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產權高層電梯房轉租合同(通用3篇)
有產權高層電梯房轉租合同 篇1
出租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 , 并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況
權屬證書號
座 落
權屬人
抵押狀況
面積
結構
用途 甲方依照按房屋租賃合同的轉租約定,并經房屋原出租人書面同意,由甲方將上述房屋的_________即___________轉租給乙方。
該部分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和要求;
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經雙方約定的其它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
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國家和無錫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____________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
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
若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租賃期屆滿前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甲、乙雙方約定,房屋租金按以下第____種方法計算:
1、按面積計算,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___________元,整套月租金為____________元,整套年租金為______________元;
2、按套計算,每月每套租金為___________元,年租金為___________元;
3、按間計算,每月每間租金為___________元,年租金為___________元;
租期內租金合計為_________元,大寫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約定,租期不滿一個月的房屋租金按一個月計算。
同時約定租金標準在________內不變。
自_________起,雙方可以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
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乙方應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需按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乙雙方約定,租金支付的補充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定數量的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的額度為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_____、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承擔。
其他有關費用,均由_____承擔。
上述費用的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
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如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所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
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
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除本合同附件所列設施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由________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
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及其維修責任于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______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乙方應按_______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使用費。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狀態。
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分割租賃、換租、出售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在租賃期內,雙方約定,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乙方轉租該房屋時,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按規定與受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并按規定向市房地產交易管理中心或其委托派出機構辦理登記備案。
在租賃期內,若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在達成協議后,由出租方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并進行合同備案登記。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范圍的;
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倍支付違約金;
給雙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后__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如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
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_月的;
十、違約責任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并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月租金的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
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條款
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后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_______日書面征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本合同自網上簽立、提交打印后即刻生效,并同時完成登記備案,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后,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 15 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租賃合同變更登記備案手續。
如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
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
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提交無錫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______份。
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無錫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或其委托派出機構一份,以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籍貫: 籍貫: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代理人: 代理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地址: 簽訂日期:
有產權高層電梯房轉租合同 篇2
國籍: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買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國籍: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經過友好協商,自愿制定本房產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一、賣方有房產 個單元,坐落在 市 第 座 樓 單元,合計面積 平方米。現自愿將該房產賣給買方。售價為 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原樓價為 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二、買方對上述房屋已核實,并審閱了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同意交付上述房產價款。買賣雙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本合同一經簽署,買方當即將房產全部價款交給賣方,賣方在收到該房產價款后,即將上述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交給買方。
四、雙方買賣成交后,即攜帶房產權證書到 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產所有權即歸買方所有。
五、賣方所賣房產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續不清時,概由賣方負責,與買方無關。
六、買方交付房產價款后,而賣方不能交房時,則賣方應即退回房產價款,并負責賠償買方損失。
七、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后經 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 頁,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賣方:
買方:
年月日
有產權高層電梯房轉租合同 篇3
出讓方:(甲方)
出讓方經紀機構:
受讓方:(乙方)
受讓方經紀機構:
審核機構:產權交易所
簽約地點:簽約日期:年月日
按照國家有關產權交易的政策、法規,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企業產權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簽署以下產權轉讓合同。內容如下:
一、被轉讓的企業產權、評估情況、轉讓價格及方式
轉讓產權所屬企業: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與甲方關系:
資產總額:
債務總額:
凈資產:
土地面積2(畝)
建筑面積2
機械設備:臺/套
供電
供水噸/日
轉讓價格:
轉讓方式:
(單位:萬元)
(資產明細詳見本合同附件)
二、職工安置
產權轉讓企業的在職職工人由安置,離退休職工人由管理。具體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三、產權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處理
四、付款方式及辦法
1.乙方應在年月日前付清其全部應付款項,詳見本合同附件。
2.其他約定:
五、產權交割及有關手續的辦理
1.本合同生效后,雙方經紀機構組織甲乙雙方按照轉讓產權資產清單進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個月內辦理完畢。在此期間,甲方應保證移交財產的安全完整。交割過程中,雙方應互為對方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2.交割工作完成后,雙方經紀機構組織甲乙雙方簽署《資產交接清單》。
3.甲乙雙方持簽署后的《資產交接清單》和本合同,到審核機構辦理《產權轉讓交割單》。
4.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的變更手續,所需費用由各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負擔。
5.其他約定事宜: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審核機構、經紀機構和對方,各方協商一致后簽訂合同中止協議,規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損失的賠償。
2.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支付產權購買價款,每遲交一日應按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交付滯納金。
3.若乙方超過規定時間日仍未付清其應付款項,則被視為違約。乙方須將其所取得的財產退還甲方,并承擔全部手續的辦理費用。乙方已支付款項在扣除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違約金等費用后,由甲方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繼續追索的權利。雙方向審核機構和經紀機構支付的費用不再退還。
4.乙方在未交清本合同全部價款之前,不得將受讓資產抵押、轉讓,否則應視為違約并按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甲乙雙方未能按規定期限完成產權交割工作,如屬非不可抗
力原因所致,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本合同轉讓資產總額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對方損失的,由違約方繼續償付。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方或乙方如要對合同的內容進行變更合同,應當在經紀機構的主持下協商一致;變更的合同報青島產權交易所備案后生效。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并不因此損害國家或社會公眾利益。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特許經營權轉讓合同·商標轉讓合同·房屋轉讓合同
八、合同糾紛的處理
凡甲乙雙方及其經紀機構因本合同發生的履約糾紛,各方一致同意提請青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中所用的時間概念“日”,除指明為工作日外,均為日歷日。
2.本合同使用的計量貨幣為“人民幣”。
3.本合同中“交易資產總額”以資產評估總值的數額為準。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在雙方經紀機構主持下按規定協商達成附加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并報審核機構備案,附加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審核機構留存壹份。副本份,分送締約各方留存。
十二、本合同在甲乙雙方及其經紀機構簽章并經青島產權交易所審核后于年月日起正式生效。
出讓方(蓋章):受讓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注冊地址: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出讓方經紀機構(蓋章):受讓方經紀機構(蓋章):
經紀機構出市代表(簽章):經紀機構出市代表(簽章):
審核機構(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審核人(簽字):審核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