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油輪承租船合同(通用3篇)
國際油輪承租船合同 篇1
現有蒸氣/摩托油輪______號,懸掛________旗,________凈登記噸,有大約裝油______容積,和船級______,現正在________的船東__________與租船人________于本日相互達成協議。
1.本船應緊密、堅實、牢固,在各方面適合于本航次,在本航次中保持如此狀態,除海上風險外,應盡快開航和駛往________或其附近可使船安全到達(經常浮起)的地方,并按租船人要求裝滿全部的________噸散裝貨物,但不得超過除屬具、船具、給養和設備之外本船可以合理地積載和裝運的數量(應在可伸縮的油艙中給貨物的伸縮部分留出足夠的艙容),將如此裝載的貨物駛往(如提單所指定的)________或其附近可使船安全到達(經常浮起)的地方,并按裝貨時每噸(20英擔)支付______運費后,如數交貨。
2.運費應在交貨之時,在倫敦無折扣地以現金支付,扣除一切在裝港給船長的借支和有關_____費。如果需要,在卸裝的港口費用應以現行的匯率用現金墊付。
3.由于貨物原因而產生的稅和其他費用應由租船人支付,由于船舶原因而產生的稅和其他費用應由船東支付。
4.貨物泵入船艙由租船人承擔費用和風險,貨物泵出船艙由船方承擔費用,但船方的風險僅限于船舷以內。如果裝卸港口的規定允許船舶生火,船方提供油泵和所需蒸汽以及人員操作。如果港口不允許船舶生火,租船人應解決裝貨所需要的蒸汽和承擔費用。
5.租船人可允許用______晴天連續小時(星期日和節假日除外,除非已使用或船舶已經滯期)進行裝卸作業。租船人有權在晚上或除外時間進行裝卸,但應支付由此而產生的額外費用。
6.船舶應按租船人的指示,去到達一個能使其經常浮起的地方或碼頭或駁船旁邊裝卸貨,但任何可能產生的駁船費和風險由租船人承擔。租船人有權在卸港將船舶從一個卸貨泊位移到另一個卸貨泊位,并承擔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7.裝卸時間應從船舶裝備好接貨或卸貨時起算,船長給租船人代理6小時通知,無論是否靠泊。
8.滯期費應按每連續日支付______,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計算,但如果在裝港或卸港由于發生意外事故或機器故障所導致的延誤時間,租船人應將滯期費減少至每連續日______,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計算。
9.船方對天災、海上風險、火災、船長和船員非法行為、公敵、海盜、盜賊、_____者的拘捕或扣留、碰撞、擱淺,以及其他航行事故,即使是由于引水員、船長、船員或其他船東雇員的疏忽、過失或判斷失誤所造成,均不負責。船方對由于爆炸、鍋爐爆炸、軸的損壞,或任何機器和船殼的潛在缺陷造成損失,只要這些不是由于船東、船舶管理人和船舶經營人未克盡職責而造成,都不負責。船方有權按任何順序停靠任何港口,沒有引水員而開航,或拖帶和救助遇難船舶,或為救助生命和財產而繞航,或為船東單獨的利益而救助。船方對由于_____、停工、民事_____、商業爭端、或任何有意圖或進一步行動,不論船東是否是其中一方,工人_____、停工、_____或洪水,或其他事故或超出任何一方控制之外而導致阻止或延遲裝卸所造成直接或間接的滅失、損壞或延遲,都概不負責。
10.如果租船人不能提供全部的貨物,船方有權不開航,直到船舶油艙能夠被裝到適航狀態,并且運費要按船舶裝載全部貨物來計算支付。
11.船東因未收到所有運費、空艙費、滯期費和彌補這些費用而對貨物享有絕對留置權。
12.船舶允許拖帶或被拖帶,援助遇難的船舶,或為補充燃料煤或油而停靠任何港口。
13.本合同應受裝運貨物之船舶的船旗國法律管轄,除非在發生海損或共同海損時,應根據“1950年約克--安特衛普規則”進行解決。
14.如果由于冰凍不能進入裝港或卸港,船舶應駛向最近的安全和開放可進入的港口,并把船舶到達用電報通知給租船人或收貨人,租船人或收貨人有義務用電報指定(由他們選擇)不冰凍和有能力裝或卸散油設備的港口。從船舶被冰凍停工,直到船舶到達最終港口卸完所用的全部時間應由租船人按每連續日支付______。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計算。
16.船長應負責經常保持船舶油艙、油管和油泵清潔,但如果租船人所裝的油與以前裝在油艙里的種類不同,由租船人負擔費用。船方對由租方裝載不同品種的油所產生的任何后果不負責任。船方對于滲漏不負責任。
17.如果租船人將船舶派往有檢疫的任何港口,時間應按船舶被耽誤的每小時計算,并且本合同第8條款規定的全部裝卸時間已被使用完畢,但如果在船舶駛往港口途中才宣布的檢疫,租船人不負責由檢疫_____所產生的延誤。
18.在履行本租約合同所產生的任何爭議應在倫敦解決,船東和租船人各指定一名_____員--商人或經紀人,如該兩名被選出的_____員不能達成一致決定,則應在指定一名首席_____員--商人或經紀人,他們的決定為終局。如果雙方中的一方在接到另一方的要求在21天內疏忽或拒絕指定_____員,則單獨指定的_____員有權自行決定,并且他的決定對雙方有約束力。為了執行裁決,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19.不履行本租船合同的罰金應以估計的損失金額和為彌補損失產生的費用來計算。
20.船舶應通知船東在裝港和卸港的代理辦理海關業務。
21.受載日不得在________之前,除非租船人同意。
22.如果船舶在________前沒作好裝貨準備,租船人有選擇取消租船合同的權利。
23.船長簽發提供給他的提單對本租船合同不受損害。
24.租船人有權轉讓本租船合同,但在如此情況下,原租船人應繼續負責完全和真實的履行租船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船東:________________
租船人:______________
國際油輪承租船合同 篇2
現有蒸氣/摩托油輪_________號,懸掛_________旗,_________凈登記噸,有大約裝油_________容積,和船級_________,現正在_________的船東_________與租船人_________于本日相互達成協議。
1.本船應緊密、堅實、牢固,在各方面適合于本航次,在本航次中保持如此狀態,除海上風險外,應盡快開航和駛往_________或其附近可使船安全到達(經常浮起)的地方,并按租船人要求裝滿全部的_________噸散裝貨物,但不得超過除屬具、船具、給養和設備之外本船可以合理地積載和裝運的數量(應在可伸縮的油艙中給貨物的伸縮部分留出足夠的艙容),將如此裝載的貨物駛往(如提單所指定的)_________或其附近可使船安全到達(經常浮起)的地方,并按裝貨時每噸(20英擔)支付_________運費后,如數交貨。
2.運費應在交貨之時,在倫敦無折扣地以現金支付,扣除一切在裝港給船長的借支和有關保險費。如果需要,在卸裝的港口費用應以現行的匯率用現金墊付。
3.由于貨物原因而產生的稅和其他費用應由租船人支付,由于船舶原因而產生的稅和其他費用應由船東支付。
4.貨物泵入船艙由租船人承擔費用和風險,貨物泵出船艙由船方承擔費用,但船方的風險僅限于船舷以內。如果裝卸港口的規定允許船舶生火,船方提供油泵和所需蒸汽以及人員操作。如果港口不允許船舶生火,租船人應解決裝貨所需要的蒸汽和承擔費用。
5.租船人可允許用_________晴天連續小時(星期日和節假日除外,除非已使用或船舶已經滯期)進行裝卸作業。租船人有權在晚上或除外時間進行裝卸,但應支付由此而產生的額外費用。
6.船舶應按租船人的指示,去到達一個能使其經常浮起的地方或碼頭或駁船旁邊裝卸貨,但任何可能產生的駁船費和風險由租船人承擔。租船人有權在卸港將船舶從一個卸貨泊位移到另一個卸貨泊位,并承擔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7.裝卸時間應從船舶裝備好接貨或卸貨時起算,船長給租船人代理6小時通知,無論是否靠泊。
8.滯期費應按每連續日支付_________,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計算,但如果在裝港或卸港由于發生意外事故或機器故障所導致的延誤時間,租船人應將滯期費減少至每連續日_________,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計算。
9.船方對天災、海上風險、火災、船長和船員非法行為、公敵、海盜、盜賊、統治者的拘捕或扣留、碰撞、擱淺,以及其他航行事故,即使是由于引水員、船長、船員或其他船東雇員的疏忽、過失或判斷失誤所造成,均不負責。船方對由于爆炸、鍋爐爆炸、軸的損壞,或任何機器和船殼的潛在缺陷造成損失,只要這些不是由于船東、船舶管理人和船舶經營人未克盡職責而造成,都不負責。船方有權按任何順序停靠任何港口,沒有引水員而開航,或拖帶和救助遇難船舶,或為救助生命和財產而繞航,或為船東單獨的利益而救助。船方對由于罷工、停工、民事動亂、商業爭端、或任何有意圖或進一步行動,不論船東是否是其中一方,工人罷工、停工、騷亂或洪水,或其他事故或超出任何一方控制之外而導致阻止或延遲裝卸所造成直接或間接的滅失、損壞或延遲,都概不負責。
10.如果租船人不能提供全部的貨物,船方有權不開航,直到船舶油艙能夠被裝到適航狀態,并且運費要按船舶裝載全部貨物來計算支付。
11.船東因未收到所有運費、空艙費、滯期費和彌補這些費用而對貨物享有絕對留置權。
12.船舶允許拖帶或被拖帶,援助遇難的船舶,或為補充燃料煤或油而停靠任何港口。
13.本合同應受裝運貨物之船舶的船旗國法律管轄,除非在發生海損或共同海損時,應根據“1950年約克-安特衛普規則”進行解決。
14.如果由于冰凍不能進入裝港或卸港,船舶應駛向最近的安全和開放可進入的港口,并把船舶到達用電報通知給租船人或收貨人,租船人或收貨人有義務用電報指定(由他們選擇)不冰凍和有能力裝或卸散油設備的港口。從船舶被冰凍停工,直到船舶到達最終港口卸完所用的全部時間應由租船人按每連續日支付_________。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計算。
15.如果船舶到達裝港或卸港外,面臨船舶被冰凍的危險,船長應用電報和租船人聯系,租船人也應以電報答復,并指示船舶駛往上述以外的沒有冰凍危險的和有裝載或/接受散油設備的一個港口,或者停留在原港口,由租船人承擔風險,并賠償船舶可能耽誤的時間,按每連續日支付_________,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計算。
16.船長應負責經常保持船舶油艙、油管和油泵清潔,但如果租船人所裝的油與以前裝在油艙里的種類不同,由租船人負擔費用。船方對由租方裝載不同品種的油所產生的任何后果不負責任。船方對于滲漏不負責任。
17.如果租船人將船舶派往有檢疫的任何港口,時間應按船舶被耽誤的每小時計算,并且本合同第8條款規定的全部裝卸時間已被使用完畢,但如果在船舶駛往港口途中才宣布的檢疫,租船人不負責由檢疫隔離所產生的延誤。
18.在履行本租約合同所產生的任何爭議應在_________解決,船東和租船人各指定一名仲裁員,如該兩名被選出的仲裁員不能達成一致決定,則應再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員,首席仲裁員的決定為終局。如果雙方中的一方在接到另一方的要求在21天內疏忽或拒絕指定仲裁員,則單獨指定的仲裁員有權自行決定,并且他的決定對雙方有約束力。為了執行裁決,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19.不履行本租船合同的罰金應以估計的損失金額和為彌補損失產生的費用來計算。
20.船舶應通知船東在裝港和卸港的代理辦理海關業務。
21.受載日不得在_________之前,除非租船人同意。
22.如果船舶在_________前沒作好裝貨準備,租船人有選擇取消租船合同的權利。
23.船長簽發提供給他的提單對本租船合同不受損害。
24.租船人有權轉讓本租船合同,但在如此情況下,原租船人應繼續負責完全和真實的履行租船合同。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 船東(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租船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國際油輪承租船合同 篇3
本保密合同(“本合同”)由中芯國際集成電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一家位于中國 市 區 路 號的外商獨資企業(“本公司”),與 公司,一家位于 公司簽訂。
1. 目的
雙方同意互相提供機密信息(定義如下),以便雙方基于將來可能建立的采購或業務、合作或顧問關系而對另一方的產品、服務、業務和/或技術進行評估(“目的”)。
2. 定義
“機密信息”是指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本公司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股東的信息,及其他與產品、樣品、產品計劃、價格、工藝、技術、研究、開發、發明、服務、客戶、市場、軟件、硬件、設計、圖紙、工程、構造信息、營銷或財務相關的信息。披露方應以書面形式說明該等機密信息具有機密性或專有性;若以口頭形式提供,則披露方應于披露后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確認其具有機密性或專有性。機密信息并不包括下述信息:
(1) 由接受方以書面文件證明:該等信息已于披露之前已由接受方所持有;
(2) 已公開發表或非因接受方作為或不作為的原因,已向公眾披露;
(3) 已由信息相關方書面同意其公開;
(4) 由接受方在未使用該等機密信息的情形下獨立開發;
(5) 接受方從第三方處合法、正當地取得,且該第三方對該等機密信息不承擔保密義務。
3.保密
雙方同意僅能根據本合同的目的使用另一方披露的機密信息。除由雙方書面委派執行本合同目的而必須知悉該等機密信息的人員,及可能包括在內的董事、主管、合伙人及員工(統稱“代表人員”)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將與另一方相關的或屬于另一方所有的機密信息披露給第三方。任何一方不得超出實施目的所允許的必要限度,從另一方處復制、摘錄和轉移任何機密信息。任何機密信息的公布均須得到披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雙方應與其受委派執行合同目的或經其他途徑知悉或獲得機密信息的人員簽訂一份與本合同內容基本一致的保密合同,且將該簽署的保密合同及時交予另一方。雙方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對另一方機密信息保密,避免該等機密信息被不當披露或使用,采取該等措施時應持與保護自身機密信息相同的最高程度的謹慎態度。任何一方若發現有誤用或濫用另一方的機密信息的情形時,應及時將該情形書面通知另一方。
4.公開
本合同任何一方或其各自代表人員無權擅自將另一方的公司名稱、商號、商標及其他名稱用作廣告宣傳或對外公開。未經本合同另一方的事先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或其各自的代表人員不得透露本合同及其相關內容,本合同第5條“強制性披露”條款所述情形除外。
5.強制性披露
若因法律、法規、法令或其他合法要求,如傳票等,在未取得另一方的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任何一方或其受委派執行合同目的或通過某種途徑知悉機密信息之人員須披露另一方的機密信息時,該披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以便其能尋求保護令或采取其他合理的救濟。若未能取得保護令或其他救濟措施,該披露方應僅披露依法應予披露的那部分機密信息,且應盡最大努力確保對該些機密信息采取可靠的保密措施。
6.返還資料
在合同目的終止、撤消、完成、被拒絕或以其他方式解除后,根據對方的書面要求,任何一方應及時銷毀或歸還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機密信息。任何形式的機密信息,不論是分析、匯編、論文、翻譯或其他由/或為任何一方準備的文件,一方應按本合同條款要求持有或根據另一方的要求自行銷毀該等機密信息。
7.非授權許可
除為查閱或使用機密信息以達成本合同目的之權利外,本合同未將專利權、版權、商業秘密或其他知識產權項下權利轉讓給任何一方,同時也未將任何一方的機密信息內所含或所屬的權利轉讓給另一方。
8.義務限定
本合同不得被視作或解釋為本公司有義務向另一方提供任何信息、與另一方進行商業交易或簽訂任何最終協議,除非本公司決定向其提供信息或與其簽訂與交易有關的最終協議。
9.信息準確性
本公司、子公司及分公司并未就其向另一方披露的任何機密信息的準確性、可靠性及完整性作出明示或暗示的聲明或保證,且對另一方、其代表人員或其他使用該等機密信息的人員不承擔任何責任。
10.期限
本合同中雙方之保密義務應自對方收到機密信息之日起五年內持續有效,且不因合同目的之達成而終止。
11.其他條款
本合同對雙方及其承繼人、受讓人均具有約束力且保護其合法權益。本合同任一條款之無法實施并不視為該條款被放棄。
12.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合同雙方同意因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由上海市地方法院管轄。
13.遲延履行及救濟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視作放棄行為。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的單獨或部分行使并不排除其他行使方式或進一步的行使權利,也并不排除對本合同項下其他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雙方同意金錢賠償不足以補償因對方違反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故任何一方均有權因此要求特別履行或其他公平的補救措施。任何救濟方式不得視作違約的排他性救濟方式,但應作為其他合法的補救措施之補充。
14.與進出口相關的法律
雙方應遵守與因本合同而提供的產品、技術數據或軟件有關的中國及其他相關國家的進出口法律、法規及條例規定。未經授權許可,接受方不得將該等產品、技術數據、軟件或直接產品向該等法律、法規及條例中所列的被限制國家出口或再出口。本條規定義務于本合同終止或繼續有效。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簽名: 簽名:
職務: 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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