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開發區企業廠房出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精選3篇)
溫州開發區企業廠房出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1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為進一步加強出租廠房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甲、乙雙方協商后,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
甲方將坐落在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濱海五道696號(萬洋眾創城) 幢 樓 平方米的廠房(屬 結構)出租給乙方使用.附屬設施(特種設備)有: 。
二、乙方從事的主要生產經營范圍: ;所屬行業: ;從業人員數量為: 人。
三、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的安全管理職責:
1.出租的廠房(場所)或特種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并具備出租時確定使用內容的安全生產條件。
2.對乙方的行業類別、各類證件、安全生產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核。
3.對乙方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等進行監督檢查,對同一廠區,場所范圍內多家承租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4.負責對出租廠房(場所)內的公共通道、疏散通道等公共設施的管理,對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整改或督促乙方進行整改。
5.發現乙方存在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存在隱患時,及時督促乙方整改;發現乙方存在違法行為或危及人身安全重大隱患,及時通知乙方停止違法行為或生產經營活動,并及時向開發區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報告。
6.出租廠房租賃場所內發生生產安全、火災等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立即向開發區安監、消防、公安等部門報告。
五、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
1.嚴格遵守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資質和條件,并服從甲方對其安全工作的統一協調、檢查和督促。
2.對承租區域或生產經營(生活)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承擔責任,對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
3.建立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事故隱患排查各項制度,每季度進行隱患排查申報;加強對從業人員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訓,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并經考核合格;制定安全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以上演練。將日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管理臺帳歸檔、備查。
4.在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經檢驗,檢測,驗收合格,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對設備和作業人員按規定進行年檢和復審。
5.承租廠房(場所)的裝修(改造)和設備安裝,須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規定,不得破壞,改變建筑結構。凡涉及國家規定需要審查驗收的設備和建筑施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6.發生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事故時,及時向甲方、所在地的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報告。
7.嚴禁生產、儲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如生產確需使用的須經安監、消防、環保、公安等部門批準,方可使用,并制訂嚴格的管理制度,實行定點存放,專人負責。
8.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示明顯、保持出入口的通道暢通,嚴禁封閉、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并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六、其他有關要求
1. 甲方在出租期內指派 同志,負責出租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統一協調管理工作。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承租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時常與甲方對接。
2.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在出租區域內發生的安全生產傷亡、火災等事故,雙方應盡力協助做好救援工作。
4.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樂清經濟開發區安監所備案一份。
七、甲乙雙方安全生產有關人員名單:
甲方:
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為: 聯系電話:
安全生產分管責任人為: 聯系電話:
安全生產管理員為: 聯系電話:
乙方:
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為: 聯系電話:
安全生產分管責任人為: 聯系電話:
安全生產管理員為: 聯系電話:
甲 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溫州開發區企業廠房出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2
甲方(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
電話:傳真:
乙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
電話:傳真:
由于乙方生產、生活需要,就租賃甲方提供的廠房及配套服務,依據國家相關法律和規定,雙方本著誠信、平等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
1.1本合同所指的面積均為建筑面積。
1.2甲方將合法擁有產權之位于(以下所稱的“廠房”均是指東莞市塘廈鎮龍背嶺社區春風路128號太和美工業園的廠房)A-D1(棟)第一(層)至二層共計1564平方米(以建筑面積為準),宿舍(以下所稱的“宿舍”均是指東莞市塘廈鎮龍背嶺社區春風路128號太和美工業園的宿舍A-B2棟第二層共計10套(201至210),承租給乙方。
1.3廠房交付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4宿舍交付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5乙方所租賃的廠房用途為工業生產.乙方生產所產生的工業廢水、工業廢氣須做到達標排放(按照環保部門要求),噪聲須控制在環保部門許可的范圍內,環保部門禁止傾倒的工業垃圾(含有毒工業廢液等)須交由環保部門許可的回收單位進行回收處理,費用由乙方自理。
1.6乙方生產設備搬進工業園須按甲方要求提供生產設備清單(以便甲方備案),設備重量不得超過甲方廠房每平方米承載重量(每平方米500公斤)如需在樓頂安放設備等須提前申報,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安放(須簽訂樓頂安放設備安全協議)如因其他需要使用屋頂面積,則須另行簽訂協議。
1.7乙方所租賃的宿舍僅為乙方生產工人及管理人員住宿用途。
1.8乙方對承租的廠房配套宿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退租。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金、現金遞增幅度及結算方式
2.1租賃物的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2.1雙方議定廠房月租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本合同中所稱“元”如無特別指明均指人民幣)首層價格:14元,二層以上:12元,整租(指乙方所租賃之廠房為整棟承租,以下簡稱整租)均價:12元。
2.2.2乙方承租之廠房月租金優惠價為平均每平方米人民幣9元玖元整(大寫),物業管理費(代收代付)為每平方米2元貳元整(大寫)廠房共計月租金為14076元壹萬肆仟零柒拾陸元整(大
寫);物業管理費共計3128元叁仟壹佰貳拾捌元整(大寫)
2.2.3乙方在租賃期內如出現廠房或宿舍部分退租不再整租的情況,則必須按本條2.2.1款之規定執行承租部分的廠房價格。如乙方在租賃期內將首層改為其他社會性服務經營性使用,則按每平方米18元人民幣向甲方交租金。
2.3宿舍標準月租金為每套350元(含物業管理費)叁佰伍拾元整(大寫);宿舍共計月租金為3500元叁仟伍佰元整(大寫)
2.4廠房和宿舍月租金及管理費共計為20704元貳萬零柒佰零肆元整(大寫)(含物業管理費)
2.5自廠房和宿舍租賃之日起三年內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無遞增,第四年起每年租金及物業管理費遞增為10%.
2.6廠房租金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計收。
2.7宿舍租金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計收。
2.8租金結算方式為按月結算,乙方于每計租月當月____日前將租金足額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甲方在收款后開具當月租金發票交乙方。乙方逾期支付租金,須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天數乘以欠繳納租金總額的2‰。逾期超過15個日歷天的,甲方有權作停水停電處理,直至乙方補繳所欠款項為止;逾期超過1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乙方拖欠租金,甲方依據本合同約定采取停水停電措施或解除合同的,甲方對乙方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
2.9生產生活用電的計價標準,根據乙方的用電申請另外簽訂《用電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屬合同。
2.10生產生活用水的計價標準,根據乙方的用水申請另外簽訂《用水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屬合同。
第三條合同保證金
3.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當于租賃物兩個月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的保證金[合同保證金的數額為41408元肆萬壹仟肆佰零捌元整(大寫)],作為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的擔保。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遵守物業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并結清各項應繳費用后,該租賃保證金在合同終止時由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3.2合同保證金計收方式為:[廠房月租金及物業管理費×廠房建筑面積+宿舍月租金×宿舍租賃套數]×2.
第四條物業管理費的計收及物業管理的服務范圍
4.1乙方同意由甲方或甲方委派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工業園的統一管理,并按時足額交納租金及物業管理費。
4.2物業管理費按月結算,乙方必須于每月____日前,到甲方指定的交費地點繳納當月物業管理費。乙方逾期繳納物業管理費的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天數乘以欠繳物業管理費的2‰;逾期超過15個日歷天繳納當月物業管理費的,甲方有權作停水停電處理,直至乙方補繳所欠款項為止;逾期超過1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乙方拖欠物業管理費,甲方依據本合同約定采取停水停電措施或解除合同的,甲方對乙方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
4.3甲方可根據廠房及宿舍的使用狀況,在市物價主管部門指導收費標準的范圍內對物業管理費的收費進行適當調整。
4.4甲方或甲方委派的物業管理公司將提供下列服務:
(1)建筑物及其附屬公用設施、設備、場地的使用管理、維修維護、巡視檢查。
(2)園林綠化的管理養護。
(3)環境衛生的管理服務。
(4)公共秩序的維護、安全防護。
(5)約定的其他服務。
第五條乙方應繳費用
5.1乙方須按政府規定向有關部門繳交各項稅費等。
5.2乙方須按規定及時交納水電費、電梯使用費等費用。
5.3乙方須自行負責向工商、稅務、環保、消防等主管部門辦理經營的一切手續,甲方可以給予協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4乙方在辦理廠房裝修施工審批手續時,須向有關部門申報并交納相關費用。
5.5乙方若在裝修時涉及的水電、消防、通信、防盜、空調及排污等系統的接駁、使用,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5.6其它需要乙方繳交的各類、各項費用。
第六條廠房及宿舍的交付
6.1廠房、宿舍交付情況詳見入住交接表。甲方負責提供50千瓦動力電源至乙方承租之廠房首層動力配電箱,照明電源送至每層照明配電箱;廠房給水供至每層衛生間,并提供消防柜設施。乙方需對廠房、宿舍改動的,另行向甲方或甲方委派的物業管理部門申報,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6.2廠房免租裝修搬遷期為____日歷天(不含宿舍),免租裝修搬遷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計。免租裝修搬遷期為一次性優惠,并不適用于任何續約或延長租期,乙方必須于免租裝修搬遷期屆滿后向甲方繳納租金;宿舍無免租搬遷期。
6.3免租裝修搬遷期間,甲方向乙方提供臨時用水、用電,供乙方裝修、搬遷使用,乙方承擔裝修期間的臨時用水、用電費用。
6.4乙方須于裝修施工前十個日歷天就有關施工單位、設計圖、材料、證明等相關資料提交給甲方或甲方委派之物業管理公司審核,乙方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及政府相關部門的批準后方可施工。
6.5乙方裝修如涉及廠房內水電、消防、通信、防盜、空調及排污系統等設施的接駁、更改或搬移,必須取得甲方或甲方委派之物業管理公司的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不得在裝修期間破壞建筑物的外立面、結構、屋面防水等,對因乙方裝修造成的上述破壞,甲方或甲方委派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其原有狀態,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6乙方如需在廠房外立面或樓頂安裝廣告招牌等,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并在取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復后,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廣告位使用協議書》。乙方設置廣告招牌須向甲方繳納廣告位使用費,具體收費標準由雙方商定,在《廣告位使用協議書》中載明。
6.7乙方裝修工程全部完工后,須報請甲方或甲方委派之物業管理公司、有關部門驗收,以確定該裝修工程符合批準的圖紙設計要求。如不能達到要求,甲方有權拒絕乙方使用廠房及宿舍,同時不影響甲方對乙方其他收費條款的執行。
第七條電梯使用、管理及費用
7.1甲方提供并安裝2噸客貨梯一臺,質量、品牌由甲方確定,若進駐同一棟廠房的企業為兩家或兩家以上的,則電梯為各家共同使用,各項電梯費用按進駐廠家數進行攤分;電梯的安裝、調試、驗收,由甲方負責。
7.2甲方必須委派持有《電梯操作上崗證》的人員對電梯進行規范管理。
7.3電梯在使用過程中的日常維護保養及年檢、年審費用由甲方負責。
7.4乙方承擔的電梯使用費,與每月的租金一并交付甲方,電梯使用費為每月400元肆佰元整(大寫);逾期繳納甲方有權停止乙方對電梯的使用,并保留進一步采取措施的權利。
7.5以上事項甲、乙雙方需簽訂《電梯使用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屬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8.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交付廠房、宿舍及附屬設施予乙方使用,并承擔廠房、宿舍主體結構的維修責任及費用。
8.2甲方擁有重新命名工業園和在任何時候改變、更換或取代原有名稱的權利,而無需對乙方做出任何補償,并不因此構成本合同的終止或合同條件的變更,但甲方在行使該權利時,需提前十五個日歷天書面通知乙方。
8.3甲方可直接或委派有相應資質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工業園的統一管理,物業管理公司的更換,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8.4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在預先發出通知的情況下進入乙方廠房、宿舍以檢查乙方是否遵守本合同之規定或遵守園區的各項管理規章,以及檢查或修理該廠房、宿舍的設施和設備;乙方有義務配合當地相關主管部門對所租賃廠房、宿舍的生產安全檢查工作;對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整改意見,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應及時做好整改工作;屬于甲方責任的,由甲方及時做好整改工作。
8.5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有權以書面公告的形式對有關使用工業園的廠房、宿舍所需要遵守的合法規章制度做出修改或廢止,該類修改或廢止自送達乙方時生效。
8.6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在預先通知乙方的情況下,有權帶其他意向承租者進入乙方廠房、宿舍進行現場踏勘,并有權在認為合適的地點張貼有關出租該廠房、宿舍的告示及廣告。
8.7甲方負責處理乙方對物業管理公司的投訴。
8.8甲方不得妨礙、干涉乙方在所租賃的廠房內合法守章的經營、宿舍內的合法守章居住。
8.9租賃期間甲方有權在提前七天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在廠房、宿舍增設管井、管道等設施。因增加設施造成廠房、宿舍實際面積減少的,甲方應按比例減少租金,在增設過程中,甲方應相應減免施工期間乙方的租金。
8.10本合同簽訂后,如廠房、宿舍的所有權發生變更,甲方無須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所有權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8.11廠房、宿舍內的主體結構如因自然損壞或甲方的疏忽而損壞,甲方負責支付維修費用,若廠房、宿舍在此期間不能營業,甲方應當同意相應減免乙方此期間的租金。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9.1乙方在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物業管理協議》、《用電協議》、《用水協議》、《電梯使用協議》以及工業園統一管理規章的前提下,對其承租的廠房、宿舍享有使用權。
9.2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對其承租范圍內的人身安全、防火、安全生產、防盜、防損、勞資糾紛等負有全部責任。
9.3乙方應當合理使用廠房、宿舍及其附屬設施,并承擔除廠房、宿舍主體結構外的設施、設備的維修責任和支付費用。
9.4乙方應當將廠房、宿舍及其附屬設施用于合法的用途;乙方將廠房、宿舍及其附屬設施用于非法用途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9.5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自行在園區內設立食堂、餐廳、小賣部、小超市等,乙方同意及有償享有由甲方或甲方委派的專業公司提供飲食服務及其他生活配套服務。
9.6租賃期屆滿,乙方如需續租,應于租賃期屆滿前六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并滿足甲方租賃條件時方可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續租優先權。
9.7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之規定,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應繳費用。
9.8乙方不得將承租之廠房、宿舍的使用權全部或者部分直接或間接或變相抵押、贈予或舍棄交予他人;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合同約定承租范圍內的物業進行轉租、分租。
9.9乙方不得在廠房、宿舍內非法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刺激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不得違反環保部門的規定排放廢水、廢氣和廢物。噪聲須控制在環保部門許可的范圍內。如乙方違反規定被環保部門罰款的,乙方須自行負責;被勒令停產的,期間的租金、管理費、水電費、電梯使用費等必須照常支付給甲方。
9.10乙方須確保安全生產,嚴禁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如違反相關規定,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9.11乙方須按時發放員工工資,不得隨意拖欠。如因拖欠被員工舉報,乙方須妥善處理并承擔全部責任。如因乙方勞資糾紛造成對甲方設施和建筑物的損壞,乙方須向甲方全部賠償。
9.12租賃期間,為節日裝飾、消防演習、人防演習、防災檢查、房屋安全檢測等需要,乙方應當遵從甲方或甲方委派的物業管理公司或有關單位的停業安排,在此期間,乙方應照常繳納租金、物業管理費和其他各項應繳費用。
9.13租賃期間乙方自行決定是否購買廠房內貨物財產保險,保險費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自行負責合同約定承租范圍內的一切生產、貨物、設備、辦公及其他配套設施、附屬設施的安全。
9.14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生產經營的合法文件資料,并按乙方營業執照規定的營業范圍守法經營。甲方未經乙方允許不得向除政府主管部門外的其他方泄露乙方提供的相關資料。
9.15租賃期間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糾紛、仲裁、訴訟等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不得將租賃之廠房、宿舍向任何單位、個人作任何抵押、擔保。
9.16乙方對甲方所交付的廠房、宿舍如需作進一步的修繕、改動、裝飾或改變用途,或按主管部門要求需增加消防等設施的,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以及相關政府部門的批文(如涉及),并且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建設、環保、消防、安全生產等方面的驗收工作由乙方負責。
9.17廠房、宿舍的主體結構如遭受自然損壞,或廠房的水管、電線線路、電器設備、防火裝置、空調設備、廠房內的其他固定裝置等如出現故障或損壞,乙方必須立即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派的物業管理公司。乙方應當積極配合檢查維修工作,因乙方過錯或延誤而造成他人傷亡、財產損失等,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破壞(包括故意或過失),乙方應支付全部修復費用,并賠償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觸犯刑事法律的,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18在租賃期內,廠房、宿舍任何門窗等如有損壞,乙方須在七天內自費更換;如因門窗玻璃等損壞可能造成對他人潛在傷害時,乙方必須立即更換。否則因延誤維修而造成他人傷亡、財產損失的,乙方負有賠償責任;因門窗等損壞造成的乙方的貨物、設備、設施的水浸損毀,由乙方自行承擔。
9.19乙方同意并自愿委托甲方或甲方委派的物業管理公司作為其在承租的廠房內商品銷售或服務質量保證的監控、調解人。在生產經營期間發生消費者投訴,乙方必須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派的物業管理公司調解處理。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簽訂后若乙方提前退租,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不予退還合同保證金,除此之外乙方還須向甲方支付與合同保證金同等金額的違約金。
10.2本合同簽訂后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向乙方退還合同保證金,除此之外還須向乙方支付與相當于合同保證金金額的違約金。
10.3若乙方不遵守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構成違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如乙方拖欠應繳各項費用達十五個日歷天以上時,甲方將采取停電、停水等措施,并保留采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在決定乙方是否違約時,乙方之雇員或經乙方的授權或默許使用租賃物之人、單位的任何過失或違約均以乙方本身違約論。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11.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有關合同內容的增加、減少、修改,雙方須協商一致,達成書面補充協議后方可生效。
11.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因甲方或乙方的故意、疏忽或過失除外)導致廠房、宿舍損毀及不能正常使用超過六個月時,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在因本條解除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所繳合同保證金在結清應繳費用后的余額無息退還給乙方。甲乙雙方同意互不要求任何其他補償。
11.3由下列情形發生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在約定的交付期限內未辦理交付使用手續的;
⑵乙方在辦理廠房、宿舍交付手續時未繳清合同保證金;
⑶乙方未辦理退租手續擅自撤離廠房、宿舍;
⑷乙方擅自將所租賃的廠房、宿舍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轉租、分租、贈予、或舍棄交予其他單位或個人生產經營的;
⑸乙方逾期繳納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應繳費用并在甲方特別通知的期限內仍拒絕繳納,或故意拖延所欠租金及其他應繳費用達十五個日歷天以上的;
⑹乙方非法在所租賃的廠房、宿舍存放、使用易爆、有毒、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或環保排放不達標的。
⑺乙方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定,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
(8)乙方惡意拖欠員工工資,生產設備或其它資產被政府有關部門查封的。
(9)乙方不按廠房、宿舍的性質使用而導致廠房、宿舍受到損壞的。
(10)乙方擅自改變所租賃物業用途的。
甲方依據上述情形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乙方,甲方亦可
選擇不解除合同,但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遭受的一切損失。
11.4有下列情形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⑴甲方無正當理由,在本合同簽訂的廠房、宿舍交付日起的三個月后仍不能交付的;
⑵廠房、宿舍的主體結構如因甲方的疏忽而損壞,不承擔維修責任,導致乙方連續三個月無法使用廠房、宿舍的;乙方依據上述情形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甲方;乙方亦可選擇不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11.5合同解除應采用書面形式,雙方協商一致共同解除的,應簽訂書面解除合同的協議;單方面解除的,單方要求解除的,擬解除合同的一方應通知對方。
11.6有下列情形的,合同終止:
⑴合同期滿;
⑵合同解除。
(3)因不可抗力造成雙方或一方無法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
11.7本合同終止當天內,乙方須將廠房、宿舍騰空,并將廠房大門的所有鑰匙及廠房、宿舍內的固定裝置等設備在完好無缺(正常損耗除外)交回甲方,經甲方代表檢查驗收后,發出同意離廠通知書。乙方不得損壞、拆除、攜離在所租賃廠房、宿舍內添附的一切裝修、固定設備設施和物件。如有損壞設施應進行全面恢復或委托甲方代為修繕,由此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11.8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所租賃廠房、宿舍的固定設施變動進行全部或部分復原。
第十二條通知
12.1凡涉及雙方權利、義務的事宜,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
12.2甲方將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交付廠房、宿舍。
12.3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簽約代表有權簽收有關通知,如有變更,變更方應在變更之日起十個日歷天內書面通知對方,經簽收的通知為有效送達的通知。
12.4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如有變更,變更方應在變更之日起十個日歷天內書面通知對方。如不通知,則按原通訊地址發出的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通知。
12.5甲方可以采用在乙方承租的廠房、宿舍范圍的顯要位置張貼通知,通知張貼的第二天為有效送達的通知。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及其組成部分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東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雙方應予以執行。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4.1雙方一致同意不向傳媒或公眾透露本合同內容。
14.2甲方超期限未能交付廠房、宿舍的正當理由包括不可抗力、配套設施的延誤、政府行政部門行為的延誤等,乙方免租期限順延。
14.3附件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取代以前雙方有關合同及其附件的標準內容而承諾的所有口頭或書面上的協議、諒解和通訊;本合同中任何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執行效力。
14.4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如合同履行地有關主管部門要求簽訂統一格式的租賃合同(含合同履行地備案)時,雙方應按要求簽訂該租賃合同,該合同與本合同條款不一致時,以本合同之規定為準。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乙方:
帳號:帳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溫州開發區企業廠房出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3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中小型工業生產企業安全生產告知書》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全面負責承租場所的安全生產工作,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自覺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四)不得擅自改變建(構)筑物結構,不得擅自改變承租房屋(場地)的用途,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五)嚴禁在承租區域內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六)乙方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使用特種設備需經檢驗、檢測、驗收合格,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具備相應資質,并按規定進行年檢和復審。
(八)不得在所承租廠房內設置員工宿舍。
(九)作業場所和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并按規定設置照明和疏散標志,不得堵塞、封閉、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負責在承租區域配置相應規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養和更換,確保承租區域內所有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的完好。
(十一)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并按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同時,積極配合甲方和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