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房屋長期承租居間合同(通用3篇)
個人房屋長期承租居間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委托人:
居間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承租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承租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居間尋找符合以下條件的房屋,并協助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坐落:▁▁▁▁▁▁▁▁▁▁▁▁▁▁▁▁▁▁▁▁□;樓房為▁▁室▁▁廳▁▁衛□;平房為▁▁間□;無裝修□;一般裝修□;精裝修□;防盜門□;有線電視接口□;空調□;天然氣□;煤氣□;集中供暖□;土暖氣□;熱水器□;電話□;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上下水□;家具:▁▁▁▁▁▁▁▁▁▁▁▁▁▁▁▁▁▁▁▁▁□;樓層:▁▁▁▁□;朝向:▁▁▁▁□;建筑面積:▁▁▁▁▁▁平方米□;月租金標準:▁▁▁▁▁▁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其他條件:▁▁▁▁▁▁▁▁▁▁。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
第二條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現場看房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
陪同看房后,乙方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費,每次不得超過▁▁▁▁▁元。乙方為甲方尋找的房屋不滿足甲方提出的必備條件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看房成本費。
第四條甲方義務
應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應對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保密;
不得在委托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后▁▁▁▁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第五條乙方義務
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提出的條件為甲方尋找房屋,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匯報,并為甲方看房和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已經事先核實,并且甲方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
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應保證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
收取看房成本費、必要費用、傭金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范的收費票據;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六條傭金
委托事項完成后,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傭金。
傭金應在甲方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支付。
傭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
委托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傭金。
第七條費用
委托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費抵作傭金。
非因乙方過失導致委托事項未完成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費用如下:▁▁▁▁▁▁▁▁▁▁▁▁▁▁▁▁▁▁▁▁▁▁▁▁▁。
第八條轉委托
甲方允許乙方將委托事項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
第十條違約責任
甲方未如約支付傭金、看房成本費、必要費用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與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還有權取得約定的傭金;
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傭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乙方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資格證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屬文件。附屬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居間人:
住所:住所:
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資格證書號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合同簽訂時間:合同簽訂地點:
個人房屋長期承租居間合同 篇2
委托方:___________
居間方: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居間方受委托方的委托,雙方就委托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事項(需具體約定所委托的是提供訂約機會,還是媒介合同的成立,以及委托事項的具體要求)
第二條 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第三條 保密內容
第四條 違約責任
第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委托方:___________ 居間方:___________
單位(人)名稱或個人姓名:___________ 單位(人)名稱或個人姓名: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本合同有效期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個人房屋長期承租居間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鑒于甲方擬通過乙方提供的居間服務而取得本合同所約定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及開發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政府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介紹甲方和與擁有土地的第三方進行洽談本項目房地產開發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備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委托事宜
1、 甲方授權乙方為“項目”(以下簡稱“項目”)洽談工作的委托代理人。
2、 乙方以居間人的身份負責為甲方在項目取得過程中,為甲方與項目方接觸提供介紹及促成合作,在此過程中由乙方提供居間服務。
第二條、 服務成功界定標準
1、 乙方為甲方取得項目的開發權,取得標準如下:
(1)項目地址:
(2)項目占地:
(3)項目規劃:
(4)開發要求:
(5)優惠政策:
(6)項目的具體數據以項目方及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文為準,但誤差應在5%內,如超出則居間服務費雙方可以另議。
2、乙方促成甲方與政府相關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并協助甲方辦理《土地使用證》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 信息收集;
2、 項目核準調查;
3、 甲方和項目方合作條件擬定;
4、 土地使用證的協作辦理;
5、 項目規劃的協作辦理;
6、 創造甲方與相關部門的洽談機會。
7、 協作甲方把本項目A地塊增容至5.0以上(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 甲方提供資質證明及相關資料
根據乙方工作需要,甲方向政府相關部門提供以下資料: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彩色掃描件);
2、 企業代碼證、開放商資質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彩色掃描件);
3、 國、地稅稅務登記證(彩色掃描件);
4、 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5、 公司近期銀行對賬單;
6、 向市政府授權的銀行查詢函;
7、 向市政府遞交本項目用地的《使用權購買申請書》;
8、 公司書面介紹材料和在廣西的業績簡述。
第五條、 服務費支付
1、 居間服務費想計付標準:
甲方按 萬/畝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合計 萬元(含稅票)。
2、 居間服務費付款條件:
(1) 甲方向相關部門支付第一次土地出讓金當日,甲方把上述居間服務費中的 %支付給乙方。
(2) 本項目土地使用證辦到甲方名下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把上述居間服務費中的 %支付給乙方。
3、 居間服務費支付方式:
(1) 上述第一次的居間服務費中的 萬元由甲方扣10%稅后以現金的形式支付給乙方指定的賬號;
(2) 余下的 居間服務費按上述支付條件由甲方匯入乙方指定的賬號。
第六條、 甲方同意
鑒于本合同相關約定服務款項涉及高度商業機密,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時均以非書面方式提供,合同履行中或履行后,甲方均不要求乙方提供依約進行服務的憑證。
第七條、 甲方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后個月內,甲方如果與其他居間人合作或越過乙方與第三方私自達成交易,或通過其他渠道獲得該項目的開發權,仍視乙方居間成功。
2、甲方未按約定解付居間服務費給乙方,每逾期一天按所欠付金額的百分之零點五(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乙方違約責任
1、 如乙方不能協助甲方取得本項目的開發權,則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向相關部門取得甲方提交的相關資料原件。
2、 如本項目的土地使用證未能按相應的《土地出讓合同》辦到甲方名下的,乙方把甲方已支付的居間服務費全額無息退回。
第九條、 乙方違約責任
1、 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居間服務費及履行完各項義務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2、 或自本協議生效后 個月內乙方不能促成甲方和項目方達成合作協議的,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甲方取得市國土資源局頒發的本項目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即可直接證明乙方已完全履行了合同的義務。
2、 不論甲方是否與第三方簽訂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人使用、協議,均不影響乙方依本合同享有的權利。
3、 合同生效后,非經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解除合同。
4、 乙方有權根據需要自行委托第三方履行本應由乙方履行的本合同義務,但第三方的酬金將從乙方應得酬金數額中由乙方支付。
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存在爭議部分,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所補充之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或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印):
甲方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附件,甲方法人代表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乙方(蓋印): 乙方代表(簽字):身份證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