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場地租用定金合同(精選3篇)
活動場地租用定金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相關租賃合作事宜,達成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范圍
甲方向乙方租用 以作甲方所屬項目 會務現場布置之用。
乙方同時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現場制作工程。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第三條:收費標準、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以上物品租用連制作等工程服務內容費用總額為人民幣 元(開票加收 %)
2、結算方式:甲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以現金預付總價款的 %為定金,進場驗收后付 %,余款于活動結束當天以現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活動場地,提供必要的活動協助。
2、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將其所屬項目現場制作工程部分委托乙方代理。
3、負責維護活動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物保管。
4、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費用,愈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并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4、應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提供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活動進行,經甲方同意后可中止活動,已安排提供服務的活動項目費用需照常支付費用。
5、本次活動基本設施的驗收日期為 年 月 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則均屬違約,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賠償金額按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賠償金可明確規定,但必須符合民法典相關規定)
2、若甲方未能夠按期付款,則按民法典規定給乙方5%滯納金。
3、本協議委托內容確定以及費用總額、委托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
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 違約金(或者其他具體違約條款)。
第六條:其它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開戶行:
帳號: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訂于
活動場地租用定金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相關租賃合作事宜,達成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范圍
甲方向乙方租用 以作甲方所屬項目 會務現場布置之用。
乙方同時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現場制作工程。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第三條:收費標準、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以上物品租用連制作等工程服務內容費用總額為人民幣 元(開票加收8%)
2、結算方式:甲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以現金預付總價款的30%為定金,進場驗收后付30%,余款于活動結束當天以現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活動場地,提供必要的活動協助。
2、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將其所屬項目現場制作工程部分委托乙方代理。
3、負責維護活動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物保管。
4、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費用,愈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并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4、應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提供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活動進行,經甲方同意后可中止活動,已安排提供服務的活動項目費用需照常支付費用。
5、本次活動基本設施的驗收日期為 年 月 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則均屬違約,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賠償金額按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賠償金可明確規定,但必須符合民法典相關規定)
2、若甲方未能夠按期付款,則按民法典規定給乙方5%滯納金。
3、本協議委托內容確定以及費用總額、委托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
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 違約金(或者其他具體違約條款)。
第六條:其它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訂于
活動場地租用定金合同 篇3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進一步規范和推進我單位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提高我單位勞動者科學文化素質,拓寬就業渠道,計劃在桓仁滿族自治縣大東溝參茸場秀湖山莊開展為期10天的技能培訓。分二次培訓,每次為期為5天。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租該場地從事技能培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乙方向承租甲方教室2間,作為培訓室,教職工宿舍3間作為培訓教師宿舍。
2、承租日期: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7月20日年共計10天。
3、甲方為乙方的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在乙方培訓期間能正常使用。
4、培訓工作結束后,乙方以現金支付方式支付培訓場費15,000。00元給甲方。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