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解放牌汽車租賃合同(精選24篇)
工地解放牌汽車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貨運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建筑公司施工三隊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工地解放牌汽車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江門租車乙雙方在__年__月__日達成以下租車協議:
一、甲方有起亞客運出租車一輛(車牌號為__)出租給乙方,租車方式為天(__小時,即__點至越日點)。
二、該車只限于昭陽區范圍內作客運出租使用(如需到其它具,必須到區客管所辦理相關手續,否則后果自負),不得用做以國家法律法規相違之事,否則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江門市租車乙方在租車期間的人身安全、江門租車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等由乙方負責(包括被搶受傷害、車輛損失等由乙方負責,江門游泳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交納押金__元給甲方作為安全保證金,乙方不再租賃時,甲、乙雙方一方愿出租,并無任何責任事故,無經濟糾紛,甲方退還乙方全額押金,車自然操縱由甲方負責,如人為損傷,由乙方負責。
五、江門租車自駕每月租金為__元,乙方在每月1號必須交清租金。如操縱不當所造成的損失,哪個的責任哪個負責。
六、江門租車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新會租車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請按時交車。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__月__日
工地解放牌汽車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_________牌汽車壹輛,車牌號碼_________,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還回,租賃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需要續租車輛,以實際還車日期為本合同終止日期。
第二條 租金、押金標準及交納期限: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現金(_________),乙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付清。
2、乙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預交車輛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現金(_________)。
3、乙方租期在一個月以上的,每月按合同簽訂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如未按期交付,收取滯納金200元;如長期拖欠,以每10日為計算單位,加倍收取滯納金。乙方應按合同簽訂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如提前還車,預付租金余款不予退還。
4、乙方所租車輛,每天(24小時)行駛不得超過2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按規定加收超駛費,超駛費的收取根據車型而定(后附明細及標準)。租賃時間超出合同所簽定時間,4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4小時以上按全天計算。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乙方提供車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2、負責辦理乙方租賃車輛的車損險、車輛的第三者責任險、車輛盜搶險。
3、負責乙方所租賃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應協助乙方處理車輛在租賃期間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
5、車輛發生故障,甲方提供_________區_________路內免費救援。
6、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督。
7、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享有其它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間,乙方應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合法妥善安全使用車輛,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乙方應每天負責對車輛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檢查,發現問題請及時與甲方聯系。如因乙方疏忽未作上述常規檢查造成車輛嚴重損壞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如確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先取得出租方的許可。
3、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改裝,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不得將車輛交付與本合同不符的單位和個人使用,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以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4、在租賃期間,乙方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須使用93#以上無鉛汽油)、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包括燈泡、輪胎、門鎖、收音機以及因客戶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等)和車輛被盜后保險公司賠付后的不足部分及其它費用。
5、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交通管理部門并通知甲方報保險公司,乙方先期支付由于交通事故所發生的人員傷亡醫療和相關費用以及車輛的維修費用(乙方不得自行修理車輛),后將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裁決證明及種種有關的證明票據交于甲方,甲方據此向保險機關辦理定損事宜,如果保險公司不能包賠所有損失,乙方必須承擔之間差額。由于交通違章事故造成租賃車輛扣押及維修期間,乙方除租金外必須按照租賃車輛累計租賃總金額60%支付甲方停駛租金。因乙方使用車輛發生傷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或擔保人承擔。乙方在租賃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損失,乙方應負擔車輛損失之日起至甲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6、在租賃期間,發生保險事故,車輛停止計算租賃費用后,如租期未滿且乙方向甲方指定修理廠交付了定額的20%車損金后,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替換車,替換車不保證與原租車輛為同種車輛,如遇法定節假日,甲方不能保證及時提供替換車。
7、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僅就乙方或甲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8、在租賃期間,車輛發生碰撞事故,乙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乙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
9、在租賃期間,乙方車輛如需駕離_________(地區),甲方提供必要證件,三日起租。
10、在租賃期間,如發生牌照丟失或損毀造成車輛不能繼續使用,乙方除及時協助甲方辦理補領手續外,還應在合同終止之前向甲方交納補領牌照期間的租金和驗車費換牌費350元。在租賃期間,如發生行駛證丟失或損毀造成車輛不能繼續使用,乙方除及時協助甲方辦理補領手續外,還應在合同終止前向甲方交納補領行駛證所用費用及罰金共計人民幣1000元整。
11、在租賃期間,車輛正常行駛中發生異常情況有可能造成車輛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將車送回本公司檢查,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在租車期間不能隨意拆除、更換汽車配件,一經發現,將根據情節輕重進行處罰,所使用車輛按4S店修理金額全額賠付,與保險無關。
12、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或人為碰撞,交通管理部門不予受理或保險不理賠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支付,還需對甲方的車輛加速折舊進行補償(按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用的20%)。
13、乙方在租車期滿后把所租車輛還回公司,辦理還車事宜。在十五個工作日后,如查詢無違章后退還押金總額。如有違章甲方通知乙方處理違章事宜,乙方出據交通違章罰款單據到甲方處退還押金。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賠償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賠償甲方受到的損失,還應承擔自身損失部分。
第六條 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兩份,各持正本一份。《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單》、《租賃車輛價格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擔保人(簽章):_________ 擔保人(簽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解放牌汽車租賃合同 篇4
乙方(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車輛出租:甲方自愿將其單位車輛(車牌:_____)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于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備胎一個。
二、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_______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數額為每年_______萬元,共計__年_____萬元。
乙方應于接車時向甲方支付前兩年租金_______萬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或于第年全額支付租金萬元。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養路費交付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誤工時間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電話:_______
簽字:_______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工地解放牌汽車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
承租方:
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減少糾紛發生,經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承租方全額承擔:
1、因承租方使用不當造成車損,如輪胎單獨損壞,玻璃單獨破損;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
2、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后駕車者。
3、承租方將車輛交與無駕駛證者駕駛。
4、承租方駕駛車輛肇事后逃逸。
5、出險后不報案、隱藏真實情況24小時內部通知出租方的。
6、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7、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二、在法定節假日期間,承租方沒有按約定的時間歸還出租方的車輛,承租方應按所超時間交付雙倍租金。
三、車輛交付承租方以后,我公司按合同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承租方取得聯系的,不論承租合同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租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四、承租方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所發生的扣分、罰款,由承租方承擔,租賃方可協助辦理。
五、以上條款為租賃合同的有效副本,與《汽車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解放牌汽車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________牌汽車(牌照號碼: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于本協議訂立之日起2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為每月________元,共________元。乙方應于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________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____個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____________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況下予以退還。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后,出租車輛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并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并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_____________%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乙方承當損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數額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后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系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并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______市__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
工地解放牌汽車租賃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標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 詳見本合同附件的補充協議
二、 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2.1 出租方應保證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設備齊全且性能正常,并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及保險單復印件等有效證件,且保證該等證件在租期內合法有效。
2.2 出租方負責定期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
2.3 出租方負責對租賃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拋錨或故障提供24小時全國救援服務平臺,其中對于租賃車輛由于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出租方有義務免費進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須自行承擔費用。如經施救后車輛仍無法正常行駛的,承租方可直接將車輛交給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點位于承租方租車門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須另行支付異地還車費。
2.4 出租方應協助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2.5 出租方保留隨時檢查車輛停放、行駛情況的權利。
三、 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3.1 承租方應在各種隨車證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時間內到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承租方如不及時履行上述義務,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或扣押的,處罰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且租金照常計算。如發生遺失車牌或各種隨車證件的,承租方須承擔所有補辦費用,且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承租方應正確使用車輛,按時配合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3.2 承租方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燃油費用及過路、過橋、停車等費用。承租方應按租賃車型所規定的油耗標準加注燃油(油耗標準參見《車輛使用手冊》),并將車輛停放于有專人看管的專業停車場所;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保險賠付范圍內的除外)。
3.3 承租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員、財產及罰款責任以及因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等。(保險賠付范圍內的除外)
3.4 承租方承擔非因出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責任。
3.5 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動車輛里程表,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支付超公里金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封車標損壞即視為承租方擅自改裝車輛),包括但不限于加裝設備或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等,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四、 車輛歸還及續租
4.1 車輛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解除后,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若有)和各種證件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況的確認以《驗車單》為準。如還車時車輛存在損壞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的,承租方須照價賠償(標準參見還車時出租方門店公示價格);承租方亦可選擇到出租方指定維修場所自行修理、補齊設備、證件等,出租方自車輛及其設備、證件完好歸還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4.2 承租方應按時歸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違約金。
4.3 承租方需續租車輛的,須在車輛租期屆滿前十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拒絕續租。雙方續租車輛,須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辦理車輛交接、驗車等手續。
五、 車輛維修
5.1 車輛出現異常后,承租方應第一時間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維修場所進行修理,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
5.2 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異常及損壞情況,不得自行對車輛進行維修或對車輛的部件進行調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擴大損失等)。
六、 車輛保險
6.1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車輛都已投保了車輛保險。
6.2 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須在第一時間于事故發生現場向當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時向出租方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出租方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時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當而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其它損失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6.3 車輛被盜、被搶的,自公安部門立案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車輛報廢的,自車管部門出具報廢證明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如之后發生保險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絕理賠的,拒絕理賠部分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該項賠付義務不因雙方合作的終止而滅失。
6.4 車輛發生盜搶或報廢后,如承租方繼續租用出租方車輛的,原車輛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動轉移至新租用車輛。
七、 違約責任
7.1 經國家規定的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標準的,且出租方拒絕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替換車輛的,承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2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強行收回租賃車輛:
7.2.1承租方提供虛假信息;
7.2.2承租方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利性營運,從事有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或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7.2.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7.3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按拖欠款項的1%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或累計逾期超過
45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強行收回車輛,承租方須支付未付款項。
7.4 發生7.1-7.3所述單方解除合同情形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7.5 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無論車輛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含補充協議)。否則,承租方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的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八、 不可抗力
8.1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現象、戰爭、罷工、火災、政府行為等)發生而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責任,但必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后或恢復通訊后的24小時內書面通知對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責任。如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且只與付款義務相關的,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義務。
8.2 本合同履行地、租賃車輛的采購地及運輸在途地發生不可抗力的,均適用本條款。因政府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規的出臺等)直接導致出租方的采購或運營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調整租金,但須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據。
九、 爭議的解決
9.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 全部合同
10.1 本合同所指車輛本身質量問題,以汽車生產廠家的檢測和相關診斷證明為準。
10.2 本合同所指保險賠付范圍,參照保險公司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
10.3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10.4 本合同附件為《補充協議》、《車輛交接單》、《驗車單》、保險單復印件及承租方資質(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
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10.5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雙方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10.6 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沖突,將以中文版本為準。
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人:
日期: 承租方: 授權代表人: 日期: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望京中環南路甲2號佳境天城大廈2層 地址:
電話: 010-58209999
傳真: 010-58209666
聯系人: 手機號碼: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手機號碼:
工地解放牌汽車租賃合同 篇8
出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 租 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 牌汽車 壹 輛租給承租方使用 。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 2年 ,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11800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車輛保險費、車船使用稅等由出租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解放牌汽車租賃合同 篇9
出 租 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承 租 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_______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 。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______年租用,不足______年按實際______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七、個人汽車租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地解放牌汽車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1、出租人將______輛___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3、租金每車每月為____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________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4、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5、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6、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_______天,加罰_______天的租金。
7、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8、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______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工地解放牌汽車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愿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愿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地解放牌汽車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詳見本合同附件的補充協議
二、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2.1出租方應保證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設備齊全且性能正常,并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及保險單復印件等有效證件,且保證該等證件在租期內合法有效。
2.2出租方負責定期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
2.3出租方負責對租賃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拋錨或故障提供24小時全國救援服務平臺,其中對于租賃車輛由于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出租方有義務免費進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須自行承擔費用。如經施救后車輛仍無法正常行駛的,承租方可直接將車輛交給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點位于承租方租車門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須另行支付異地還車費。
2.4出租方應協助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2.5出租方保留隨時檢查車輛停放、行駛情況的權利。
三、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3.1承租方應在各種隨車證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時間內到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承租方如不及時履行上述義務,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或扣押的,處罰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且租金照常計算。如發生遺失車牌或各種隨車證件的,承租方須承擔所有補辦費用,且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承租方應正確使用車輛,按時配合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3.2承租方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燃油費用及過路、過橋、停車等費用。承租方應按租賃車型所規定的油耗標準加注燃油(油耗標準參見《車輛使用手冊》),并將車輛停放于有專人看管的專業停車場所;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保險賠付范圍內的除外)。
3.3承租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員、財產及罰款責任以及因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等。(保險賠付范圍內的除外)
3.4承租方承擔非因出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責任。
3.5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動車輛里程表,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支付超公里金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封車標損壞即視為承租方擅自改裝車輛),包括但不限于加裝設備或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等,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四、車輛歸還及續租
4.1車輛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解除后,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若有)和各種證件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況的確認以《驗車單》為準。如還車時車輛存在損壞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的,承租方須照價賠償(標準參見還車時出租方門店公示價格);承租方亦可選擇到出租方指定維修場所自行修理、補齊設備、證件等,出租方自車輛及其設備、證件完好歸還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4.2承租方應按時歸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違約金。
4.3承租方需續租車輛的,須在車輛租期屆滿前十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拒絕續租。雙方續租車輛,須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辦理車輛交接、驗車等手續。
五、車輛維修
5.1車輛出現異常后,承租方應第一時間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維修場所進行修理,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
5.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異常及損壞情況,不得自行對車輛進行維修或對車輛的部件進行調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擴大損失等。
六、車輛保險
6.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車輛都已投保了車輛保險。
6.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須在第一時間于事故發生現場向當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時向出租方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出租方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時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當而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其它損失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6.3車輛被盜、被搶的,自公安部門立案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車輛報廢的,自車管部門出具報廢證明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如之后發生保險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絕理賠的,拒絕理賠部分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該項賠付義務不因雙方合作的終止而滅失。
6.4車輛發生盜搶或報廢后,如承租方繼續租用出租方車輛的,原車輛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動轉移至新租用車輛。
七、違約責任
7.1經國家規定的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標準的,且出租方拒絕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替換車輛的,承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2(1)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強行收回租賃車輛;
(2)承租方提供虛假信息;
(3)承租方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利性營運,從事有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或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4)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7.3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按拖欠款項的1%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或累計逾期超過45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強行收回車輛,承租方須支付未付款項。
7.4發生7.1-7.3所述單方解除合同情形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7.5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無論車輛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含補充協議)。否則,承租方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的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八、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現象、戰爭、罷工、火災、政府行為等)發生而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責任,但必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后或恢復通訊后的24小時內書面通知對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責任。如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且只與付款義務相關的,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義務。
8.2本合同履行地、租賃車輛的采購地及運輸在途地發生不可抗力的,均適用本條款。因政府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規的出臺等)直接導致出租方的采購或運營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調整租金,但須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據。
九、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全部合同
10.1本合同所指車輛本身質量問題,以汽車生產廠家的檢測和相關診斷證明為準。
10.2本合同所指保險賠付范圍,參照保險公司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
10.3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附件為《補充協議》、《車輛交接單》、《驗車單》、保險單復印件及承租方資質(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10.5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雙方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10.6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沖突,將以中文版本為準。
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人:
日期:承租方:授權代表人:日期:
地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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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聯系人:手機號碼:
工地解放牌汽車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
2、車輛信息:汽車名稱及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
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
3、租還車地點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按每天____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____元,押金____元,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費用。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并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詳見附件),驗收簽字后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乙方不可以將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50元清理費。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則視為本合同自動續延,租車以每天24小時為一租車日計算。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2倍承擔違約金。
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11、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2、嚴禁酒后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濁物品。
13、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于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全車丟失后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5、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6、乙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油料費用及“三濾、離合器油、制動液、冷卻液”等的每日檢查責任,如遇到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本車開至甲方指定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違反者不予返還押金。
17、乙方應在租用車輛達到保養標準時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合理安排保養時間盡量保證乙方正常使用。如因車輛保養影響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其他替代交通工具或相應順延租賃時間。如因乙方不及時通知甲方保養造成車輛損壞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通知后因甲方不及時保養造成車輛損壞的,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
四、保險條款
租賃車輛已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不計免賠險、劃痕險,若乙方要求增保其他險種,甲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特別約定
1、乙方在租賃合同期內,可使用公里(平均公里/日,超過每公里元),車輛初始里程數,以車輛交接單為準。
2、乙方還車后,甲方扣留1000元(壹仟元)人民幣作為所租車輛違章查詢押金,還車一個月后,經查詢沒有違章記錄甲方將押金全部返還乙方(直接退于本人或匯入指定賬戶)。如果因為__部門延誤通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有權要求乙方對其在租車期間所造成的違章及時進行處理,如不處理甲方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3、甲方告知乙方租車期間違章信息后,乙方必須在十五天內自行處理完畢,以確保該租賃車輛無任何交通違章,否則甲方將視為乙方同意用其押金和駕駛證處理交通違章。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提前退租要向甲方支付提前退租期(提前退租期=合同簽約期-實際租賃期)違約金,違約金為租金總額的20%。
2、還租賃車輛,逾期交回車輛逾期期間的日租金按原租金的200%收取,逾期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3、乙方在租賃期間造成車輛受損,致使車輛貶值(保險公司定損1000元以上的或造成重要零部件損壞的視為造成車輛貶值),雖經修復但仍需向甲方支付保險公司定損總額的30%賠償金作為補償甲方車輛折價的損失。
七、擔保條款
乙方承租甲方車輛應當交納抵押現金人民幣(大寫)同時乙方提供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復印件,作為本合同抵押擔保。保證提供手續真實、合法、有效,如果乙方違約需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八、其它
1、乙方所租車輛的《車輛交接單》須經雙方確認,該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在履行期間發生的一切糾紛,雙方友好協議,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判解決。
(租賃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地解放牌汽車租賃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有關車輛檢測部門認定合格的,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6.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證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__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承租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承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本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__年月日
出租人:___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工地解放牌汽車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蘇州四季晶華花園小區地下車位62號
第二條租賃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租賃期內,甲方將租賃物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后,若甲方有繼續出租的愿望,乙方具有優先選擇權。
第三條租賃物的所有權
在租賃期內,租賃物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對租賃物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第四條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在租賃期內,由乙方承擔物業管理費等必須費用,并且須給甲方按照每月一百二十元人民幣的租賃費用,共六個月,合計七百二十元人民幣,于簽署本合同時一次性交清。
第五條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租賃物件在租賃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當時市場價格,賠償甲方。
第七條違反合同的處理
1。除特殊情況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中國《合同法》的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違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件,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3。租賃物正式交與乙方使用前(即年月日前),由于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根據我國《經濟合同法》等法規的有關條款解決。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當日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為憑。
2。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須采用書面形式,并獲得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認同。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簽名/章)乙方:___________(簽名/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解放牌汽車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布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出租車夜班租給乙方,車牌號碼 從 年 月 日 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時止收回。
第二條 租金、定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每月租金 元,每月 日將租金付清,租車押金 元。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3.租賃期間由甲方承擔車輛維修保養,如乙方在租賃期間人為造成的車輛損壞由乙方負責。
4.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并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乙方在行使當中造成的交通違章由乙方負責。
3.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并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六條 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補充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 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4.租賃到期后1周退還押金。
5.乙方在租賃期間因車輛老化經常維修,影響正常的營運使用,本合同解除。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工地解放牌汽車租賃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汽車運輸貨物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_型_______汽車。
2、車輛數量:_______輛。
3、貨物類型:______________
4、運輸起、終點:起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終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費:淡季______________元/車次(_______月-_______月);旺季______________元/車次(_______月-_______月),若支付同等金額的人民幣,則匯率按_______計算。
6、運費的支付:每周星期_______為運費支付日,當日乙方將一周內使用甲方所有車輛的運費結清。
7、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貨物的裝運,若乙方裝運除_______以外的其它類型貨物,甲方有權拒絕裝運。
(2)若乙方裝運貨物超高超重,甲方有權拒絕裝運。
(3)甲方車輛具有優先裝運乙方貨物的權利。
(4)在乙方保證甲方汽車運量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將車輛再轉租他人;若乙方的貨物不能滿足甲方汽車的運量,則甲方可另外轉租其他貨主。
(5)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對裝貨車輛的管理。
8、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甲方車輛維修期間、節假日車輛未及時到達口岸期間,乙方有權另尋其它車輛裝運貨物。
(2)在乙方貨物較多而甲方車輛不足以滿足乙方運輸要求的情況下,乙方應保證首先裝運甲方車輛。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汽車裝運百貨以外其它類型的貨物。
(4)貨物到達目的地后,乙方必須在3日內辦完所有的清關手續(遇節假日順延)。
(5)乙方必須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的押金(_____輛車,每車_____美元),以保證甲方車輛的及時出關和車輛到__________后及時接車與清關,若因上述原因壓車給甲方造成損失,損失部分甲方由此押金中扣除。
(6)在租用甲方車輛期間,乙方不得將車輛再轉租第三方。
(7)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貨物原因,造成甲方車輛毀損的全部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到期雙方協商延期。
10、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地解放牌汽車租賃合同 篇18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駕駛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車輛期限
1、甲方將其所有的 車型,發動機號 ,車牌號碼 ,從 年 月 日時起租給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時止收回。
第二條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 元,共計人民幣 元,訂立合同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辦理租賃手續時需一次性繳納押金 元。
3、乙方還車時需繳納交通違章保證金 元,三十個工作日后,如無違章記錄即退回。如有違章甲方將代付出交通違章款后余額返還乙方。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35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 元;還車時,6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天計算。
5、乙方租期滿,如需續租車輛,應以電話或當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允許,方可延期租賃。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6、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7、注:如駕駛員不跟車,必須提供等價抵押。
第三條 甲方義務和責任
1、 提供合同規定之車輛,保證其處于適租姿態。
2、 交付車輛時保證車輛燃料是加滿的。
3、確保車輛的手續合法齊全,牌證有效,保險手續完備。
4、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
5、乙方租賃其間車輛出現故障、發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協助乙方處理,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 乙方義務和責任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及違章罰款,自行負責。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發現,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賠償甲方全部損失,并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4、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通知甲方協助解決。并承擔車輛出險維修停駛期間的損失及車輛折舊費,停駛期間損失費每天按日租金的50%計算;車輛折舊費按保險公司賠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5、租賃車輛被盜搶應及時報警、通知甲方,并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賃期間負責保存各種證件,如有遺失,除承擔補辦證件的各種費用外,并交納停駛損失費,停駛期間按租賃標準的50%計收。
7、租賃過程中,車輛出現故障損壞,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8、乙方還車時,應給車輛加滿燃料。
注:還車時暫押現金1000元,如在租車期間沒有違章行為,30日內退還。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工地解放牌汽車租賃合同 篇19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租賃期內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相關條款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時通知出租方、保險公司、交通管理部門造成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全部車輛現值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4. 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5.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6.合同到期,承租方結清全部租賃款后,根據合同約定,出租方按照承租方意愿:
⑴收回租賃車輛,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余押金歸還承租方。
⑵以承租方支付的押金款沖抵購車款,將車輛過戶給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出租方協助承租方辦理過戶手續,過戶手續費由承租方負擔。如過戶時須提供占地證明等手續,由承租方自行解決。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租賃期內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4. 合同到期,承租方結清全部租賃款后,承租方可以選擇退還車輛或以支付的押金款沖抵購車款,購買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證、身份證、戶口簿、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約定費用。
3. 按車輛性能要求、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輛年檢及維修保養。
6.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保險公司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由于承租方未及時通知出租方、保險公司、公安及交通管理部門,造成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車輛現值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8. 承擔不高于2%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時通知出租方、保險公司、交通管理部門造成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車輛現值損失由承租方承擔,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9.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第五條 租賃車輛狀況
出租方提供的租賃車輛為 。車號 ,顏色 ,發動機號碼 ,車輛識別號碼 。
第六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共計 _______月。
第七條 租金、押金及違章保證金約定
1.單車車輛租賃價格為人民幣¥ _______元/月,租金合計人民幣 _______元整 。
2.承租方應于本合同簽定之日,支付抵押金 _______元整,及違章保證金 _______元整。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叁個月,經交通管理部門確認該租賃車輛在履行合同期內沒有未處理交通違法行為,出租方應將違章保證金全額退還承租方。
5.租金采用預付費方式,租金按 支付。根據承租方情況,每 支付租金日期最遲不得超過 。
6.租金、押金及違章保障金一經商定,不隨國家政策及市場變化而變動,雙方必須嚴格按合同規定執行。
第八條:租賃汽車質量問題的處理(特指在汽車生產廠家承諾的索賠期內車輛)
租賃汽車質量問題應由出租方負責向廠家索賠。索賠過程承租方有權參加。超出廠家規定索賠期限和項目,與出租方無關。
承租方無權以租賃汽車存在質量問題為由解除本合同,承租方應自行解決索賠期后和索賠范圍之外的質量責任。
第九條 保險約定
1.出租方負責在本合同簽署之日為車輛投保,被保險人為出租方。險種必須為第三者(2萬元以上)、車損險、盜搶險、不計免賠險,并使之在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保單復印件交承租方。
2.租賃車輛在履行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車輛損失,車輛損失保險公司理賠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擔。
3.雙方商定,在履行合同期內所有國家規定的車主負責制中,車主應承擔的所有責任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并承諾保證承擔全部車主責任。
4. 在履行合同期內,與本合同指定車輛有關的任何違規、交通違法及肇事行為,均由承租方承擔全部損失(含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車輛損失)及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車主責任、駕駛員責任以及相關的所有民事賠償責任),造成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須賠償出租方所有損失(合同預期利益損失包括在內)。
5.在履行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車輛及人員傷害等損失,由承租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費用及責任。
6.在車輛產權未過戶到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期間,車輛發生被盜、滅失情況,由承租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費用,出租方不再返還已收取的租金及押金,承租方須在上述情況發生后兩日內結清全部的租金。
7.由于事故處理、車輛維修/保養/車檢、車輛被扣等原因造成的,任何承租方未使用租買汽車的期間的租金照付,不得扣除。
8.在租金全部結清前,租賃車輛若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經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定損后),使承租車輛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方不再返還已收取的租金,承租方須在保險公司定損后兩日內結清全部租金,車輛殘值歸承租方所有。
第十條:車輛的保養、修理
1.在合同履行期間,承租方應對租賃車輛按國家有關技術規定進行定期保養和檢修,以保證其良好的運行車況及承租方使用的安全性。
2.承租方須保證其駕駛員有證按章駕駛。
3.承租方對租賃車輛承擔保管責任。
第十一條:違反合同的處理
1.如承租方未按時支付租金或未按合同規定履行義務時,出租方有權收回車輛、解除合同并采取下列措施:
A 要求承租方即時付清租金余額及一切應付款項。
B 從抵押金中扣除或由承租方支付相當于未履行合同部分租金的2%的違約金。
2.當承租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支付應付的租金時,出租方除有權采取上述前款規定的所有措施外,有權按應付租金12‰的標準,每日向承租方收取滯納金。滯納金將從承租方支付抵押金或每次交付的租金中先行扣抵,直至承租方向出租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滯納金為止。
3.租賃車輛過戶到承租方名下前,租賃車輛所有權屬于出租方,不得作為承租方財產列入破產清算范圍。承租方在租賃車輛過戶到承租方名下前,不得將租賃車輛抵押、出售、還債、出資或作其他處分行為(除非承租方已結清所有租金及一切應付款項)。承租方不得將租賃車輛用于非法行為。
4.在車輛產權未過戶到承租方或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出租方原因未及時對車輛進行年檢、交納保險、車船使用稅而給承租方造成的罰款或損失由出租方承擔。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本條所述損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有提醒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的義務。
第十二條:
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未結清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的,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解除合同,并有權采取第十一條之第1款和第2款規定的所有措施。承租方無權對租賃車輛主張任何權利。
出租方如辦理過戶與上級公司資產管理規定相沖突,承租方允許推延過戶期限一年。期間該車按國家規定應交納的各種稅費、保險費等費用由承租方支付,出租方代為辦理。
出租方可根據承租方要求將車輛過戶至承租方或由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
辦理過戶時,全部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租賃車輛延期過戶的,承租方應繼續向出租方交納保險費、驗車費、車船使用稅及代管費等相關費用并繼續對車輛使用期間引發的各種責任及造成的各種損失負全部責任。同時承租方按出租方規定政策就車輛代管的事宜簽訂相關協議。
第十三條:合同的修改及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須由合同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生效。在履行合同期間如發生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當事人均有權向太原市本地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合同及附則
1.本合同執行中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書正本一式持叁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在 簽訂。
第十三條:特別約定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辦人(簽字):____________委托代辦人(簽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工地解放牌汽車租賃合同 篇20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后拖欠還車。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于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并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
申請仲裁或由--市--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工地解放牌汽車租賃合同 篇21
甲方:亞克西*行社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平等協商,本著互愿互利的原則,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用車輛內容如下:
車型_正座_______(不包括司機)加座_______;數量_______輛;暫定租用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使用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預計_______天,每天車費_______元,其中空駛費用_______元,停留費用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乙方需預付_______元給甲方,出發前再付車費的70%_______元。余款行程結束付清。乙方租車如需延期,乙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乙方有優先權續租;
備注:司機食由____負擔;宿由____負擔外,油費,過路費,停車費由_______負擔。
二、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A.甲方保證提供證件齊全的車輛,并對所租車輛的司機進行統一管理,提供優質服務;司機應保證有公安部門頒發的駕駛執照,符合準駕型號。
B.甲方應在出車前進行檢查,保證車輛處于良好的狀態,保持車容整潔,如車輛因途中拋錨等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甲方兩小時內不能將車修復正常,乙方應再等候兩小時給甲方時間調配車輛或購買配件,等候時間總計不超過四小時。超過四小時以后甲方應立即安排搭乘出租車或搭乘其它車輛將乙方送至后一行程地點,費用由甲方支付,并安排車輛繼續完成行程。若耽擱行程一天以上,甲方需向乙方賠付相當時間內的租車費用。
C.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并支付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乙方與車方所在單位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為其購買了旅游意外保險,則按旅游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甲方可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E.甲方車輛司機要積極配合乙方旅游行程愉快順利,遵守旅游各項制度,相互團結,不得酗酒打鬧,保證做好服務接待工作,對客人要熱情服務,保證安全行駛
行車途中司機要遵守交通規則,否則引起的乘客和財物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乙方責任:
A.在出發后乙方應合理調配車輛,確保車輛在安全及可能行駛的路段行駛,避免司機疲勞駕駛,甲方不允許乙方任何人員擅自駕駛甲方車輛,如因此造成責任事故及經濟損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及后果。
B.乙方應保證甲方司機的正常睡眠,不要開夜車(以天黑為限)。(特殊攝影團除外需提前申明)
三、付款方式
1.乙方于出發前支付70%租車費,余款于行程結束前由乙方付清。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需支付對方違約金30%.
五、特別約定:
對行程內游覽的景點順序甲方征得乙方同意有權進行調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國家政策性調價等因素造成的增加費用,由客人自理;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
六、其它
1.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自簽協議之日起,自行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直至按《民法典》裁定執行。
此協議價格不含稅金
如需接送機/火車,費用為100元/次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乙方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及傳真:聯系電話及傳真: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特別聲明:
乙方可以修改或增加,減少以上條款,但一旦雙方達成協議,希望嚴格遵守。
工地解放牌汽車租賃合同 篇22
一、租賃車輛狀況
車輛型號_____________
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租賃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租金的交納:___________元/天。計___________天。共計租金_____________元。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后拖欠還車。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于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并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_____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車輛租金的____%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____%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____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____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由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解放牌汽車租賃合同 篇2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車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一、租賃數量:______輛。
二、車輛相關資料:
車輛型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制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出廠日期: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計劃租賃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驗收地點及方法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方法: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五、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叁仟元整(此費用包括司機費用)。
2、結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車輛交付使用一個月后,付給出租方上一個月的租賃費,以后每一個月結算并付款一次,結算時應出具租賃業正規發票。
3、結算時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日均租賃費=月租費/、天)計算。
六、進出場及費用
出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年審費用、保險等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負責將車輛運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費用由出租方承擔。租賃結束,由出租方負責將車輛開出現場。
七、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八、汽車保管
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此款項不包括自帶、自駕車輛)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報請鄭州仲裁機關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雙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解放牌汽車租賃合同 篇24
汽車租賃合同的20__最新的格式
甲方: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汽車運輸貨物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_型_______汽車。
二、 車輛數量:_______輛。
三、 貨物類型:______________
四、 運輸起、終點:起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終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運費:淡季______________元/車次(_______月-_______月);旺季______________元/車次(_______月-_______月),若支付同等金額的人民幣,則匯率按_______計算。
六、 運費的支付:每周星期_______為運費支付日,當日乙方將一周內使用甲方所有車輛的運費結清。
七、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貨物的裝運,若乙方裝運除_______以外的其它類型貨物,甲方有權拒絕裝運。
2、若乙方裝運貨物超高超重,甲方有權拒絕裝運。
3、甲方車輛具有優先裝運乙方貨物的權利。
4、在乙方保證甲方汽車運量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將車輛再轉租他人;若乙方的貨物不能滿足甲方汽車的運量,則甲方可另外轉租其他貨主。
5、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對裝貨車輛的管理。
八、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甲方車輛維修期間、節假日車輛未及時到達口岸期間,乙方有權另尋其它車輛裝運貨物。
2、在乙方貨物較多而甲方車輛不足以滿足乙方運輸要求的情況下,乙方應保證首先裝運甲方車輛。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汽車裝運百貨以外其它類型的貨物。
4、貨物到達目的地后,乙方必須在3日內辦完所有的清關手續(遇節假日順延)。
6、在租用甲方車輛期間,乙方不得將車輛再轉租第三方。
7、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貨物原因,造成甲方車輛毀損的全部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九、 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到期雙方協商延期。
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