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償租用停車位合同(精選3篇)
有償租用停車位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項目停車位使用權租用事項,簽訂協議如下:
一、租用車位使用權內容 乙方有償租用甲方出讓的____停車位一個。
二、付款方式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租用金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整乙方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全款。
乙方于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租用金。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租用金后,原小區開發商向甲方租用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益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庫。
三、車位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具體位置以抽簽為準,該車位的交付日期以實際交付日期為準。
四、使用管理
1、該協議簽訂后,車位抽簽等相關事宜,由乙方負責,甲方給予必要協助。
2、乙方對所受讓的車位擁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和使用年限。
3、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為,乙方應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4、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并交納相應的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5、若根據市政或小區整體規劃的需要,在不影響乙方對車位的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而在乙方車位前后設置有變壓器、配電箱、地下車庫人行出入口、管網等公共設施的,乙方對此不持異議,不得據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五、聯系方式 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系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償租用停車位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管方)______________停車場
地點: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簽訂以下車輛保管協議書。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汽車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時間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甲方所有的汽車的品牌是______________,型號為______________,車輛號為______________,汽車購買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汽車行走里程(訂合同日)為___________公里。
三、甲方應將其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上好保險鎖(桿)。
四、乙方承擔對乙方車輛的保管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有償租用停車位合同 篇3
甲乙雙方就租賃地下停車位事宜,本著相互平等、信任的原則,自愿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車位租賃車位為 小區 號地下車庫 號車位。
第二條 租期
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合計 元人民幣,大寫 ,其中不包含物業公司所收取的車位管理費。 租金繳納方式:在協議簽訂后五日內,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給甲方,否則協議無效。
第四條 甲方義務
甲方須保證擁有對車位的所有權,一旦該車位所有權不屬于甲方,則視為甲方違約。
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保證車位正常使用的物品,如地鎖鑰匙、通行卡等。
甲方有義務出具證明,使乙方能夠按時順利地向物業公司繳納車位管理費。
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將車位租與他人。
協議期內,若甲方準備轉讓或出賣該車位,應首先通知乙方,乙方具有優先購買權。
協議期內,若甲方將車位轉讓或出賣給他人,須保證本協議繼續有效,乙方無需重復繳納租金。
第五條 乙方義務
乙方須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只能將上述車位用于停泊小型汽車,不得對車位進行任何破壞或改造。
協議期內,乙方須按時向物業公司繳納車位管理費,由于乙方原因拖欠繳費超過一個月,則視為乙方違約。
協議期內,由于乙方原因在地下車庫內造成甲方或其他人員財產、物品的損失,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協議期滿后乙方必須向甲方歸還保證車位正常使用的物品,如地鎖鑰匙、通行卡等,若有遺失或損壞應照價賠償。
協議期滿后乙方若需續簽,應提前兩周告知甲方。
第六條 罰則
若甲方違反本協議,須退還乙方繳納的全部租金,而后本協議自動終止。
若乙方違反本協議,甲方有權保留乙方繳納全部租金,并終止本協議。
第七條 其他約定
協議期內,雙方均不得隨意解除本協議。
若遇特殊情況,須提前通知對方,得到雙方同意后方能更改或解除協議。
要求提前終止協議的一方須向另一方支付相當一個月租金的金額作為補償,而租金由甲方按實際租賃時間折算,返還余額給乙方。 協議期內,任意一方聯系方式發生變化,均有義務告知對方。
第八條 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租賃期結束后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