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場地租用定金合同(精選3篇)
活動場地租用定金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相關租賃合作事宜,達成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范圍
甲方向乙方租用 以作甲方所屬項目 會務現場布置之用。
乙方同時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現場制作工程。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第三條:收費標準、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以上物品租用連制作等工程服務內容費用總額為人民幣 元(開票加收 %)
2、結算方式:甲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以現金預付總價款的 %為定金,進場驗收后付 %,余款于活動結束當天以現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活動場地,提供必要的活動協助。
2、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將其所屬項目現場制作工程部分委托乙方代理。
3、負責維護活動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物保管。
4、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費用,愈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并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4、應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提供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活動進行,經甲方同意后可中止活動,已安排提供服務的活動項目費用需照常支付費用。
5、本次活動基本設施的驗收日期為 年 月 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則均屬違約,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賠償金額按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賠償金可明確規定,但必須符合民法典相關規定)
2、若甲方未能夠按期付款,則按民法典規定給乙方5%滯納金。
3、本協議委托內容確定以及費用總額、委托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
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 違約金(或者其他具體違約條款)。
第六條:其它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開戶行:
帳號: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訂于
活動場地租用定金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相關租賃合作事宜,達成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范圍
甲方向乙方租用 以作甲方所屬項目 會務現場布置之用。
乙方同時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現場制作工程。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第三條:收費標準、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以上物品租用連制作等工程服務內容費用總額為人民幣 元(開票加收8%)
2、結算方式:甲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以現金預付總價款的30%為定金,進場驗收后付30%,余款于活動結束當天以現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活動場地,提供必要的活動協助。
2、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將其所屬項目現場制作工程部分委托乙方代理。
3、負責維護活動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物保管。
4、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費用,愈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并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4、應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提供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活動進行,經甲方同意后可中止活動,已安排提供服務的活動項目費用需照常支付費用。
5、本次活動基本設施的驗收日期為 年 月 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則均屬違約,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賠償金額按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賠償金可明確規定,但必須符合民法典相關規定)
2、若甲方未能夠按期付款,則按民法典規定給乙方5%滯納金。
3、本協議委托內容確定以及費用總額、委托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
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 違約金(或者其他具體違約條款)。
第六條:其它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訂于
活動場地租用定金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的原則,雙方就辦公房屋及場地租賃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 的辦公房及場地,面積 平方米,其中辦公房 平方米,場地 平方米,用途以甲方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按年支付,租金標準為: 元/年;租金每 年支付一次,首次租金于 支付。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2、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
3、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經營費用,包括稅費,水、電等生活費用。
4、應愛護并合理使用租賃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需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6、將辦公房及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7、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包括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
8、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乙方所用,乙方可用于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租金的1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兩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3、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的,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4、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5、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6、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月租金的1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第七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20%的違約金。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相關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