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車公用車輛出租協議(通用3篇)
私車公用車輛出租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單位業務需要,使用乙方(車牌)(私)汽車一輛,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使用期限:
乙方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將車輛交付給甲方使用,至______年__月__日收回。
二、使用方式:
甲方使用乙方汽車期間,乙方不得再將該車作為私車使用。
三、費用分攤:
(一)甲方承擔對乙方汽車在業務范疇內進行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汽油費、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清洗費、正常保養(修)等日常費用。
(二)甲方承擔對乙方汽車使用期間的投保費用,包括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
四、風險承擔:
(一)甲方在使用期內,承擔乙方汽車發生的交通事故、失竊、毀損等風險,以下情況除外:
1、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駕駛汽車發生交通事故;
2、乙方故意捏造汽車失竊、制造汽車毀損情況的。
五、協議終止及解除:
(一)如甲、乙雙方在使用期屆滿時未達成延長使用期的協議,則該協議自動終止。
(二)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三)雙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協議,需提前兩周告知對方。
六、其他:
(一)本協議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有關協議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車公用車輛出租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
甲方因單位業務需要,使用乙方(車牌)(私)汽車一輛,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使用期限:
乙方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將車輛交付給甲方使用,至______年__月__日收回。
二、使用方式:
甲方使用乙方汽車期間,乙方不得再將該車作為私車使用。
三、費用分攤:
(一)甲方承擔對乙方汽車在業務范疇內進行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汽油費、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清洗費、正常保養(修)等日常費用。
(二)甲方承擔對乙方汽車使用期間的投保費用,包括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
四、風險承擔:
(一)甲方在使用期內,承擔乙方汽車發生的交通事故、失竊、毀損等風險,以下情況除外:
1、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駕駛汽車發生交通事故;
2、乙方故意捏造汽車失竊、制造汽車毀損情況的。
五、協議終止及解除:
(一)如甲、乙雙方在使用期屆滿時未達成延長使用期的協議,則該協議自動終止。
(二)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三)雙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協議,需提前兩周告知對方。
六、其他:
(一)本協議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有關協議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車公用車輛出租協議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與承租方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租車條款: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車主)的X品牌車(車牌號為)租給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車輛用于承租方合法營業所用;
三、租用期定為叁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到期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提前停用應在10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出租方有權按合同規定照收租憑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收回;
四、租金為每年20xx元(即人民幣貳千元整),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按年結算支付租金,第一年的租金于20xx年7月31日前支付,第二年起為每年1月31日前支付;
五、租賃期間,承租方要承擔所租車輛使用過程中的全部費用(包括加油費、過路過橋費、交通違規處罰款及車損維修費用等,車輛年檢、交強險等費由出租方承擔),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
六、與本憑相關的需由出租方承擔的相關稅費等,由承擔方代為扣繳及辦理;
七、雙方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收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金額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處理并另訂附件條款;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