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路機出租合同(精選3篇)
壓路機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設備達成協議:
一、設備的使用地點及工程情況:
本設備使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設備概況
設備名稱:施工壓路機
規格型號:騰虎垂直振動壓路機______________型
數量(臺)__________臺
隨機人員(人數)________人
租賃金額:________________元/每月
三、設備的所有權: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于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設備機械只享受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對設備的轉租權。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設備進行抵押,否則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擔。
四、甲方的基本責任:
1、提供技術型良好的設備。
2、設備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后,甲方操作手服從乙方施工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并遵守乙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3、甲方操作手應該按設備操作規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責任:
1、為甲方操作手提供食宿。
2、乙方負責設備在施工現場的看護并保證設備、人員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賠償。
3、乙方不得強迫甲方操作手違章作業或超負荷工作。
4、乙方應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機械設備,同時將簽收蓋章后的機械租賃收據交給甲方。
5、乙方對甲方進入施工現場的操作手要進行安全培訓。
六、結算方式及相關事宜:
1、甲方設備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后,乙方應先預付第一個月的租金,以后每個月應先付下個月的租金。
2、租賃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計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則從使用日期開始計算租金。租賃期滿,乙方將設備完好交給甲方后,辦理退場手續。如乙方繼續租用需簽訂續租合同,續租不足一個月時,租費按一個月計算。
3、結算方式:設備租賃費按包月計算,每月__________元/月。本設備按月結算。如使用不足一個月,按整月結算。超出一個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計算(________元/天)
4、運費的承擔:設備租期不足三個月時,設備進退場費由乙方承擔。租期超出三個月不足六個月時,設備進場費由乙方承擔,設備退場費由甲方承擔。租期超出六個月以上,設備進退場費由甲方承擔,設備進場費由乙方代為先付,設備退場時,甲方將設備進場費退還給乙方。本條款僅限安徽省內,如果到省外施工,另行商量,乙方應在設備退場前五日內通知甲方。
5、工作時間:每月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_小時,超出部分按_____小時折合一天計算機械租金和操作手加班費。
6、油料提供:乙方負責提供在租賃期間內設備運行所需的符合運行標準的油料,否則造成的停機損失由乙方承擔。
7、設備維修:乙方每月應留出4天時間給甲方作好設備的檢查和維修工作,乙方應協助甲方操作手作好設備的維修工作。設備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計超過4天(維修時累計12小時折合一天),若超出4天,則超出的天數不計租賃費。
8、設備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轉移工地,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保證甲方設備在該協議結束后返回。
八、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九、本合同壹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蓋甲方合同章,則視為無效合同。
甲方(章)乙方(章)
負責人:負責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壓路機出租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用機械的使用地點:
機械名稱: 裝載機、壓路機、挖掘機 機械完好程度: 良 租用數量: 各一臺 機械用途: 修建公路
第二條:甲方從20xx年06月01日起,將裝載機、壓路機、挖掘機租賃給乙方使用,至乙方不租用時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甲方責任:
1、機械在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機械作業正常,若發現故障應及時維修。
2、租用期內工程所用的燃料不準出售和浪費,否則發現一次,處以燃油價格10倍的罰款,發現第二次,解賃機械并處以上述罰款。 乙方責任:負責提供甲方機械設備所需的燃油(柴油),負責機械的單程調運費 700元(大寫 柒佰元整 )。
第四條:租賃方式
1、租賃機械采用月租法,整月租用以30天計,裝載機月租金按18000元(大寫 壹萬捌仟 元整),壓路機月租金按18000元(大寫 壹萬捌仟 元整),挖掘機月租金按320xx元(大寫 叁萬貳仟 元整),人民幣計價。
2、每月保證28天的正常運轉,如不能滿足甲方需要,乙方以1-3倍維修時間折算租金,從甲方所得租金中扣除。
3、若機械租用未滿一個月,按實際工作日數計價,退場日期由乙方定。
4、在合同期內,在不影響乙方施工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出租甲方租給乙方的機械。
第五條:甲方要保證每臺機械有兩名司機,乙方負責安排司機人員食宿。
第六條:甲方隨機人員必須服從乙方人員的管理,若不服從乙方的管理,隨時可以解賃所租機械。機械手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若無故停機,扣除甲方機械3倍的停工日租金。
第七條:價款支付
逐月考核確定租賃費用,施工期間支付租賃款80%,當年工程結束支付到100%。
第八條:安全施工
1、甲方必須搞好安全生產,機械停放點必須遠離火源、電源,在作業時特別注意地上、地下光纜、電線等管線,造成事故乙方不負責任。
2、在租賃期間,操作不得違章操作,機械隨時檢查排除故障,若處理不善造成事故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因甲方原因違約,造成停工的乙方拒付剩余全部租金。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合同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內容如下:補充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如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方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 租 方(甲方): 承 租 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壓路機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承租方(乙方):伊牡公路海牡項目A1合同段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電話:
因乙方施工生產需求,租用甲方機械設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設備概況
設備名稱: 雙驅振動式壓路機
規格型號:
出廠日期:
設備累計運轉臺時:
設備數量: 一臺
作業用途: 壓實
最低生產能力及質量標準:
油耗標準: kg/h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20xx 年 4 月 25 日起至自工期結束,進場時間為 20xx 年 日前將設備運抵乙方指定地點。如中途乙方施工生產不再需要,乙方須以 口頭 形式于 2 日前通知甲方終止租賃合同,不視為乙方違約。如另需租用,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作業地點
施工地點為: 海牡A1合同段 。
第四條 設備調遣費和操作手工資
1、設備進場調遷費由3個月設備退場調遷費由 甲 方承擔,金額 5000 元;否則乙方承擔。設備進退場途中風險由 甲 方承擔。
2、白班機械操作手由方負責,夜班施工機械操作手由 甲 方委派 一 名,費用由 乙方負責,工資3500元。
第五條:租賃方式、租賃單價及停駛費用
1、采用第 種租賃方式。
(1)按月租賃方式,單價為 37000 元/月;(2)按臺班租賃方式,單價為 \ 元臺班(每 \ 小時為一個臺班);(3)按工程量租賃方式,單價為 \ 元/m3;(4)按臺時租賃方式,單價為 \ 元臺時;
2、合同期內,采用月租設備的,設備停駛費方承擔,該停駛是指應生產安排的正常停使。非正常停駛是指因設備故障造成的停駛,每月乙方允許累計 24 小時的維修時間,月累計維修時間超過 24 小時,天時費用由乙方承擔,連續超過 3 天或月累計超過 3 天,乙方有權扣除允許時間外的相應租金,同時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不視為乙方違約。
3、采用按臺班、臺時租賃的,停駛費用由
4、甲方提供發票。
第六條 燃油
1、月租設備的燃油費用由方負責(主油),潤滑油、液壓油等副油由 甲 方負責。如發現操作人員販賣油料,且主油是由乙方提供時,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不視為乙方違約,同時追究甲方責任。
第七條 設備的使用、維修
1、月租設備每日應完成乙方指定的工作量,因甲方自身原因未完成時,按剩余工作量占當日工作總量的百分比扣除相應設備租金(月租金折合成日租金后計算)。從月結算租金中扣除。以臺班、臺時為計價標準租賃時,甲方設備的實際作業量應達到乙方下達的每臺班或臺時的具體工作量,如因設備等甲方自身原因未完成,則乙方將根據剩余工作量占當次工作總量的百分比扣除相應的設備租金。 扣除允許時間外的相應租金。如遇天氣原因或業主原因停工時, 不超過 2、采用臺班、臺時、計件為計價標準時燃油費用
3、合同期內,甲方設備由乙方統一管理使用,乙方下達合理生產任務,甲方應聽從指揮調遣,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違章指揮外)拒絕執行,按乙方規定的時間、質量標準完成當日施工生產任務。甲方每天工作時間必須服從乙方的施工生產安排,因主觀原因不服指令,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不視為乙方違約。
4、甲方應根據施工生產計劃,合理安排設備的維修、保養時間,費用自負。
5、甲方操作手應遵守乙方規定,由于甲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承包的路基、結構層、橋涵等設施、物品損壞,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6、甲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必須自覺遵守環保和安全要求,嚴謹亂扔設備配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加強技術維護和規范操作,因甲方設備或自身操作不當發生安全事故,責任由甲方自負,如甲方承擔,則承擔后有權就承擔額向乙方追償。
第八條 租金結算及支付方式
甲方根據乙方每日簽發的機械作業單為結算憑證,該結算依據須經乙方機務統計人員核對并經甲方車主或主車司機簽字認可。每月25日至30日為結算日,租金支付方式為 協商解決 。
第九條 安全生產
1、甲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條例》及交通部《機械設備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規定。
2、甲方操作人員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對不安全因素有權提出,并可根據規定拒絕作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設備交予他人操作或駕駛學習,否則出現任何問題和發生任何事故由甲方負責。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本設備人員傷亡及機械事故,責任甲方自負。
4、由于甲方操作不當給乙方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設備的毀損、滅失或丟失。
設備保管責任由 乙 方承擔。在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時對機械設備造成損壞、滅失或丟失,責任由 甲 方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
1、甲方不能執行乙方規定的作息時間、作業時間規定,乙方有權解除 租賃合同。
2、甲方機械在達不到乙方規定的作業產量、質量、工作時間或機械設 備故障率高,每月累計維修時間超過 24 小時及甲方人員人為因素造成的停工、誤工,乙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可以向甲方提供食宿,費用由( 乙 )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至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四條 合同份數、生效
本合同一式 三 份,甲方執 一 份,乙方執 一 份,交備案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