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房屋出租承包合同(精選3篇)
民間房屋出租承包合同 篇1
出包方:濟南市天橋區黃河河務局(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濟南市天橋區藝民飯莊 法人:白藝(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承包期限:承包期二年。自20x年1月1日-20x年12月31日止。
第二條:承包費:月承包費為600元,年承包費為7200元。
第三條:付款期限與方式:每半年進行一次租金結算。乙方要于每年的6月30日、11月30日分兩次向甲方付清上、下半年的承包費各3600元人民幣。
第四條:水、電費的交納
1、乙方使用不超過20kv的用電額度。如因甲乙雙方用電超出甲方變壓器負荷時,甲乙雙方協調用電。
2、甲方根據變壓器的情況,按供電、供水部門收費標準的全部費用核算后,出據財務收據,由乙方交納,并收取5%的管理費,用乇維修線路、變壓器附件等。
3、乙方用電、用水,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安全生產,不得違規;否則,甲方有權斷電、斷水。用電、用水設備(套表、開關、表箱及附件)如有損壞,由甲方維修、檢驗、更換,電表每兩年更換一次,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負。
4、乙方收到甲方電費、水費通知單起三日內來甲方處交納水、 電費。若遲交,甲方將按照遲交水、電費總額的5%收取滯納金。滯納金不頂替水、電費。
第五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條款
l、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提供承包房屋。
2、合同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甲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余承包期應交承包費總額的0.1%計算。
3、若乙方拖欠承包費滿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二)乙方責任條款
1、乙方必須合法經營,不得對環境造成污染;否則,責任自負。
2、乙方只有合同期內房屋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轉包,有責任保護承包房的建筑結構和室內設施;否則,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3、在合同期內,乙方在生產經營中的任何安全問題有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4、如乙方想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己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余承包期應交承包費總額的0.1%計算。
5、在合同期內,若國家規劃、黃河防汛占用該房屋,甲方有權 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應無條件服從。
6、合同終止,乙方應完整的將房屋交給甲方;如有損壞,視情 予以賠償。
7、合同簽定前,乙方須向甲方交納房屋承包抵押金3000元整。 合同終止時退回。
第六條:免除責任條款:承包期內,如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造成房屋及經營損失,甲、乙雙方均不負任何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當 地經濟合同仲裁機關裁決。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經濟辦、財務科、存檔各一份乙方留存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濟南市天橋區黃河河務局 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乙方:濟南市天橋區藝民飯莊 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20x年一月一日
民間房屋出租承包合同 篇2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
承租方:
1,路號,幢室,總層.
2,該房屋用途為:[居住].除雙方令有約定外,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用途。
3,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該房屋租金為 。屋內設施有海信電視一臺,電視柜,沙發,餐桌,爐具各一個。餐椅4把,床2個。押金為 元。
5,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全額租金。租賃期滿,設施未壞,房屋內家具齊全押金全額返還乙方。如有損壞或丟失,可從押金中扣除。
6,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兩]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7,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施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防火安全,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8,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水費,電費,氣費,物業管理費。在租賃期,如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9,供暖費由甲方承擔。
10,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1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11,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間房屋出租承包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福澤花苑2號樓西單元。
2、該房屋每月租金為元(大寫元)。租金總額為元(大寫元)。
3、該房屋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甲方收取設施保證金元(大寫元)乙方到期不租后,,如設施完整,甲方將保證金退還給乙方。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6、在乙方居住期間,發生盜搶等讓乙方受到損失的情況,由乙方自己承擔損失。
7、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誰及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承擔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不得在租賃期滿后向甲方索取費用。
8、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9、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10、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11、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兩個月以上。
1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