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房租合同模板(精選3篇)
店面房租合同模板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以下店面出租協議書樣本:
一、被租房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門面房_____間。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滿后,甲方如果繼續對外租賃本房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必須在合同到期前10日內,與甲方商議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甲方有權另行發包。
三、租金每年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于每年的十月一日前一次性將租金交齊,交不齊則視為違約,每超過一天,乙方應按每年房租的10%的罰款賠償給甲方。
四、租賃期房屋的修繕。房屋屬人為的損壞由乙方及時修繕,由于不可抗拒的損壞,由甲方及時修繕。
五、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的一切經濟糾紛及其它任何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店面出租協議書樣本的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合同履行期內,乙方不征得甲方同意,無權將房屋轉租給第三者或相互對換房屋,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2、在合同期內,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將房屋使用權交付給第三者,本合同對原乙方與房屋使用權者繼續有效。
七、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與第三者發生的一切經濟、民事等糾紛,甲方概不負責。
八、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保持所租房內外所有設施完好無損,如果確需改造或增設其他固定設施,應征得甲方同意后再進行,所需經費由雙方協商,合同期滿時,乙方如需拆除,需將房屋恢復原樣,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補償。
九、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政策變化,市里統一規劃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賃費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本合同即終止。乙方要積極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間,要遵紀守法,講文明道德,自覺維護好室內外衛生。水、電費及社會公共收費(治安、衛生、工商、稅務等)由乙方自行繳納。
十一、甲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否則每超出一天應賠償乙方年租金的10%的經濟損失。
2、不按合同內的條款規定修繕房屋的應賠償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3、不得無故終止合同(第九條除外),否則應賠償乙方年租金的10%的經濟損失。
十二、乙方責任
1、不得利用租賃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擾和影響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按合同內的條款規定修繕房屋的其它設施,根據造成的后果,賠償其經濟損失。
4、合同終止后要及時搬出,否則按租賃房屋繳納租金,并處以租金的10%罰款。
十三、免責條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災害,使雙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條款,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店面出租協議書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備注:租金由甲方簽約人按年收租,并開具收據,如乙方違背,處以租金的50%罰款,甲方有權立即收回出租門面。)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手印:手印:
x月xx日
店面房租合同模板 篇2
本店面房屋轉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訂于
出租方: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是中國法人
承租方:老鄭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和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下列條款達成協議:
1.轉出租物業
甲方愿意出租及乙方愿意承租本合同附件一紅線圖中標明的店面店面場地(以下簡稱“店面店面場地”),由乙方改建并經營餐廳(以下簡稱“餐廳”)。沿街寬X米,深度至少X米(上述所有長度均由建筑物內部或內墻起計)。
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使用店面店面場地所在建筑物之公共地方及附屬設施,包括外墻,附件二和附件五的工程技術要求和附圖的內容。店面場地及上述公共地方和附屬設施在本合同中合稱為“轉出租物業”。
2.租金
甲方同意給予乙方XX日免租裝修期(自雙方移交店面場地之日起計)。如乙方在店面場地移交第XX日內開業,則自開業之日起支付租金;如乙方未能自餐廳在出租物業店面場地移交45日內開業,則應自店面場地移交第46日起按租金標準向甲方支付補償費,除 非附件三的透視圖(以下簡稱“透視圖”)中所示的所有招牌于該日仍未獲有關的審批部門正式批準。(詳見本合同第12.3條)。
乙方從起租日按以下方式繳付以下租金(含管理費)(以下簡稱“租金”): 在轉租期內,乙方支付月租金(含管理費)人民幣X元;
本合同簽定后,甲乙雙方正式簽署店面場地移交書天內, 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X元作為合同保證金,該合同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前2個月作租金和管理費扣除(多除少補)。
乙方應于每月5日前(如遇節假日順延)支付當月租金至甲方指定的帳戶上。
如果起租日并非在某個月的第一日,第一次的租金與最后一次的租金應按該整個
月內所占的日數比例計算(適用的話)。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所有款項(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及公用事業費用)結算應以稅務局制定的相應項目發票為收款憑據。甲方應于收款同時開具發票。在下次支付租金時,甲方仍未開具發票給乙方時,乙方有權延緩支付租金,直到收到發票為止。(本紅字可以視情況予刪除)
乙方除了向甲方支付租金、管理費及依照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應支付的公用事業應付項目外,乙方將無責任繳付關于轉出租物業之任何其他費用或應付項目,而經營餐廳的一切收益由乙方享有。租金稅及土地使用費均由甲方負責。
3.轉租期,交付物業的日期
本合同所訂轉租期為X年,自餐廳開業日開始計算,至餐廳經營滿X年(以下簡稱“轉租期”)。
甲方于完成本合同附件五“物業交接條件”中應由甲方完成的事項后,向乙方發出要求進駐物業的通知。乙方應于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天內對店面場地進行驗收。如符合附件五所述各項條件,即可進駐店面場地進行施工改造。雙方店面場地移交應簽定書面交接文件憑據。如甲方未能按期交付店面場地,甲方應向乙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每天X元人民幣;如超過約定日期三個月,乙方可選擇終止合同,甲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在正式交接店面店面場地前,甲方應結清出租物業內所有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等)。任何人以任何名義提出的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及債務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負責。
在本合同期滿而雙方未續約或本合同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將租賃店面場地以清潔良好的狀態交給甲方,而無責任將店面場地恢復至租賃前原狀。
4.土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所有權
4.1本合同時甲方提供有關店面場地和/或建筑物的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報批表、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工程竣工綜合驗收證、營業執照復印件或經業主同意的許可轉租文件;乙方提供營業執照,上述文件作為附件四。雙方并出示上述文件之正本供對方驗證。在辦理相關報建手續時,如遇一方所提供的上述文件不符政府部門要求,應由交件不合格一方在兩個月內設法使該文件完善。如果甲乙雙方提供文件在轉租期內有任何變更,雙方須于文件變更的天內向另一方提供變更后文件的復印件。
4.2甲方陳述與保證,其擁有店面場地的轉租賃權[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有權將其依本合同出租給乙方;倘若甲方違反此陳述與保證,造成乙方無法依本合同使用店面場地,甲方同意對乙方的投資和經濟損失給予全部經濟賠償(包括合理的律師費)。乙方陳述與保證,其為合法成立并存在的公司,有權簽訂本合同。在獲得政府批準后,在店面場地上進行餐廳經營活動;倘若乙方違反此陳述與保證,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時,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5.公用事業
5.1甲方須協助乙方把詳細敘述于附件六內之公用事業管線引至店面場地內乙方指定的位置,其支出費用由甲方支付。該項工程需在乙方進駐店面場地之日起
天內按本合同附件五“公用事業”的要求完成。每遲延一天,裝修免轉租期順延一天,如超過天未能完成,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免除一切賠付責任。
5.2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向公用事業部門申請安裝由乙方單獨使用的公用事業計量器。在轉轉租期內,甲方按當地供電局商業用電單價向乙方收取電費,按自來水公司商業用水單價收取水費;甲方收費時,需向乙方出示有關憑證,以確定水、電費總額,并開具收款憑據。
5.3 乙方每月號前向甲方支付上月水電等公用事業費用。甲方應于每月號前向乙方提供甲方當月所交水電費的發票復印件,并保證乙方按餐廳實際用電量交費。除此之外,乙方無責任支付任何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費用、供電維修、設備更新等費用。公用事業收費以公用事業公司公布的收費標準為計算依據,不增加任何其他費用及攤派。乙方也不承擔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公用事業部門向甲方收取的罰款。
5.4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公用事業中斷,并不能在二十四小時內加以修復,乙方有權進行修復工作并從租金中扣除一切費用;如因甲方原因中斷七天甲方仍未努力修復,乙方可終止本合同,并向甲方索賠所有經濟損失。在公用事業中斷之日到恢復供應前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的租金和管理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公用事業中斷,應由乙方修復。
6.保險及修復建筑物的要求
6.1簽訂本合同內,乙方應依法對其建筑物投保財產險(包括火險),并向甲方出示保險單以作證明;乙方進場施工后至經營期間應投保乙方財產及第三方責任險。合同期內各方保 險賠償金應全數用于賠償損失(包括已經或可能造成對方的損失)。如一方未能及時投保或將來中斷投保,另一方可代未投保方投保,但費用由被投方承擔。
6.2 假如建筑物或任何部分因甲方的原因遭損壞或毀壞,甲方應立刻自費進行把建筑物完整地恢復至原來狀況的復原重建工作。乙方將在建筑物完全恢復原狀之前停止繳付租金;如超過六個月時,乙方可終止合同。如因乙方人為原因造成損壞,應由乙方負責修復。
7.不受干擾
7.1在轉租期或任何延期內,乙方擁有 店面場地的獨占使用權和轉出租物業其他地方的使用權,不受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干擾。甲方決不授予任何第三方在毗鄰店面場地人行道上或公共場所享有任何權 利,或允許其阻擋乙方使用的物業的入口、消防門及乙方的招牌。如發生上述情況,甲方應在二十四小時內采取一切必要行動以排除此等妨礙。若在乙方向甲方發出 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甲方仍未排除此等妨礙或干擾,甲方同意免收乙方租金和管理費直至上述干擾排除為止。如干擾超過六個月時,乙方亦可選擇終止合同。
7.2若甲乙相鄰的隔墻為玻璃墻,乙方 有權在玻璃上作化的窗飾,隔墻上甲方無權作任何裝飾,甲乙雙方并有義務保持墻面的清潔。并保證墻面外的商品陳列美觀,不致于引起甲乙雙方顧客的不 安。如若墻面的清潔、通道、商品陳列等引起雙方的糾紛,且通過協商不能解決,則甲方負責封墻的費用。
8.無其他競爭餐館
除非已經取得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在此租賃期或任何延期內,不論有否收取報酬,不應在范圍內屬于甲方的轉租權的建筑物內直接或間接參與任何類型非甲乙雙方以外的快餐館,提供與甲乙雙方實際上類似的食物、飲料或其他產品或在其他方面與相競爭,包括但不限于以、 、等之名或在此等名字或風格下經營之餐館,從中獲取任何經濟利益,而且甲乙雙方不得對此授予任何或容許建筑物任何部分從事其經營。參與的含義包括出租或轉讓建筑物的任何其他部分。
9.招牌及改建
9.1招牌
乙方可以依本合同附件三在雙方議定的位置安裝招牌和標志(位置、面積和形狀及技術要求詳見附件三),甲方對此不收任何費用(如店面場地,空間占用和廣告標志使用權費等)。政府部門依法征收的廣告管理或許可證費用應由乙方自行負責繳納。甲方保證為乙方自己安裝、使用、維修保養和清潔上述招牌及標志提供通道并給予支持與配合。
9.2改建和退還店面場地
如有需要,甲方為保證乙方對乙方該餐廳的設計和改建工作順利進行,同意于簽訂本合同七日 內向乙方提供其需要的建筑物圖紙。乙方在完成設計后,將設計
圖兩套送甲方認可,甲方收到設計圖后七天內蓋章認可,超過此期限則視為甲方默認,乙方可照圖施 工。在轉租期內或任何延期內,在不影響結構和確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乙方有權無需甲方事先同意改建店面場地或餐廳,并可在店面場地內設置家具,機器,設備 及商業固定裝置而無需得到甲方的事先同意。如對建筑物的結構上有改變,應事先征得甲方并會同業主同意。
在轉租期屆滿或提前終止合同后的三十天內,乙方可搬遷上述物件。如乙方逾期不搬,作棄權論處,并無責任將店面場地恢復至原狀或對上述物件負責。
10.抵押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保證在轉租期或任何延期內,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為而受影響和改變。
11.用途、轉讓、分租續約優先權及優先購買權
11.1在轉租期內或任何延期內,乙方可將承租店面場地作任何合法用途,乙方無權將店面場地或其任何一部分轉讓或分租予與乙方有關的任何第三方。
11.2續約優先權
在轉租期屆滿前天 內,如甲方得悉有第三者愿意于轉租期屆滿后租用店面場地或其任何部分,甲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時附上第三者提出的租賃條件。乙方可于收到該書面 通知后的三十天內,以書面通知甲方,可選擇行使其續約優先權,以相同于該第三者提出的條件或條款繼續租用店面場地和出租物業。
11.3優先購買權
在此轉租期內或任何延期內,如甲乙雙方不得出售店面場地或建筑物或其任何部份。
12.提前終止
12.1店面場地不適用性
如乙方發現甲方交付的店面場地實際面積與上述面積不符(上下超過%), 乙方可選擇:(1)繼續履行本合同,但對租金按照甲方實際交付的店面場地面積作出乙方認為適合的調整;或(2)終止合同。乙方如選擇終止合同,甲方應退還 所有乙方已支付給甲方的款項,并賠償由此引起的乙方的所有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就出租物業所支付的施工及設計費用)。如乙方無法依約在店面場地開設 餐廳,則乙方須在進駐店面場地后的45天內,向甲方發出不擬履約通知,本合同終止。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應付賠償責任。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而甲方需退 回乙方的保證金和其它款項,雙方不再負責任。
12.2餐館執照
在簽約后的合理時間內,乙方應申請經營 餐館所需的許可證明,包括但不限于取得餐飲規劃功能,裝修工程報建,環保報建,消防報建,營業執照等。如在申請過程中乙方未能領到開業所需的所有證照,或 必須更改計劃才能獲得許可,此時乙方可選擇終止本合同。甲方不予退回乙方的保證金和其它款項。
12.3招牌批準
如果乙方在開業前不能獲得招牌及店標,甲方同意:
乙方可終止本合同。如招牌不批準是甲方的原因的話,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經濟損失。如在轉租期內,招牌和店標非甲方的原因被拆除或挪位的話,租金不作相應調整。
12.4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的權利
在轉租期內,乙方可以經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而提前終止本合同。提前終止合同后,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三個月租金的補償費,該補償費與保證金相沖抵,如有差額,雙方應于乙方搬離店面場地后10日內結清。
13.登記、印花稅及其它稅款
如本轉租賃合同與杭州市國土局房地產管理局編印的房地產租賃合同標準版本有任何抵觸,雙方同意以本租賃合同條款為準。
甲方應負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或條例辦理本合同的印花稅事宜乙方應給予協助。至于辦理登記的一切費用支出及需要繳付的印花稅,由雙方平均分擔。給予任何立約一方的分配或其它付款所引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納稅義務應由該分配或其它付款的收益人負擔,收益人應向其所在地稅務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甲方因本合同內所取得的款項的應繳的稅務由乙方負責。 乙方因經營餐廳而取得的利潤,其稅務由乙方負責。
14.糾紛的解決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某糾紛未能于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后的十五天內得到解決,任何一方有權將此糾紛提交當地人民法院。在糾紛尚未解決前,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所規定之義務,除非雙方同意終止本合同。
15. 本合同的更改
有關本合同的修改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由甲、乙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后才有效。
16.通知
一方發給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應是書面的,按本合同內所示地址發送。上述通知或信件應由專人傳遞或通過傳真傳送。如由專人傳送,則于送達時視為正式送交。如以傳真發送,則以傳真接件人確實收到該通知為準。更改地址要在七天之內以書面通知對方。雙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傳真號碼:
電話:
收件人:
乙方:老鄭X有限公司
地址:
傳真號碼:
電話:
收件人:
17.保密
雙方承擔不向傳播媒界或公眾透露本合同的內容的義務。
18.不可抗力和征收
18.1如果由于無法預見并且對其發生 和后果無法防止或避免的事件,比如地震、水災、火災和其他自然災害,戰爭、暴動和類似的軍事行動,民間騷動以及政府的禁運令、禁止令或其他限制和行動,承 運人延誤,或者其它阻止一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任何事件或原因(統稱“不可抗力事件”),直接致使一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全部或部分地履行其在本合同中 義務,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滿足所有下列條件,不應被視為違反本合同:
1.受阻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義務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
2.受阻方已盡其最大的努力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和減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給另一方或公司造成的損失;及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受阻方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的十五天內提供有關該事件的書面資料,包括陳述延遲履行、部分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的理由的說明書。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雙方應根據事件對履行本合同的影響,決定是否修改本合同,以及是否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受阻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
18.2征收
甲方確認在簽定本合同之時,其未收到任何政府主管部門的任何通知,或該部門以口頭形式告知甲方,店面場地或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權可能會被征收。
如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和規定,店面場地或建筑物或其任何部分被當地政府征收而用于市政建設,其產生的費用損失由各方自行承擔。
如果建筑物所在地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被當地政府批租而用于商業性開發,其產生的費用損失同樣由各方自行承擔。
19.利益抵觸
甲方聲明沒有任何直接或間接與甲方有關聯的人士同時出任乙方的代理人、雇員、供應商、特許權持牌人或行政人員或任何附屬、聯營或母公司。執行合同的各方確認這聲明是促使乙方簽訂此份合同的條件之一,任何誤導將會構成乙方作為終止本合同的原由。
20.代位權利
甲方同意乙方有權指定公司屬下的任何公司成為本合同的乙方,并委托該公司經營管理其餐廳。
21.唯一合同
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就本合同的標準 的內容達成的完整及唯一的協議。本合同及其附件取代以前雙方有關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標準內容而承諾的所有口頭或書面的協議,諒解和通訊。如本轉租賃合同與房 地管理局編印的房地產租賃合同標準版本有任何抵觸,雙方同意以本租賃合同條款為準。
22.無中介人
本合同的達成及簽署無須經過第三方的中介。如果有第三方作為中介人而存在或聲稱為中介人,甲乙雙方在此同意不會向該第三方支付任何費用。
23.合同生效
本合同及其附件由甲,乙雙方正式授權代表簽字,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加蓋公章后生效。茲證明,本合同由雙方正式授權的代表在合同首所述日期在中國簽訂。
24附則
本合同在X市簽訂。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月日
店面房租合同模板 篇3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位于西區經適房的二棟一樓2、3號門店號,門店面積約60平方米左右。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用途
1、租期x年,自20xx年x月xx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但租金參考當時的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1300元(大寫佰拾元整)年租金總額為15600元(大寫仟佰拾元整)租金第一年不變,第二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增加7%計算租金。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如續租,次年年租金在已交租金期滿三個月前一次性交清,依此類推。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拖欠租金,從約定交款日第3天開始以每天按所欠租金10%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拖欠房租30天以上繳納的,屬拖欠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4、合同簽字生效后,乙方向甲方交納保證金貳仟元整,合同終止無違約一次性退還乙方。
第四條、租賃期間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表底數為x度,電表底數為x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2、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空調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3、使用該房屋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如果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方可繼續有效。
第六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乙方的裝修裝飾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門市,乙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和房屋。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3、乙方如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依附于房屋的裝修及設備歸甲方所有。如果乙方拆走,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七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3、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6000元,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九條、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損壞房屋或房屋結構的;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存放危險物品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損壞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5)在約定的交租金時間無故不交,并推遲30天以上的。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租或者乙方裝修損害房屋的,保證金和所剩租金不退抵違約金。
第十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臺風等)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蓋章) 年 月 日
承租方(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