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車輛出租合同(精選3篇)
私人車輛出租合同 篇1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丙方(擔保人):
經三方自愿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如下:
一、 甲方將自有的一輛____承包給乙方經營。
二、 承租期限為 ____個月,從 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 ____日止。
三、 租金每日為____ 元整,每月底乙方向甲方交納 ____元整。不得拖欠(甲方收款后向乙方出具收條。)
四、 簽訂本合同后,乙方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____元(甲方收款后向乙方出具收條)。
五、 特別規定:
1、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能做違章、違法、違紀的事情,要配合甲方和出租公司合理的調遣,如乙方惡意違抗、不按時交納租金,甲方有權收回車輛,扣除保證金。
2、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要愛護車輛,及時定期維護保養,如有損壞乙方自己負責維修(且不得脫保,按說明書保養)。
3、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自行營運,不得隨意轉租和交付他人長時間使用,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扣除保證金。
4、在本合同期限內,該車輛涉及的一切交通事故、違章罰款和人身安全均由乙方負責。
5、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開車到外地,否則后果自負。
6、甲方向乙方提供行車證、保險卡、營運證、車輛購置稅證、車鑰匙、遙控器。本合同期屆滿或中止,乙方及時全部交付甲方。
7、本合同期屆滿,該車輛無違章、無損壞、無欠款和無脫保行為,甲方及時退還乙方保證金____元。
8、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不得私自扣車,如甲方私自扣車,賠償乙方____元。如乙方將該車轉移,對甲方造成損失時,乙方自愿賠償甲方____萬元。同時,甲方有權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乙方詐騙罪的刑事責任,乙方自愿接受公安機關的查處,不提出抗辯。
9、乙方提供的保證人丙方自愿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擔保。
10、政府油補貼歸甲方所有。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丙方簽字: 身份證號:
法律見證機構:
見證律師:
年 月 日
私人車輛出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1、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甲方將現有__________汽車一輛,車牌號: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底盤號:_____________即日起轉讓給乙方,為防以后出現糾紛、牽扯,甲乙雙方特立此合同為證。
2、以此車現有車況為準,此車轉讓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
3、此車現有手續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此車交易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時________分,以前所發生的一切問題,交通違章、交通事故、各種債券、債務糾紛等由__________完全負責。
5、此車在過戶時,由___________負責提供一切相關過戶手續,過戶費用由___________負責。
6、如此車在過戶時,出現銀行抵押、法院查分及個別原因不能正常過戶時,由甲方退給乙方原購車款,乙方退車。
7、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后,如一方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8、有關未盡事宜,雙方可自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備注: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車輛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布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 牌車 輛,車牌號碼 從 年 月
日 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時止收回,租賃期共 年 個月 天 時,交付地點:
第二條:租金、定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 元,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于接收車輛時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 %,即 元,向甲方交保證定金,于接收車輛時付清。
3.乙方租車在三個月以上的,每月按簽訂合同規定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甲方交納租金的 %的違約金。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 元;超出 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 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3.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 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并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后保險公司付賠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擔保人合法有效的擔保書。
6.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并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并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 %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后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六條 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補充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 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4.本合同租賃期奪一年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5.本合同第一頁由甲方留存,第二頁四乙方留存,第三頁交道路運政管理部門備查。
第八條 附則
出 租 方:(章) 承租 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地表人: 法定地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