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合同(通用19篇)
汽車維修合同 篇1
托修方: 簽訂時間: 合同編號:
承修方: 簽訂地點:
一、車輛型號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送 修
接 車
日期
方 式
日期
方式
地點
地點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預計修費總金額(大寫) (其中工時費 )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 天或行駛 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 轉帳 銀行匯款 期限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經濟合同仲裁 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托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帳 號:
承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帳 號:
汽車維修合同 篇2
GF-92-0304
托修方___ 簽訂時間___ 合同編號___
承修方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一、車輛型號:
┌────┬─────┬─────┬───────┬─┬──┬────┐
│車 種 │ │牌 照 號│ │發│型號│ │
├────┼─────┼─────┼───────┤動├──┼────┤
│車 型 │ │底 盤 號│ │機│編號│ │
└────┴─────┴─────┴───────┴─┴──┴────┘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
│ 送 修 │ 接 車 │
├──┬───┬───┬────┼─────┬────┬──┬────┤
│日期│ │方 式│ │日 期 │ │方式│ │
├──┼───┴───┴────┼─────┼────┴──┴────┤
│地點│ │地 點 │ │
└──┴────────────┴─────┴────────────┘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
│ │
│ │
│ │
└──────────────────────────────────┘
預計修費總金額(大寫)_____(其中工時費 )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天或行駛___公里以內
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_____轉帳_____銀行匯款_____期限____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經濟合同仲裁___法院起訴___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
┌────────────────┬─────────────────┐
│托修方單位名稱(章) │承修方單位名稱(章) │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
汽車維修合同 篇3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維修車輛
1.車牌號 2.發動機號 3.顏 色 4.車型 5.vin代碼/車 架 號 6.行公里數
第二條 維修類別與項目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甲方確認后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 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并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 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制造企業提供 □ 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于或低于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 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 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 □ 行業標準 □ 地方標準 □ 制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于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后,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第七條 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 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后,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并附桂林市運輸管理處監制的《桂林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 □ 轉賬 □ 其他 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設備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并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3.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有權留置,并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說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乙方擅自增加項目的維修費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方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內應當給予答復。
甲方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乙方,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 其它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桂林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
汽車維修合同 篇4
甲方:(定點單位)___________公司 乙方:(維修單位)_______________市
第二醫院
為規范車輛維修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甲方保證維修質量符合國家維修行業標準。
三、甲方根據乙方要求使用維修配件,確保更換配件是本地區同品牌同型號的最低價格,工時費收費標準按市場最低價格。
四、甲方保證24小時提供維修服務,市內緊急救援15分鐘到達現場,市外根據路途情況爭取最短時間到達。優先搶修,及時交車。
五、非緊急維修時,甲方需根據乙方負責人簽字的車輛維修通知單進行維修。緊急維修時,甲方需同步通知乙方經辦人,乙方經辦人現場確認后,方可維修。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六、因甲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甲方維修車輛結束后,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內容包括:維修項目、具體部位、耗材、部件、工時費、質量保證期及經辦司機簽名,此單多聯復寫,以備結算時使用。
八、結算方式:每三個月時,甲方執維修結算單及維修發票與乙方結算一次。
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車維修合同 篇5
汽車維修合同范本
GF-92-0304
托修方___ 簽訂時間___ 合同編號___
承修方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一、車輛型號:
┌────┬─────┬─────┬───────┬─┬──┬────┐
│車 種 │ │牌 照 號│ │發│型號│ │
├────┼─────┼─────┼───────┤動├──┼────┤
│車 型 │ │底 盤 號│ │機│編號│ │
└────┴─────┴─────┴───────┴─┴──┴────┘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
│ 送 修 │ 接 車 │
├──┬───┬───┬────┼─────┬────┬──┬────┤
│日期│ │方 式│ │日 期 │ │方式│ │
├──┼───┴───┴────┼─────┼────┴──┴────┤
│地點│ │地 點 │ │
└──┴────────────┴─────┴────────────┘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
│ │
│ │
│ │
└──────────────────────────────────┘
預計修費總金額(大寫)_____(其中工時費 )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天或行駛___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_____轉帳_____銀行匯款_____期限____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經濟合同仲裁___法院起訴___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
┌────────────────┬─────────────────┐
│托修方單位名稱(章) │承修方單位名稱(章) │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
│代表人 │代表人 │
│電 話 電 掛 │電 話 電掛 │
│開戶銀行 帳 號 │開戶銀行 帳號 │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
│ │ │
└────────────────┴─────────────────┘
說明:
1.承、托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范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經承、托修方簽章生效。
3.本合同維修費是概算費用。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4.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承修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后___天內給予書面答復,否則視為同意。
5.承、托修方簽訂本合同時,應以《汽車維修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為依據。
注:本合同一式 份。承、托修雙方各一份,維修主管部門各 份。
汽車維修合同 篇6
托修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一、車輛型號:_________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_________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_________
預計修費總金額(大寫) (其中工時費 )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
五、質量保證期:_________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 天或行駛 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現金 轉帳 銀行匯款 期限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___經濟合同仲裁 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托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承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說明:_________
1.承、托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范圍:_________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經承、托修方簽章生效。
3.本合同維修費是概算費用。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4.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承修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后 天內給予書面答復,否則視為同意。
5.承、托修方簽訂本合同時,應以《汽車維修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為依據。
汽車維修合同 篇7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托修車輛基本信息:
2.維修項目:預定維修項目以雙方確認的《進廠檢驗記錄單》為準;實際維修項目以《維修結算清單》為準。
3.維修材料:
4.竣工交車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驗收及提車:甲方應當在乙方交車后當場驗收;驗收合格的,甲方應當在《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上簽字確認,并按照《維修結算清單》結清維修費用后,方可提車。
6.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合同變更:托修車輛竣工交付前,雙方可以( 書面□ 電話□ )通知的方式,就維修項目、維修工時和材料、竣工交車日期等內容進行變更。
8.違約責任:(1)遲延履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______________元/日;(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0.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承、托修雙方權利義務
一、適用范圍
本合同主要適用于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的汽車總成修理、整車修理或道路運輸營運車輛的二級維護。其他維修項目也可參照使用本合同。
二、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向乙方交付托修車輛時,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貴重物品及相關證件。
(二)要改變托修車輛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車架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并向乙方出示相關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
(三)自備維修材料的,應當承擔因材料質量問題產生的相應責任。
(四)應當根據乙方維修工作的需要積極履行協助義務。
(五)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驗收、結清維修費用并提車。
(六)對乙方擅自將維修工作轉托他人,或維修質量達不到國家、行業標準或北京市地方標準要求的,有權要求乙方返修,也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七)對乙方未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未按照規定出具結算發票和《維修結算清單》的,有權拒絕支付維修費用。
三、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應當對托修車輛進行維修前進廠診斷檢驗,并填寫《進廠檢驗記錄單》。
(二)應當妥善保管托修車輛及固定或遺落在托修車輛上的附件、設備及有關物品。除因維修或檢驗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托修車輛。違反上述約定造成托修車輛損壞的,應當無償修理并賠償損失。
(三)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及雙方約定的維修材料,否則應當無條件更換,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由此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應當按照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標準執行。
(四)維修過程中換下的配件、總成,竣工交車時應當交由甲方自行處理;但對環境有影響的廢棄物品,應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統一處理。
(五)托修車輛竣工質量檢驗的各項技術指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行業標準或北京市地方標準的要求,并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并交甲方保存。
(六)向甲方交付托修車輛時,應當出具符合規定的結算發票,并附《維修結算清單》,清單中工時費與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
(七)對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維修費用的,可行使留置權。
(八)質量保證期以《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載明的期限或里程為準,但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返修車輛質量保證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計算。
(九)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導致托修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托修車輛無法正常使用的相關證據的,乙方應當及時無償返修,做好車輛返修記錄,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托修車輛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聯系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汽車維修企業對車輛進行維修,并承擔相應維修費用。由此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按照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標準執行。
四、其他條款
(一)《進廠檢驗記錄單》、《維修結算清單》、《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應當經甲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合同附件。
(二)結算價格按照乙方公示的汽車維修項目工時費和材料費價目表執行。
(三)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轄區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申請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依據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汽車維修合同 篇8
汽車維修合同
托修方:簽訂時間:合同編號:
承修方:簽訂地點:
一、車輛型號:
車種3牌照號車型3底盤號發動
機型號編號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車日期3方式5日期7方式地點地點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預計維修費總金額(大寫)(其中工時費)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天或行駛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轉帳銀行匯款期限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書,作為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托修方單位:(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電掛:
開戶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承修方單位:(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電掛:
開戶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
說明:
1.承、托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范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承、托修方簽章生效。
3.本合同維修費是概算費用。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4.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承修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后天內給予書面答復,否則視為同意。
5.承、托修方簽訂本合同時,應以《汽車維修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為依據。
注:本合同一式份。承、托修雙方一份,維修主管部門各份。
汽車維修合同 篇9
托修方: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__。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_____天或行駛________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________轉賬________銀行匯款________期限________。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________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修方單位名稱(公章):______________承修方單位名稱(公章):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
汽車維修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為規范機動車輛維修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1 “合同”系指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合同價” 系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后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格。
1.3 “維修” 系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車輛大修、一、二級維護和小修、中修、車輛年檢以及其它有關汽車的維修服務。
1.4 “配件材料” 系指乙方根據合同規定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必須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1.5 “乙方”系指提供汽車定點維修服務的汽車維修廠家。
1.6 “甲方”系指接受維修服務的甲方。
2.服務范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中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3.送修手續
3.1 送修車輛時,甲方經辦人必須按照要求填寫乙方的“車輛維修派工單”(以下簡稱“派工單”)。派工單上應填寫清楚送修車輛的品牌型號、車輛牌照號、累計行駛里程、維修項目,經甲方經辦人簽字后交乙方,乙方憑此單確認項目的接修。
3.2 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繼續修理。
3.3 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盡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換。
4.維修費用
乙方應按照不超過《廣東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優惠幅度及標準見附件報價表。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小修、大修的含義在“維修工時費報價一覽表”中的備注已作說明)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乙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5.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5.1 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后,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以下簡稱“結算清單”),認真填寫車輛維修的具體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計價情況、工時費及質量保證期,注明優惠事宜后交甲方經辦人審核簽字。此單多聯復寫備查。
5.2 甲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甲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復,甲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5.3 修車更換下來的舊件應退還甲方。
5.4 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車輛時,應將 “結算清單”聯和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明一同交甲方。
5.5 如甲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6.結算方式
6.1 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6.2 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6.3 付款。
每月30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應于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并打印總報表)和汽車維修專用發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后簽名,后由甲方財務部門審核后十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
7.質量保證
7.1 乙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于《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廣東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7.2 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7.3 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7.4 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后,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于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7.5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8.索賠
8.1 甲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提出索賠。
8.2 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
(2)乙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甲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
8.3 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5天內,乙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10天內,按照合同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現金補足)或用法律手段解決索賠事宜。
9.乙方交貨延誤
9.1 乙方應按送修通知單上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項目,并將竣工車輛交付甲方驗收使用。
9.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時完成維修項目和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可能延誤的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應對情況進行分析,決定是否延長維修時間。
10.誤期賠償
如果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維修時間或沒有按照送修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以及不按期辦理車輛交接手續, 除合同第11條規定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誤期賠償費,賠償費按每車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但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壹萬元整,一旦到達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甲方可考慮終止合同,并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11.不可抗力
11.1 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乙方不應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11.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書面另行要求外,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時間持續20天以上的,甲方和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2.稅費
政府稅務部門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對乙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13、履約保證金
13.1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13.2 履約保證金應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后7個工作日內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14.爭議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15.違約終止合同
15.1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方可向乙方發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1)經乙方維修出廠的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達3次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其他維修廠家修理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廠生產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車輛的;
(4)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以舊件換取送修車輛零部件的;
(5)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6)每月不認真、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送維修情況統計表的。
15.2 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15.3 甲方未按規定與乙方結算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經濟賠償。
16.乙方服務
16.1 乙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16.2 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如發現違規行為累計三次的,甲方將扣除其履約保證金并取消其定點維修廠的資格的處理。
17.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8.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 合同應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8.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18.3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4 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維修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
托修方 簽訂時間
承修方 簽訂地點
一、車輛型號
車種 牌照號 發動機型號
車型 底盤號 編號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 接車
日期 方式 日期 方式
地點 地點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預計維修費總金額(大寫) (其中工時費)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 天或行駛 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
現金 轉賬 銀行匯款
期限 :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托修方單位名稱(章): 承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汽車維修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托修方: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一、車輛型號
車種:_____________
牌照號:_____________
發動機型號:_____________
車型:_____________
底盤號:_____________
編號:_____________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預計維修費總金額(大寫)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_______)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________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_____天或行駛_____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_________________轉帳銀行匯款:________________期限: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________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
托修方: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說明:
1.承、托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范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________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承、托修方簽章生效。
3.本合同維修費是概算費用。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4.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承修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后天內給予書面答復,否則視為同意。
5.承、托修方簽訂本合同時,應以《汽車維修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為依據。
注: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承、托修雙方各一份,維修主管部門各________份。
監制:________________印制: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汽車維修合同 篇13
托修方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本單位下列型號車輛交由乙方按市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的約定進行三級以上的維修。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乙方憑甲方開具的報修單內容在確認車輛身份和數據后進行修理,確需超范圍修理,征得甲方同意開單后修理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1、見送修單;
2、工時按招投標承諾,工時單價為_元/時。項目工時在__________九八定額基礎上優惠__________%;
3、配件價格在__________公司提供的正廠配件價格基礎上,正廠件優惠___________%,付廠件優惠___________%,品牌4S店優惠___________%,裝飾產品進貨批發價上加稅費__________%,油漆、四輪定位,單輪次__________元,年包干__________元,輪胎市場價基礎上優惠__________ %。
四、質量保證:
1:__________在質保期內的配件和修理按廠方和行業標準執行,屬于乙方修換的由乙方按行業規范標準和乙方投標承諾執行,非乙方負責的,屬索賠的、乙方應事先告知甲方,協助甲方維權。
五、驗收標準及方式:
1、按行業標準執行驗收。
2、甲方對結算清單依據招投標文件、合同規定進行審核。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
結算金額累計達___________萬元,或每月底(約定的時間)辦理結算手續
七、違約責任及金額:
按招投標文件規定和合同執行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按招投標文件規定和合同執行。
九、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 四份。承、托修雙方各一份,政府采購辦,維修主管部門各一 份。
托修方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承修方單位名稱(章) 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
汽車維修合同 篇14
托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維修車輛基本信息
車牌號碼 ,其它具體信息見《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
第二條 維修前檢驗
乙方應當根據甲方提出的車輛故障和維修要求,結合必要的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見附件一、二、三),由甲方簽字確認。
第三條 維修項目
維修項目
附加作業項目
第四條 維修配件材料
配件提供方式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混合□
配 件 類 別原廠配件□ 副廠配件□ 修復配件□ 其他□
具體配件提供方式、配件類別數量需填寫材料清單,詳細說明。
第五條 維修預算費用
維修類別:整車修理□ 總成修理□ 二級維護□ 其他□
序號維修項目名稱工時定額(小時)工時費(元)材料費(元)合計(元)
承修方可預收 %的維修預算費用,具體費用支付方式由甲乙雙方約定,費用數額以結算清單為準。
第六條 車輛交接
甲方將待修車輛交給乙方時,應當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乙方應當將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并負責竣工交車前的保管。
第七條 車輛維修
乙方應當安排具有相應維修能力的從業人員,按照有關標準和規范及制造企業維修手冊等資料的要求進行維修作業,嚴格執行維修前診斷檢驗、維修過程檢驗和竣工質量檢驗制度,確保維修質量。
第八條 竣工驗收
(一)竣工交付日期為 年 月 日,交付地點為 。
(二)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乙方應當安排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遼寧省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
第九條 費用結算
(一)車輛維修竣工后,乙方應當按照公示并向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的汽車維修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合理收取費用,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遼寧省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
(二)付款方式:現金 □ 轉賬 □ 其他 □。
(三)付款期限: 。
第十條 質量保證
(一)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__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于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 公里或 日”執行。
(二)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后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第十一條 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簽訂合同時,應當查看乙方的營業執照、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及其經營范圍,不得將車輛所需維修業務交給不具備相應維修資格的修理企業進行維修,否則后果自負。
2.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修理車輛。送修車輛為事故車時,應當向乙方提供事故責任認定書或事故調解協議等有效證明。甲方要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和車架的,須向乙方出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的相關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
3.甲方自備配件的,因自備配件造成的維修質量問題及后果,自行承擔責任。
4.對乙方未簽發《遼寧省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或未出具正規結算票據和《遼寧省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維修費用或接車。
5.對經檢驗合格的車輛,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結清維修費用并接車。逾期支付維修費用或無故延期接車的,按違約責任處理。
6.甲方遲延接車期間,因不可抗力造成車輛損毀的風險由甲方自行承擔。
7.發生維修質量糾紛時,甲方應當保護當事車輛原始狀態。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將營業執照、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和《機動車維修標志牌》懸掛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便于甲方查看。
2.乙方應當按照許可的經營類別和項目承攬維修業務,超出經營類別和項目作業的,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3.乙方不得擅自改裝車輛,不得承修已報廢的車輛,不得利用配件拼裝車輛。對甲方要求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和車架的,應當查看甲方提供的相關合法手續。
4.乙方不得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車輛,所提供給用戶選擇使用的原廠配件、副廠配件和修復配件應當分別標識,明碼標價,因其造成維修質量問題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行業或者地方的維修標準和規范進行維修。尚無標準和規范的,可參照汽車生產企業提供的維修手冊、使用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進行維修。
6.乙方對車輛進行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由質量檢驗員簽發《遼寧省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未簽發的車輛,不得交付使用。
7.乙方向甲方交付修竣車輛時,應當將換下的配件、總成交給甲方自行處理。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8.乙方在修理過程中,除為維修或檢驗目的外,不得動用在修車輛。違反上述約定的,照價賠償油料等直接損失,造成車輛損壞的,負責修理并賠償損失。發生維修質量糾紛時,乙方應當保護當事車輛原始狀態。
9.乙方應當實行竣工出廠質量保證期制度,公示承諾的保證期不得低于《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在質量保證期和承諾的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且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車輛無法使用的相關證據的,乙方應當及時無償返修,做好車輛返修記錄,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在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聯系其他維修企業,并承擔相應修理費用。
10.乙方進行整車修理、總成修理、二級維護的,應當建立維修檔案,并保存兩年。檔案主要內容包括:維修合同、維修項目、具體維修人員及質量檢驗人員、檢驗單、竣工出廠合格證(副本)及結算清單等。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附件、設備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二)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并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三)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應當按每逾期一天 元或維修費用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下同),但若甲方自備配件遲延提供的除外。
(四)甲方不按時接車的,應當按每逾期一天 元向乙方支付保管費用。
(五)甲方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有留置權,并可按每逾期一天 元或維修費用的 %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六)維修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甲方因故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向乙方支付前期發生的費用。
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和維修費用時,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說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因此增加的維修費用;確需延長維修期限時,應當及時向甲方說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則需承擔違約責任。
(七)乙方使用“三無”零配件和燃潤料維修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后及時交回甲方車輛和已支付的款項,因此造成車輛損壞的需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維修車輛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的,當事人可到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調解處理;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難于履行合同時,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相應責任。
(二)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
2.
第十五條 附則
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之規定執行,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或簽字): 乙方(簽章):
住 所: 住 所: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維修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甲方)就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經項目評標委員會評定,確定___(乙方)為中標人。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達成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采購服務”是指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為用戶提供汽車維修,包括汽車大修、總成修理、保養、小修和專項維修(保險維修業務、新購車輛免費維護保養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1.3 “用戶”是指按本合同約定在乙方處維修采購的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 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
1.4 “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外的日歷日。
1.5 “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6 “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制品等資料。
1.7 “招標文件”是指《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 )。
2.適用范圍
2.1 本合同條款僅適用于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c-fg060050 )。
3.合同的組成
3.1 下列文件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1.1 本合同條款
3.1.2 招標文件澄清及招標文件
3.1.3 投標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
3.1.4 中標通知書
3.1.5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3.2 上述文件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處,以所列順序在前的為準,但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4.定點承諾
4.1 維修范圍
4.1.1甲方確定乙方為20--~20--年度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稱用戶)車輛維修。
4.2 維修價格
4.2.1用戶進行車輛維修時,乙方應按投標承諾的價格優惠率和質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報價執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將在中央政府采購網上()公示乙方的中標價格。如整車生產廠下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乙方應按投標報價承諾的優惠相應下調價格,調整結果應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如整車生產廠上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則中標報價維持不變。
4.3 費用結算
4.3.1車輛維修后,乙方在中央政府采購網上填寫《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驗收單》(附件二、以下稱《驗收單》),打印并經用戶簽字確認,乙方據此直接與用戶結算,并為用戶開具合法的汽車維修業專用發票。
4.4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4.1 甲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投標文件中有關內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對乙方履約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為10 分,甲方根據乙方履約情況進行通報表彰或處罰扣分,乙方的考評結果,將作為其下一年度參加甲方汽車維修定點采購審查時的審查依據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減1分,將被甲方處以沒收履約保證金10%的處罰;當得分為零時,取消乙方的定點維修資格,并在兩年內不得參加甲方汽車維修定點采購活動。
2.對維修竣工出廠車輛出現的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的項目不符的問題,有權與用戶一起要求乙方無償返工。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或用戶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接受用戶對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為的投訴。如投訴情況屬實,通知乙方及時糾正,并按第九條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3.對用戶拖欠乙方車輛維修費不承擔任何責任。
4.4.2 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確認用戶名錄。乙方據此認定甲方車輛維修單位成員,并履行本合同。
2.負責協調乙方與用戶在汽車定點維修方面的關系,與有關部門一起解決和處理車輛維修過程中
所發生的糾紛。
4.5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5.1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用戶提出的除車輛維修服務和乙方承諾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戶在車輛維修過程中的不正當要求和違規行為進行投訴,并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3.對經費未落實或不足的車輛維修業務,有權拒絕承修。
4.5.2 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用戶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嚴格履行《中央的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服務承諾書》(附件三)中規定的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3.乙方根據用戶的報修要求填寫維修單,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如乙方在車輛維修過程中檢查出了維修單維修項目以外的問題,應立即告知用戶并提出正常的維修方案。若乙方發現用戶車輛存在維修單以外的問題,但用戶不同意按乙方的維修方案進行必要的維修而出現的車輛事故,乙方不負責任。
4.用戶維修的車輛在車輛維修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給予免費維修,如因維修部分質量問題而出現責任事故,經有關單位的技術檢驗確屬不是用戶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有關車輛維修行業的管理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如不具備履行承諾的條件時,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會資源解決外,也可委托甲方推薦的社會專業機構代理,相關責任義務由乙方與代理機構自行協商承擔。
5.違約責任
5.1 乙方對所提供的服務與合同要求不符負有責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1.在定點采購期間,如乙方被降低資質,將取消其定點維修企業資格。
2.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處罰、扣分:
(1)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違反本合同“乙方的義務”條款的,每項扣1分;
(2)乙方被投訴,經調查屬實的,一次扣1分;
(3)維修竣工的車輛,在質量保證期內返工兩次或以上的,扣1分。
(4)乙方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在甲方通知其糾正的限期內未能糾正,扣1分。
(5)乙方拒絕接受甲方檢查或提供虛假資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時報送維修統計報表的,扣1分。
5.1.1 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謀取中標的,向用戶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終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戶可向甲方投訴:
(1)乙方超過合同規定的價格收取費用,
(2)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服務,質量明顯不滿足供貨合同、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定標準的;
(3)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明顯高于市場同類維修價格的;
(4)乙方其它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為。
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超過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約保證金;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達到3次(含)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參與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招標項目的資格。
5.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5.3 履約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5.4 對乙方履行合同情況,甲方有權在中央政府采購網或其他媒體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諸如戰爭、騷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詳細情況報告以及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程度的說明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
6.3發生不可抗力時,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責任盡可能及時采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義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20天以上,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協議。
7.履約保證金
7.1 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10萬元人民幣(¥100,000)。
7.2 乙方中標后投標保證金將全部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規定全部服務義務時止。
7.3 履約保證金被扣除后3個工作日內,乙方應予以補足。
7.4 甲方將在本合同期滿后1個月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8.保密條款
8.1 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無形的信息及資料(包括
但不限于甲乙雙方的往來書面文字文件、電子郵件及信息、軟盤資料等)中另一方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8.2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規定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條規定的秘密成為公眾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釋
9.1 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人們通常的理解進行。
9.2 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并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歷日。
9.3 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做出。
10.爭議的解決
10.1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甲乙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2 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負擔。
10.3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11.合同的終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20--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終止。
11.2 出現下列情況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11.2.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11.2.2 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 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
11.2.4 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造成另一方無法執行合同協議,協商又不能求得解決,責任方賠償損失后,合同終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生任何以下一種情況,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于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于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1.3.1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補足履約保證金的。
11.3.2 乙方向用戶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 用戶對乙方有效投訴達3次的。
12.法律適用
12.1 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13.權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其他各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為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被確認為無效或無法履行,且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同時,合同各方應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對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進行調整,使其依法成為有效條款,并盡量符合本合同所體現的原則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中國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相沖突、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時,甲乙雙方應盡快修改本合同中相沖突或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的條款。
14.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14.1 合同書寫應用中文。甲乙雙方所有的來往信函,以及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
14.2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5.通知
15.1甲乙雙方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或通訊聯絡地視為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傳真報告后視為送達;如果采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則應在發送后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視為送達。
15.2甲乙雙方發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均應發至以下通訊地址,付款或收款應使用以下賬號,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賬號,應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后的通訊地址和賬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方不履行通知義務,應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人:張華
地址:--市--區西安門大街22號
電話:
傳真:83084974
開戶銀行及賬號:民生銀行北京東單支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
_______
15.3 上述發出通知、回復的費用由發出方承擔。
16.合同修改
16.1 對于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需進行修改、補充或完善的,甲乙雙方必須就所修改的內容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16.2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后,即開始生效。
17.2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財政部備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
汽車維修合同 篇16
安徽省汽車維修合同
托修方(甲方):
住所地:
聯系人:電話:傳真:手機:
承修方(乙方):
住所地:
電話: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公平、自愿、誠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汽車交接
1、交車日期:□合同簽訂日/□年月日
2、送修方式:□開進/□拖進/□裝進/□事故
3、交車地點:
二、汽車基本信息
汽車所有人
車牌號碼
車輛類型
車身顏色
發動機號碼
VIN代碼/車架號
注冊登記日期
里程表示值
三、維修類別與項目
1、乙方應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相應的維修方案,確定維修類別。
2、乙方預定的維修項目、內容,預計的維修費用,應經甲方認可。
3、維修過程中確需追加作業項目和費用的,應征得甲方認可。
4、實際維修項目和費用以維修結算清單為準。
四、維修配件與材料
1、乙方提供的維修配件材料,應符合國家規定,標示配件性質并明碼標價,供甲方選擇。
2、經甲方選擇認可的維修配件材料,乙方應提供維修材料清單,明確材料名稱、規格、型號、產地、類別、數量、提供方式、單價、金額、購買日期。
3、換下配件處理方式:
□甲方自行處理;
□委托乙方處理;
□屬污染環境或系危險廢物的,乙方按有關規定統一處理。
五、維修竣工檢驗及檢驗質量標準
1、檢驗質量標準:
□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制造廠維修要求
檢驗方式為
檢驗合格,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結清費用后接收車輛。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后,乙方應向甲方簽發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車輛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乙方應建立維修檔案。
六、維修費用及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
□按向所在地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并公布的工時單價標準執行;
□雙方約定。
工時單價:元/工時
2、維修費用計算按照以下方式計算:
維修費用=工時費(工時單價×工時定額)+配件與材料費+外加工費
3、預算費用為元,實際費用以出具的維修結算清單為準。
4、結算方式
現金結算□/轉賬□/支票結算□/其他方式□
七、汽車交付
汽車維修竣工預計交付日期為年月日前,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延期除外。汽車維修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提取車輛,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日到驗收車輛,結清費用(雙方另有約定除外),提取車輛。
八、維修質量保證期
維修質量保證期為 公里或 日,自竣工出廠之日起算。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并交付給甲方之日起計算,保證期以行駛里程或日期指標先達到者為準。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保證期從返修后甲方驗收的當日重新起算。
本合同約定的質量保證期不得低于有關法規、規章規定的汽車維修竣工出廠質量保證期。
九、合同變更及解除
1、在車輛維修過程中,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變更內容需經雙方同意,變更事項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式確認:
□書面/□短信/□傳真/□電話/□其他
2、變更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以變更后內容為準。
3、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
十、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支付維修費用的,按未付金額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兩倍支付違約金。
2、甲方超過日遲延提取車輛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損失計算標準為元/日×遲延天數。
3、乙方遲延交車的,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元/日。
4、法律法規對違約責任有規定的,按照其規定執行。
十一、爭議及糾紛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糾紛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決本合同爭議:
□向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調解;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進廠維修委托書(檢驗單)、維修結算清單、竣工出廠合格證經甲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或乙方委托代理人簽訂合同或甲方委托接車的,應出具授權委托書。委托人為單位的,須加蓋公章;自然人的,須本人親筆簽名,并附身份證明。
請在簽字前充分了解有關事宜,認真填寫表格內容,仔細閱讀并認可背書合同條款。
托修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字):
聯系方式:
地址:
簽約日期:年月日
承修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字):
聯系方式:
地址:
簽約日期:年月日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向乙方交付維修車輛、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貴重物品及相關證件。
甲方與車輛所有人不一致的,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身份證復印件。
(二)甲方有權確定維修項目,涉及安全行駛的除外。
(三)甲方送修車輛為事故車的,向乙方提供事故責任認定書或事故調解協議等有效證明;甲方要求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和車架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四)甲方根據乙方維修工作的需要積極履行協助義務。
(五)甲方按照合同約定驗收、結清維修費用并接車。因甲方遲延驗收車輛或遲延接車,車輛非因乙方原因毀損滅失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車輛維修出廠后,經鑒定機構認定,確屬乙方本合同項下維修項目的質量未達到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制造廠維修要求,或使用假冒偽劣的零配件、燃潤料,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車輛損害、人身損害及相關損失的,乙方應賠償。
(七)對乙方未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未出具規定的結算憑證等單據的,有權拒絕支付維修費用。
二、乙方權利、義務
(一)按照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制造廠維修要求實施汽車維修作業,保證維修質量。有權拒絕甲方不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和車架的要求。
(二)對甲方車輛進行進廠檢驗、過程檢驗和竣工檢驗。
(三)乙方在竣工交付車輛前,對該車輛負有保管責任。除維修檢驗試車外,乙方不得因其他任何原因使用該車輛。若有違反的,每使用一日,乙方應按維修預算費用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造成車輛損壞或其它人身及財產損害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雙方約定的維修配件材料應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如使用修復配件或舊配件的,應經甲方書面同意,且該配件應達到相關產品的質量標準。
(五)乙方將車輛交由第三方維修,應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車輛交由第三方維修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第三方造成甲方車輛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六)若甲方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付清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享有留置權。
(七)在質量保證期和承諾的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汽車無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汽車無法使用的相關證據的,乙方及時無償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在質量保證期內,汽車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負責聯系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并承擔相應修理費用。
說明
一、適用范圍。本合同主要適用于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的汽車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及維修預算費用為車輛原購置價8%以上的維修作業。其他維修項目可參照使用本合同。
二、進廠維修委托書(檢驗單)格式由各地市自行確定。
三、危險廢物參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__年第1號)。
汽車維修合同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_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維修車輛
第二條 維修類別與項目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見附件1、2、3)。甲方確認后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 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并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 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制造企業提供 □ 市交通局制定 □。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于或低于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 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 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 □ 行業標準 □ 地方標準 □ 制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__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于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后,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第七條 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 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后,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并附上海市運輸管理處監制的《上海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 □ 轉賬 □ 其他 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設備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并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3.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有權留置,并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說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乙方擅自增加項目的維修費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方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內應當給予答復。
甲方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乙方,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 其它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附件:1.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小客車)
2.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大客車)
3.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載重車)
汽車維修合同 篇18
托修方___ 簽訂時間___ 合同編號___
承修方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一、車輛型號: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預計修費總金額(大寫)_____(其中工時費)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天或行駛___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_____轉帳_____銀行匯款_____期限____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經濟合同仲裁___法院起訴___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
說明:
1.承、托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范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經承、托修方簽章生效。
3.本合同維修費是概算費用。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4.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承修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后___天內給予書面答復,否則視為同意。
5.承、托修方簽訂本合同時,應以(汽車維修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為依據。
注:本合同一式 份。承、托修雙方各一份,維修主管部門各 份。
汽車維修合同 篇19
托修方:維修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
一、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系指托修方與維修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托修方和維修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
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維修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后托修方應支付給維修方的價格。
(3)“維修”系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車輛一、二級維護正常維護、維修等保養服務。
(4)“配件材料”系指維修方可提供維修服務時向托修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價格”系指維修方提供的車輛配件價格(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二、服務范圍
維修方負責托修方50臺“的士”車輛的各級維護、維修(或根據托修方的要求提供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三、托修方車輛在維修方定點維修期間,維修方向托修方提供以下優惠:
1、修理工時費優惠10%;
2、托修方有權享有配件優先自行選擇使用權。
四、車輛送修
1、新車營運年/10萬公里內,上海大眾公司規定托修方的維護保養期間,托修方有權選擇維護保養廠家的權利。
2、托修方車輛到維修方維修時,維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托修方,在取得托修方負責人同意后方可繼續維修。
3、對托修方車輛維修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盡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征得托修方同意后方可更換。
五、為共同遵守做好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的相關事項,雙方在簽訂協議后,維修方需編制車輛每月維修和維護保養或年檢計劃(托修方提供車輛號牌數據)。
六、維修方在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過程,必須按照國家對汽車維修質量所制定的修理技術標準及技術要求進行維修,并嚴格執行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三檢制度(進廠、過程、出廠)優先安排托修方的車輛進行維護(確保即到、即修),并保證維修質量。
七、維修方在車輛維修或維護屬保質期內出現維修質量或配件質量等的問題的,由維修方負責免費維修和更換存在有質量問題的配件,因維修方維修質量導致托修方利益受損,維修方應作合理補償。屬于司機操作不當或其它因素造成車輛損壞的,由當事人負責。
八、維修方以“規范經營、優質服務”為指導思想,竭誠為用戶服務。對車輛的各類維護和事故車修復作如下管理規定:
1、甲、乙雙方負責督促駕駛員按時維護保養工作(包括一、二級維護保養),維修方必須按時完成。
車輛維修用時如下:
序號維修項目維修時間備注
1一、二級維護保養1小時內
2小修2小時內
3中修4小時內
4大修8小時內
2、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維修方按需求提供拖車服務。維修方應根據《事故車輛修復管理規定》做好車輛修復工作,并做好向保險公司索賠工作。
3、事故車輛修復時間規定(天數),按保險公司事故定損總金額修復出廠時間(以雙方或保險公司確認定損日為準)。
(1)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時內完成。
(2)金額在0元以下的,36小時內完成。
(3)金額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時內完成。
(4)金額超過3萬元以上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修復時間,最長時不得超過天。并提供24小時(含節假日)維修服務。
4、維修方設有專人負責,協助托修方處理已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的事后工作。如接到報案后,第一時間與肇事司機做好溝通工作,盡快趕赴現場協助處理事故車輛的相關手續事項和理賠手續。
九、維修項目(內容)
1、維修方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維修項目時,維修方應及時通知托修方,托修方派人查驗認可后,由維修方維修。
2、在維修過程中,托修方對進行必要維修項目的簽字視同托修方認可。
3、維修方維修復車輛后,須把與本次維修有關的工時費,配件費等詳細明細簽字或蓋章后一聯交于托修方。
4、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或托修方司機未經公司同意私自維修的,托修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十、維修費用
維修方應按照不超過《江西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維修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十一、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1、維修方維修車輛結束后,托修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托修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托修方向維修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維修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復,托修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2、如托修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維修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托修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十二、維修方服務
1、維修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并接受托修方的監督。
2、乙
方應對托修方車輛進廠優先維修維護,正常的一、二級維修維護務必在一小時內完成(事故車輛參照第八條規定)。
3、維修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托修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十三、質量保證
1、維修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于《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江西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維修方負責。
3、維修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4、維修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托修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維修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托修方后,在質量保證期內,維修方應對由于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維修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維修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托修方將以書面形式向維修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5、如果維修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托修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維修方承擔。
十四、索賠
1、托修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維修方提出索賠。
2、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維修方對托修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維修方應按照托修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維修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及車輛停場,按照雙方約定每小時為20元的補償為計算單位。
(2)維修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維修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托修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采取措施,維修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和后續賠償(或如有異議可由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方可索賠)。
3、如果在托修方發出索賠通知后5天內,維修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維修方接受。
十五、結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2、車輛的各類小修及一、二級維護保養的工時費(不含配件費),以每臺車每月人民幣:結算。
3、維修方憑下列單據與托修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托修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4、付款方式
(1)維護保養費用每月結算一次。
(2)每月31日為當月截止日期,維修方執配件、費用明細表和維修報告單應于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并打印總報表)交由托修方經辦人核對確認后簽名,托修方財務部門收到維修方交來汽車維修專用發票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如:超期一個月以上的,托修方支付滯納金0、03%為計算單位)。
(3)政府稅務部門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對維修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維修方自行負擔。
十六、爭議解決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托修方、維修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托修方事先書面同意外,維修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十七、合同終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本合同附保養內容及費用清單,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托修方代表簽字:維修方代表簽字: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