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材料市場租賃合同(精選3篇)
裝飾材料市場租賃合同 篇1
租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承建: 工程項目之需,需租用乙方建筑材料。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此合同,以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出租架料(鋼管、碗扣、扣件、鋼模、頂托等)給甲方使用,甲方辦理租賃合同時,向乙方交納押金每噸 元。承租架料全部歸還完畢,租金結清后,乙方退還甲方所交納材料押金。
二、租賃期限及結算方式:
1、租賃期間鋼管、碗扣、頂托、扣件等物資不滿月的按計算租金,超過 月的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鋼模板材料起租期為
2、租金按日計算,計算標準以乙方出具的“架料租賃發(收)原始憑證”且經甲方相關經辦人員簽字確認的為準,該發(收)憑證是租金結算的有效依據。甲方必須在每月月底派經辦人到乙方對帳復核,并在當月的租金計算費清單上簽字確認;按月支付租金。如甲方故意拖延時間不與乙方進行復核,則以本合同約定的計算方式所得的租金數額為準。
三、乙方所出租架料質量、規格等以甲方在乙方“發貨憑證”上簽字視為合格驗收,其后風險由甲方承擔。
四、出租物資價格表:(所租物資以甲方實際租用數量為準,計量標準統一按理論重量計算)
備注:材料賠償時建議參考價按鋼管每噸 元,扣件每套 元,楔托每根 元,鋼模每平方 元,碗口每噸 元。若賠償價按市場價賠償時,雙方未能達成一致價格則執行本參考價。
五、材料歸還的維修及賠償:
甲方應按租賃物資的用途使用并愛護和保管,歸還時應按租用材料的規格、型號退還,乙方收取甲方各種材料維修費(以乙方收憑證為依據)。維修費:1、碗扣每噸一次性收取維修保養費 元;零部件賠償價格:參照附件2。
2、鋼模、固定角模、陰角模清灰、打油、平整按/㎡,缺筋片 元/片,模板穿孔元/個(口徑2cm內)。
3、彎管校直 元/根,扣件洗油 元/套,扣件缺螺絲 元/套,頂托修理、清灰、打油 元/支,28型頂托缺螺母 元/套;缺頂板 元/片。
4、租賃架管全為定尺管,以發貨憑證為準,長度相差正負10公分,超出標準不能作為定尺管歸還:如因甲方造成材料變形、斷裂、反翹、焊接、焊疤、穿孔等乙方一律拒收,丟失損壞的材料按合同的賠償單價或根據當時高價的100%賠償(合同約定價格和市場價格不一致時,取其中價格高的作為賠償價格)。甲方在租賃合同上簽字蓋章(公章、項目章、技術資料專用章)后,甲方簽字的經辦人視為有權代表甲方經辦本合同業務。
六、甲方未歸還租賃物資的租金計算材料全部歸還完及付清相應的租金和賠償款時止。鑒于建筑工程建設周期長,建筑架料租賃行業租金需按日產生,故雙方約定租金的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拒付租金并送達乙方時為準。
七、材料的裝卸、運輸、歸還及計量標準:
乙方發貨地點為乙方庫房,歸還地點在乙方庫房或乙方指定地點;運輸費用上車費、下車費由甲方自理。甲方上貨時如需乙方代辦裝卸及運輸,乙方將收取甲方的上車費 元/噸,運輸費 元/噸,退貨時甲方運輸至乙方庫房,下車及堆碼費 元/噸。
八、違約責任:
如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同時收取租用材料總租金2%的日違約金。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周轉材料租金。
2、未經乙方同意擅自轉賣、轉租、轉借或不按合同規定使用物資的。 3、甲方未按時歸還乙方材料,且未向乙方支付相應材料(未歸還材料)租金的。
九、甲方指定經辦人(領料人) 。如甲方實際簽收的經辦人與合同指定簽收的經辦人不一致的,該實際在租金計費清單簽字或在租賃收貨憑證上簽字視為該實際簽收人有權經辦租賃架料的收發。若指定經辦人有變動,甲方可出具委托書指定。
十、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論,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此支付的各項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差旅費等相關費用。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負責人簽字協商作出補充條款與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乙方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定時間: 簽定時間:
裝飾材料市場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 (填寫全稱)
承租人: (填寫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周轉材料情況
實際租賃數量以雙方簽認的租用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
2.2租賃期限在實際租賃時發生變化的,以雙方簽認的租用單及退租單確定。
2.3 承租人需要延長租期的,應在租賃時間屆滿前 日內,與出租人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 結算與付款
3.1 租金總額:以實際結算金額為準。 3.2 租金的結算
雙方約定的結算方式: (寫明一次性結算還是分期結算) 3.3 租金的支付
3.3.1 雙方約定的支付方式: (寫明以現金或支票支付) 3.3.2 雙方約定的支付時間: (寫明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的具體期限或時間) 第四條 租賃保證金
4.1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賃保證金的數額:如不收取則在空格處劃斜線)元。
4.2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賃保證金的時間: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交付,但不得遲于租賃周轉材料交付之日。
4.3租賃期滿之日起日內,出租人扣除承租人應付租賃周轉材料缺損賠償金及違約金后,租賃保證金余額退還承租人。
第五條 租賃周轉材料的運輸及裝卸
5.1 租賃周轉材料的運輸由 負責; 運輸費用由 承擔。
5.2 租賃周轉材料的裝卸由 負責,裝卸費用由 承擔。 第六條 租賃周轉材料的驗收
6.1 承租人指定(具體人員姓名)負責租賃周轉材料的驗收、簽認;出租人指定(具體人員姓名)負責租賃周轉材料的驗收、簽認。
6.2 一方指定驗收人員發生變更時,應至少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七條 合同雙方的義務 7.1 承租人的義務
7.1.1 提前 天通知出租人租賃周轉材料的具體規格、數量及到場時間。 7.1.2 在租賃期間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周轉材料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為抵押物。
7.1.3 負責修復損壞的租賃周轉材料;委托出租人自行修復時,經協商給予出租人一定的經濟補償。
7.1.4丟失、損壞(無法修復)的周轉材料依據本合同確定的凈值賠償出租人。
7.2 出租人的義務
7.2.1 保證所供周轉材料的數量、質量、規格和供貨時間符合承租人要求。 7.2.2 租賃周轉材料使用中出現質量問題時,負責退換并承擔退換貨物運輸費及裝卸費,同時賠償由此給承租人造成的相關損失。
7.2.3租賃周轉材料損壞(可修復)經承租人修復且不影響使用功能的,出租人不得拒收。
7.2.4 如將租賃周轉材料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承租人;租賃周轉材料新的所有權人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
第八條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主要包括地震、洪水、風暴、暴雨、臺風、冰雹等自然災害, 征收、征用等政府行為,罷工、騷亂等社會異常事件。
8.2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合同時,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快用電報、傳真等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并于事件發生后15個工作日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等方式寄給對方確認。一方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
8.3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9.1.1 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提供租賃周轉材料,應向承租人支付 元/天的違約金,違約金總額不超過租金總額的 %。
9.1.2 未按合同約定質量提供租賃周轉材料,應向承租人支付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
9.1.3 未按合同約定數量提供租賃周轉材料,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支付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
9.1.4 其它違約責任 (如無內容則劃上斜線) 9.2 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9.2.1 不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交納租金的 % 支付出租人違約金,違約金總額不超過租金總額的 %。
9.2.2 未經出租人同意轉讓、轉租或將租賃周轉材料變賣、抵押,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
9.2.3 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歸還租賃周轉材料的,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
9.2.4 其它違約責任 (如無內容則劃上斜線)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通過訴訟程序解決,訴訟管轄地法院為(根據有利于我方的原則,在出租
人住所地、承租人住所地、合同簽訂地的法院中選擇其一)法院。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如無內容則劃上斜線)
第十二條 本合同附件共 份,均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 份,出租人執 份,承租人執 份。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合同雙方另行協商。
出租人(章): 承租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合同訂立地點:(填寫到縣級)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裝飾材料市場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 (層/廳) 號場地,面積 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庫房 平方米,庫房位置為 。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 ;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第四條 保證金保證金屬于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 %計 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范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圍為: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并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系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并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范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并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并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于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 。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 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 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 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 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并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 %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 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 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第十六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 (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