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租房合同(通用3篇)
合伙租房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雙方當事人經友好協商,根據有關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共同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本協議所指房屋為: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可見甲方與房東所簽房屋租賃合同。共同使用區域為客廳、衛生間、陽臺及這些區域里面的相關設施。
第三條乙方與甲方合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租期滿,乙方具有優先續租權。同時應在本協議終止前10天支付續租房租。租賃期限至少為月,乙方需退房的話,應提前10天告知甲方。居住不滿一個月,租金按一個月收取。房屋合租協議書第四條合租期間,因生活所需所產生的水、電、取暖費(如使用)等均由甲、乙兩方共同平攤,每方二分之一,按所結賬單支付。租賃期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所產生的欠費。
第五條合租期間,本著和平、友好相處的原則,雙方應共同維護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朋友來訪,應盡量保持安靜,以不干擾對方學習、生活為宜,不得隨意的干擾對方的私人空間。
第六條在合租期間,雙方應本著“節約、愛惜”的原則,不得浪費水、電、煤氣等。雙方應共同協商并盡量配合解決合住期內所遇實際問題,并有義務共同維護公共設施的安全和共同愛護房內設施。如有損壞不能修復的`,應由損壞者承擔賠償責任;若是不可抗拒因素破壞由雙方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因為合租的特殊性質,甲方和房東租賃關系中止時,本合租合同自動失效,甲方不負違約責任。甲方也必須在與房東解除合約前20天,知會乙方,并退還乙方房租和押金。甲方和房東租賃關系到期后續約時,若租金不變且其它條件均不變的情況下,如甲方乙方都無提出異議時,本合租合同繼續生效,同時乙方也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第八條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即告生效。雙方交換身份證復印件作為憑證。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合伙租房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位于七里河水電四局小區北條樓2單元302室租給乙方使用,為此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用時間20__年 09 月 15 日-20__年 09 月 14 日,租期貳年(此期間出租房屋租金不能做變動)。
二、租用面積 55 平方米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約定時間收取租金。
2、對乙方非正常使用損壞房屋、家具和設施有權索賠。
3、檢查督促乙方在租期內按照第四條第3款之協議使有房屋,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使用權,且不退還押金和己收租金。
4、對乙方在正常使用房屋的情況下出現的水電暖等問題給予協調解決,屬乙方責任所致,費用由乙方負擔。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正常使用所租房屋,但不能影響周圍領居的生活、休息及環境。
2、按時付給甲方租金。
3、乙方在租期內只能作家庭生活住房(不能在此房里舉辦婚禮),不能作他用或轉租他人使用,更不能從事非法活動,否則乙方負全責。
4、在租期內愛護房屋及室內設施,不得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損壞房屋及設施要賠償。
5、房屋出現漏水、漏電等現象時要及時通知甲方配合協調解決。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屬乙方責任所致)。
6、在租期內必須遵守甲方單位的物業管理規定。
五、收費標準及方式:
1、每月房租1500元,先應交納20__年 09 月 15 日-20__年 03 月 14 日前半年租金,共計9000元整(玖仟元整),后半年租金需在20__年03月 01 日之前交納。此費用不包括水、電、天然氣、物業費、暖氣費及有線電視費用。
2、20__年12月底前甲方一次性收取全年(20__年11月01日-20__年3月31日)暖氣費(根據當年甘肅省蘭州市出臺的收費標準)。
3、如需使用有線電視,另需要一次性交納全年費用計400元整(肆佰元),如有變動根據物價部門公布的標準執行。
六、本協議的續簽和終止:
1、合同到期前一個月乙方應通知甲方,協商續簽協議事宜,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續簽的優先權。
2、協議到期時,甲方或乙方要終止協議,均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乙方若要提前終止協議,則甲方不予退還首次租房押金貳仟元(20__元)。房屋在原有基礎上有所損壞押金也不予退還。
七、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共同遵守。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室內物品移交如下:
康佳29寸電視機一臺、機頂盒一臺、榮事達全自動洗衣機一臺、萬和熱水器一臺、茶幾一張、抽油煙機一部、燃氣灶一臺、衛生間置物架一個、水銀鏡大小各一張、方桌一張、電視柜一個、單人床一張、雙人床一張。
甲方: 聯系電話:
乙方: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合伙租房合同 篇3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雙方應當簽訂一個《租賃合同》,這對雙方都有好處。簽訂合同看起來當時有些麻煩,但是事前有一個文字的東西,雙方都按約定來做,對雙方都有一個約束,能夠使以后少出現不必要的矛盾,出現矛盾時也有據可查,避免出現大的麻煩。
房屋租賃合同屬于不動產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一種承諾合同,也就是說,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出租人不僅應按時交付作為標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應符合約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
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屋租賃不僅須由雙方當事人簽訂租賃合同,而且應向房產管理部門備案。房屋租賃中如一方系房地產經營公司,則其租賃活動應在當地房地產交易所進行。
由于房屋是特定物,雙方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標的物的質量和數量。質量指房屋的內部構造、使用的建材、相應的配套設施等,數量則指房屋的面積、間數等。
這是房屋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據。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
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采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狀況與約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業管理費等來對抗呢?這要看雙方在合同中的約定。如果雙方約定物業管理費由承租人支付,則承租人不能拒絕支付物業管理費。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對價;物業管理費則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是物業公司以自己的經營活動為所有業主、租戶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二者不是一個法律關系,不能混為一談。但如雙方在合同中對于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