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微粉租賃合同(精選3篇)
硅微粉租賃合同 篇1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乙方)
簽定地點: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一、設備清單
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
1.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為乙方提供以上設備的租賃服務。租期_____天,租金___________元/臺/天。合計______________.(人民幣)
2.乙方決定租用此設備后,應交納該設備同等金額貨款作為押金,方可提取該設備。乙方歸還該設備時,將租金一次性全額付給甲方,甲方同時退還乙方押金。
3.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驗收:出租人在合同簽定地點將租賃物交給承租人,承租人開機實地實物驗收,承租人簽定本合同表示對該租賃物已驗收。
三、注意事項
1.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轉租,不能中途退租;乙方不能擅自拆改設備,必須妥善正確使用,確保設備完好無損,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未和甲方簽定續租合同則承租人需在租期結束的第_________天把所租機器退還。如要續租,雙方需重新簽定新租賃合同,甲方有權在本合同逾期后的任何時候收回該設備及取收必要的逾期費用。
四、補充規定
1.經費賠償
如承租人在使用時造成所租機器損壞,則按以下項目賠償:
(1)外殼:________________損傷不影響外觀賠償_______________元;損傷影響外觀賠償______________元;
(2)鏡頭/顯示屏:________________有劃痕不影響使用______________元;影響使用按市場價賠償;
(3)燈泡/主板損壞:___________元(按實際市場價賠償)
(4)其他附件:________________如無法修復則按市場價賠償;
2.本合同未敘詳盡并需補充之事,雙方應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3.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承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承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硅微粉租賃合同 篇2
____________房管所(以下簡稱出租方)管理的上列房屋租給____________商店(以下簡稱承租方)使用,雙方協商同意訂立條款如下:________
一.本租約自立約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二.房屋租金數額,由出租方根據本市現行租金標準核定。因房屋條件或租金標準變動時,其租額得予調整。每月租金,承租方應于當月15日前交清。
三.甲方根據本市公房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設備,保障使用安全和正常使用。在正常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以致房屋倒塌使承租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出租方負責賠償。
四.出租方鑒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承租方應按期遷出。
五.承租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注意防火、防凍。如因照管不周或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時,承租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六.承租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設備。如確屬必需時,應事先取得出租方的同意或另行簽訂協議后方可動工,否則,承租方應負責恢復原狀。
七.承租方退租房屋時,應于七日前通知出租方并辦清以下手續:________
(1)交清租金、暖氣費和應交納的賠償費;
(2)按租約交清負責保管的房屋及裝修設備;
(3)撤銷租約。
八.承租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出租方可以終止租約,收回房屋:________
(1)把承租的房屋轉租、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的;
(2)未經出租方同意私自改變承租用途的;
(3)無故拖延租金三個月以上的。
九.租賃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出租方:________ (蓋章) 承租方:________ (蓋章)
立約日期: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
硅微粉租賃合同 篇3
采購人: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
資質證明: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代理人證件號碼: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本項目采用“濕租”的方式,租賃一架擁有所有權的進口雙發輕型及以上直升機(配備相應警務飛行所需任務設備),一套機組和保障運行的專業人員等。
一、服務要求
采購人采用“濕租”(一種租賃方式,在租賃設備、交通工具等時,同時配備操縱、維修人員(跟‘干租’相對))的方式,出租人負責提供一架擁有所有權的 (型號)(配備相應警務飛行所需任務設備),一套機組和保障運行的專業人員。需向中國民航管理部門報備,按照民航綜函【20__】110號相關執行,申請暫停該機的通航飛行,并取得相關證明材料,實行警航管理,執行警務飛行任務。租賃使用的相關信息如下:
1.1飛行任務:警務飛行,以及采購人下達的其他飛行任務;
1.2作業地區:采購人指定區域;
1.3基地機場:基地機場具有經航空管理部門批準的正規合法有效文件。距離指定臨時起降點 km之內(對所提供的基地機場進行現場查驗:與臨時起降點距離需滿足要求;機場需配備滿足保障飛行任務所需要的設備)
1.4油料保障:需提供燃油保障方案和相關協議材料復印件。
1.5使用時間:飛行為____小時/年;若每年非出租人原因飛行不滿____小時,則按____小時飛行費用計算。
1.6服務期限:有效期為____年,合同____年一簽;合同到期前____個月,根據考核情況決定是否續簽合同并通知出租人,續簽合同的價格以本次出租人報價為準;若因國家政策變化或其他原因,采購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提前____個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告知出租人,并按照實際使用飛行時間結算服務費用(每小時飛行服務費用為:合同價格/______ )。
1.7為保證采購人飛行任務的執行,雙方應當共同成立一個協調小組,負責組織、聯絡、管理和協調直升機作業的有關事務,以保證本項目的順利執行。協調小組的人員組成由雙方各自指派,其主要職責是:
1.7.1制定雙方合作的各種程序和規定;
1.7.2定期召開會議,通報情況,研究解決問題;
1.7.3共同組織實施飛行作業,每次飛行任務結束,雙方代表簽字確認飛行時間數確認書,該確認書一式兩份,采購人和出租人各一份。
1.8 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航空器管理的法律、法規,執行《警用航空器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協調會議,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協商解決警務飛行管理的相關事宜。
1.9 飛行任務由采購人下達,任務現場指揮員由采購人人員擔任;在執行任務時,機上至少有采購人一名工作人員,出租人機組人員按民航要求配備。雙方人員在確保飛機安全的前提下,密切配合,完成各項任務。
1.10簽署合同后須按采購人要求更改所租用直升機的外觀標識,該直升機外觀標識更改后,只能用于警務飛行任務,不能使用應標直升機從事未經采購人批準的其它飛行,不能私自搭載人員和搭運物品。更改外觀標識需在租賃合同簽訂后的 日內完成。
1.11 雙方共同制定警務飛行任務的工作規程,建立有關保障協同機制,出租人人員應遵守采購人的有關規定;警務直升機飛行實行機長負責制,在確保飛行安全的前提下,出租人須滿足采購人登機負責人根據現場情況提出的飛行要求。
1.12報告程序:采購人和出租人應在每次飛行任務開始執行之前,對飛行情況報告的格式達成一致,報告信息包括:
1.12.1 直升機的可用性。
1.12.2 執行飛行訓練的情況。
1.12.3 執行飛行任務的情況。
1.12.4 預計飛行時間,特殊情況簽訂合同時約定。
1.12.5 可能影響將來飛行作業的預計問題。
1.12.6 影響直升機可用性的配件和設備的情況。
1.12.7 機組人員適合飛行的情況。
1.12.8 其他雙方通過協商解決的情況。
1.13直升機的基地使用費應包含于租機服務費用當中。
1.14直升機飛行所需使用保障基地以外機場或起降點的申請由采購人告之出租人,由出租人負責在24小時內辦理獲得批準的具體工作。
1.15其它機場的使用協議由出租人負責簽署,采購人負責相關的辦文、協調和機場使用費用。
1.17臨時起降點的申請、建設、保障、使用及費用由采購人負責,出租人負責協助開展工作。
二、服務方案
出租人提供針對本項目的服務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2.1負責提供一架擁有所有權的 (型號)(配備相應警務飛行所需任務設備) , 自新使用時間(TSN)小于 小時(需提供履歷復印件并加蓋鮮章),一套具備民航執照及相應機型資格的飛行、航務和維修機組人員(能夠勝任最低氣象標準的2名中國籍飛行員和具有相應資質的3名維修人員)以及維修所需要的航材、工具和設備。飛行員需達到輔警的要求。
2.2負責實施直升機的調機及遣返。
2.3負責在合同簽訂后 個月內完成暫停該架直升機中國民用航空器注冊以及協助采購人完成向公安部警航辦申請警用航空編號,正式執行警航任務的手續審批流程,辦理加改裝警務專用設備的相關手續。
2.4負責辦理飛行任務審批、機場使用和航管協調的具體工作。此過程產生的費用需包含在報價中。合同啟算時間從取得飛行任務審批之日起計算。
2.5負責向有關空管部門上報年度飛行計劃和飛行日計劃。
2.6負責駕駛直升機執行警務飛行任務;接到應急警務飛行任務后,機組人員保證在規定時限內升空執行任務。
2.7負責直升機的飛行安全和管理,維修、保養、換件、定檢、排故等機務維修工作及費用,保證直升機的適航狀態。
2.8負責制定并實施空地勤和登機警務人員的訓練計劃。
2.9負責承擔直升機航空油料費用,保障基地使用費用等。
2.10依法承擔支付本項目所得收入的稅金義務。
2.11負責承擔采購人飛行員的新機型改裝、指導、帶飛、訓練任務(含在 飛行小時之內)以及機務人員、保障人員等各類相關人員的幫帶服務。
2.12供應商需承諾所提供的為本項目服務的飛行員能夠經過政審。若未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需更換飛行員(累計飛行時間和應標機型的飛行時間均不得低于投標時所提供擬為本項目服務的飛行人員),直到通過政審,否則將取消供應商的資格。
三、警務飛行所需任務設備
3.1根據采購人警務飛行的需要,出租人所提供的直升機需配備以下設備(在報價文件中應提供設備的履歷資料和相關證明):
3.1.1光電吊艙(含云臺操作臺、顯示屏幕、操作系統等,需提供SDI或HDMI視頻輸出能力),報價文件中應注明主要參數性能;
3.1.2高音喊話器(需注明功率);
3.1.3機身外部掛鉤(可用于人員索降);
3.1.4救援用機載擔架。
3.2如在合同有效期內因采購人需求,需加改裝其他警務飛行所需設備,出租人不得拒絕(除非出租人能有效證明加改裝設備對飛行安全會造成影響),并配合完成相關手續的辦理。警務飛行所需設備加改裝工作由采購人提出要求,出租人負責聯系直升機制造廠家并在簽訂合同后 個月內制定加改裝的具體方案,方案中應明確相應設備適航的具體技術限定參數(但不得限定設備品牌型號),作為采購人實施設備招標的先決條件;加改裝具體方案經采購人和出租人雙方確認后,出租人不得拒絕采購人按照雙方確定的加改裝具體方案招標產生的設備上機;出租人應配合采購人完成適航手續辦理。實施加改裝設備的時間應在合同期內完成,加改裝設備活動可拆卸部分的產權歸采購人所有。
四、飛行和維修,作業和訓練,安全和保險
4.1為了安全執行警務飛行任務,必須進行充分的訓練。雙方將根據各類作業的實際要求,制定機組、乘員、設備操作員的獨立操作和協同訓練大綱和訓練計劃,并認真加以實施。
4.2由于直升機維修保障的特殊要求,每個月平均有 天的時間進行直升機的定檢維修和排故工作。具體時間簽訂合同時約定。
4.3出租人將在保證采購人飛行計劃的前提下安排直升機維護計劃。如遇直升機大修或年檢等需停場超過 天的維護工作,應至少提前 書面通知采購人以便調整飛行計劃。
4.4正常的飛行計劃應于飛行前一日 時之前由采購人書面通知出租人,由出租人負責申報;對于計劃外的應急飛行,出租人在接到采購人飛行任務后,應積極協調相關部門以滿足采購人飛行要求。
4.5對于采購人下達的應急警務飛行任務,出租人在接到采購人通知后,應立即進入應急警務飛行程序,在飛行條件允許下,保證晝間 分鐘內到達采購人臨時起降點,出租人響應時間按照服務考核細則執行。
4.6出租人進行的所有飛行訓練應事先與采購人代表協調后進行。
4.7為了保證飛行安全,飛行實行機長負責制,機長對每次飛行有最終決定權。
4.8經采購人審查批準乘機人員的名單應以書面形式告知出租人,由雙方共同對登記人員和隨機物品進行身份確認和安全檢查后方可乘機,無關人員嚴禁登機。
4.9 在規定的租賃期內及調機遣返過程中,出租人負責投保直升機機身險、第三者責任險(金額不低于人民幣 元)以及機組人員和乘員保險(金額不低于人民幣 萬元/人)。因警用任務的特殊性,出租人應配合采購人完成相關保單的調整,并支付相應費用。
4.10若飛機發生事故,一切非采購人造成損失的賠償由出租人承擔。
五、租金
5.1 “濕租”年租金包括直升機年租用及運行費(含直升機租用年飛行 小時,機組人員工資、福利、獎金,直升機航材、航油、維修及相關保險等費用);基地機場使用及航管協調費(含基地機場使用或租用、航管保障、機庫等維修設施使用、設備維修保養、以及協調軍、民航航管部門等費用)。
5.2飛行小時的計算按年進行結算:不足____小時則按 小時費用結算,若超出合同規定年飛行____小時的,則超出部分出租人需在報價文件中注明每小時的飛行服務費用。
5.3飛行小時的統計方法:以直升機起飛旋翼開始轉動時起至落地關車旋翼停止轉動時止為統計飛行時間的依據,精確到分鐘。因維護和檢查等機務工作需要進行的發動機啟動和試飛所消耗的飛行時間不得計入租機飛行時間。
5.4租金計算起止時間簽訂合同時約定。
5.5因出租人直升機故障和其他屬于出租人原因造成直升機返航,因而未完成飛行任務,該次飛行自返航發生當時起不計入飛行時間。
5.6因其它客觀因素造成直升機返航而未完成飛行任務,該次飛行仍完整計入飛行時間。
5.7本次租機限價為____萬元人民幣。租金付款方式:出租人繳納履約保證金后,方可與采購人簽訂合同。自簽訂合同后 個工作日內支付租金金額全額的____%,合同簽訂生效后第六個月后的____個工作日內再支付全額的____%,合同到期后 個工作日內根據考核情況退還履約保證金,同時結清余款。
六、違約責任
6.1如果出租人在當月的維修定檢排故時間內,超出規定的 天時間不能執行采購人下達的飛行任務,將按照服務考核細則執行。
6.2若非采購人原因導致所租賃直升機發生技術故障、航材供應不到位或事故等兩個月內直升機無法再次適航,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合同終止時支付出租人服務費按前期直升機實際飛行時間計算。
6.3 若因國家政策變化或其他原因,采購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提前一個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告知出租人,并按照實際使用飛行時間結算服務費用,此種情況不被視作違約。
6.4本項目履行過程中,若遇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任何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闡明原因。雙方應盡力將損失減小到最小程度,雙方可在不可抗力的情況下,通過協商以書面形式終止項目合同,對此雙方不向對方承擔任何責任。
6.5雙方在執行本項目過程中,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干擾、受阻或延誤等,不被視作違約。
七、服務考核細則
直升機租賃服務考核細則
編號考核項目考核方法考核標準備注
1飛行安全類每次飛行前機務準備充分,安全檢查卡片各類人員確認簽字。出租人須每月底最后一天(遇節假日順延)向采購人提交本月飛行前機務準備卡片復印件,或采購人不定期對出租人進行抽查。如出租人1次未按要求進行飛行前檢查或檢查卡片上各類人員簽字不全,則出租人按每次____元人民幣向采購人支付違約金。
2一、直升機周期性檢查、定期性檢查以及專項檢查落實到位、資料齊全;
二、直升機基本維護落實到位,機體保持干凈整潔,有維護日志。出租人須在每一次技術性檢查前一天____點前將計劃報給采購人。采購人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抽檢。
三、如出租人1次未按時報送相應材料,則出租人按每次____元人民幣向采購人支付違約金;
四、如出租人1次未按所租用機型維護規程進行維護檢查,則采購人有權根據所造成后果的情況決定是否終止合同,出租人須退回采購人已支付的服務費。出租人須在合同簽訂后一并提交所租機型的官方維護規程。
3一、直升機各類履歷文件齊全;
二、直升機所有機件未超過使用壽命,性能符合適航要求;
三、每次飛行后需進行飛參判讀,判讀結果記錄存檔。
四、出租人如需更換到壽或故障機件,須在前一天____點前報采購人計劃;
五、如遇故障且在 小時之內無法恢復,出租人須向采購人提出書面情況說明以及維修計劃;
六、采購人可不定期委托專家組或第三方鑒定機構對出租人進行技術資料抽查以及直升機技術鑒定。
七、如出租人1次未按時報送相應材料,則出租人按每次 元人民幣向采購人支付違約金;
八、如發現出租人所提供直升機履歷文件不齊、機件超壽使用、飛參記錄檔案不全,則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出租人須退回采購人已支付的服務費;
九、在一年合同期內,如在該機型正常維護所需 天(地面加裝設備時間除外)外的排故時間累計超過 天,則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合同終止時按實際飛行時間支付出租人服務費用。出租人須在合同簽訂后一并提交所租機型壽命件的相關技術狀態材料。
4飛行服務類采購人提出飛行需求,出租人是否按照合同要求按時到達每次飛行服務到達指定位置后雙方確認簽字
一、在非采購方、天氣原因以及直升機故障原因等不可抗力條件下,如出租人出現1次未按合同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的情況,超時____小時內,則出租人按每次____元人民幣向采購人支付違約金;超時____小時以上,則出租人按每次____元人民幣向采購人支付違約金;
二、在非采購方、天氣原因以及直升機故障原因等不可抗力條件下,出租人累計 小時無法滿足采購人提出的飛行計劃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和后果時,則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合同終止時按實際飛行時間支付出租人服務費用。
5飛行任務是否符合規范,是否發生違規、事故征兆、故意拖延飛行時間等情況根據每次飛行雙方確認簽字、雙方共同認可的每季度工作報告以及各級空管部門的通報情況為準。
一、根據空管部門通報,每發生1次違規飛行、事故征兆等情況,則出租人按每次 萬元人民幣向采購人支付違約金;累計 次通報,則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合同終止時按實際飛行時間支付出租人服務費用。
二、采購人對出租人服務情況根據雙方認可的維護、服務工作報告及采購人的抽查情況進行考核,每季度一次。采購人根據考核結果支付該季度合同規定款項?己私Y果由采購人進行專卷管理。
八、其他
供應商需承諾:供應商單位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不存在行賄犯罪記錄。簽訂合同前,供應商需提供由人民檢察院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若供應商單位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被查實有行賄犯罪記錄的,供應商將被取消資格)。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出租人:___________ 采購人: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