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向個人長期租車合同(精選3篇)
單位向個人長期租車合同 篇1
出租人
身份證號:
承租人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汽車,車牌號碼___。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雇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并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后,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并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并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押金條款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__元給甲方。
2、甲方應于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后____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后,將剩余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頁,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出租人: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單位向個人長期租車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出 租 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承 租 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現就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長期租車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物
1.1 出租人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車輛(以下簡稱“合同車輛”),供承租人有償使用,同時配備駕駛員服務:
1.2 合同車輛用途:
1.3 合同車輛狀況:
1.4 合同車輛行駛地域范圍: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合同車輛的租賃期限為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相關費用及支付方式
3.1 合同車輛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RMB )。如雙方無特殊約定,下列費用均包含在租金中:
3.1.1 合同車輛使用費用。
3.1.2 駕駛員服務費用。
3.1.3 合同車輛維修、保養、年檢費用。
3.1.4 合同車輛的保險費用。
出租人承擔合同車輛的保險費用,險種及保額明細為: 。若承租人對車輛保險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3.1.5 其他費用:
3.2 合同車輛每月限用 公里,超公里費為 元/公里,隨租金一并結清。
3.3 承租人承擔合同車輛使用期間的燃油費、停車費、高速費、過路費和過橋費費用。
3.4 本合同約定的租金及費用按 (月/季)結算,經雙方核對一致后,當期租金支付時間為結算期次月 日前,采用 (現金/支票/匯款)方式支付。
3.5 出租人指定的銀行賬戶信息:
開戶行:
戶 名:
賬 號:
上述賬戶信息如有變動出租人應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承租人。
3.6 出租人應按承租人的財務制度要求及時、足額為承租人開具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要求的正式發票。
第四條 租賃物的交付及驗收
4.1 合同車輛的交付時間為:
4.2 合同車輛的交付地點為:
4.3 合同車輛的驗收方式及標準為:
4.4 交付車輛驗收不合格的,出租人應負責更換直到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
第五條 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5.1 出租人有權按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5.2 出租人應具有合法合規的經營資質,并對合同車輛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5.3 出租人應向承租人按約定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并同時提供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包括但不限于車輛行駛證、購臵稅證、年檢牌等。
5.4 出租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標準將租賃車輛交付給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不得干涉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賃物,除本合同約定的情況外,出租人不得提前收回出租車輛,在租賃期間不得將合同車輛再行轉租他人。
5.5 出租人有按合同約定及時對租賃物進行維修、保養、年檢的義務。
5.6 在租賃期間內因出租人指派駕駛員的原因或其他非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的車輛違章、交通事故、車輛故障、車輛丟失等情況,由出租人或相關責任主體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和費用支出。承租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5.7 出租人須保證承租人的乘車安全。非承租人的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出租人應對承租人因此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5.8 出租人指派的駕駛員與承租人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對駕駛員不承擔基于勞動關系而產生的相關義務責任。
5.8.1 出租人應定期對派出司機進行法律法規教育和服務培訓。派出司機應遵循行業職業規范,注意儀容儀表,保持車內外清潔,做到熱情優質服務。
5.8.2 出租人指派的駕駛員應遵守承租人的規章制度,按要求準時上下班,遵守承租人單位秩序。駕駛員實行每月不定期休息 8 天,每月剩余天數為工作日,工作日每天工作 8 小時。出租人派出司機應按照承租人要求,在工作日供及時的服務。
5.8.3 出租人派出司機按承租人要求在休息日加班的,承租人需支付加班費用。加班費標準為 。(司機在國家法定假日加班的,加班費標準為 );
5.9 保密義務。出租人及派出司機對履行本合同所獲悉的承租人的商業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否則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并應賠償由此給承租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6.1 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內不得利用合同車輛進行任何違法活動,車輛使用僅限于雙方約定的用途。
6.2 承租人不能要求駕駛員做出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
6.3 承租人應依約按時足額支付租金、結清費用。
6.4 承租人應保證駕駛員的正常休息時間,應保證車輛的日常保養時間。
6.5 如果駕駛員不能提供安全滿意服務的,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在 個工作日內及時更換駕駛員。
6.6 因車輛維修或者出租人及出租人派出司機的原因,造成承租人無法正常用車超過 小時的,出租人應提供同等代替車輛或更換司機,并免收承租人無法用車期間的租金(含駕駛員費用);若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承租人無法正常用車超過 天,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月租金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7.2 出租人如果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合同車輛,或因合同車輛不符合交付驗收標準,致使承租人未在約定時間接收合同車輛超過 個工作日,則從違約之日起,每日按照月租金的 %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租賃期限相應順延。上述情形持續超過 個工作日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7.3 出租人未按合同約定維修車輛超過 個工作日的,出租人應自違約之日起,每日按照月租金的 %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7.4 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租賃物的,則出租人不得收取不能正常使用租賃物期間的租金。
7.5 承租人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租金,超過 個工作日的,則從違約之日起,每日按照未履行合同款項 %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7.6 合同屆滿或合同解除后終止的,承租人應在 個工作日內返還合同車輛,否則承租人應賠償由此給出租人造成的損失。
7.7 承租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法或者車輛的性質正常使用,致使合同車輛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8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車輛進行改裝或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和賠償損失。
7.9 如發生違約事件,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以書面方式通知違約方,內容包括違約事件、違約金、支付時間和方式等;違約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應于 個工作日內答復對方,并支付違約金。如雙方不能就此達成一致意見,將按照本合同所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解決雙方的糾紛。
第八條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期限內發生的不可預見(或可預見,但其發生或后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無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限制、地震、臺風、火災、水災、戰爭、罷工、暴動、黑客攻擊或任何其它社會、政治動蕩造成的災難。
8.2 如果出現不可抗力,雙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在不可抗力影響范圍及其持續期間內將中止履行。經另外一方確認的不可抗力影響時間,不計入本合同執行時間。本合同期限可根據中止的期限作相應延長,但須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會因此而承擔責任。
8.3 聲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不遲于_日內通知另一方,并隨附經有關部門確認的不可抗力書面證明,且應盡可能減少不可抗力所產生之影響。
8.4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雙方應立即協商解決問題的方案。如果所遇不可抗力持續 日以上,致使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8.5 在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對各自控制下的設備、資料負有保管責任,對于未受不可抗力影響并且可以繼續履行的合同義務應繼續履行。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9.1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9.1.1 向承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9.1.2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 ),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9.2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條 其他
10.1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 合同雙方確認,本合同首頁關于雙方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均系真實有效,如有變更,變更方應在變更后2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因一方變更前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而未通知對方,造成對方無法發出通知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方負責。
10.3 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人(公章): 承租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向個人長期租車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汽車,車牌號碼。(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雇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并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后,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并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并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押金條款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 元給甲方。
2、甲方應于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后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后,將剩余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頁,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人(乙方):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