證,在交船之日以及在整個租期內,本船應緊密、堅實、牢固,處于良好工作狀態,在各方面適于貨運,船殼、機器、設備處于充分有效狀態,并按規定人數配齊合格的船長、船員和水手。
租期 3.船東供租,租船人承租本船______日歷月(確切租期由租船人選擇),從本船交付之時起租。
航行范圍 4.本船在倫敦_____人學會保證條款的范圍內(但不包括______),船行于本船能經常安全浮起的(但同樣大的船舶照例安全擱底的地點可以不浮起)安全港口、錨地或地點,進行合法貿易。在船東_____人承保的情況下,租船人可派船在許可以外的地區進行貿易,也可隨意派船到船東需要支付兵險附加保費的地區進行貿易。不論哪種情況,船殼、機器附加保費由租船人負擔,但該附加保費不得超過按照倫敦_____人最低費率的最少險別所征收的保費,其_____條件不得擴大學會按期_____條款(1/10/1970)的標準格式或學會兵險條款(1/7/1976)的標準格式,但不包括封鎖和圍困險。租船人在收到有關憑證或因租船人需要,收到保單附本時將附加保費付還船東。如附加保費有回扣,應退還租船人。船殼、機器保額定為______,保費即按此計算。但如保單記載的船殼、機器保額與上列金額不符,則取較小的金額計算。
如本船航行中國受險,租船人有解除本租約的選擇權。
除非首先得到租船人的同意,船東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目的派船停靠_____港口。 禁裝貨載 本船用來載運合法貨物,但不包括_____租船人有權按照政府間海事協商組織的規則或任何主管當局適用的條例,運輸危險品。
交船港 5.本船在________在租船人指定的、本船能經常安全浮起,隨時可供使用的泊位,在辦公時間內交給租船人使用,交船時貨艙須打掃干凈,適于在裝港接收貨物。接受交船并不構成租船人放棄其租約賦予的權利。
交船日期 6.本船不得在______之前交付,如本船在_____17點之前沒有準備就緒并交付,租船人有隨時解除本租約的選擇權,但不得遲于本船準備就緒之日。
交船通知 船東給租船人______天預計交船日通知及______天確定交船日通知。
貨艙檢驗 7.租船人在交、還船港代表雙方委任驗船師檢驗交、還船時的貨艙和確定船上存油,交船檢驗算船東時間,還船檢驗算租方時間。驗船師費用由船東和租船人均等分擔。在測定船上存油前,本船前后吃水要調平或者船尾船首吃水差不超過6英尺。
船東供應項目 8.船東供應及/或支付有關船長、船員和水手的全部食品
、工資、領事費以及其他費用,供應及/或支付甲板、房艙、機艙及其他必需的全部用品,供應及/或支付全部潤滑油和淡水,支付各項船舶_____及入干塢、修船和其他保養費。
起貨機 船東給全部雙桿吊及/或轉船盤吊提供起重裝置和設備,達到格式表規定的起重能力,并提共裝卸貨物實際使用的一切繩索、滑輪吊纜、吊貨、具及滑輪。如本船備有重吊,船東給重吊提供必要的起重裝置。(參見第15條)
船東提供甲板水手按需要開關艙,在船到達裝卸泊位或地點之前把起貨機裝置就緒,并提供甲及/或舷梯看更,配備每艙絞車工及/或轉船吊工一人,按需要晝夜操作。如港方或工會規章制止水手開關艙或操縱絞車及/或轉盤吊,則租船人雇岸上工人代替并支付費用。
照明 船東用船上燈光和群光燈提供充分的照明,使各艙口和貨艙同時作業。
清艙 如租船人需要,并為當地規章所許可,船東應提供水手清艙并清除墊料,以適于裝運下航次貨載。租船人付給船東或水手清艙費定額每次最多__________。
租船人供應項目 9.租船人供應及/或支付(附非為船東的事務而發生或在船東造成的時間供應項目 損失內發生,不論是否停租)主機和輔機用的全部油料(為了補償船上人員生活用油,每日歷月定額______可在支付租金中扣除,不足一月者,按比例扣減)、港口費、強制引水、舢板、拖船、領事費(但按第8條屬于船東支付者除外)、運河、碼頭及其他捐稅(但屬于國際或本地船東或海員組織所征收者除外)和費用包括任何外國市政稅和國稅,還支付交船港和還船港的一切碼頭、港口和噸稅(除非在交船前或還船后發生)、代理、傭金等費用,并且安排和支付裝載、平艙、碼垛(包括墊料,但船東允許租船人使用船上已有的墊料)、卸載、過磅和理貨、上船執行職務的官員和人員的伙食以及其他各項費用。
燃料 10.租船人接收交船時船上所存全部油料,并按每公噸燃油______和每公噸柴油_____付款。船東接收還船時船上所存全部油料,并按租船人現行加油合同的還船港油價付款,如還船港沒有合同油價,則按鄰近主要加油港的合同油價支付。本船交付時存燃油不少于___噸,不多于______噸,柴油不少于_____噸,不多于_____噸,本船退還時存燃油不少于______噸,不多于_______噸,柴油不少于_____噸,不多于______噸。
租船人可在交船前加油,占用的時間不計租金。
租船人有使用船東加油合同的選擇權。在租期內,如船東和租船人雙方在航次的主要加油港都不能安排加油,則租船人有權解除本租約。
租率 11.從本船交付之時(格林威治時間)起至還給船東之時(格林威治時間)止,租船人按本船夏季干舷載重____噸,2240磅為1噸。每噸每日歷月的租率_____支付現金,不足1月者,按比例支付。
如未履行支付租金,船東有權撤船,不給租船人使用,但這并不損害船東根據本租約在其他方面對租船人具有的索賠權。
還船 12.本船應于租約期滿時,按交付給租船人時大體相同的良好狀態(自然損耗和由于第21條列所舉的原因所造成的船舶滅失除外),在租船人選擇的安全、沒有冰凍的港口_____退還。
租船人有卸畢還船的選擇權,給船東或水手支付包干費最多______以代替清艙,清除墊料。
還船通知 租船人給船東少于10天的預計還船港口和日期的通知。
最后航次 如本船被指令的航次將超過租期時,租船人可使用本船完成該航次,但如市價高于租約規定的租率,則對于超過租期的時間按市價支付。
貨位 13.除保留適當足夠的部位供船長、船員、水手使用及存放船具、屬具、家具、食品與船用品外,本船所有空間和運力,如有客艙,也包括在內,均歸租船人使用。
甲板貨 租船人有權按照通常海運慣例,在甲板及/或艙口部位裝滿貨物,費用自理,并承擔風險。裝裁甲板貨應受到船舶穩定性和適航性的限制。航行中,船長與水手對甲板貨應妥善照料并拉緊捆索。
證件 15.船東保證持有并隨船攜帶必要的證件,以符合所靠掛港口的安全衛生規定和當前要求。
熏艙 在租期內,船東提供有效的熏蒸滅鼠證書或免疫證書。由于載貨或根據租船人指示而靠掛港需要熏蒸,均由租船人負擔,其他原因的熏蒸由船東負擔。
停租 16.(a)如時間損失是由于:(1)人員或船用品不足;(2)船殼、機器或設備損壞;(3)船舶或貨物遇到海損事故包括碰撞和擱淺而造成延誤;(4)修船、進干船塢或保持本船效能所采取的其他必要措施;(5)未持有或未隨船攜帶貨運需要的有效證件及/或其他船舶文件,包括有效的巴拿馬和蘇伊士運河丈量證件;(6)船長、船員或水手的_____、拒航、違抗命令或失職;(7)任何當局因船東、船長、船員或水手受到控告或違章對本船實行拘留或干預(但租船人的疏忽行為或不軌行為所引起者除外);(8)船東違反租約而停工;(9)由于本條所提到的任何原因或任何目的(惡劣天氣除外)或由于傷病船員上岸治療而使本船繞航、折返或靠掛租船人所指示的其他港口;(10)本租約另有規定的停租項目或其他任何原因,以致妨礙或阻止本船有效運行或使本船不能給船船人使用,則從時間損失起至本船重新處于有效狀態,在不使租船人比時間損失開始之時的船位吃虧的地點恢復服務止,租金停止。
(d)租船人有將任何停租時間加在租期內的選擇權。
(e)如本租約所說的原因使本船延誤達6周以上,租船人有解除租約的選擇權。
航速索賠 17.聯系本租約第1條,如本船航速減低及/或耗油增多則由此造成的時間損失和多耗用燃料的費用,應從租金中扣除。
征用 18.在租期內,如本船被船籍國政府征用,則租金應從征用之時停止。凡預付而不應得的租金以及征用時船上存油金額應退還租船人。如征用期超過1個月,租船人有解除租約的選擇權。
干塢 19.從上次油漆船底算起,不超過10個月,本船應在船東和租船人雙方同意的方便地點和時間,至少進行干塢一次(清洗油漆船底)。
船長責任和提單 20.船長和水手應盡快完成所有航次并提供慣常的協助。在航次、代理或其他安排方面,船長應聽從租船人的指示。船長本人或經租船人要求援權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按照大副或理貨收據簽發提供的任何提單。
指示和航海日志 租船人應給船長各項指示和航行指導,船長應保存完整正確的航海日志供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查閱。甲板、機房日志應用英文填寫,最遲應于每航次完畢時交給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如未照辦,則以租船人提出的數據為準,對此船東無權申訴。
如租船人有理由對船長、船員或輪機長的行為不滿,船東在接到不滿的情節后,應立即調查,如情節屬實,船東應予以撤換,不得拖延。
21.裝卸工人和理貨員由租船人安排并作為船東的雇員,接受船長的指示和指導。租船人對雇用的裝卸工人的疏忽、過失行為或判斷錯誤不負責任,對引水員、拖船或裝卸工人的疏忽或裝載不合理或裝卸工人的疏忽或裝載不合理或裝載不良造成船舶滅失,也不負責。
墊款 22.如需要,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可墊支船長必要的款項,供船方在港的日常開支,收取2.5%借款手續費,此項墊款應從租金中扣還。但租船人或其代理人認為必要時可拒絕墊支。
冰封 23.本船不得派往或進入冰封地點,或本船到達之時,由于冰情,即將撤去或可能撤去燈塔、燈船、航標和浮標的地點,本船也不得派往或進入因冰情有危險,使本船不能順利到達或在裝卸完畢后不能駛出的地點。本船沒有破冰航行的義務,但如需要,可尾隨破冰船航行。
船舶滅失 24.如本船滅失,租金在滅失之日停止,如本船失蹤,租金在本船最后一次報告之日的正午停止,凡預付而不應得的租金應退還租船人。
加班 25.如需要,本船晝夜作業(周六、星期和假日包括在內)。除非停租,租船人按每日歷月定額______付給船東,作為船員和水手的加班費,不足1月按比例計付。
留置權 26.為了索回本租約屬下的賠償,船東有權留置屬于定期租船人的貨物和轉租運費以及提單運費。為了索回預付而不應得的款項,索回因船東違約而造成的損失,租船人有權留置船舶。
救助 27.救助其他船舶所得的報酬,扣除船長與水手應得的部分與各項法定費用和其他開支,包括按約對救助損失時間所付的租金,還有損壞的修復和燃料的消耗等項后,由船東與租船人均等分享。救助人命和救助財產無效所遭受的時間損失和費用(不包括本船的不滅失),由船東和租船人均等分擔。
轉租 28.租船人有轉租本船的選擇權,但原租船人對船東仍負有履行本租約的全部責任。
_____ 29.船東對其雇員的不法行為和犯罪行為,如_____、偷盜、行竊等后果負責,由此造成的船期延誤應予停租。
退保費 30.由于本船在港時間達30天以上并照付了租金,船東因此從_____公司得到的退保費應給予租船人(一經從_____公司收到,如數退給租船人,否則從末次租金中扣回估計的金額)。
戰爭 31.如船旗國卷入戰爭、敵對行動或軍事行動,船東和租船人雙方均可解除本租約,本船將在目的港或在租船人選擇的安全、開放的港口,于卸完貨物后還給船東。
海牙規則 32.船東或其經理人作為承運人,按照1924年8月25日在布魯塞爾簽訂的海牙規則第三款和第四款的規定(但第三款第六節除外,在第四款第五節中700人民幣代替100英鎊),對本租約名下所載運的貨物,根據船長簽發的提單或根據第20條由船長授權經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所簽發的提單負責短少、滅失或殘損。
互有過失碰撞及兵險條款 33.雙方至有過失碰撞條款和航運公會兵險1條和2條是本租約的組成部分,本租約名下出具的提單均應載有此項條款
共同海損 34.共同海損按照1975年北京理算規則理算和清算。
_____ 35.本租約發生的一切爭執在_____提交_____。_____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
傭金 36.船東應按本租約所付租金百分之3-3/4的回扣付給租船人,百分之1-1/4的經紀傭金付給北京中租_____。如任何一方違約以致租金沒有全部支付,則責任方應賠償經紀人的傭金損失。雙方同意解除本租約時,由船東賠償經紀的傭金損失,在此情況下,傭金不超過為期年的租金計算的數額。
其他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______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后生效。
承租人: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公司 ____國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電話電傳:__________ 電話電傳: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
律師:(簽字)________ 律師:(簽字)_____
租船合同格式 篇2
合同號碼:
簽約日期:
買方:
賣方: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締結,用中、英文字寫成,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條款,賣方同意售出買方同意購進以下商品:
「章名」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稱及規格
2.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3.單價(包裝費用包括在內)
4.數量
5.總值
6.包裝(適合海洋運輸)
7.保險(除非另有協議,保險均由買方負責)
8.裝船時間
9.裝運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裝運嘜頭,賣方負責在每件貨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顏料明顯地刷印或標明下述嘜頭,以及目的口岸、件號、毛重和凈重、尺碼和其它買方要求的標記。如系危險及/或有毒貨物,賣方負責保證在每件貨物上明顯地標明貨物的性質說明及習慣上被接受的標記。
12.付款條件:買方于貨物裝船時間前一個月通過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抬頭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在貨物裝船啟運后憑本合同交貨條款第18條A款所列單據在開證銀行議付貸款。上述信用證有效期將在裝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條件:除非經買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關事項均按第二部分交貨條款之規定辦理,該交貨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條款將自動地優先執行附加條款,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抵觸,則以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部分
14.FOB/FAS條件
14.1.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裝運艙位由買方或買方的運輸代理人___________租訂。
14.2.在FOB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裝上買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買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桿下。
14.4.貨物裝運日前10-15天,買方應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賣方合同號、船只預計到港日期、裝運數量及船運代理人的名稱。以便賣方經與該船運代理人聯系及安排貨物的裝運。賣方應將聯系結果通過電報或電傳及時報告買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預先通知賣方的日期提前或推遲到達裝運港口,買方或其船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賣方亦應與買方的運輸代理或買方保持密切聯系。 14.5.如買方所訂船只到達裝運港后,賣方不能在買方所通知的裝船時間內將貨物裝上船只或將貨物交到吊桿之下,賣方應負擔買方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如空艙費、滯期費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買方的一切損失。
14.6.如船只撤換或延期或退關等而未及時通知賣方停止交貨,在裝港發生的棧租及保險費損失的計算,應以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如貨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抵達裝港,應以貨物抵港日期)為準,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后第十六天起由買方負擔,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除外。上述費用均憑原始單據經買方核實后支付。但賣方仍應在裝載貨船到達裝港后立即將貨物裝船,交負擔費用及風險。
15.C&F條件
15.1.賣方在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時間之內應將貨物裝上由裝運港到中國口岸的直達船。未經買方事先許可,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由懸掛中國港口當局所不能接受的國家旗幟的船裝載。
15.2.賣方所租船只應適航和適貨。賣方租船時應慎重和認真地選擇承運人及船只。買方不接受非保賠協會成員的船只。
15.3.賣方所租載貨船只應在正常合理時間內駛達目的港。不得無故繞行或遲延。
15.4.賣方所租載貨船只船齡不得超過15年。對超過15年船齡的船只其超船齡額外保險費應由賣方負擔。買方不接受船齡超過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裝運數量超過一千噸的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賣方應在裝船日前至少10天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船名、船齡、船籍、船只主要規范、預計裝貨日、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船公司名稱、電傳和電報掛號。
15.6.一次裝運一千噸以上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其船長應在該船抵達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時分別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預計抵港時間、合同號、商品名稱及數量。
15.7.如果貨物由班輪裝運,載貨船只必須是______船級社最高船級或船級協會條款規定的相同級別的船級,船只狀況應保持至提單有效期終了時止,以裝船日為準船齡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船齡的船只,賣方應負擔超船齡外保險費。買方絕不接受超過25年船齡的船只。
15.8.對于散件貨,如果賣方未經買方事前同意而裝入集裝箱,賣方應負責向買方支付賠償金,由雙方在適當時間商定具體金額。
15.9.賣方應和載運貨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聯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買方船只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如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買方而造成買方的一切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16.CIF條件
在CIF條件下,除本合同第15條C&F條件適用之外賣方負責貨物的保險,但不允許有免賠率。
17.裝船通知
貨物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賣方應即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所裝重量(毛/凈)或數量、發票價值、船名、裝運口岸、開船日期及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如因賣方未及時用電報或電傳給買方以上述裝船通知而使買方不能及時保險,賣方負責賠償買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害及/或損失。
18.裝船單據
18.A.賣方憑下列單據向付款銀行議付貨款:
18.A.1.填寫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運洋輪的清潔提單(如系C&F/CIF條款則注明“運費已付”,如系FOB/FAS條款則注明“運費待收”)。
18.A.2.由信用證受益人簽名出具的發票5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商品名稱、詳細規格及裝船嘜頭標記。
1
8.A.3.兩份由信用證受益人出具的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每件貨物的毛重和凈重及/或尺碼。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裝運口岸的合格、獨立的公證行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書及數量或重量證書各兩份,必須注明貨物的全部規格與信用證規定相符。
18.A.5.本交貨條件第17條規定的裝船通知電報或電傳副本一份。
18.A.6.證明上述單據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書信一封。
18.A.7.運貨船只的國籍已經買主批準的書信一封。
租船合同格式 篇3
合伙合同(樣式一)
訂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伙宗旨
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其它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債務;⑤_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蓋章)
(略)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