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出租合同(精選8篇)
酒店出租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將位于 路與 路交接處“ 酒店”整體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并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租賃物業定義
1、租賃的具體范圍、面積及單價、總金額
指甲方根據合同條款出租給乙方的位于 路與 路交接處的“ 酒店”。該房產整體租賃,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最終精確面積由房產部門測繪確認為準),單價為 元/平方米/月,計幣: 元/年。
2、配套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租賃的物業可以滿足對方需要的相應配套的水、電(含增容動力、照明、配電)燃氣、消防安全設施、通訊設施、冷暖氣空調設施、電梯、環保設施(排水、排污、排煙等)等由乙方確認具備正常使用功能的設備。
甲方的物業附帶現有的配套設施(具備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并據此作為約定相應的合同條款的因素。
第二條 期限定義
1、合同期限
租賃共20xx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 日止。
2、物業交付日期
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將竣工的物業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條規定的合同期限根據逾期交付天數相應順延,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補償乙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6個月的,乙方可選擇終止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賃的房屋建筑面積計算,基本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30元。 增幅:從租金計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礎上每一年遞增5%.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給甲方,甲方于每月月首前5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當地稅務及相關部門要求的租賃費發票,乙方在收到上述發票后3個工作日內將當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證金
為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順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00萬元作為保證金,開業前將保證金存入雙方共管賬戶中,甲乙雙方預留印鑒進行共管。保證金支付方式為合同簽訂后付100萬元,開業時付100萬元。乙方在15個工作日內(如有特殊原因,乙方可順延5個工作日),將上述款項轉入指定賬戶,待甲方依合同約定能順利完工,能在規定時間內順利
交付物業而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乙方可在開業后10個工作日內將該款項轉入甲方賬戶。由甲方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證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滿,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保證金。
如遇甲方不按規定時間交付物業或物業不符合乙方經營的要求,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法律規定返還雙倍保證金。
第六條 租賃
甲方擁有將所建的“ 酒店”整體出租給乙方經營的權力,并特聲明酒店出租已取得購買酒店業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權不清,發生有關糾紛,造成乙方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設備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與設備供應商聯系維修,甲方在接到設施、設備故障報告應立即組織維修,甲方未及時實施上述行為,乙方有權自行聯系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保修期過后因設施、設備老化造成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更換,更換之新設施、設備應不低于現有設施、設備的標準;乙方負責所有設施、設備的年檢和物業內正常的維修、維護。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 酒店的物業使用權,甲方租賃物業給乙方作酒店經營,并保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甲方需保證所提供的物業符合和具備乙方經營酒店的基本條件(含基本裝飾、二次裝修、消防、冷暖氣空調設備、停車場、電力、室外排污、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備)具體要求見國家酒店評定標準、星級酒店計分標準,上述基本條件在約定交付使用時必須同時具備。
3、甲方有權按合同條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賃費發票未能達到當地
稅務局或政府其它部門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補交稅款、罰款或遭受其它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可以選擇從應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損失。
4、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其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租賃登記管理費、如增加建筑面積需補交的地價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收取涉及房產的相關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5、甲方確保設施、設備完好移交給乙方,雙方當場驗收清點后簽字確認,物業移交前如設備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資修復。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及消防驗收合格批文的復印件給乙方備案。
第九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法規,依章納稅,按雙方商定的場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稅務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以及辦理其它經營所需的繳交稅收及各種費用。
2、有關證照申領后,乙方必須將各種證照的復印件交壹份給甲方備案,以便進行有效的監督。
3、乙方按照當地規定領取營業執照,并按照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相應責任。如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發生勞資糾紛而造成的后果及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乙方須合理科學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須按時向甲方交納房屋租金。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衛生等費用及政府規定的各種稅費。
第十條 不可抗力及維修責任
1、房屋租賃期內,房屋及設備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乙方原因而致使房產、設施損壞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繕、更換的責任由甲方負責使其恢復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業或不能正常營業,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間的租賃費。
2、酒店經營屬于主體結構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維修的,由甲方負責無償維修;若引起乙方財產損壞,甲方負責其損壞財產部分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結構損壞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導致該物業任何部分被損壞之后7天內甲方不進行重建復原工程,乙方有權進行以下行為:
A.乙方可進行所有必須的重建復原工程,而甲方應補償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費及開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復原工程在發生損失之后30天仍未動工,嚴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乙方可選擇終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保證如實提供場地和建筑物有無任何的抵押情況及有無被執法部門采取查封等強制措施。如有上述事實,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具體內容,并向抵押權人或相關執法部門取得認可租賃的文件。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內,如甲方將其土地使用權或其建筑物的所有權抵押予其他人,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為而受影響和改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賠償,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響正常營運,否則視為違約。
2、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由于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有關法規及相關規定或造成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即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500萬元的違約金及補償對方受到的具體損失。
3、乙方如不能按時向甲方繳交場地租金,時間超過10天,經甲方催討,自第11天起,每延遲一天按拖欠的總金額的0.2‰每天向甲方繳交滯納金(10天允許期為考慮假日或人為疏失,超過60天則屬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4、如因甲方對租賃物的權利出現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業出現質量問題,給乙方帶來損失,甲方須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
5、如因甲方與其它單位的糾紛致使乙方正常營運受到影響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 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裁決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通知
一方發給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須是書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發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須由郵局傳遞、專人傳遞或通過傳真傳送。如郵局傳遞或專人傳遞,則于送達時視為正式送交。如以傳真發送,則以傳真確實收到該通知為準。更改地址、執照內容等重要文件要在
7天之內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 保密
甲乙雙方不得向傳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雙方在具體接觸過程中,所了解的對方關于經營、決策等方面的非公開的內容。
第十六條 合同終止的約定
本合約期滿后如乙方想繼續承租本合同所指物業,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遵循優先權原則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重新訂立新的租賃合同。
第十七條 其他
如因與甲方有關的其他特殊約定,導致停水、停電、停業;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八條 附則
1、合同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賃合同不能生效,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在此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并互不追究責任。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期滿終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四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存檔一份,工商部門存檔一份。
簽署: 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酒店出租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省市房地產開發*限公司地址:市路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省市路號法定代表人:
甲方將位于路與路交接處“酒店”整體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并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租賃物業定義
1、租賃的具體范圍、面積及單價、總金額
指甲方根據合同條款出租給乙方的位于路與路交接處的“酒店”。該房產整體租賃,建筑面積為33494.5平方米(最終精確面積由房產部門測繪確認為準),單價為30元/平方米/月,計幣:壹仟貳佰零伍萬捌仟元/年。
2、配套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租賃的物業可以滿足對方需要的相應配套的水、電(含增容動力、照明、配電)燃氣、消防安全設施、通訊設施、冷暖氣空調設施、電梯、環保設施(排水、排污、排煙等)等由乙方確認具備正常使用功能的設備。
甲方的物業附帶現有的配套設施(具備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并據此作為約定相應的合同條款的因素。
第二條期限定義
1、合同期限
租賃共10年,即自20__年5月1日起至20__年4月30日止。
2、物業交付日期
甲方在20__年5月1日前,將竣工的物業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條規定的合同期限根據逾期交付天數相應順延,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補償乙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6個月的,乙方可選擇終止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賃的房屋建筑面積計算,基本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30元。增幅:從租金計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礎上每一年遞增5%.
第四條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給甲方,甲方于每月月首前5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當地稅務及相關部門要求的租賃費發票,乙方在收到上述發票后3個工作日內將當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條保證金
為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順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00萬元作為保證金,開業前將保證金存入雙方共管賬戶中,甲乙雙方預留印鑒進行共管。保證金支付方式為合同簽訂后付100萬元,開業時付100萬元。乙方在15個工作日內(如有特殊原因,乙方可順延5個工作日),將上述款項轉入指定賬戶,待甲方依合同約定能順利完工,能在規定時間內順利
交付物業而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乙方可在開業后10個工作日內將該款項轉入甲方賬戶。由甲方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證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滿,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保證金。
如遇甲方不按規定時間交付物業或物業不符合乙方經營的要求,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法律規定返還雙倍保證金。
第六條租賃
甲方擁有將所建的“酒店”整體出租給乙方經營的權力,并特聲明酒店出租已取得購買酒店業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權不清,發生有關糾紛,造成乙方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設備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與設備供應商聯系維修,甲方在接到設施、設備故障報告應立即組織維修,甲方未及時實施上述行為,乙方有權自行聯系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保修期過后因設施、設備老化造成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更換,更換之新設施、設備應不低于現有設施、設備的標準;乙方負責所有設施、設備的年檢和物業內正常的維修、維護。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酒店的物業使用權,甲方租賃物業給乙方作酒店經營,并保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甲方需保證所提供的物業符合和具備乙方經營酒店的基本條件(含基本裝飾、二次裝修、消防、冷暖氣空調設備、停車場、電力、室外排污、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備)具體要求見國家酒店評定標準、星級酒店計分標準,上述基本條件在約定交付使用時必須同時具備。
3、甲方有權按合同條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賃費發票未能達到當地稅務局或政府其它部門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補交稅款、罰款或遭受其它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可以選擇從應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損失。
4、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其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租賃登記管理費、如增加建筑面積需補交的地價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收取涉及房產的相關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5、甲方確保設施、設備完好移交給乙方,雙方當場驗收清點后簽字確認,物業移交前如設備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資修復。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及消防驗收合格批文的復印件給乙方備案。
第九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法規,依章納稅,按雙方商定的場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稅務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以及辦理其它經營所需的繳交稅收及各種費用。
2、有關證照申領后,乙方必須將各種證照的復印件交壹份給甲方備案,以便進行有效的監督。
3、乙方按照當地規定領取營業執照,并按照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相應責任。如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發生勞資糾紛而造成的后果及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乙方須合理科學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5、乙方須按時向甲方交納房屋租金。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衛生等費用及政府規定的各種稅費。
第十條不可抗力及維修責任
1、房屋租賃期內,房屋及設備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乙方原因而致使房產、設施損壞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繕、更換的責任由甲方負責使其恢復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業或不能正常營業,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間的租賃費。
2、酒店經營屬于主體結構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維修的,由甲方負責無償維修;若引起乙方財產損壞,甲方負責其損壞財產部分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結構損壞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導致該物業任何部分被損壞之后7天內甲方不進行重建復原工程,乙方有權進行以下行為:
A.乙方可進行所有必須的重建復原工程,而甲方應補償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費及開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復原工程在發生損失之后30天仍未動工,嚴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乙方可選擇終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抵押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保證如實提供場地和建筑物有無任何的抵押情況及有無被執法部門采取查封等強制措施。如有上述事實,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具體內容,并向抵押權人或相關執法部門取得認可租賃的文件。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內,如甲方將其土地使用權或其建筑物的所有權抵押予其他人,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為而受影響和改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賠償,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響正常營運,否則視為違約。
2、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由于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有關法規及相關規定或造成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即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500萬元的違約金及補償對方受到的具體損失。
3、乙方如不能按時向甲方繳交場地租金,時間超過10天,經甲方催討,自第11天起,每延遲一天按拖欠的總金額的0.2‰每天向甲方繳交滯納金(10天允許期為考慮假日或人為疏失,超過60天則屬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4、如因甲方對租賃物的權利出現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業出現質量問題,給乙方帶來損失,甲方須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
5、如因甲方與其它單位的糾紛致使乙方正常營運受到影響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裁決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通知
一方發給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須是書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發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須由郵局傳遞、專人傳遞或通過傳真傳送。如郵局傳遞或專人傳遞,則于送達時視為正式送交。如以傳真發送,則以傳真確實收到該通知為準。更改地址、執照內容等重要文件要在7天之內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保密
甲乙雙方不得向傳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雙方在具體接觸過程中,所了解的對方關于經營、決策等方面的非公開的內容。
第十六條合同終止的約定
本合約期滿后如乙方想繼續承租本合同所指物業,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遵循優先權原則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重新訂立新的租賃合同。
第十七條其他
如因與甲方有關的其他特殊約定,導致停水、停電、停業;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八條附則
1、合同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賃合同不能生效,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在此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并互不追究責任。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期滿終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四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存檔一份,工商部門存檔一份。
簽署:簽署: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年月日
酒店出租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房屋出租給乙方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物情況
1.1甲方將位于 市 路 號本酒店內部的 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物品,租賃給乙方,面積 平方米,詳見本合同附件1房屋平面圖、附件2移交物品清單。
1.2乙方承租甲方上述房屋用于經營 項目,開辦該項目的全部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1.3該房屋的公用或自用位置的使用范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水電等現有配套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物品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物品的驗收依據。
1.4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經營, 并時刻維護甲方的社會形象和商業信譽。
1.5其他約定
二、交付和租賃期限
2.1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設施物品移交乙方使用。
2.2租賃期限為 年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3.1租金為/年。
3.2在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支付給甲方人民幣保證金 萬元和勞動合同糾紛保證金 萬元,合計 萬元(大寫: 萬元)。
3.3租賃費用按月支付“先付后用”,每月25日前支付下期租賃費用,詳見每期支付租賃費用明細表。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3.4乙方應在上述支付日期前將上述費用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或以支票、現金支付,并向甲方提供相關付款憑證,以便對帳。甲方在確認乙方款項到帳無誤后,向乙方提供收款收據。
3.5乙方給予甲方每年額,乙方應將剩余部分的50%返還給甲方。
3.6其他有關甲方收取費用的約定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地方相關規定和 星級酒店的標準要求對乙方的經營行為和服務質量等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有權要求乙方整改。
4.2甲方及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設備維修,對此甲方一般只收取維修材料費。
4.3甲方向乙方正常供應水、電、空調。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經營場所的停水、停電、停氣,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甲方應免去乙方該時段相應部分的租金。如因市政及業主或其他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營業的,甲方不負責任。
4.4甲方如遇裝修,乙方不能正常經營,可由雙方協商減免乙方該期間的租金。
4.5其他約定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5.1辦理好開業前的所有相關合法手續,自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具有獨立經營資格的有限公司(或個體工商戶),獨立經營、依法納稅。
5.2根據國家和地方相關規定要求合法開展經營活動。
5.3乙方具有獨立經營權,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聽取甲方整改意見。
5.4按時繳納租金、稅費、各項規費。
5.5乙方從事經營需聘用的員工由乙方聘用和管理,但乙方招用員工的勞動保護、福利待遇等應當符合《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并符合甲方制定的人事政策和用工制度。乙方確認將在承租區域聘用的員工總數為 人,工資總額為 萬元/年,乙方將在開業后,將員工工資單按月交甲方備案。
5.6乙方應在甲方酒店員工手冊的基礎上制定具體的管理制度,對員工的管理和培訓應按三星級酒店以上的要求進行;另外,乙方在甲方酒店評星時必須予以配合,必要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員工參加酒店培訓工作,考取相關各類上崗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5.7乙方應保證其員工遵守甲方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如因乙方或其員工原因造成客人投訴或給甲方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將提出處理意見。所有的處理若含罰款,甲方一律從乙方扣取,乙方可與違紀員工清算。
5、8乙方所有員工必須統一服裝并佩帶名牌(工號牌),服裝款式及面料等需由甲方事先確認,制作費用由乙方承擔。
5.9經營區域的水(包括排污費)、電、燃料、空調費用由乙方承擔,每月結算一次,其中水、電、空調按實際使用量計算,并加收10%損耗,乙方應在每月10日前將上個月費用交給甲方,逾期將按每日1%向甲方交納滯納金。
5.10乙方經營區域的電話費按電信局計費標準由甲方代為收取。
5.11乙方營業收入等所有稅款及乙方聘請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按規定自行交納。
5.12乙方每年應按比例承擔垃圾清運費,現為 元/年,如有增加或減少按比例分攤。
5.13乙方應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各類設施設備、用具、布草,如有損毀滅失,由乙方按不低于原質量標準予以補齊、修理。租賃期限屆滿后,乙方應按租賃期限開始物品移交時原狀完好地將這些物品歸返甲方,損毀滅失部分按原移交時金額賠償甲方。
5.14經營期間的日常易耗品、經營成本、經營費用等完全由乙方自理。
5.15乙方應全面負責租賃經營場所和其他共用場所的治安和消防工作,消防設施不能擅自移動,并承擔一切責任。同時,乙方應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各項整改意見應迅速改正。
5.16乙方在租賃期間受到的行政處罰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擔。
5.17乙方如需發布廣告宣傳,必須根據國家和地方相關規定執行,廣告宣傳內容必須由甲方審定,廣告宣傳費用由乙方自理。
5.18乙方根據 星級酒店標準的要求制定完整的VIP接待程序,無論是提前或臨時到達的,都要有一套可操作的具體方法。該程序制定后必須由甲方審定同意方可執行。同時,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酒店的VIP客人名單及相關資料。
5.19甲方向乙方發出的有關乙方經營服務聯系單(如訂餐),乙方必須優先滿足甲方的要求。
5.20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在其企業名稱中使用“萬好萬家”等與甲方相同或類似的名稱。
5.21乙方租賃期間,不得以甲方或甲方關聯方名義為甲方或甲方關聯方設立義務和對外擔保,乙方與他人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22乙方如對租賃場所進行裝修和增設他物,必須經過甲方書面同意;甲方對乙方裝修和增設他物行為予以配合并有權監督。
5.23乙方負責租賃場所的維護、修繕。
5.24其他約定
六、違約責任及合同解除
6.1乙方未能按時交納租金,應按欠款額的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欠款超過十五天,甲方有權采取停水停電等措施,超過三十天的,甲方有權沒收風險保證金,甲方還有權解除與乙方的租賃合同,乙方在租賃區域的所有裝修等投入無償歸甲方所有。。
6.2任何一方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且違約方應賠償違約金,甲方違約賠償乙方六個月租金;乙方違約應賠償甲方六個月租金。
6.2.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許可,乙方將租賃場所轉租給第三方的;
6.2.2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合理整改意見不及時改正的;
6.2.3一方違反國家和地方相關規定,給對方聲譽造成負面影響的。
6.2.3一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的。
6.2.4未經同意,擅自把本合同的內容泄露出去。
6.3租賃期滿后,若一方不續簽合同,應提前兩個月通知對方,否則將以兩個月租金金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4租賃期限屆滿甲方將該場所向他人出租等原因,如乙方拒絕撤離租賃場所的,則按本合同約定最高額租金的兩倍向甲方予以賠償。
6.5如果乙方因違反勞動法導致甲方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在乙方繳納的勞動合同保證金中扣除相關損失,勞動合同保證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采取扣押、變賣乙方的財物、停水停電等措施直至終止本合同。
6.6如因房屋被業主收回或甲方停止營業等原因,導致雙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
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可收回在承租區域的可分離的設施設備,甲方無需承擔其他責任。
6.7其他約定
七、不可抗力
租賃期內,發生不可抗力,包括市政拆遷等,致使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八、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應當書面通知對方。以郵寄方式送達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次日視為送達。
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租賃物所在地法院管轄。
十、其他事項
10.1本合同簽署后,如乙方設立公司或其他企業(簡稱“新主體”),并將本合同中租賃物作為新主體經營場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本合同中“乙方”變更為新主體,由新主體與甲方簽訂新租賃合同;新主體繼承乙方在原租賃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同時乙方對租賃合同中新主體的債務承擔保證期間為二年的保證責任。
10.2租賃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10.3本合同書附件是本合同書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0.4本合同書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與合同有沖突之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10.5租賃期滿后,經雙方移交結清確認,且經過在此后六個月內未發生其他債權債務糾紛的,甲方歸還乙方風險保證金和勞動合同糾紛保證金。
10.6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0.7附件:
(1)房屋的平面圖
(2)移交物品清單
(3)合同各方營業執照及身份證復印件
(4)其他
甲 方: 乙 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電 話: 電 話:
住 址: 住 址:
酒店出租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將位于 路與 路交接處“ 酒店”整體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并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租賃物業定義
1、租賃的具體范圍、面積及單價、總金額
指甲方根據合同條款出租給乙方的位于 路與 路交接處的“ 酒店”。該房產整體租賃,建筑面積為33494.5平方米(最終精確面積由房產部門測繪確認為準),單價為30元/平方米/月,計幣:壹仟貳佰零伍萬捌仟元/年。
2、配套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租賃的物業可以滿足對方需要的相應配套的水、電(含增容動力、照明、配電)、燃氣、消防安全設施、通訊設施、冷暖氣空調設施、電梯、環保設施(排水、排污、排煙等)等由乙方確認具備正常使用功能的設備。
甲方的物業附帶現有的配套設施(具備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并據此作為約定相應的合同條款的因素。
第二條 期限定義
1、合同期限
租賃共10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 日止。
2、物業交付日期
甲方在20xx年5月1日前,將竣工的物業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條規定的合同期限根據逾期交付天數相應順延,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補償乙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6個月的,乙方可選擇終止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賃的房屋建筑面積計算,基本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30元。 增幅:從租金計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礎上每一年遞增5%。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給甲方,甲方于每月月首前5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當地稅務及相關部門要求的租賃費發票,乙方在收到上述發票后3個工作日內將當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證金
為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順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00萬元作為保證金,開業前將保證金存入雙方共管賬戶中,甲乙雙方預留印鑒進行共管。保證金支付方式為合同簽訂后付100萬元,開業時付100萬元。乙方在15個工作日內(如有特殊原因,乙方可順延5個工作日),將上述款項轉入指定賬戶,待甲方依合同約定能順利完工,能在規定時間內順利
交付物業而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乙方可在開業后10個工作日內將該款項轉入甲方賬戶。由甲方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證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滿,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保證金。
如遇甲方不按規定時間交付物業或物業不符合乙方經營的要求,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法律規定返還雙倍保證金。
第六條 租賃
甲方擁有將所建的“ 酒店”整體出租給乙方經營的權力,并特聲明酒店出租已取得購買酒店業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權不清,發生有關糾紛,造成乙方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設備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與設備供應商聯系維修,甲方在接到設施、設備故障報告應立即組織維修,甲方未及時實施上述行為,乙方有權自行聯系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保修期過后因設施、設備老化造成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更換,更換之新設施、設備應不低于現有設施、設備的標準;乙方負責所有設施、設備的年檢和物業內正常的維修、維護。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 酒店的物業使用權,甲方租賃物業給乙方作酒店經營,并保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甲方需保證所提供的物業符合和具備乙方經營酒店的基本條件(含基本裝飾、二次裝修、消防、冷暖氣空調設備、停車場、電力、室外排污、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備)。具體要求見國家酒店評定標準、星級酒店計分標準,上述基本條件在約定交付使用時必須同時具備。
3、甲方有權按合同條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賃費發票未能達到當地稅務局或政府其它部門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補交稅款、罰款或遭受其它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可以選擇從應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損失。
4、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其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租賃登記管理費、如增加建筑面積需補交的地價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收取涉及房產的相關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5、甲方確保設施、設備完好移交給乙方,雙方當場驗收清點后簽字確認,物業移交前如設備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資修復。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及消防驗收合格批文的復印件給乙方備案。
第九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法規,依章納稅,按雙方商定的場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稅務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以及辦理其它經營所需的繳交稅收及各種費用。
2、有關證照申領后,乙方必須將各種證照的復印件交壹份給甲方備案,以便進行有效的監督。
3、乙方按照當地規定領取營業執照,并按照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相應責任。如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發生勞資糾紛而造成的后果及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乙方須合理科學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須按時向甲方交納房屋租金。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衛生等費用及政府規定的各種稅費。
第十條 不可抗力及維修責任
1、房屋租賃期內,房屋及設備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乙方原因而致使房產、設施損壞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繕、更換的責任由甲方負責使其恢復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業或不能正常營業,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間的租賃費。
2、酒店經營屬于主體結構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維修的,由甲方負責無償維修;若引起乙方財產損壞,甲方負責其損壞財產部分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結構損壞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導致該物業任何部分被損壞之后7天內甲方不進行重建復原工程,乙方有權進行以下行為:
A、乙方可進行所有必須的重建復原工程,而甲方應補償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費及開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復原工程在發生損失之后30天仍未動工,嚴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乙方可選擇終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保證如實提供場地和建筑物有無任何的抵押情況及有無被執法部門采取查封等強制措施。如有上述事實,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具體內容,并向抵押權人或相關執法部門取得認可租賃的文件。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內,如甲方將其土地使用權或其建筑物的所有權抵押予其他人,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為而受影響和改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賠償,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響正常營運,否則視為違約。
2、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由于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有關法規及相關規定或造成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即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500萬元的違約金及補償對方受到的具體損失。
3、乙方如不能按時向甲方繳交場地租金,時間超過10天,經甲方催討,自第11天起,每延遲一天按拖欠的總金額的0.2‰每天向甲方繳交滯納金(10天允許期為考慮假日或人為疏失,超過60天則屬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4、如因甲方對租賃物的權利出現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業出現質量問題,給乙方帶來損失,甲方須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
5、如因甲方與其它單位的糾紛致使乙方正常營運受到影響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 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裁決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通知
一方發給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須是書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發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須由郵局傳遞、專人傳遞或通過傳真傳送。如郵局傳遞或專人傳遞,則于送達時視為正式送交。如以傳真發送,則以傳真確實收到該通知為準。更改地址、執照內容等重要文件要在7天之內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 保密
甲乙雙方不得向傳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雙方在具體接觸過程中,所了解的對方關于經營、決策等方面的非公開的內容。
第十六條 合同終止的約定
本合約期滿后如乙方想繼續承租本合同所指物業,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遵循優先權原則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重新訂立新的租賃合同。
第十七條 其他
如因與甲方有關的其他特殊約定,導致停水、停電、停業;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八條 附則
1、合同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賃合同不能生效,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在此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并互不追究責任。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期滿終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四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存檔一份,工商部門存檔一份。
簽署: 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酒店出租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將位于 路與 路交接處“ 酒店”整體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并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租賃物業定義
1、租賃的具體范圍、面積及單價、總金額
指甲方根據合同條款出租給乙方的位于 路與 路交接處的“ 酒店”。該房產整體租賃,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最終精確面積由房產部門測繪確認為準),單價為 元/平方米/月,計幣:xx元/年。
2、配套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租賃的物業可以滿足對方需要的相應配套的水、電(含增容動力、照明、配電)燃氣、消防安全設施、通訊設施、冷暖氣空調設施、電梯、環保設施(排水、排污、排煙等)等由乙方確認具備正常使用功能的設備。
甲方的物業附帶現有的配套設施(具備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并據此作為約定相應的合同條款的因素。
第二條 期限定義
1、合同期限
租賃共10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 日止。
2、物業交付日期
甲方在xx年xx月xx日前,將竣工的物業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條規定的合同期限根據逾期交付天數相應順延,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補償乙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6個月的,乙方可選擇終止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賃的房屋建筑面積計算,基本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30元。 增幅:從租金計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礎上每一年遞增5%、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給甲方,甲方于每月月首前5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當地稅務及相關部門要求的租賃費發票,乙方在收到上述發票后3個工作日內將當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證金
為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順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00萬元作為保證金,開業前將保證金存入雙方共管賬戶中,甲乙雙方預留印鑒進行共管。保證金支付方式為合同簽訂后付100萬元,開業時付100萬元。乙方在15個工作日內(如有特殊原因,乙方可順延5個工作日),將上述款項轉入指定賬戶,待甲方依合同約定能順利完工,能在規定時間內順利。
交付物業而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乙方可在開業后10個工作日內將該款項轉入甲方賬戶。由甲方按銀行一年期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證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滿,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保證金。
如遇甲方不按規定時間交付物業或物業不符合乙方經營的要求,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法律規定返還雙倍保證金。
第六條 租賃
甲方擁有將所建的“ 酒店”整體出租給乙方經營的權力,并特聲明酒店出租已取得購買酒店業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權不清,發生有關糾紛,造成乙方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設備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與設備供應商聯系維修,甲方在接到設施、設備故障報告應立即組織維修,甲方未及時實施上述行為,乙方有權自行聯系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保修期過后因設施、設備老化造成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更換,更換之新設施、設備應不低于現有設施、設備的標準;乙方負責所有設施、設備的年檢和物業內正常的維修、維護。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 酒店的物業使用權,甲方租賃物業給乙方作酒店經營,并保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甲方需保證所提供的物業符合和具備乙方經營酒店的基本條件(含基本裝飾、二次裝修、消防、冷暖氣空調設備、停車場、電力、室外排污、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備)具體要求見國家酒店評定標準、星級酒店計分標準,上述基本條件在約定交付使用時必須同時具備。
3、甲方有權按合同條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賃費發票未能達到當地稅務局或政府其它部門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補交稅款、罰款或遭受其它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可以選擇從應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損失。
4、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其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租賃登記管理費、如增加建筑面積需補交的地價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收取涉及房產的相關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5、甲方確保設施、設備完好移交給乙方,雙方當場驗收清點后簽字確認,物業移交前如設備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資修復。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及消防驗收合格批文的復印件給乙方備案。
第九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法規,依章納稅,按雙方商定的場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稅務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以及辦理其它經營所需的繳交稅收及各種費用。
2、有關證照申領后,乙方必須將各種證照的復印件交壹份給甲方備案,以便進行有效的監督。
3、乙方按照當地規定領取營業執照,并按照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相應責任。如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發生勞資糾紛而造成的后果及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乙方須合理科學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須按時向甲方交納房屋租金。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衛生等費用及政府規定的各種稅費。
第十條 不可抗力及維修責任
1、房屋租賃期內,房屋及設備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乙方原因而致使房產、設施損壞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繕、更換的責任由甲方負責使其恢復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業或不能正常營業,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間的租賃費。
2、酒店經營屬于主體結構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維修的,由甲方負責無償維修;若引起乙方財產損壞,甲方負責其損壞財產部分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結構損壞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導致該物業任何部分被損壞之后7天內甲方不進行重建復原工程,乙方有權進行以下行為:
A、乙方可進行所有必須的重建復原工程,而甲方應補償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費及開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復原工程在發生損失之后30天仍未動工,嚴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乙方可選擇終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保證如實提供場地和建筑物有無任何的抵押情況及有無被執法部門采取查封等強制措施。如有上述事實,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具體內容,并向抵押權人或相關執法部門取得認可租賃的文件。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內,如甲方將其土地使用權或其建筑物的所有權抵押予其他人,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為而受影響和改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賠償,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響正常營運,否則視為違約。
2、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由于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有關法規及相關規定或造成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即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500萬元的違約金及補償對方受到的具體損失。
3、乙方如不能按時向甲方繳交場地租金,時間超過10天,經甲方催討,自第11天起,每延遲一天按拖欠的總金額的0、2‰每天向甲方繳交滯納金(10天允許期為考慮假日或人為疏失,超過60天則屬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4、如因甲方對租賃物的權利出現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業出現質量問題,給乙方帶來損失,甲方須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
5、如因甲方與其它單位的糾紛致使乙方正常營運受到影響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 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裁決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通知
一方發給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須是書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發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須由郵局傳遞、專人傳遞或通過傳真傳送。如郵局傳遞或專人傳遞,則于送達時視為正式送交。如以傳真發送,則以傳真確實收到該通知為準。更改地址、執照內容等重要文件要在
7天之內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 保密
甲乙雙方不得向傳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雙方在具體接觸過程中,所了解的對方關于經營、決策等方面的非公開的內容。
第十六條 合同終止的約定
本合約期滿后如乙方想繼續承租本合同所指物業,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遵循優先權原則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重新訂立新的租賃合同。
第十七條 其他
如因與甲方有關的其他特殊約定,導致停水、停電、停業;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八條 附則
1、合同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賃合同不能生效,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在此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并互不追究責任。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期滿終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四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存檔一份,工商部門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時間:
酒店出租合同 篇6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國家合同法和省市有關房屋管理法規,在租賃期內,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簽訂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租賃物業位置:
位于佛山市路號。
二、租賃物業用途:
對該物業改造成多功能綜合性商務酒店進行經營。
三、租賃物業面積和范圍:
該幢大樓的x至x層,建筑面積為xx平方米。包括不計租金的首層大堂和整幛大樓運作服務的設施設備(包括現有的水電設施、消防設施等)及設施設備用房、外墻立面、樓頂等都是租賃物業的組成部分。
四、租賃期限:
該物業的租賃期限為20年(即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五、租金計算和支付方式:
1、租金按xx元/㎡計,月租金為人民幣xx元整。
2、租金按每五年為一期,每期遞增2%。
3、租金按每半年度繳納一次,乙方于每年的xx月xx日和xx月xx日前將租金交納給甲方。
六、改造裝飾期間的租金計收辦法: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將物業交付乙方進行改造和裝飾。改造裝飾期限為一年,改造裝飾期內甲方不計收租金。
2、改造裝飾期滿后的6個月內作為乙方的試業期,試業期內甲方按正常租金的50%計收乙方的租金。
七、對物業改造裝飾的約定:
乙方在不改變大樓總體結構和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對租賃物業作局部的改造,以達到大樓立而亮麗美觀、內部裝飾典雅豪華舒適,配套設施設備布局合理、使用方便安全。甲方同意乙方以下改造裝飾方案。
1、重新改造大樓的外立面,將現有的外墻磚鏟除,用外墻漆裝飾外立面,同時修建空調主機位隱藏于外墻立面中。
2、增加大樓的`消防配套設施。
八、物業改造裝飾的造價和投入辦法:
改造裝飾的造價人民幣xx萬元(包括鋁窗改造、外立面改造、增加消防設施等費用),該費用全部由乙方籌資投入。
九、租賃亂物業的經營管理模式:
1、甲方只出租物業給乙方,由乙方獨立自主守法經營,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
2、甲方不參與乙方的經營管理,不承擔經營的盈虧風險,不參與分享乙方的經營收益。
十、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只提供物業的出租,對乙方經營該物業所產生的法律、經濟和治安、消防等責任問題不負連帶責任,但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上述工作。
2、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甲方擁有該出租物業的產權未出現任何債權債務糾紛,未向任何人轉讓、或設定抵押,未被法院查封或其他限制甲方經營、使用權利的情形。租賃期間,因甲方出租的物業權屬問題或甲方其他原因與第三方產生行政的、經濟的和法律的糾紛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使用該物業的、則視為甲方違約。
3、租賃期間,乙方擁有該租賃物業的使用權、經營權和轉租權(乙方可將部分租賃物業轉租,但不能將全部租賃物業或分割后全部轉租)。
4、乙方須按時繳交租金,逾期繳納則按應付租金額每日0、3%扣罰滯納金,逾期超過一年未交租金的剛視為乙方違約。
5、租賃期內,如因市政規劃建設需要,甲方收回物業的,乙方應服從。但有關拆遷建設部門支付給甲方的補償費,應按甲方建設該大樓的投入與乙方改造裝飾的投入的比例分配補償費。甲方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之事由而提前收回特定的均視為甲方違約。
6、乙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解決好環境衛生和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相關費用。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出租合同 篇7
此協議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人)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酒店方同意將號房間出租給承租人(以下簡稱出租房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截止,租金不變。
2、酒店為承租人提供_______部分機電話。因線路原因,如承租方需加直線電話,分機電話將相應減少。
二、承租人同意
1、自起租日開始5天內,向酒店支付相當于一個月租金( )的押金。此押金不包含利息,在合同期滿時酒店退還給承租人。然而任何由于承租人違反合約而造成的損失,酒店,應從押金中扣取一部分或全部作為賠償。
2、從承租開始第一天起及以后合同期內的每個月5日前,承租人需支付相當于每間每天___________元的全月租金。該價格不含電話費。電話費及其它費用應在每月月末支付。如有拖欠,將自拖欠之日起,每天加罰2%的滯納金,如拖欠逾期30天,則視為承租方單方終止合同。
3、在承租期內沒有酒店的書面同意,不得轉換、轉讓或分租部分房間給其他人。
4、遵守酒店的規章制度。
5、不得使用出租房間進行任何非法及不道德活動。
6、未經征得酒店的書面同意,不得對出租房間做出任何改變。
7、出租房間的內部、地面、墻壁、頂棚及室內的裝置,包括所有出租房間的門、窗、電器設施、排風扇、管道、線路應保持良好狀態。
8、在接到酒店書面通知七日之內,賠償不論是由于承租人疏忽還是由于承租人的服務員、職員、工人、客人或租人無法控制的因素造成的任何損壞的原有設施的更換費用。
9、在出租房間內不得做任何對建筑結構、設備、設施的任何一部分會產生傷害、損壞的活動。
10、在出租房間內不得安裝使用除標準辦公用品以外的任何設備、機器用品,未經事先征得酒店書面同意,也不得安裝額外的電線。心須配電的辦公設備,必須征得酒店批準同意,由酒店派電工進行安裝。
11、允許任何酒店授權的酒店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進行出租房間檢查,并完成必要的維修與保養工作。
12、除了指出酒店的地址、位置外,不得在與承租人有關的生意經營中使用酒店名稱。
13、不得在出租房間或部分出租房間內存放易燃物、大量物品或做飯。
14、任何時間不得在出租房間內大聲播放音樂、制造噪音。
15、不得改換出租房間入口門上現有的門鎖、栓或其他裝備,未經酒店書面痛意,也不得額外增加門鎖、門栓或其他裝備。
16、空調系統運轉時,請保持門窗在關閉狀態。
17、不得在出租房間外擺放任何物品。
18、合同期滿時,歸還出租房間內的所有原有設備,所有設施應保持在完好、干凈、可出租狀態,并清理掉所有個人物品。
19、分機電話不可做傳真機使用,如承租方需安裝直線或傳真機,須征得酒店同意并由承租方支付相應費用。
三、特別提示
1、酒店將對電動扶梯、電梯、公共照明、火警監視、空調系統的失靈或停止運轉向承租人做出合理保證,但不能減少降低所應該付的租金或部分租金。
2、在任何情況下,酒店不對在出租房間內發生的丟失、盜竊向承租人做任何保證與賠償,但可以協助承租人報案及公安機關調查。
3、酒店應為承租方提供信件、報紙傳遞、清除垃圾、衛生清潔等服務,并為出租房提供電視機一臺、電視柜一個。
四、裝修承諾
酒店在承租方租期內,可能對酒店的某些部分進行裝修,屆時酒店將保證承租方員工正常出入,對因施工給承租方可能造成的影響,請承租方給予諒解,但不能減少所應該付的租金或部分租金。
五、終止協議:
在承租期內,雙方都有權提前終止此協議,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扣除對酒店的所有未付帳款后,酒店應在協議終止后將承租方所付兩個月押金退還承租方。
六、未盡事宜:
雙方在執行合同時應保持誠意,在試圖解決任何不符合之處時應采取友好態度,并且堅持相互信任的原則。
七、本合同及合同中的條款條件交由酒店、其繼任或指派人監督執行。承租人也應履行義務,嚴格執行承租承擔的責任。
酒店授權代表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承租人代表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酒店出租合同 篇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花木的品名_____________、規格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天。承租方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______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租金__________元。承租方交納后辦理提貨手續。
第四條租賃花木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花木要妥善保管。續租賃花木或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花木,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10%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花木,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10%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花木,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10%的違約金。
4、在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得租賃花木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
二、承租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10%的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花木,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10%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花木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花木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10%的違約金。
4、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花木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六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章):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