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材廠房出租合同(通用3篇)
板材廠房出租合同 篇1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廠房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并簽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廠房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座落在_______,租賃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廠房類型為_______,_______結構。
二、廠房起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廠房裝修日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月_______日止。裝修期間免收租費。
2、廠房租賃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賃期_______年。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廠房,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于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保證金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廠房租賃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年租金為_______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變,第二年起遞增率為3%-5%.
3、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廠房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一個月租金。租金應預付三個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使用該廠房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通訊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并在收到收據或發票時,應在三天內付款。
2、租賃期間,乙方應按月繳納物業管理費,每日每平方米物業管理費為人民幣_______元。
五、廠房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廠房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廠房的影響。
4、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
六、廠房轉租和歸還
1、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轉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轉租轉讓,則甲方不再退還租金和保證金。
2、租賃期滿后,該廠房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七、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廠房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2、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并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后如乙方不再承擔,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5、租賃期間,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_______門電話。如需_______門以上的電話,費用由乙方自理。
6、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5%滯納金,并有權終止租賃協議。
7、租賃期滿后,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后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擔。
八、其他條款
1、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應賠償乙方三個月租金。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三個月租金。
2、租賃期間,如因產權證問題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一切責任給予賠償。
3、可由甲方代為辦理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租賃合同簽訂后,如企業名稱變更,可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確認,原租賃合同條款不變,繼續執行到合同期滿。
5、供電局向甲方收取電費時,按甲方計劃用電收取每千瓦用電貼費_______元,同時收取甲方實際用電電費。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樣收取計劃用電貼費和實際用電電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雙方各執貳分,合同經蓋章簽字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授權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板材廠房出租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出租方愿意將產權(或管理權)屬于自己的廠房出租給承租方,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當地政府對廠房租賃的有關規定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租賃廠房一事達成以下協議,以約束雙方行為,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廠房座落、間數、面積、質量
1、出租方保證向承租方出租的廠房系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
2、出租廠房概況:
出租廠房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租廠房建筑面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出租廠房使用面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出租廠房間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租廠房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租廠房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廠房租賃期限:租賃期_____年零_____月,承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將出租廠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和保證金條款
1、租金每(季度)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租金按(季度)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內,承租方應支付給出租方1個季度的租金;以后應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28日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現金支付/轉帳支付/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出租方收取租金時只提供普通收據,如承租方要求支付有效發票,則由承租方自行負責發票稅。
5、出租方和承租方雙方在簽定本合同書時,出租方收取承租方保證金每年人民幣_______元正(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相關費用
1、廠房在租賃期間產生的稅收由承租方承擔,不因本租賃合同無效,或撤銷,或變更而變動,除非雙方對此達成書面變更協議。
2、租賃期間,廠房的使用權歸承租方,包括出租方有所有權或獨立使用權的廠房外墻、屋頂、及廠房的附屬配套設施(廠房內的空地、汽車車位)等。
3、租賃期間,承租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環境衛生費、治安費、裝修費用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廠房變更與設立他項權利
1、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1個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有以同等價格的優先購買權。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舊出租方的權利和承擔舊出租方的義務,舊出租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廠房轉租給第三方使用,須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并與出租方重新簽定新的合同書,出租方有權沒收原承租方的保證金。
3、租賃期間,出租方欲對廠房設立抵押權,須提前1個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承租。如承租方在7日內無異議或不作為,則視為認可出租方的行為。如承租方作出決定終止本合同,則租賃關系自終止本合同通知到達出租方的次日起計算。出租方沒有按以上約定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權力,并追究出租方違約責任。
4、出租方設立其它他項權利,可以不征得承租方同意,但應提前1個月告知承租方。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廠房修繕
1、租賃期間,出租方應負責廠房的正常維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由出租方承擔。出租方只保證廠房能滿足承租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2、租賃期間,如廠房發生非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損壞,或屋面漏水等,影響承租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出租方應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20天內予以修繕,超過20天的,承租方有權自行修繕。
3、租賃期間,如廠房有傾倒危險,或其它嚴重妨礙承租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脅到承租方的生命財產安全的,出租方應在接到承租方的通知后立即進行修繕或暫時補救,如果出租方對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維修保養措施不力,承租方可以退租或代出租方修繕。
第七條 出租方權利與義務
1、出租方保證如實向承租方解釋和說明廠房情況和周邊概況,應包括廠房權屬、廠房維修次數、物業管理、治安、環境等,及如實回答承租方的相關咨詢,否則視為欺詐行為。
2、出租方要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承租方提供租賃廠房。
3、租賃期間,如出租方確需收回廠房自用,必須提前2個月通知承租方。解除合同后,出租方應支付違約金共計人民幣5000元正,并如數退還保證金。
4、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或經正常合法程序審批的拆遷行為,則按照國家拆遷條例和當地的拆遷有關規定執行,出租方不作任何賠償給承租方。
第八條 承租方權利與義務
1、承租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出租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承租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
2、租賃期間,如承租方需要退房,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出租方。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承租方應付給出租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余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50%計算,出租方有權沒收承租方的全部保證金。
3、租賃期間,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改變廠房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廠房和設備的毀損、倒塌,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廠房當年市場價值的經濟損失。承租方如需裝修墻、安裝窗和防盜門等,須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如需要經政府審批的,則應經有關部門批準方能施工。
4、承租方在廠房內的裝修,在合同期滿搬出時全部均屬出租方,但安裝的設備、物品除外。雙方如無法達成協議,則承租方應自合同期滿之日起7天內自行拆除,恢復至廠房原狀。超過7天,出租方有權無償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費用由承租方在合理數額內承擔。
5、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承租方應在收到出租方正式通知之日起15天內搬出全部設備、物件,但雙方另有協商除外。如承租方短期內另找廠房確實有困難或另有其它特殊情況,則出租方應允許承租方延期20天,但承租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遷后5日內廠房里如仍有余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為承租方放棄所有權,由出租方處理。
6、租賃期滿,承租方需續租,應提前10天通知出租方,出租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天內應提出異議或與承租方協商續約;如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10天內出租方不予以答復,則視為默認同意承租方續租,本合同自動延長半年,自10天期滿次日起計算。
7、租賃期滿,承租方在同等租金下有優先承租權。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不可抗力和例外
1、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自然情況。
2、因不可抗力導致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10日內將情況告之對方,并提供當地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不可抗力影響如持續2個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3、合同履行期間,如非因承租方原因,廠房發生漏水、倒塌,或廠房被認為危房原因致使承租方無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則由出租方負責維護或修繕。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則自然終止,出租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20天內返還承租方支付的保證金和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關問題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對于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廠房所在地法院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約定或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則從其約定或規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
2、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后,應在10天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10天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索賠
1、如果因出租方非正當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出租方應返回承租方多交付的租金及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并無償給予承租方1個月內的時間搬遷。
2、如果因承租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租方應在合同無效之日起7天內一次性支付給出租方補償金人民幣5000元正。作為對出租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否則,出租方有權扣留承租方已經交付的租金和保證金。承租方基于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出租方不作任何補償。
3、承租方逾期支付應支付的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1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1個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達30天以上的,則屬違約,出租方有權收回廠房并追究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4、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四條 附則
1、本協議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為準。
出租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_(蓋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身份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
承租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_(蓋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身份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
簽合時間: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三方證明人:__________________(蓋印)
板材廠房出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廠房出租給予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并簽定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物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廠房、倉庫(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于乙方使用。租賃物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賃物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包租給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轉變用途,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因轉變用途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變用途所應繳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本租賃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為___年,即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租賃期限屆滿需要續租的,乙方應提前__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經甲方同意后,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協議。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三條廠房租賃費用、物業管理費
3.1租賃保證金
本出租協議的租賃保證金______元/平方米,即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
3.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人民幣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將在上年的基礎上遞增__%;第6年起的租金,將以屆時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為依據,由甲乙雙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月___日作為每年租金調整日。
3.3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人民幣________元。
3.4供電增容費
甲乙雙方商定供電增容的手續由甲方負責申辦,因辦理供電增容所需繳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租賃費用的支付
4.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前,向甲方支付部分租賃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租賃保證金的余額將于__月___日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畢,逾期支付余額的,乙方應按照余額的_____%乘以欠繳的天數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租賃期限屆滿,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因本租賃行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并按本合同規定承擔向甲方交還承租的租賃物等本合同所約定的責任后___日內,甲方將向乙方無條件無息退還租賃保證金。
4.2乙方應于每月___號或該日以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并由乙方匯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帳號,或按雙方書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拖欠天數乘以欠繳租金總額的__________.
4.3乙方應于每月__日前按第4.3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物業管理費。逾期支付物業管理費,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拖欠天數乘以欠繳物業管理費總額的_________.
4.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開始申辦供電增容的有關手續,因供電增容所應交納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甲方申辦有關手續期間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五條租賃物的轉讓、調換使用或轉租
5.1在租賃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甲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乙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權。
5.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向第三人調換使用或轉租租賃物的,必須征得甲方的同意。本合同第三人對繼續有效。
第六條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6.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并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由此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6.2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6.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恢復原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防火安全
7.1乙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相關規定,配備消防設施且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7.2乙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7.3租賃物內確因維修等事務需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時(含電焊、風焊等明火作業),須消防主管部門批準。
7.4乙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租賃物內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權于雙方同意的合理時間內檢查租賃物的防火安全,但應事先給乙方書面通知。乙方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給予同意。
第八條物業管理
8.1乙方在租賃期滿或協議提前終止時,應于租賃期滿之日或提前終止之日將租賃物清掃干凈,搬遷完畢,并將租賃物交還給甲方。如乙方歸還租賃物時不清理雜物,則甲方對清理該雜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8.2乙方在使用租賃物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本市法規以及甲方有關租賃物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責任。倘由于乙方違反上述規定影響建筑物周圍其他用戶的正常運作,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九條裝修、改建和擴建條款
9.1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擴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并經甲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裝修、改建或擴建相關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如裝修、改建或擴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戶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9.2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擴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體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后方能進行。如果改建中,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9.3裝修、改建或擴建過程中,造成的財產損失或人身損害,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9.4協議解除或租賃期間屆滿,乙方裝修、改建或擴建的裝修物、改建物、擴建物所有權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十條協議變更、解除和終止
10.1在租賃期限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本合同。
10.2乙方欠交租金或物業管理費超過_個月,自甲方書面催交之日起五日內,乙方仍未支付有關款項,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使用租賃物內的有關設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被轉租戶的損失)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擔。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業管理費超過_個月,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條第4款的a、b、c三項的規定執行。在甲方以傳真或信函等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被轉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租賃物內的財產(包括被轉租人的財產)并在解除協議的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五日后將留置的財產用于抵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及費用。
10.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且不退還已交押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a.乙方在未獲得甲方批準的情況下擅自改變租賃場所的用途、擅自轉租或調換使用的。
b.乙方私自將房轉借第三者或利用進駐的房屋進行危害國家利益的活動。
c.違反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一個月度或拖欠水電費達兩個月以上。
d.由于乙方過失造成其進駐的地域內發生事故(由此所造成的相鄰各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嚴重者還須追究法律責任)
e.進駐場地空關3個月以上的。
f.乙方未能按時付清押金和第一筆租金及物業管理費。
g.乙方在租賃期內提前解約的。
h.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0.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如乙方確需提前解約,須提前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畢以下手續,方可提前解約:
a.向甲方交回租賃物;
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
c.應于本合同提前終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當月租金_倍的款項作為賠償。甲方在乙方履行完畢上述義務后五日內將乙方的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10.5本合同解除、終止,乙方應當向甲方返還租賃物。因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日內,向乙方返還租賃物。
乙方返還的租賃物有損壞或滅失情形的,乙方應當修復、賠償。
第十一條免責條款
11.1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的修改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時,將按本條第2款執行。
11.2凡因發生不可抗力、政府行為,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政府行為的一方,應立即用郵遞或傳真通知對方,并應在三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政府行為的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政府行為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文件,則提供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政府行為影響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第十二條廣告
12.1若乙方需在租賃物建筑物的本體設立廣告牌,須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完成相關的報批手續并報甲方備案。
12.2若乙方需在租賃物建筑物的周圍設立廣告牌,需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有關稅費
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因本合同繳納的印花稅、登記費、公證費及其他有關的稅項及費用,按有關規定應由甲方作為出租人、乙方作為承擔人分別承擔。有關登記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
第十四條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與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甲方給予乙方或乙方給予甲方的信件或傳真一經發出,掛號郵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頁所述的地址并以對方為收件人付郵10日后或以專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視為已經送達。
第十五條適用法律
15.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通過仲裁程序解決,雙方一致同意以荊門市仲裁委員會為爭議的仲裁機構。
15.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六條其它條款
16.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條款及補充協議。
16.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第十七條協議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賃保證金款項后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