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住房租用合同(通用3篇)
個人住房租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
本合同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房屋租給乙方使用,租期為 _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 ______日),租金為 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元),首次付________元,剩余_______元_______付清。
二、乙方在租用甲方房屋期間的一切費用,如水、電、有線電視費有關費用全部自理,甲方概不負責。
三、乙方在租用房屋期間愛護房屋設施,如有人為破壞,乙方負責維修或照價賠償。
四、甲乙雙方在租用期間均以本協議為互相依據,信守本協議條款,本合同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 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 日
個人住房租用合同 篇2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借款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據乙方申請,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
第二條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借款利率:
第四條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放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借款的償還:利息按月結清,月初支付當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結清,同時甲方應當歸還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據。如推遲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滯納金.
第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甲方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布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抵押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甲方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第七條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抵押條款
第八條抵押物為,現抵押人同意以該資產的剩余價值作為抵押,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擔保。
第九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及實現債權的其它所有費用,同時也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第十一條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第十二條抵押權人可以單方憑經過公證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記部門辦理二次抵押登記手續并領取《它項權利證書》。如登記部門一定要抵押人到場,則抵押人應當配合。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三條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借款人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抵押權人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
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后生效。
第十五條如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住房租用合同 篇3
合同當事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及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坐落于區/縣路弄/新村____號___室________部位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該出租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的合用部位、裝修情況、附屬設施及設備情況,由雙方在附件中列明。
三、該房屋用途為_,乙方應按上述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用途。
四、該房屋月租金合計為___________元。
乙方應當于每月_______日前,以_______方式將租金交付甲方。
五、租賃合同的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
六、甲方應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已經將房屋交付乙方。
七、租賃期限屆滿后,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應當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除存在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應予同意。
八、甲方應當定期對房屋進行養護,保證房屋處于正常的可使用狀態。乙方應當合理使用房屋,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發現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發生自然損壞的,應當及時向甲方報修。
甲方對乙方的報修,應當按規定的修理范圍及時進行修理。
九、甲方養護、維修房屋時,應當采取措施減少對乙方使用房屋的影響。乙方應予自給,不得借故阻撓。
十、乙方裝修房屋或增設附屬設施的,應當事先書面征得甲方同意。對增設的附屬設施,由雙方另行約定產權歸屬及維修責任。
十一、乙方需改建、擴建房屋的,應當事先書面征得甲方同意。改建、擴建后的房屋所有權歸甲方所有,房屋的維修責任、租金等由雙方另行約定。
十二、經雙方商定,甲方向/不向乙方收取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的數額為_元,由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甲方收取保證金后應當開具收據。租賃關系終止后,租賃保證金除用于抵充合同約定應當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歸還乙方。
十三、乙方需轉租房屋的,應當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租期間,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并向甲方支付轉租收益,轉租收益的標準由雙方另行約定。
十四、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的,應當退還乙方已付租金。
并支付給乙方延期交付房屋期間租金_%的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