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租賃廉租房合同(精選3篇)
長期租賃廉租房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的規定,乙方符合租住廉租住房的條件。現甲、乙雙方按照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革礎上。就廉租住房的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政策規定將座落在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戶的住房租賃給乙方。乙方愿意承租該房屋作住房使用。
二、租賃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月租按_________元/平方米計收,月租額計人民幣_________元。今后政府調整住房租金標準時,應按新的租金標準重新計算月租額。
四、租金交納方式:_________.
五、交租時間:乙方應按月及時交租,無故拖欠租金時,甲方加收月租額_________%的滯納金。
六、租賃期間甲方不予辦理更名過戶手續。
七、乙方家庭收入提高,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時應騰退該房。如拒不騰退,自應騰退之日起6個月內甲方對其收取成本租金;6個月后收取成本租金。
八、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將承租屋私自轉租或轉讓的;
2.將承租的房屋作價資,與第三者進行聯營或合營商業、服務業,變相出賣使用權的;
3.無正當理由拖欠租金六個月以上或房屋連續閑置一年以上的;
4.私自調換住房的;
5.外遷、外調或其他原因騰出房屋的;
6.利用承租房屋進非法活動的。
九、乙方負有愛護、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各的義務。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或按價賠償。
十、上述房屋因政府需要另作他用時,雙方均應服從,合同終止。乙方的住房由政府或甲方負責解決。
十一、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當事人可:
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按有關法規、政策的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經辦人: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期租賃廉租房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術 語 解 釋
1. 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 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 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 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 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 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 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汽車長期租賃合同條款
本著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雙方就車輛的長期租賃合作事宜共同協商,并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其中包括本車的行駛證、購置稅證、年檢牌等。
2. 向承租方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并指定車輛所在市提供定期維護保養,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4. 負責提供車輛所在市區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5. 提供給承租方的租賃車輛僅限在海南省內使用。
6. 承擔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8.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9.不委派司機只負責租賃車輛的機油、制動液、發動機冷卻液、輪胎氣壓等常規檢查項目。出現簡單機械故障時,由承租方負責通知出租方,并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如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到達的,由出租方負責處理。
10.負責出租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車損險、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并向承租方提供復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證件。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改裝車輛。
5在車輛及車輛鑰匙由承租方保管時,停駛車輛盜搶,由承租方承擔不高于保險公司不能理賠部分的5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除此之處的情況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6.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承租方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及時通知出租方,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8. 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9.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0.負責租賃車輛發生的日常費用(其中包括汽油費、補胎、停車費、洗車費)。
11. 負責按期歸還租賃車輛,需續租的,可經雙方協商繼續租用,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內且尚未簽訂續約條款期間,照原價計收租金。
第五條 租金、租期及結算方式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金為:人民幣¥ 元
3.租賃車型:
4.所有價格已含稅。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開具相應、合法、有效發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發票必須與稅務機關登記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國家稅務法律規范的,承租方對價款不予結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出租方承擔,如給承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出租方必須賠償。
5.承租方提車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個月租金 ,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隨時提車,出租方必須適駕車輛交付給承租方。雙方續租則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 承租方租期未滿一月按本合同約定月度租金折算后的日租結算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如出租方應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時理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任何一輛租賃車輛達不到正常行駛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
3. 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或車輛維修期超過6小時的,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補償承租方遭受的損失。
4、如出租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協議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因承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的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后,所有權取得方即自然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并承擔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將租賃車輛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必須事先與出租方達成書面協議。
3. 任何一方注冊信息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
4.出租方經營許可證被吊銷、注銷或暫時失效的,應在24小時內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終止。承租方須在一周內歸還租賃車輛,租金計算以車輛正式歸還時間為準。
第十條 合同附件
《汽車租賃登記表》等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也可將變更事項登記在合同變更記錄內(經雙方指定經辦人簽字確認),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 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電 話: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賬 戶:_______________ 賬 戶: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長期租賃廉租房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標的:地面停車位
1.租賃地址:
2.規格:平方米:
1.租賃地址: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房屋租金: 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一次付款計 元人民幣;
.每月**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物業管理,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車位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天;
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說明:
1.業主是已承租的形式買斷相應地下停車位在該期限內的使用權,期限為 年。
2.承租期限為 年,另 年在協議有效的前提下,同意免費續租到 年。
3.租賃費用不退還
4.業主不得將停產位轉讓、轉租或提前終止本協議。
5.違反協議,扣除違約金 元。
出租方:承租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