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房屋出租協議(精選3篇)
工商局房屋出租協議 篇1
出租人(乙方):_____
承租人(甲方):_____
一、租賃房屋坐落在間數,建筑面積、房屋質量。
二、租賃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
三、租金(大寫)________
四、租金的支付方式與期限:________
五、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
六、租賃房屋的用途:________
七、租賃房屋的維修:________
出租人維修的范圍、時間及費用負擔:承租人維修的范圍及費用負擔:
八、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范圍是: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
九、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
十、定金(大寫)________元。承租人在前交給出租人。
十一、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個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費用達(大寫)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_____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出租房屋個月以上;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十二、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
十三、違約責任:
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務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滯納金。
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損壞的,應付損害賠償責任。
十四、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工商局房屋出租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寧夏回族自治區經濟合同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地址、結構、間數、面積、房屋質量及用途房屋地址:
第二條:租賃期限本事項采取先租后買方式。
租賃期暫定為六個月,甲方從__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雙方簽訂房屋購買合同日終止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按照175000元/年(14580元/月)標準,采取按季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43750元,于每季度首次月15日內付清。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向甲方繳納房屋租賃抵押金10000元,并預付一個季度租金,計43750元。
甲方向乙方移交房屋鑰匙及其它設施,如水、電卡等。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裝修在不影響房屋結構和安全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甲方應給予積極協助,但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涉。
第五條:出租轉為購買的有關情況
1、待乙方獲得其上級行房屋購買批復后,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購買合同,租賃合同自動失效。
2、房屋購買按照10500元/平方米單價,以最終辦理的房產證面積計算。
3、甲、乙雙方辦理房屋過戶等手續涉及的契稅、手續費等按照國家規定標準執行。
4、鑒于該房屋甲方辦理了按揭貸款,為了確保雙方利益,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中介機構辦理購房資金的劃撥、協助辦理房產產權及過戶手續。
中介委托代理費由乙方承擔。
5、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購買合同后,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60%預付給中介機構,由中介機構將資金支付給甲方,并監督、協助甲方償還按揭貸款。
6、甲方償還貸款后,應積極辦理乙方名下的產權(房產證)手續,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
在乙方支付預付款后30日內辦理完過戶手續,并向乙方移交。
7、經乙方收到并驗證產權手續的合法合規性后15日內,乙方將剩余60%房款支付給中介機構,并由中介機構轉付給甲方,未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向甲方支付剩余款項的,乙方每日按照購房總價的0.3‰向甲方支付罰金。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標準交付出租房屋給乙方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5000元。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5000元。
3、甲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出租給他人使用或在乙方取得批復后不與乙方簽訂房屋購買合同的,應全額退還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并賠償乙方全部裝修款以及乙方為使用此房所支出的其他所有費用,同時另行支付違約金10000元。
4、乙方違反合同,自行裝修房屋、租賃期滿后不購買此房,應賠償租賃前甲方全部裝修款20__00元,同時另行支付違約金10000元。
4、甲方未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移交產權手續,每日按照購房總價的0.3‰向乙方支付罰金。
5、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向甲方支付房款,每日按照應付款項的0.3‰向甲方支付罰金。
第七條:免除條件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承諾對此房屋充分擁有合法產權,否則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間發生的水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在租賃前發生的任何費用支出均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工商局房屋出租協議 篇3
甲方(名稱):_________乙方(名稱或名字):_________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簽署:_________簽署: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簽署: 【委托】【法定】代理人簽署: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于:_________簽于:_________
經紀機構名稱:_________
經紀人姓名:_________
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
附件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及《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的示范文本,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市場化居住房屋租賃行為。
本合同條款均為提示性條款,供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合同中的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條款予以明確。
二、本合同條款中的內容為并列的選擇項,雙方當事人可根據實際要求選擇,不予選擇的劃除。
三、本合同簽訂前,雙方當事人應相互校驗有關身份證明,同時,出租人還應向承租人出具該租賃居住房屋的房地產權證或其他權屬證明。
四、居住房屋租賃,應符合規定的條件和標準。凡承租的居住房屋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積低于7平方米的;其中,承租集體宿舍的,承租的人均建筑面積低于6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積低于4平方米的,將不予辦理登記備案。在租賃期內,乙方增加同住人的,應當符合上述規定的人均承租面積標準,并書面告知出租人。
五、居住房屋租賃中,凡境內不具有本市戶籍的承租人(包括承租的同住人),在按規定向租賃居住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或租賃信息記載后,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辦理居住登記,領取《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
六、房屋租賃保證金是一種履約保證的措施。房屋出租時,出租人可以與承租人在合同中約定收取房屋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數額由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租賃關系終止時,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承租人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應當歸還承租人。
七、根據市物價局的規定,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時,應按人民幣50元/件的標準向登記備案機構繳納登記備案費。但境內不具有本市戶籍的承租人租賃居住房屋的,在向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時,僅需繳納人民幣20元/件;而辦理租賃信息記載的,則不收費。
八、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中心、農場系統受理處或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購取。雙方當事人使用本合同前應仔細閱讀,認真了解各條款內容。
九、本合同的租賃關系由經紀機構代理或居間的,則租賃當事人應當要求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在本合同的最后一頁簽字、蓋章。
十、本合同簽訂生效后,出租人應將房屋出租的情況及時通知該房屋所在的物業管理企業,以利于物業管理企業掌握房屋使用情況,更好地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