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裝底層店鋪轉租合同(通用3篇)
簡裝底層店鋪轉租合同 篇1
轉讓方: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身份證號碼:
一、甲方同意將自己位于知春街 號的店鋪,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房東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年租金為 元人民幣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并定于約定日期前一個月交至房東。店鋪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東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后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房東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
四、乙方在前一次性支付甲方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二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乙方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下令拆遷鋪面,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并支付轉讓費的15%的違約金。如果合同簽訂之后在租賃合同期滿前政府明令拆遷鋪面,或者市政建設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余租期的租金。
七、如乙方需要辦理營業執照要求甲方協助,甲方應盡量協助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簡裝底層店鋪轉租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甲乙兩方友好協商,就店鋪轉租事宜達成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租賃位于 的店鋪(原為:)轉租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 ,乙方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房屋租賃期為 止,年租金為 元人民幣(大寫:)租金為每一年交付一次,店鋪轉讓給乙方后,并每季度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后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使用。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租費人民幣: (大寫: )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有租賃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兩方各執一份,由兩方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簡裝底層店鋪轉租合同 篇3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次承租方: 丙方:
年20xx年,現經甲方同意,乙方將其租憑的商場負一層轉租于丙方,用于經營床品、棉百生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本著明確權責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乙丙三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1、本合同租賃物為山陰縣大自然購物中心負一層,附屬設備設施和附屬場地。乙方有義務為丙方提供上述權證復印件及甲乙雙方租賃合同復印件。
2、本合同附屬設備包括正常使用的消防系統,合格并正常使用的水電暖系統等。
3、乙方在月日前將本合同租憑物交付丙方,乙丙雙方在交付時應答 清單,證明本合同租賃物的祥細狀態。乙方保證丙方能安全正常有效的使用。
第二條 租憑期限
1、本合同租期為月日至年月
2、甲方與乙方提前解除營業租賃合同,即乙方不再承租商場,不能影響丙方的租賃行為,丙方可以續簽租賃負一層直至租賃期限滿。
3、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雙方是否繼續租賃該負一層,丙方如決定繼續租賃在同等條件下,丙方有優先承租的權力,屆時乙方是否承租不影響丙方的優先承租權力,繼續租賃協議由雙方協商后另行簽訂。
第三條附屬設備設施及維護保養責任
1、乙方在移交時應確保先有照明, 水暖設備,處于正常化的使用狀態。
2、在丙方支付的租金內,乙方包含乙方提供的基本設施租賃費及乙方提供的水費,暖氣費,消防設施供丙方使用。
第四條租賃費用押金及其支付
1、租賃費用本條所定的租賃費用包括除照明電費外的租賃房屋附屬設備設施費用。維修維護費用,水、暖、稅務、消防等一切費用租賃費為 萬元∕年,按年支付。丙方于每年合同到期日前一個月至乙方繳納下年租賃費用。乙方在收到租賃費用后為丙方出具收據等相關證明。若乙方提前與甲方終止合同,丙方繼續與甲方履行租賃合同,并不再重復支付五年的租賃費用,第二年直接向甲方支付租賃費即可。
2、水、電、暖費、稅費、一次照明費、取暖費乙方承擔,二次照明丙方承擔。
第五條各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給乙方租賃物的產權關系清晰沒有爭議,甲方有權出租。在租賃期內甲方任何產權方面的變動勻不得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否則是甲方違約。
2、甲方同意乙方將商場負一層轉租于丙方,且如若甲乙雙方的租賃合同提前終止,不影響丙方對負一層的租賃,甲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內容執行租賃事項。
3、租賃期內,租憑特產權如轉移,甲方應保證租賃物的繼受人,受本合同約束,繼續履行本合同。
4、租賃期內甲乙雙方不得在租賃商場其它樓層自營或招租與丙方項目相同項目。否則是甲乙雙方違約。
5、租賃期間,丙方在不改變租賃物內部結構和功能的前提下,可根據實際經營需要,對商場經營格局作出合理調整,并進行內部裝修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