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殖場土租賃合同(精選3篇)
農村養殖場土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一、合同目的
為保證甲、乙雙方利益互不受損,保持良好合作關系,達到甲、乙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特簽訂本合同。
二、合同條款
甲方:
1、甲方給乙方提供養殖場房屋地、土地、水源、電源、網絡及養殖場必備的生活、生產、管理設備,所有權歸屬甲方。
2、甲方按照乙方提出的改造要求,將場內所需改造生產設備一次性改造完畢并保證質量
3、甲方承擔因自然災害造成的養殖場房屋及各種設備的損失。
4、甲方承擔養殖場房屋及各種設備隨著時間推移自然老化引起的損失。
5、甲方承擔養殖場對外的所有繳稅資金及排污物引起的村民糾紛。
6、甲方負責無償解決因養殖場房屋、土地使用權問題造成的一切糾紛、矛盾等事件,此事件給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部賠償。
7、甲方以本人的名譽無償給乙方爭取購買種兔、飼料、藥品及其他設備時應享有的國家、省級、市級、縣級、鄉鎮、村委及其他部門給予養殖戶的政策補貼資金,補貼資金的享有權歸屬乙方。
8、甲方不得在租賃合同未到期限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人員,乙方擁有養殖場最先租賃權。
9、甲方負責對場地房屋按要求改裝水、電、門、窗等,達到乙方要求。
10、乙方對養殖場地的所有改造所發生費用由甲方以享有的國家、省級、市級、縣級、鄉鎮、村委及其他部門給予養殖戶的政策補貼資金方式支付,不足部分由甲方支付所有發生費用。
乙方:
1、乙方承擔養殖場內所有財物的安全保障,一旦財物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承擔養殖生產過程中各種設備的維修保養費用。
3、乙方承擔購買生產過程中所需其他設備物品的費用,所有權歸屬乙方。
4、乙方承擔種兔、飼料、藥品、水、電、網絡、人員及生活等費用,所有權歸屬乙方。
5、乙方不得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任何人員,一旦發現乙方轉手租賃事件,甲方有權收回養殖場終止合同。
6、乙方按照租賃合同中約定的付款日期付給甲方租金,一旦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養殖場終止合同。
7、乙方在進場后所增加的所有物品,所有權歸屬乙方。
三、補充條款
1、甲、乙雙方按照合同條款履行職責,如一方在合同履行未結束時停止租賃,須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為:對守約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剩余租賃期租金總額的50%,如雙方租賃到期后不再租賃,須提前半年通知對方準備。
2、甲、乙雙方不得在合同條款履行期間增加其他附加條件。
四、其他條款
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溝通、協定。
五、租金付款約定
1、養殖場籠位租金按照元/個/年進行計算,養殖場共計籠位個,每年養殖場租金為:元/個/年×個=元/年,場地土地租金畝×元/畝/年,即為每年乙方須支付給甲方人民幣合計:元大寫:
2、租賃時間不滿1年的按月進行計算,即元÷12個月=元/月。
3、本租金為乙方應該付給甲方的所有金額,沒有其他任何附加費用。
4、乙方于每年月日將本年度租金以現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5、甲方保證不在其他時間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租金。
6、雙方友好協商第一年的養殖場籠位和土地租金合計為元,以后每年養殖場籠位和土地租金合計為元
六、合同有效日期
本合同有效日期為年。從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終止,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且具有同等效力,簽字生效。
七、簽訂合同雙方
甲方法人代表:
簽訂日期: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證明人簽字蓋章
農村養殖場土租賃合同 篇2
(以下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鄭州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聘用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為我場員工。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年,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為_________。
3.合同期限至于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志事件是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職位是_________。
(二)在合同期內,甲方將可能指派乙方于其它職位。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集中休息時間,每批雞代薪休息四—六天。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乙方協商同意,有權力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條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或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雞群免疫、用藥和淘汰雞只的重要工作日。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
農村養殖場土租賃合同 篇3
(以下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鄭州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聘用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為我場員工。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年,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為_________。
3.合同期限至于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志事件是__________。
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職位是_________。
(二)在合同期內,甲方將可能指派乙方于其它職位。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集中休息時間,每批雞代薪休息四—六天。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乙方協商同意,有權力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條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或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雞群免疫、用藥和淘汰雞只的重要工作日。
甲方:養殖場
乙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