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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發布時間:2023-06-02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精選27篇)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地塊樓號商鋪租賃給乙方使用的相關所有事宜,共同協商確認,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業的基本情況

  (一)坐落:區路號地塊號樓號商鋪。

  (二)租賃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

  (三)物業的交付:該物業內部為毛坯狀態,已經通過竣工驗收和首次消防驗收,乙方已充分了解租賃時的物業狀況,乙方同意以承租并負責裝修該物業并自行承擔裝修相關費用。

  第二條 租賃年限

  (一)租賃期限為叁年(含免租期),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實際交付物業時間為開始計算時間)。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物業,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于租賃期滿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 租賃物業用途

  用于 經營;

  鋪面不得用于經營各類加工廠和其他對小區生活秩序、環境產生噪音、異味或造成影響的經營項目,不得占用道路、人行道,所經營的項目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環保等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的要求。

  第四條 租金及繳納方式

  租金按季度繳納,乙方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25號前按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當期租金,租賃房產建筑面積共約 ㎡,租金共計人民幣 元整(¥ .00)。租金在本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存入甲方指定賬戶。租期以實際交付時間為準開始計算:

  (一)商鋪交付后前 個月為免租期(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免租期內,乙方無需交納租金,但仍需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物業費等因使用租賃物業而發生的所有費用。物業交付乙方后,因二次裝修或改造所需辦理的消防驗收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第 月起(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為: 元/㎡·月;

  (三)從第三年開始租金每年遞增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租賃期共計 三 年(含 個月免租期)。

  (五)租金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賬戶,甲方收到租金后10個工作日內開具等額增值稅發票給乙方。

  開戶名:廣西旅發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賬戶賬戶: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寧中越路支行

  第五條 履約保證金的支付方式、返還時間和條件

  (一)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整(¥ .00),履約保證金在本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存入甲方指定賬戶:

  開戶名:廣西旅發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賬戶賬戶: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寧中越路支行

  (二)在承租期限內,如乙方未違反本合同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水電費及其他應付費用的,在租賃期限屆滿后或本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退還租賃物業并經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一次性返還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 租賃期間乙方承擔的其它相關費用

  (一)物業服務費:按照規定 元/㎡·月。

  (二)其他費用:

  1.水、電費:由乙方按水、電部門核準的水電費進行繳納。

  2.公用水、電分攤:根據管理小區的物業公司提供的商業用戶公共水電公攤方案據實分攤。

  3.經營垃圾清運費:乙方按環衛部門相關規定交納。

  4.裝修費用:乙方自己承擔。

  5.其他本合同沒有列出但應乙方承擔的各項稅費、使用租賃房產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交納。

  第七條 租賃物業修繕、裝修、增設與使用

  (一)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物業及其附屬設施并負責日常修繕。如因使用不當造成物業及設施損壞的或怠于維護、維修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向甲方賠償損失。乙方對造成的損壞需及時維修,如乙方不及時維修,甲方可請第三方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接受價格。

  (二)在承租期內,如乙方需要對租賃物業裝飾、裝修、增設設備或擴建的,均須事先征得甲方和物業公司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裝修、擴建方案應符合有關規劃、消防安全要求,不得改變和破壞主體結構裝修。裝修、增設和擴建等費用由乙方自理。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的,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三)乙方不得利用承租物業從事違法活動,因此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負責全額賠償。

  (四)甲方只提供租賃房產給乙方使用,不參與乙方經營活動,乙方需合法經營,乙方在經營過程上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追收和償還。乙方不得破壞租賃房產的主體結構,不得在租賃房產內進行非法活動,并承諾不進行有損公共利益有超標噪音和超標污染的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退還履約保證金和保留對乙方所欠租金的追索權。

  (五)乙方經營中不得通過任何形式將合同中的租賃物業進行融資、抵押、拍賣、贈與等等。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保證該房產無產權糾紛。

  (二)因非乙方責任而致該租賃房產的屋頂、主要結構、地板及排水管道、電纜等固定裝置和設備損壞時,甲方承擔相應的修理費用。在出現以上情形的損壞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負責安排修繕工作。

  (三)若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與解除后一個月內,乙方仍未將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財產和自置設備、物品搬出該物業,則作乙方放棄遺留物之所有權處理,屆時甲方有權委派人員將乙方的上述財產與物品予以處理,并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第九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必須擁有合法經營的一切手續。

  (二)乙方所租賃物業用于合同約定的類型經營。

  (三)乙方負責自身經營所產生工作人員的工資、傭金、社會保險及相應的福利。

  (四)乙方須嚴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開展合法的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收回物業,并終止合同。

  (五)凡經乙方許可使用或進入租賃物業的任何人士的任何行為均被視為乙方本身的行為,由乙方對其行為負全責。

  (六)乙方應在合同終止日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的書面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續租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七)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及雙方確認的相關資料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項目資料提供給第三方。

  第十條 合同終止與解除

  (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且合同到期自然終止。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本合同終止。本合同終止后,租金以實際租賃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由不可抗力而導致毀損或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三)在租賃期間,如遇國家征收土地或物業拆遷造成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四)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該房產因司法機構或其他行政機關查封、凍結、扣押等,導致乙方無法繼續正常使用的;

  2.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使用物業的。

  (五)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業:

  1.未按約定向甲方足額交納租金、履約保證金或辦理租賃標的移交手續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和破壞物業主體及承重結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3.利用該房產從事非法活動的;

  4.拖欠租金、物業費、水電費及其他費用達30日及以上,或未付應付費用的金額達到 2萬元以上的;

  5.擅自改變物業使用用途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項目租賃期間,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及水電費、物業費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尚欠費用的千分之二的違約金,逾期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權采取停水停電措施,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二)甲方因自身原因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物業的,應返還已收取的未租賃期間的租金,同時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退租的,甲方已收取的未租賃期間的租金和履約保證金不再返還,固定裝修物歸甲方處置。

  (四)乙方擅自改變使用用途、改變和破壞租賃物業主體及承重結構的,應按設計要求恢復原狀,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因此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應全部承擔。

  (五)如甲方有第十條第(四)點中的違約情形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等同于當年度一個月的租金數額的違約金。

  (六)如乙方有第十條中第(五)點的違約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當年度一個月的租金數額的違約金。

  (七)租賃期間,一方與第三人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和債權債務均與對方無關,但如所發生的糾紛和債權債務影響到對方的,則應雙倍賠償對方所遭受的所有損失。

  (八)本條第(五)、(六)點違約金的支付時間為合同解除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守約方支付應付費用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物業的收回

  (一)乙方應保證租期屆滿時,物業的消防設備及消防管理系統等安全技術符合公安機關相門的要求,并處于正常使用狀態。

  (二)乙方應于物業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之日起5日內,將承租物業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并應負責清理物業內遺留物品。對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視為乙方放棄其所有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逾期交還物業及附屬設施、設備的,逾期期間,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雙倍租金的物業占用費。

  (三)乙方交還物業時如物業有損壞的,乙方應及時修繕,或由甲方負責修繕,修繕費用從乙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索。乙方違約拆除固定裝修、裝飾物的,應按裝修、裝飾物的市值向甲方賠償。

  (四)乙方交還物業時,乙方應付清租金、水電費、違約金等一切因使用租賃物業所產生的費用。

  第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經協商甲方愿意將經營,管理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達成一致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擁有經營管理及轉租權的商鋪"號共間,合同約定套內面積㎡的鋪面出租給乙方,作為經營場所.

  第二條租金,押金交納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年,自___日至___日.

  2,第一年使用費為人民幣¥第二年使用費用為人民幣¥,第三年使用費為人民幣¥第四年使用費用為人民幣¥,第五年使用費為人民幣¥.

  3,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共_月的租金人民幣,其余租金支付方式:

  第三條:水電費,保潔費,電話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保潔費,水電費,電話費,寬帶費:由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導致租賃物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四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費用,并辦理有關手續后,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方可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

  第五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每天按實欠租金和費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5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損毀,應負責恢復原狀.

  3,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子負荷的任何儀器或機械以及特殊設備,須征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鋪或安全設施,消防設施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清潔,完好地交給甲方.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商鋪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乙方也無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6,乙方保證承租甲方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應遵循國家的相關安全法規,租賃期間因乙方施工和經營而造成的一切人員安全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8,租賃期間,產生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條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賃房屋,并保證房屋內的水,電兩通.

  2,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經營權,但是,因偷盜行為及自然災害造成的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開其經營性質及經營種類之前,甲方不得隨意將其商業信息對外泄露.

  第七條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金遞增方式:隨___市場而待定.

  第八條租賃期間,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雙方協商解決.若非甲方主觀原因造成租賃房屋無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須將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有效期限: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商鋪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位于東鄉縣火車站正對面金碧世家 號樓 號(共間)商鋪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該商鋪建筑面積 平方米,(商鋪為毛坯房,實際面積以房管局產權處測量為準,其中租金多退少補)。

  第二條 該商鋪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共個月,包括 “免租期” 個月,乙方無權提前終止該合同。

  第三條 該商鋪要求主營: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經營范圍。

  第四條 租金及租賃保證金

  1. 為了扶持乙方經營,甲方給予乙方免收租金 24個月 優惠,每月租金標準為租賃期滿后,如乙方續租則按當時市場行情重新確定租金收取標準。同時乙方須于簽訂本租賃合同的同時或之前向甲方支付起租年度首個季度應繳租金及租賃保證金。

  2. 租金為季度支付,先付后用,乙方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季度租金人民幣 仟 佰 拾 元(¥ 元)。租金可以用現金或轉帳方式支付。

  3.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向甲方交付一年租賃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元)。租賃期滿,如乙方不再續約并無違約行為,甲方在 5天內將保證金返還乙方(乙方所交保證金不計息)。

  第五條 行為約定

  1. 乙方裝修商鋪,應嚴格遵守有關商鋪裝修的規定,接受東鄉縣商鋪裝修相關管理部門的監管,接受甲方對商鋪裝修的監督、管理,并在辦理裝修許可證、交納裝修預賠金、裝修余土清運費后進行裝修。乙方裝修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結構和商鋪內固定的水電、通訊設施,因乙方原因造成商鋪及附屬設施的損毀,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2. 乙方裝修無違反市場裝修及有關房屋裝飾工程管理的規定,裝修保證金在乙方裝修完畢甲方檢測后 個月后退還。

  3. 乙方禁止將貨物靠商鋪內墻體堆放,如因擠壓墻體發生的事故,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4. 乙方應愛護和合理使用商鋪及附屬設施,并負責鋪內水電、通訊設施的維修保養。因乙方使用不當或過失造成商鋪及附屬設施的損毀,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5. 乙方租賃期滿且不續租,其附著于租賃房屋的裝飾部分原則上不能拆除,乙方堅持要求拆除的,必須將商鋪恢復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扣除相應預賠金;扣除預賠金仍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6. 乙方接受甲方對商鋪經營管理和物業管理以及其他有償服務,并交納相應費用。

  7. 乙方在承租期內有轉租時,仍由乙方全部支付房租費用,甲方不對其他方發生業務來往。

  8.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在商鋪外及商鋪外建筑物上亂搭亂建、任意書寫、張貼廣告及宣傳畫。

  第六條 租賃期間用水、用電按分戶表計量,按商業用水、電計價,乙方在每月的5日向甲方或主管部門繳交當月的水、電費。

  第七條 乙方經營需安裝電話、有線電視、寬帶上網可直接向甲方申請,甲方負責協助開通,由此產生的開通費、使用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該商鋪租賃期滿,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續租權。乙方如需續租,應于租賃期滿前9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取得甲方的認可,并按新的租賃條件簽訂續租合同。

  第九條 違約認定及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1. 單方違約收回商鋪,應賠償乙方相關所有損失。

  2. 商鋪因工程質量問題無法使用,甲方又未及時修復缺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停業期間的店租。

  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天災、地震)導致商鋪無法使用,甲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1. 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無違約的情況下,乙方單方要求終止合同;

  2. 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時間交付租金和有關費用的;

  3. 未經甲方批準,擅自改變商鋪結構、用途、經營范圍及違規裝修的;

  4. 違法經營或在商鋪內進行其他違法活動,被有關部門查處的;

  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抵押商鋪的;

  6. 無故關閉商鋪達半月之久;

  7. 裝修標準基本要求:地面貼磚、墻面刮瓷、頂部吊頂、門頭店招。

  8. 乙方自簽訂租賃合同自日起,必須開始進入裝修階段,并且保證3個月之內完成裝修,開始營業。

  9. 乙方必須保證正常營業的同時生源達到滿場,(如星期一至星期五出現上述第 款情況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乙方還需承擔與合約保證金相同金額的違約金;出現上述第2款情況時,乙方除補交應交納的費用,還應向甲方支付每日 %的滯納金,如乙方逾期 5日未繳足應交納的相關費用及違約金,甲方另有權停止該商鋪的水電供應,如逾期30日仍未繳足,甲方另有權要求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余下期限的所有租金并沒收保證金;出現上述3、4、5、6、7、8條款情況時,甲方有權選擇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承擔甲方所有損失。

  10.因甲方未提供商鋪房產證,而導致乙方無法辦理營業執照,甲方承擔乙方一切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賃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鋪面積

  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鋪面積約______平方米。

  二、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

  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其中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間的時間,甲方同意該段時間做為乙方籌備和裝修時間,不計入正式租期。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

  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租賃期屆滿前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等租賃條件均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

  三、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年租金總計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

  該房屋租金____年內不變,自____年__月__日起,雙方同意對租金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細節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協商確定,雙方同意租金調整幅度在_______%范圍之內。

  租賃期滿后若乙方需要繼續租賃且甲方同意,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

  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2、乙方應于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______支付滯納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支票、現金支付房租。

  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房租后,應在3日內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賃費發票。

  四、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房屋損壞,乙方不負任何責任,但如為人為造成甲方商鋪損壞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商鋪原狀。

  乙方私開后窗戶甲方同意,在乙方經營期間發生的商鋪內設施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或更換。

  五、乙方必須在甲方提供的店面內合法經營,陽光操作,經營期間因人為造成影響甲方鋪面出租,由乙方向甲方賠償損失。

  在經營過程中水、電、暖氣、物業、衛生、管理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租期滿后,乙主向甲方交水卡、鑰匙及租期內的欠費。

  甲方退還乙方押金。

  七、經甲乙雙方同意,簽訂以上協議,協議一式三份,任何一方違約,都得無條件支付另一方協議款30%的違約金。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生效,會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

  聯系電話:

  乙方:

  聯系電話:

  ___年___月___日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如下:

  出租方 :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法定代表人 :

  職務 :

  電話 :

  傳真 :

  承租方 :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法定代表人 :

  職務 :

  電話 :

  傳真 :

  位于成都市成華區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資建設并經營的商業物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成都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賃成都a商城商鋪事宜訂立本《成都a商城商鋪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除另有說明外,下列用語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時具有如下的含義:

  1.1 “本合同” 指甲方和乙方訂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雙方不時就修訂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書面補充協議。

  1.2 “a商城”

  1.3 “該商鋪” 指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鋪。

  1.4 “營業額” 指乙方在該商鋪內從事的任何經營活動或利用商鋪,直接或間接收取的所有現金、支票、營業款與賒賬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稅款和費用。

  1.5 “租賃保證金” 指乙方依據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或推廣費,僅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保證。

  1.6 “管理費” 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為維護整個a商城的正常運作,而對a商城的公共區域執行保安、清潔、維修等工作而發生的必要費用以及該公共區域本身的水電費,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該商鋪和公共區域使用的空調用冷水費、供熱費費用。

  1.7 “起租日” 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

  1.8 “書面形式” 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9 “元” 指人民幣元。

  1.10 “‰” 指千分之一。

  第二條 出租商鋪

  2.1 甲方將坐落于成都市成華區成都a商城第 層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2 該商鋪的具體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鋪位置示意圖)中以紅色予以標注,該紅色標注只作位置確定及方便鑒別之用。

  2.3 該商鋪的承租面積(gla)約為 平方米,建筑面積(gfa)約為 平方米。

  (最終以成都市政府認可的具有測量資質的測繪部門測量面積為準)。

  承租面積(gla)包括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間。柱體面積包含在承租面積內,租戶之間內墻按照一半墻體計算其面積,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墻體按照全部計算其面積。

  2.4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有權根據其正常經營需要與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戶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樓梯、通道、衛生間、電梯、電動扶梯等,但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臨時限制。

  2.5 乙方租用該商鋪的期限: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 年。

  第三條 商鋪用途

  3.1 號商鋪只供乙方作為 品牌經營之用,甲方保證該商鋪能夠作為該用途使用。

  3.2 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權證》。

  3.3 乙方將該商鋪用于本合同約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但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4 乙方在該商鋪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必要的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等(如法律、法規要求),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該等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

  3.5 乙方必須以正當手法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做出對甲方或a商城的商譽及名聲有不良影響的行為。

  3.6 乙方在該商鋪內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禁物品或進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并保證甲方不因乙方在該商鋪內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訴或索賠且保證甲方不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責任。

  3.7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 號商鋪是“ ”(英文為“ )商標及所經營商品/服務的其他相關知識產權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許可/被授予人,該權利有合法來源且不存在影響該商鋪正常經營的限制。

  3.8 如因上述3.7所述之權利瑕疵導致甲方被責令先行或連帶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 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租金

  4.1.1 乙方每月租金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營業額提成租金,兩者取高。

  營業額提成租金以每月總營業額(稅前)為基數計算,面積均統一以gla計算。

  1) 第1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m2* 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2) 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 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3) 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 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 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 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1.2 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廣費、管理費、因乙方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所有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4.1.3 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如此時a商城尚未對外營業,則起租日為a商城對外營業之日)。

  4.1.4 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須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基本租金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基本租金額。

  日基本租金額為該商鋪承租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額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每月的營業額提成租金須于次月第15日前依據本合同第4.1.1條約定的營業額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結算,如結算出的數額少于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基本租金為準;如結算出的數額多于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提成租金為準,乙方應于該月第15日前向甲方補足提成數額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項(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如因營業額差異造成提成租金差異,于結算后的下月調整。

  4.1.5 根據本合同第4.1.1條規定,如遇乙方租金調整,租金調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為:按本合同約定的調整時間及調整前后的租金標準,分段計算調整前后各時段的租金。

  4.2 租賃保證金

  4.2.1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相當于 2 個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費及推廣費數額的租賃保證金,該租賃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及推廣費,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保證。

  4.2.2 租賃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

  該商鋪的面積最終確定后,甲乙雙方應計算租賃保證金的實際數額;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多于該實際數額,甲方應在5日內向乙方退還該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少于該實際數額,乙方應在5日內向甲方補足該不足部分。

  租賃保證金應當以人民幣匯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戶內。帳戶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

  銀行地址:

  戶名:

  賬號:

  4.2.3 租賃期間,如果乙方有違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為,并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損害,在甲方發出要求乙方糾正該等行為并賠償甲方損失的書面通知后7個工作日內,乙方拒不糾正該等行為并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賠償款(不影響甲方對乙方該等行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以補償甲方因乙方該等行為而造成的損失或者損害,但甲方應在抵扣行為發生后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乙方。

  乙方應在收到前款所述書面抵扣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補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賃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商鋪,剩余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剩余租賃保證金的,仍有權追索。

  4.2.4 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4.3 管理費

  4.3.1 乙方應交納的管理費按該商鋪建筑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管理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裝修期內,如乙方使用空調,則管理費 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調,則管理費為 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

  4.3.2 首月管理費于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費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管理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管理費。

  日管理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管理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3.3 空調的正常供應時間為全年每天上午10:00時起至晚上10:00時止。如乙方根據經營需要需于空調正常供應時間以外使用空調,應支付額外空調費,額外空調費的收費標準為每小時 元/建筑面積平方米,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不足1000建筑面積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積平方米計算。

  4.4 推廣費

  4.4.1 甲方將不時為a商城進行商業推廣活動,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廣活動并承諾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廣費。

  4.4.2 推廣費按該商鋪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計算。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推廣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廣費于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廣費于每月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推廣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推廣費。

  日推廣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推廣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4.3 租賃期間,如乙方欲在a商城內、租賃區域外組織商業推廣活動,事先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費用,收費標準屆時協商確定。

  4.5 水、電費

  4.5.1 水、電費的計算標準按照政府相關規定及a商城實際情況結合制定,乙方須自行負擔每月的水、電費,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費通知單所約定的日期支付。

  4.5.2 水、電費押金共計 元,乙方應于該商鋪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戶 元/㎡,餐飲租戶 元/㎡,按照建筑面積gfa計算)。

  4.5.3 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水、電費押金(不計利息)。

  4.6 其他費用

  4.6.1 乙方須自行負擔與該商鋪使用有關的電話費、水費、電費、燃氣費及其他費用;

  4.6.2 乙方須按該商鋪獨立記錄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業單位賬單,在收到該等記錄表或賬單后7天內支付所有因使用該商鋪而產生的燃氣、電話費用及其他費用。

  4.7 乙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費用以銀行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但應向甲方提交相關轉賬憑據,以便甲方核實),甲方核實收妥乙方交納款項后,應向乙方出具發票(其中管理費的發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出具,開具發票主體由甲方確定)。根據需要,甲方有權變更收款賬戶,變更賬戶信息需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銀行賬號(人民幣)由甲方另行書面通知。

  4.8 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從其向甲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或合同約定的其他保證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須向甲方繳納的租金和其他款項。

  4.9 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時提供服務設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而減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據本合同須支付的費用。

  4.10 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視作甲方放棄其向乙方追究乙方違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協議、條文、規定及條件的權利。

  第五條 商鋪交付與驗收

  5.1 該商鋪的交付日期為 年 月 日之前,甲方應當于該日期前交付該商鋪,而乙方應當于該日期前接受交付。具體交付時間由甲方另行通知。

  5.2 甲乙雙方交付/接收該商鋪時,應當簽署一份交接憑據,交接憑據應當載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狀況,該商鋪交付狀況以交接憑據所載為準,交接憑據一旦簽署,則甲乙雙方的交付/接收義務立即完成。

  5.3 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之日在 年 月 日之前(含 年 月 日當日),則該商鋪交付之日以交接憑據簽署日期為準;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日期在 年 月 日之后,則該商鋪交付日為 年 月 日。

  5.4 乙方有權并應該在交付日期前詳細查看該商鋪現有裝修、設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驗收的具體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二(商鋪交付條件)。

  5.5 甲方應于該商鋪交付時向乙方說明承租該商鋪建筑物的狀況,包括空調、照明、用電、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項。

  5.6 乙方接收該商鋪時,應當謹慎和適當的檢查該商鋪;如果乙方認為該商鋪存在缺陷,應當于接收后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7 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響乙方裝修的,則乙方應當立即接收該商鋪;同時,甲乙雙方應當將該等缺陷書面記錄,而甲方則應當于交付/接收之日起21日內對有必要修復部分修復。

  5.8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沒有在 年1月1日前與甲方辦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則乙方應被視為在 年1月1日辦理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 年1月1日視為交付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 年1月1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況下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如管理費、推廣費等。

  5.9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過 年1月1日一個月后仍未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租賃保證金,并有權追索因乙方的該等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5.10 甲方遲延交付的責任見本合同第15條中的規定。

  第六條 免租裝修期

  6.1 乙方有 天的免租裝修期,自該商鋪交付之日起算。

  6.2 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擔管理費、推廣費以及裝修和/或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6.3 免租裝修期內,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其他義務均不免除。

  6.4 乙方需在該商鋪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裝修押金和裝修垃圾運輸費,裝修押金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人民幣 60 元/平方米,裝修垃圾運輸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人民幣 8 元/平方米。

  6.5 如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及有關裝修的規定,于免租裝修期屆滿,且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1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無息返還前款所述的裝修押金。

  6.6 如因乙方原因,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30天內仍未開始進行裝修工程,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商鋪,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租賃保證金的,甲方仍有權追索。

  6.7 若乙方于免租裝修期結束之前完成裝修工程,則不論乙方是否進行經營活動,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開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一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

  6.9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二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除此之外,甲方還有權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二個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當月基本租金的2‰作為違約金,直至乙方完成裝修并開業。

  6.10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三個月內仍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則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須對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賃保證金在內的責任,且無權要求甲方賠償任何裝修費用,或就商鋪內的裝修、設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張、補償或索賠。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裝修而支付的費用亦由乙方承擔。

  6.11 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裝修期內未能進行裝修或乙方免租裝修期不足 天的,乙方的裝修免租期應相應的予以延長。

  第七條 商鋪裝修

  7.1 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必須:

  7.1.1 該商鋪內之建筑、裝修及有關機電工程,所有室內設計圖、平面間隔、機械及電力需求,以及各裝修物料之挑選,事先報甲方會審(甲方應于收到乙方提交的會審材料15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會審意見,逾期未答復者,視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見);

  7.1.2 獲得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執照或許可證;

  7.1.3 保證該等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進不得影響整個a商城結構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經營活動;

  7.1.4 即使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的申請書,由甲方代為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乙方仍須支付一切為符合本條規定而引起的費用,且乙方須獨自承擔因政府有關部門拒絕、修改乙方裝修工程申請書或因此而引起的延遲及損失的后果;

  7.1.5 乙方如對該商鋪進行機電系統、消防系統或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a商城整體機電系統的工程,應聘用甲方推薦或甲方認可資質的施工單位,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7.2 甲方在會審乙方的裝修申請時,有義務向乙方說明該商鋪的裝修標準,并向乙方提供《租戶裝修手冊》,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戶裝修手冊》進行裝修,以確保裝修安全。

  7.3 在沒有獲得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裝修時,特別不得:

  7.3.1 在該商鋪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裝、拆除或改裝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設施;

  7.3.2 改裝、增加或允許他人改裝、增加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空調設備、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監測或保安系統;

  7.3.3 安裝或允許他人安裝任何需要附加電氣/燃氣、市電布線/管道、或不通過分表計量的電/燃氣、或其重量超過了地面的設計載重的設備、機器;

  7.3.4 在該商鋪的門窗、天花板、墻面、橫梁、地板、結構件、衛生設施、空調設備、消防/火警監測設備上裝釘、插入或允許他人裝釘、插入任何釘子、螺絲釘、金屬鉤、托架或類似物件;也不得損壞、損傷、鉆入、劃傷、毀損或允許他人損壞、損傷、鉆入、劃傷、毀損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 鋪設或使用任何可能損壞或穿透地板的覆蓋物。

  7.4 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門指定安裝消防鐵門,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鐵門,不得改裝消防出口現有之門鎖、門閂及裝配。

  7.5 甲方有權就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行為進行規范、管理,包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進出、材料運輸、施工時間、施工安全等事宜進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體的運作安全及順暢,避免因乙方的行為給a商城其他商鋪的使用人造成滋擾。乙方應服從甲方規范及管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營業時間之內進行裝修施工。

  7.6 在裝修期內,甲方應乙方的事先書面要求,為乙方在該商鋪內的裝修提供臨時用水及用電,但乙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7.7 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移除該商鋪內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規格的結構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無論該等結構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時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對乙方因此蒙受的損失概不負責。

  7.8 如乙方對該商鋪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裝任何附屬物、裝置、附加物,即使該等裝修、改建或安裝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終止交還該商鋪時,復原、移去或拆走該等改建、附屬物、裝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7.9 合同期限內,甲方確因合理原因而需對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應提前30天獲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 商鋪修繕

  8.1 在該商鋪使用過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該商鋪及甲方提供的設施出現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1日內進行維修。

  8.2 租賃期內,乙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該商鋪內部的各項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墻面、所有店面、門窗、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給排水設施、消防設施、空調設施、線纜和管道等,并確保其處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狀態。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8.3 租賃期間,甲方應盡力確保該商鋪屋頂、墻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動力電纜處于符合國家安全規范狀態。

  8.4 租賃期間,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保證a商城中的電梯、消防/火警監測系統、空調系統及其他各種設施處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狀態。

  8.5 租賃期間,甲方有權進入該商鋪視察該商鋪的維修狀態,檢查該商鋪內的電氣、燃氣、給排水等設備的運作情況,進行必要的修繕和保養工作,但甲方進行維修保養工作前,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以選擇合適的時間,并避免因此而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8.6 租賃期間,遇到火災等緊急事態時,甲方或其授權代表可在無通知的情況下強行進入該商鋪,且甲方不需賠償因強行進入該商鋪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壞,甲方有過失的除外。

  8.7 無論乙方是否購買相應的保險,亦無論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導致該商鋪的窗戶或玻璃破裂、毀壞,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或償還因甲方更換該商鋪所有破損的窗戶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8.8 乙方對下列行為和事件引起的損失和損害,必須進行賠償。該等賠償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維修費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賠或主張其權益而導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項,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賠所發生的一切開支和費用(包括律師費用):

  8.8.1 因該商鋪內任何電器裝置、電器用品、電線等的故障、失修、危險而導致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8.8.2 因乙方原因而導致該商鋪水管通道、廁所、器具堵塞、損壞或停止運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失;

  8.8.3 因乙方原因而導致火、煙霧在該商鋪內擴散或任何來源的水(包括風暴或雨水)在該商鋪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滿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第九條 經營條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賃期限內租用甲方提供的pos專用收銀系統(下稱“pos系統”) 臺,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專用收銀系統租用規定》。

  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將租用該商鋪內的每一筆交易在交易發生時如實、實時、全額通過pos系統進行結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營業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約定,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相當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銷售金額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租金,租金金額以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月租金為準,與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應保證其pos系統數據的真實準確,甲方可以對該數據進行核實。甲方核實時,乙方應配合并提供本商鋪經營有關的賬冊及原始憑證等資料。

  9.2 乙方應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時間開業。

  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為10:00-22:00(法定節假日期間營業時間另行通知),乙方應服從甲方對a商城營業時間的安排,不得于營業時間內無故停止營業、撤離派駐人員或商品。

  9.3 乙方并應配合甲方對整個a商城進行的推廣活動的時間安排。

  9.4 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必須實行明碼標價,商品或服務價格的制定及商品標識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9.5 如因乙方的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引起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正當合理的要求時,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直接做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合理的決定,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6 乙方應確保該商鋪內商品的貨源充足,避免發生商品脫銷的現象。

  第十條 轉租、轉讓和續租

  10.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能轉租、委任或特許第三方經營和管理該商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本合同的終止期,乙方應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商鋪再行轉租。

  10.2 發生下述各項行為及事件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對轉租的約定:

  10.2.1 乙方為公司,而公司發生收購、重組、合并、清算;

  10.2.2 乙方的名稱發生變更;

  10.2.3 法定繼承事實發生,致使該商鋪的使用人發生變更。

  10.3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該商鋪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10.4 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對該商鋪續租,則甲方有權攜同該商鋪未來的任何租戶或有關人士在租賃期結束前或提前結束前的3個月內的所有合理時間內,預先通知乙方后視察該商鋪,乙方不得阻撓,但甲方的該等行為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 保險

  11.1 乙方應當在商鋪交付完成以前或最遲不超過商鋪交付完成之日自費為該商鋪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險種至少應包括裝修工程一切險和公眾責任險,保險責任期間為開始裝修之日起至開始營業之日止。

  11.2 乙方應當于開業前的15日自費為該商鋪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乙方開業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該等險種至少應包括財產一切險及公眾責任險。

  11.3 乙方所購買的公眾責任險不應少于人民幣100萬元,并在保險單中將甲方列為共同被保險人,且粘貼交叉責任條款。

  11.4 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11.5 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為、事件,導致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無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許乙方所雇傭的相關人員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為、事件,致使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風險增加。

  11.6 若本合同第11.5條所述保險風險增加,并導致保險金增加,甲方有權在不影響其任何其他權利和補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補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險金,而不論該等保險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 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于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十二條 物業管理

  12.1 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公司”)負責包括a商城在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事項;甲方得將本合同書載明之權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業公司行使。物業公司于行使權利時需知會乙方其行為代表甲方,乙方須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服務協議》。

  12.2 甲方保留不時制訂、引進、修改、廢除任何其認為經營和維持a商城作為一流購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規章制度的權利。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上述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減損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發生歧義,須以本合同的條文為準。

  12.3 乙方須遵守物業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以下簡稱“物業管理規定”);該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12.4 不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有專門規定,甲、乙雙方現就下列事項特別約定如下:

  12.4.1 在獲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權以甲方指定的統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稱。

  12.4.2 乙方有權自費在該商鋪入口處或其門上,安置經甲方批準設計的logo。

  12.4.3 在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號及標志或該名號及標志的圖片、聲明及畫像。

  12.4.4 乙方須把該商鋪的普通垃圾、廢物,以及物業公司指定的廢物箱盛載,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地點倒卸。

  12.4.5 乙方的廢舊報紙、紙箱(皮)、木箱、潲水(餐飲)以及其他特定行業的商業垃圾應由物業公司認可人員收取或處理,乙方不得隨意聘用其他人員收取或處理。

  12.4.6 乙方如需聘請專門的清潔公司進行該商鋪的清潔工作,應聘請物業公司指定的清潔公司,且有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2.4.7 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進出口、樓梯、平臺、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鋪設、安裝、豎立、附加任何電線、電纜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將貨品或其他任何東西擺設或堆放在該商鋪之外。

  12.4.8 甲方有權在沒有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認為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置乙方在該商場公共區域內留下或未處理好的任何裝箱、紙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障礙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且甲方無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因其執行本條規定而引起的所有損失、開支或費用。

  12.4.9 乙方應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該商鋪免受臺風、暴雨或類似事件的破壞,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應保持該商鋪的外窗始終處于關閉狀態。

  12.4.10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頂、天花板、墻壁等地方安裝任何天線、接收器、管道、附屬物、遮陽物、涼蓬或其他任何類型、性質的安裝物和附屬物。

  12.4.11 乙方不得破壞、損毀或涂污a商城結構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樓梯、電梯、自動樓梯的任何裝飾外貌,包括a商城內的任何樹木、植物及灌木。

  12.4.12 甲方有權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裝或固定甲方認為適合的機器、設備、標記、廣告架及其它設施并有權維修、拆除、更換該等設備和設施。甲方應盡量減少干擾乙方。

  12.4.13 除非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商鋪、窗框、玻璃外墻、玻璃或墻壁的內面或外面涂漆、噴漆、使用或黏貼任何東西、物件或懸掛霓虹燈廣告。

  12.4.14 乙方應以甲方滿意的風格和方式布置該商鋪店面玻璃及陳列櫥窗,在收到甲方對其展示提出反對意見的書面通知后,立即改變或更換有關擺設。

  12.4.15 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請并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擋該商鋪的櫥窗以及面對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櫥窗玻璃。

  12.4.16 乙方必須使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貨物裝卸區、出入口處及貨物電梯,并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時間內裝卸貨物。

  12.4.17 乙方需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專用停車場、車輛進出通道或用來裝貨、卸貨的場地的使用規定。

  12.4.18 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戶電梯或電動樓梯作運貨用途。

  12.4.19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電梯內放置任何重量超過該電梯的最大載重的物件。

  12.4.20 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在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使該商鋪營業標志、店面和窗戶保持照明;為達到理想的視覺效果,乙方應允許甲方控制該商鋪的營業標志、店面及窗戶電路。

  12.4.21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或a商城內進行任何拍賣或類似的促銷活動,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業手法進行商業活動,但純周期季節性的促銷活動或經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區域內進行任何兜售、招徠行為;亦不得分發各種宣傳性的小冊子及廣告資料,甲方或物業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 除根據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該商鋪而生產、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進行生產、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貨物或商品。

  12.4.24 乙方在任何時候不得在該商鋪內放置或貯存任何武器、彈藥、火藥、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燒的物品或危險貨物。

  12.4.25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或容許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氣體或氣味。

  12.4.26 除本合同約定乙方可在該商鋪內經營餐飲行業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預備食物或飲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熱任何食物。

  12.4.27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飼養任何動物、寵物。

  12.4.28 乙方須自費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驟及預防措施,以防止白蟻、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蟲、寄生蟲在該商鋪內滋生。

  12.4.29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居住或容許他人居住。

  12.5.30 不論甲方在該商場內設置保安人員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與否,甲方對該商鋪及其內部財物不負任何保安及保管責任。

  12.4.31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屋頂、主要結構、墻壁、水管通道及電纜電線在良好的使用狀態。

  12.4.32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公共地方清潔及妥當的狀態。

  12.4.33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內任何電梯、自動樓梯、消防及保安設備、空調設施及其他設備在妥當及可運作的狀態。

  12.4.34 甲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向該商鋪提供空調服務。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時間外提供額外空調服務,須預先向甲方或物業公司申請并繳付相應的收費。

  12.4.35 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額外空調服務的合理通知后,應責成物業公司向乙方提供該等空調服務。

  12.4.36 乙方承租區域內的照明系統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區域與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邊界區域單獨設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正常營業時間內邊界區域的照明。

  第十三條 商鋪交還

  13.1 交還日期及適用范圍

  13.1.1 乙方應當于本合同約定的租期結束之日起不超過5日內交還該商鋪。

  13.1.2 除租賃期限屆滿合同正常終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或法律、法規的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則乙方應當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不超過3日內交還該商鋪。

  13.2 交還狀況及裝修和附屬設施/設備的歸屬

  13.2.1 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還商鋪:

  13.2.1.1 乙方自費將該商鋪內的所有動產(附屬設施/設備除外)搬離該商鋪,該商鋪交還時的狀況應當與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營業時間時的狀況一致;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商鋪的裝修或附屬設施/設備遭到破壞,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由此導致的損失。

  13.2.1.2 乙方自費將商鋪內的所有物品搬離該商鋪,并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除外)。

  13.2.2 如果該商鋪交還時之狀況不符合前項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該商鋪之狀況符合前項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由乙方負擔。

  13.3 交還通知、查驗及接收

  13.3.1 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各方均應提前3日通知對方交還/收回該商鋪的具體日期,甲方應當按照該等通知查驗及接收該商鋪。

  13.3.2 甲方應當依照通常合理的標準及本合同第13.2條規定查驗該商鋪。

  13.3.3 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情形下,甲乙雙方應當簽署一份交還憑據,交還憑據一經簽署,乙方交還該商鋪的義務立即完成。

  13.4 逾期交還的后果

  13.4.1 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條的規定交還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在公證機關的公證下選擇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鋪,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13.4.1.1 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該商鋪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

  13.4.1.2 將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并將該商鋪內的一切裝修、附屬設備/設施拆除。

  13.4.2 乙方逾期交還商鋪,除應當依照合同最后一個月的標準交付逾期期間的租金、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外,每天還應按照合同最后一個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乙方交還該商鋪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條的規定收回該商鋪。

  13.5 質量保證金

  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乙方在撤場前應向甲方繳納商品質量保證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類租戶,商品質量保證金為人民幣1萬元;如乙方系美容美發、餐飲等特殊類型租戶,商品質量保證金額度雙方另行協商。如三個月內沒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權利主張,甲方將向乙方退還該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四條 合同變更和提前終止的條件

  14.1 變更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1.1 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如出現下述情況,雙方可變更本合同:

  14.1.1.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合同的。

  14.1.1.2 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3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14.1.1.3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14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

  14.1.1.4 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15天的。

  14.1.1.5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14.1.2 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1.3 因變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14.2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2.1 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如出現下述情況,可解除本合同:

  14.2.1.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14.2.1.2 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6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14.2.1.3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30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14.2.1.4 在租賃期間,政府決定征用該商鋪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該商鋪的。

  14.2.1.5 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30天的。

  14.2.1.6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14.2.2 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有權提前終止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2.3 因提前終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第十五條 甲方違約責任

  15.1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逾期交付商鋪,每逾期一日則應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5.2 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商鋪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5.3 在租賃期內,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15.3.1 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商鋪供乙方使用,超過60日的。

  15.3.2 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該商鋪的。

  15.3.3 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15.3.4 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將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

  15.3.5 甲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并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5.3.6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5.3.7 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乙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5.4 乙方依據本合同第15.3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還租賃保證金,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如有)并賠償損失,并在3日內遷離該商鋪。

  15.5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后,甲方未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登記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15.6 乙方因甲方違約行為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向甲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5.7 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甲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乙方放棄追究對甲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乙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 乙方對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乙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并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乙方在日后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條 乙方違約責任

  16.1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水、電、空調費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付金額的2‰支付滯納金。

  16.2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空調及其他費用,經甲方書面通知,仍未能于7日內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應按上述費用的2‰或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滯納金。逾期達14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委托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水、電、空調或其他設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6.3 租賃期限內,乙方非因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4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6.4.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商鋪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

  16.4.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商鋪結構,或損壞商鋪,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16.4.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商鋪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16.4.4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商鋪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16.4.5 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之一或全部的達到30日。

  16.4.6 乙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并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6.4.7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6.4.8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中斷、停止其經營活動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 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甲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6.5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16.4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3日內遷離并交回該商鋪;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6 甲方依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發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賦予其提前收回該商鋪的權利,并構成甲方對該項權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無須以實際進入該商鋪的行為作為行使該項權利的標志。

  16.7 甲方根據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滯納金,并不損害及影響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賦予的其他權利和補救的權利(包括收回該商鋪的權利)

  16.8 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費用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項下其他任何權利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開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6.9 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乙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甲方放棄追究對乙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甲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 甲方對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甲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并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甲方在日后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16.11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7條、第3.8條約定,不論甲方是否實際支出了賠償或處罰款項,甲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并向乙方追究相關損害賠償。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他天災、戰爭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17.2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該事件的性質、發生日期、預計持續時間等有關的細節,以及該事件阻礙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程度。

  17.3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定期及時地告知對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現狀,如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7.4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并且無需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的影響。

  17.5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向對方提供事件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或其他適當機構)出具的證實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證明,如其不能提供該等證明,對方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通知與送達

  18.1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由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發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訊往來,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并送達至下述地址或雙方書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18.2 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訊往來,如以郵寄的方式,在寄出后第3個工作日將被視為已送達,郵政局出具的掛號投送收據,將作為有效證明;如以傳真的方式,則發出時視作已送達,對方傳真機收到的傳真報告將作為有效證明;如以手遞的方式,則于對方簽收時視作已送達,收條將作為有效證明。

  18.3 甲方在乙方租賃商鋪門口或其他醒目位置張貼的與日常物業管理有關的通知或文件,即視為已合理通知乙方。

  18.4 甲乙雙方之間的書面函件,如任何一方在其中提出具體要求或建議且要求在收到函 件后指定期限內(不得少于5日)回函的,則另一方有責任于指定期限內回函,否則,視同同意函件內的相關內容和要求。

  第十九條 法律適用

  19.1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選定下列19.1.2方式解決:

  19.1.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9.1.2 依法向該商鋪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9.2 本合同條款業經雙方協商和談判而達成,不構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條款。

  19.3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其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及受其管轄。

  第二十條 合同效力

  20.1 本合同構成甲方和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并且取代有關本合同的所載的各事項先前的所有口頭及書面協議。

  20.2 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內容為本合同雙方就本合同有關條款內容所作之補充、修正、解釋及說明,為本合同雙方所確認及同意,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0.3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各自的公章之日起生效。

  20.4 甲方負責向成都市成華區租賃管理辦公室辦理合同登記手續,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20.5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合同登記機關執兩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0.6 本合同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參閱方便而設,不得用于解釋合同條款。

  20.7 本合同條款業經雙方協商和談判而達成,不構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條款。

  20.8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如其他文字文本與中文文本不符,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二十一條 稅費負擔

  21.1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如有)、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等將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按有關規定負擔,如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負擔方法的,則由雙方各半負擔。

  21.2 租賃手續費由甲方承擔,印花稅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21.3 除法律規定或經雙方協議由甲方代扣代繳的以外,乙方須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因租賃及經營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政府稅費。

  21.4 各方因簽署本合同而發生的律師費,由雙方各自負擔。

  第二十二條 其他

  22.1 甲方聲明,本合同簽署時,a商城包括該商鋪尚未設置抵押,但甲方作為所有權人有權將a商城及商鋪進行抵押。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承租房屋抵押權狀態。本合同簽署后,甲方在設定抵押權時無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如為抵押權登記需要,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必要協助。

  22.2 甲方保留對a商城的命名權,甲方在給予乙方不少于3個月的通知后,甲方有權更改a商城的名字,且無須對乙方做出任何賠償。

  22.3 租賃期間,甲方因合理變更、修繕需要,在事先知會乙方后,有權臨時封閉該商鋪所在建筑物公用區域(包括廣場)及公用設施或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走道、門戶、窗戶、電動裝配、電纜電線、水管通道、燃氣管道、電梯、自動扶梯、防火、保安設備、空調設備),變更該商鋪所在建筑物之公用區域整體結構、布局及安排。

  22.4 甲方有權在該商鋪所在建筑物本體的內外及室外空間設置廣告及獲取利益,但該等設置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22.5 甲方有權對該商鋪所在建筑物的中庭、屋頂、車庫、廣場、通訊網絡使用和獲取收益。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登記人(簽章):

  年 月 日

  合同登記機關(簽章):

  年 月 日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篇6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租憑合同,并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洪梅汽車站商鋪間租個乙方作為合法經營場地,商鋪位于編號為建筑面積平方米。

  二、租憑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續租,但必須提前一個月與甲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否則視為放棄優先權。

  三、年月日至年月日為免租期,每月租金按建筑面積40-50元/平方米計算,每月計付租金元。

  租金采用按月支付方式,并于當月5日前繳清,逾期按每日2%計付滯納金,第二年做適當調整。

  四、管理費按人民幣2元/平方米/月,合計為元。

  管理費在免租期內不得減免,并于當月5日前交清。

  五、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在當月內向甲方交納租憑商鋪押金元人民幣,押金用以保障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期滿后不計利息如數退還,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沒收押金作為違約金,并負責賠償甲方的損失。

  六、乙方經營期內所有的費用或按有關規定應付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以上所收的一切費用都不含稅,甲方收取后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乙方所用的水費按元/噸,電費按元/度。

  七、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的或者合同期間終止合同關系的,乙方須在10天之內將鋪面交還甲方,交還時應當恢復原貌,否則應當支付恢復原貌的費用,同時乙方負責自行清理所有雜物,并搞好衛生,租憑物內的裝修材料無償歸甲方所有。

  八、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如建、翻修、不得改變原建主體結構和面局。

  租憑期間由乙方負責維修、保養,乙方必須配備防火器材,消除安全隱患。

  九、乙方簽訂本合同后,因經營需要裝修店鋪的,須向甲方有關部門登記備案,執行并遵守甲方的有關部門規定,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完成裝修,并于日必須正常開門營業,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押金,收回商鋪。

  營業期間非特殊情況不得連續三天關門,否則視為違約。

  十、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照,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乙方應該按照約定時間繳納各項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對乙方的供水供電等,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甲方下達書面催繳通知后仍不履行的,則視為違約。

  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無償收回商鋪及附屬的設施設備及裝修材料,且押金不予退還,并保留追收滯納金的權利。

  十二、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一年之內不得將物業轉讓,以后如確需要轉讓租憑權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由甲方收取500元的轉讓手續費后方可辦理轉讓手續,否則視為違約,則按違約處理。

  十三、合同期內,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守法律法規及《_治安管理條例》等,必須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整改或終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賠償。

  十四、本合同如有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為準,不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篇7

  出租方:_____

  承租方: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于______號商鋪,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租金為每年_____元。物業費為每年____元乙方支付給甲方,由甲方轉交給___物業公司。

  第二條租期 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支付時間:

  1、第一年租金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甲方____元;

  2、第二年租金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甲方____元;

  3、第三年租金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甲方____元;__年租金合計:____元,物業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水電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等費用的承擔及繳納辦法:

  1、管理費:乙方遵守甲方與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所簽訂的物業管理協議規定內容,物業費由甲方承擔;

  2、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乙方應按照使用的數量、數額向有關部門交納;電費由乙方按商業用電標準,交納給____物業;

  3、裝修費: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滿或甲方在乙方承租期內出售,合同解除后,裝修物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4、維修費:租賃期間,房屋維修由乙方承擔;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及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家具、家電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稅務、治安等相關部門收取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6、如乙方需要正式發票,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承擔稅金。

  第五條乙方的職責:

  1、生活,乙方負責處理,如因乙方影響附近居民導致政府部門勒令停業。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不得改變經營用途,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按實欠租金每天1%收取。如乙方沒按本協議約定時間交納租金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追繳滯納金。

  4、乙方承租的房屋內的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被盜、火災等原因造成滅失由乙方承擔。

  5、每年租賃期滿,乙方超過應交房租時間15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須即時搬遷。否則甲方有權將乙方的物品從房屋中搬出,如造成物品毀損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承租期間甲方有權出售該門面房,但甲方出售該房屋不影響乙方繼續租賃使用該門面房,如甲方出售時乙方可以與新的購買房屋的業主另行簽訂租賃協議,本合同自動解除。

  7、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8、本協議如發生爭執,雙方盡量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出租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承租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過_________元,每米柜臺不得超過_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___元,第三年為___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___元)。

  3、為減輕承租方負擔,經雙方協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承租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水表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表底數為__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 在租賃柜臺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制作租賃柜臺標志并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臺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柜臺出售給與柜臺原有經營范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占道設置的柜臺(包括在店內自行設置妨礙顧客出入的柜臺),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為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第七條 在租賃柜臺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

  2、必須在承租柜臺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柜臺標志。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柜臺,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稅登記,依法納稅。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稅機關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和繳清稅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涂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稅務、物價、衛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出租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九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 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后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復。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 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并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篇9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廣東省東莞市________________大廈。

  2、出租房屋面積共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身份證明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3.租賃房屋用于經營________________美容養生館,乙方改變用途要經甲方同意。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_________元。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于每月的5日前向甲方繳納當月的租金。不能以任何理由遲付或拒付。遲付五天,甲方有權停水停電,遲付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物業,并沒收金。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并且保護好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3.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增加設施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_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或提前收回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本合同押金的雙倍退還乙方。

  第九條乙方違約責任及擔保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并沒收押金。若支付的押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拖欠房租累計十日以上的;

  4)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非法經營或違法活動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無權要求退還押金。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合同簽定日,乙方向甲方繳交當月租金______元,同時繳交相當于兩月的租金的承租押金______元,在合同有效期內,本押金不能作租金使用。合同期滿,乙方在繳清一切費用的前提下,甲方將承租押金退回乙方。

  5.丙方對乙方所有法律責任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甲方有權直接向丙方追究責任。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按______大廈的現狀提供給乙方,戶外及電梯廣告位可免費使用壹年。壹年期滿,雙方可就廣告位租賃進行協商。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后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丙三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篇10

  合同雙方: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注冊或居住地址:______郵編:______電話: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注冊或居住地址:______郵編:______電話:______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m2(使用面積__________m2)

  第二條 租期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乙方每______個月繳納一次租金。 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開戶銀行:______

  收款人名稱:______帳號:______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相當于______個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后,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 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 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 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 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 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家私、家電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職責:

  1. 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______%。如拖欠租金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不退還乙方押金。

  2. 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 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范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 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表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系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并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 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

  (1)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 ;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第七條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八條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甲方配備的室內電器、家具的數量、型號和裝修的標準,以附件確認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承租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篇11

  為更好提高單位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于縣城            路汽車站運達商場靠車站東大門一間面積為        平方米的臨街門面租賃給乙方,用作                銷售專賣店使用。

  二、租期從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即:兩年)。

  三、年租金15萬元整,乙方于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當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須提供稅務發票。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交付5萬元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額每日收取0.5%的違約金。

  六、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復原貌。

  七、合同期內,甲方應提供水、電供應。水、電費按月按表由甲方計收。同時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的水、電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甲方的水電管理辦理。因甲方責任停水、停電,致使乙方損失,甲方按全年租金總額0.5%支付違約金,并賠償乙方實際損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續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主體結構的正常維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托維修造成房屋毀損,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其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門窗)維修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十、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十一、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擴建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還也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違約,除退還押金外另賠償違約金x元,并賠償不足部分損失;如乙方違約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賠償不足部分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好友協商,就商鋪租賃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租賃標準

  1、甲方同意將位于 ____________號商鋪(以下該物業)租給乙方作為經營___________使用,本商鋪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含公共分攤面積)。

  2、 租賃期限租賃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3、 租金、其它費用及支付方式甲、乙雙方約定該商鋪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押金_____________元。

  二、下年房租根據臨街行情增加,其它費用自理。

  三、房租按每個季度交。

  四、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須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元(相當于三個月租金)作為押金,租賃期滿后,乙方無違約行為,則甲方將押金還給乙方,押金不計算利息。

  五、租賃期內,該商鋪的水、電費,垃圾清理費,物業管理等由乙方承擔。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允許,乙方無權轉讓店面。

  六、違約責任,合同生效終止

  租賃期間乙方所有的人身安全、財產、債務糾紛均與甲方無關。

  1、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天,則應向甲方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罰金。

  2、合同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有意延長期限,應租賃期滿前四個月內向另一方發出申請,經協商同意后,另行簽訂后續合同,乙方有優先租賃權。

  3、如雙方不延長租賃期限,則合同終止,乙方必須在三日內清場退出,并需按該商鋪的原設計進行恢復,否則沒收押金。

  七、其它事項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或者異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果解決未果,可向租賃物所在地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備注(本備注條款與上述條款不一致可以本備注條款為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篇13

  出租方稱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

  注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稱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

  注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甲方將自有房屋出租給乙方,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租的商鋪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租期_______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每年租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由乙方每半年期初交付。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甲方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收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各項稅費費由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承受原甲方的權利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承受原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六條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每天滯納金為實欠租1%.如拖欠租金60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不退還租金。

  2.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商談是否終止合同。

  3.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將乙方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

  4.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包括產權證、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篇14

  甲方(出租方)姓名 身份證:

  乙方(承租方)姓名 身份證: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達成如下租房協議:

  一、 甲方將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號________花園________樓________室________平米(即兩間)商鋪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租期為 年,自 年 月年月日止。

  二、 租金:租金為分期付款方式:第一年租金為人民幣 萬元,第二年按照第一年租金繳納,從第三年開始隨市場行情波動而波動。

  三、 甲方收取乙方人民幣(大寫) 元整,作為有關費用,例如室內裝修損壞(水、電等)的押金,待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乙方結清一切費用后無息歸還。

  四、 繳租方式:第一年半年一交,第二年以后一年一交,合同期滿后前一個月,雙方聯第下年續租還是停租,如果續租到期前一星期支付下年度租金,并訂立下年度合同。

  五、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拖欠和以各種理由拒交甲方房租,不得將店面轉讓他人使用或分租,不得將店內設施時行改造,如有損壞乙方負責照價賠償。在合同期間,甲方不得收房,乙方不得退房。

  六、 合同期間,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等產生一切費用均由乙方繳納。

  七、 乙方在使用店面期間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全部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八、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望雙方共同遵守以上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篇1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地處一間,經雙方協調一致簽訂此合同。

  二、租賃期限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租賃費用元,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交清第一期房租,以后每年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交清下一期房租,乙方不能按時交房屋租賃費用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營業。

  四、乙方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不能轉租他人。

  如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他人或進行非法活動,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乙方要依法經營,搞好防范措施,安全用電。

  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現火災、水災,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要負責賠償(因房屋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

  五、乙方租賃房屋期間要保持房屋結構設施原樣,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進行隨意改造。

  如需要改造,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損壞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

  六、甲方在出租房屋期間,承擔土地改變用途使用稅、房屋出租稅以上兩項費用,其他稅費(包括水、電費及取暖費)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在出租房屋期間,不承擔國家征用、擴路、退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但發生此類事件,甲方愿意退給乙方未使用期間的房屋租賃費用。

  八、乙方在租金相同的情況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聲明是否續租。

  如乙方繼續租用,雙方商定租賃事項,簽訂合同。

  如乙方不再續租,甲方有權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中在房屋門上張貼出租廣告。

  九、合同期滿,乙方不再使用該房屋時,保持房屋原樣交付甲方。

  乙方可以在房屋門側張貼遷址廣告一個月。

  十、房屋租賃期間,雙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須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向對方支付三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十一、此合同經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兩份,共同持有。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租賃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該商鋪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

  租期為__________年,租金為______________元/月

  第二條同意簽訂本定金協議時,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經營項目為_______,乙方承諾按上述前提條件租賃該商鋪,其作任何的變更均須獲甲方的書面同

  意,乙方所定商鋪必須按市場規劃區域的經營品類經營,若未按市場規劃的經營品類經營,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定金不予退還乙方

  第四條乙方保證本協議所填寫的姓名、電話號碼、通訊地址真實有效,如有變更,須以書面形式正式通

  知甲方。如因填寫不準確或變更未通知甲方,導致甲方無法有效送達各種通知,則在通知發出七日內視乙方收到通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負責,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所交預定金,本協議終止履行,甲方有權另行出租該商鋪。

  第五條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一周內需來三個月租金,逾期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不予退還

  乙方所交預定金,本協議終止履行,甲方有權另行出租該商鋪。

  第六條乙方有權對鋪位、檔位進行一般性的裝修,但進行裝修前,須提前3日將裝修設計平面圖、效果

  圖和裝修方案等文字資料、裝修現場負責人等申報給甲方審核,批準后發《裝修施工許可證》方可施工。施工時,不能把裝修工程延伸到通道上,并且不得對主體建筑產生任何危害。如造成甲方租賃物損害,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本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附帶約定:

  1.本協議書的權益不得轉讓

  2.本協議書一經簽訂,定金不予退回

  3.客戶簽約時需帶齊所需資料,具體向招商人員咨詢

  4.甲方有權根據業態規劃,調整乙方租賃的商鋪位置

  5.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篇17

  蘇州市商鋪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鋪面出租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號鋪面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

  二、租期:叁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鋪面租金:

  1、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每年租金為______元。

  2、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每年租金為______元+(___%)為租金。

  3、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每年年租金為第二年租金+第二年租金×8%為年租金。

  4、鋪面租金一年一交,甲方要求乙方在每年租金到期提前一個月交清下年租金。

  四、鋪面押金:合同一經簽訂,乙方需支付給甲方 元為押金,要求乙方在租期內要保證按時交納水電費。期滿乙方必須交給甲方當時乙方裝修時的原貌不得損壞(以乙方裝修好時的照片或錄象為依據)若無損壞則甲方退還鋪面押金,否則甲方不退還所收鋪面押金。

  五、從合同簽訂日起,甲方給乙方一個月的裝修時間,鋪面由乙方自己出資裝修,甲方不給予任何費用補助,到期不得人為損壞否則甲方不退押金。

  六、相關稅費:在租期內水電費,收視費鋪面出租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等相關稅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在租期內乙方自行負責水管、電表、電路、卷簾門等各種維修費。

  八、乙方在租期內若需轉租,應先征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轉租,而且,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權,并不退還租金和押金,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逾期按應收總額收取每月10%的滯納金。

  九、乙方在租期內不得從事違反法律、法規的一切活動。

  十、承租期內,乙方應依法經營,服從相關部門管理,加強安全意識。如出現火災或非正常事故,其責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擔,甲方不予負責。

  十一、其它事項:

  十二、合同一經簽訂,乙方按雙方約定支付租金和定金,若乙方違約則甲方不退換定金,若甲方違約,則雙倍退還定金。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電話: 電話: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篇18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于 街 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 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__ ___年,自_____年_ _月_ _日起至______年_ _月_ 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 天的,并賠償違約金 元。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后作適當調整。

  四、 租金及交納方式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 ,大寫: 萬 仟元整。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須提前一個月時間,于 年 月 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 %加收滯納金。

  五、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六、 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

  七、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方出賣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八、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十、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 ____________ 承租方: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篇19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公平互利、自愿協商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合同:

  一、商鋪基本情況

  1、出租商鋪坐落:棟層號。

  2、商鋪面積:平方米。

  3、商鋪權屬證明:。

  二、租賃用途

  1、乙方租用上述商鋪用途:餐飲、娛樂、會所等業態經營。如需改變用途,應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該合同繼續有效。

  2、甲方同意乙方在保證符合國家建筑規范標準、滿足規劃驗收通過且不影響其他業主使用的前提下,可根據商業的功能及規劃需要變更商鋪內部布局。

  3、若乙方經營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在裝修時拆除隔墻,打通相鄰商鋪,乙方承諾在租賃合同期滿后交還乙方時,恢復成按產權分割的獨立商鋪并恢復商鋪內原有的管道等設備、設施。

  4、乙方應自行辦理開設、經營商業所需的所有證照,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許可證、特種行業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

  5、在租賃期內,甲方授權乙方行使業主對租賃商鋪所屬商業物管公司應享有的權利并承擔其義務。

  6、甲方授權乙方與開發商辦理商鋪交付手續,包括但不限于驗收商鋪、領取鑰匙、辦理入住手續等。

  7、商鋪內部設施由乙方投資,包括天、地、墻,空調,燈具,廣告招牌、裝飾品等,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三、租賃期限

  乙方承租期限為五年,即 。甲方按《商鋪買賣合同》及《商鋪租賃合同》約定的交付時間。

  四、租金、付款方式及其他

  1、合同期內商鋪租金及遞增條件:

  2、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首批租金支付時間為

  以后于前期租金到期日提前三個月付清下一年的租金。乙方直接將應支付的租金轉賬到甲方指定的下列銀行賬號:

  A、乙方統一辦理的銀行帳號: ;開戶行:;開戶名稱:;

  B、甲方自行提供銀行帳號(按乙方指定的銀行提供帳號):;開戶行:;開戶名:;

  若甲方需變更上述指定賬號,需提前1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并由甲方本人或合法的委托人持相關證明文件到乙方財務部簽章辦理變更手續后生效。

  3.乙方在租賃期間需按時交納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商鋪的物業管理費、垃圾處理費、停車費、電話費、水電費、光纖費(光纖入戶費由甲方承擔)等相關費用。

  五、商鋪維修、保養義務

  1、租賃期間內,除租賃商鋪自身(非由乙方裝修和使用行為造成)存在的結構質量問題造成安全隱患外,乙方負責租賃商鋪及租賃商鋪內設施的保養、維修。

  2、乙方應愛護租賃物,并確保商鋪交回甲方時,商鋪及屋內裝修保留原使用狀態。

  六、合同的解除

  1、乙方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無權干涉乙方的合法經營活動。

  3、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該商鋪的優先承租權,若乙方不愿繼續租賃時,本合同自然解除。

  4、合同期滿后,雙方租賃關系終止時,商鋪內的所有裝修歸甲方所有。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無故終止本合同或違約,若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則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30000.00(大寫:叁萬元整),并賠償乙方投入的所有裝修、設施設備費以及給乙方商業經營所帶來的各項損失。

  2、乙方不得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無故終止本合同或違約,若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則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000.00(大寫:叁萬元整),且商鋪內乙方投入的所有裝修全部作為賠償歸甲方所有。

  3、若乙方無故拖欠甲方應付商鋪租金時,乙方從應付租金之日起每天按應付租金的 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三個月,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條第2項承擔違約責任。

  4、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響,包括租賃所在地政府以上(含該級政府)的不可歸責于雙方的行政行為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其他條款

  1、在合同期滿后,甲方租賃商鋪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變更商鋪所有人的,應告知新所有人該租賃合同存在的狀況并在本合同條件下與乙方繼續履行該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3、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將該商鋪抵押的,應在抵押前7個工作日內告知乙方,同時甲方應告知抵押權人該租賃合同存在的狀況,如因抵押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損失;

  4、甲方同意乙方可在甲方與開發商約定的交房時間前進場進行商鋪內部裝修,具體時間由乙方自行同開發商協商;

  5、甲方授權乙方代為驗收商鋪;

  6、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司法訴訟導致該商鋪權利產生瑕疵并給乙方所造成的損失,甲方需負責賠償乙方全部的損失。

  九、糾紛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的過程中,若雙方出現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商鋪物業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

  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篇2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地處

  一間,經雙方協調一致簽訂此合同。

  二、租賃期限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租賃費用元,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交清第一期房租,以后每年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交清下一期房租,乙方不能按時交房屋租賃費用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營業。

  四、乙方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不能轉租他人。如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他人或進行非法活動,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要依法經營,搞好防范措施,安全用電。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現火災、水災,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要負責賠償(因房屋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

  五、乙方租賃房屋期間要保持房屋結構設施原樣,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進行隨意改造。如需要改造,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損壞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

  六、甲方在出租房屋期間,承擔土地改變用途使用稅、房屋出租稅以上兩項費用,其他稅費(包括水、電費及取暖費)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在出租房屋期間,不承擔國家征用、擴路、退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但發生此類事件,甲方愿意退給乙方未使用期間的房屋租賃費用。

  八、乙方在租金相同的情況下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聲明是否續租。如乙方繼續租用,雙方商定租賃事項,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續租,甲方有權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中在房屋門上張貼出租廣告。

  九、合同期滿,乙方不再使用該房屋時,保持房屋原樣交付甲方。乙方可以在房屋門側張貼遷址廣告一個月。

  十、房屋租賃期間,雙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須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向對方支付三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十一、此合同經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兩份,共同持有。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篇21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將坐落于________,占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設施有________的商鋪出租給乙方。用途________(以乙方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將商鋪及其相關設施交付乙方驗收使用。

  第二條 租期

  租期共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時起至年月日24時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 租金:共________元。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2. 支付時間、方式:租金每________個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生效后________天內交給出租人,第二次租金于________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依次類推。

  3.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天的寬限期,從第________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________%加收滯納金。

  4. 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滿或終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和違約金等相關費用并對有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后,甲方即可無息退還乙方押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商鋪的修繕

  由甲方維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日內維修好。如甲方未盡維修義務,乙方可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由乙方維修的,修理費由________負擔。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篇22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合法經營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租賃房屋及用途

  甲方愿將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約為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租賃給乙方作____________使用。

  乙方愿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證在約定范圍內使用房屋,并不得進行違法活動及超出經營范圍從事活動。

  二、租賃期限

  乙方租賃甲方房屋期限為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三、租金

  年租金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簽訂協議時,一次性交給甲方房款。

  四、甲方的義務和權力

  1、甲方有權按約定收取租賃費用及乙承擔的費用。

  2、甲方應按約定條件及時將租賃房屋交乙方合理使用。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用途使用所租用的房屋并及時交付租金及其他應承擔的費用。

  2、乙方對房屋進行任何裝修或增設他物可能影響甲方房屋結構或安全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不得損壞房屋結構。

  3、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規經營或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六、其他約定

  1、協議提前解除或終止的,乙方未能在約定的期限內及時辦理移交手續的,甲方有權直接接受所出租房屋并清理乙方財物等,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租賃期間,因方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乙方提前解除合約,甲方不退還房屋租金。

  3、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一切人為地事故,有乙方自行承擔。

  七、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八、其他約定事項:取暖費雙方協商,有線電視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篇2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 市 區 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使用面積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范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五、租賃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為 元(人民幣)。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于本條款內。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并能夠正常使用,并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 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并及時提出意見。

  (三) 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系,并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并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于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戶。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 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并清除該商戶。

  (六) 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復印件。

  (七)上述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為準)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 元人民幣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金 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采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 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系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 續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滿后,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并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 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并,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并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復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復視同同意,最后達成補充協議。

  十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 違約

  二十一、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于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于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一、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 其他

  三十三、本合同正文共五頁,隨本合同共六個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產證明復印件

  附2:用電及防火安全合格證復印件

  附3:甲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附4: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 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字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篇24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商鋪租賃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縣城東區紫東家園1號樓14號商鋪,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并賠償違約金 元。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 元整( 元)。

  2. 從第二年起,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3.為減輕乙方負擔,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按年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乙方每 年繳納一次租金,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4.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10天的寬限期,從第11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表底數為 度,電表底數為 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4. 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 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商鋪租賃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

  本商鋪租賃合同共四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篇25

  出租方:X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物的狀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鋪系坐落在X街 號“購物中心”B樓二層整個樓層(以下簡稱該商鋪)的在建建筑。該商鋪建筑面積約為1300余平方米,現雙方約定按1300平方米標準計算,最后實測面積多于或少于1300平方米的,均按1300平方米計算,不作調整。附該商鋪的平面圖。

  1-2 甲方為該商鋪的房地產權利人,有全部的、無任何瑕疵的法定權利、權限和能力簽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保證的權利和義務。

  1-3 以下內容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商鋪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商鋪的驗收依據:

  (一)、有關該商鋪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和要求;

  (二)、現有裝修標準、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租賃期滿后附屬設施的歸屬問題

  (四)、其他甲乙雙方認為應另行約定的有關事宜。

  1-4 甲方B樓地面車位,乙方均有權無償使用。地下停車車位,經雙方商議后,提供一定數量供乙方使用。

  二、租賃物的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對所租賃商鋪的使用范圍與乙方的經營范圍相符。乙方經營范圍進行調整的,該商鋪的使用范圍也可進行相應調整,無須征得甲方同意。

  三、租賃期限

  3-1 除非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商鋪租賃期限為20年,自20__年6月1日起至20__年5月30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乙方應如期返還(雙方均有意續租并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的除外)。

  四、租金支付

  4-1 該商鋪的租金采取固定租金的方法,按建筑面積1300平方米365天或12個月計算(第1至第10年優惠100平方米建筑面積按1200平方米計算)。第1年至第5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為2.50元,每年年租金為1095000元(2.50元×365天×1200平方米);第6年至第10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為3.15元,每年年租金為1379700元(3.15×365天×1200平方米);第11年至第15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為3.30元,每年年租金為1565850元(3.30元×365天×1300平方米);第16年到第20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為3.45元,每年年租金為1637025元(3.45×365天×1300平方米)。

  4-2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后7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6個月租金(以第一期租金計算)作為定金,正式開始計算租金后該定金抵作租金,以后每6個月支付一次,起租前7天內交清下6個月租金,以此類推。交款地點:甲方財務部門。付款帳號: .

  4-3 進場時間為乙方收到甲方大樓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之日。甲方不收取進場裝修日后6個月內的租金。如因進場裝修日后6個月的截止期與合同約定的租賃起始日不一致的,則租金按實際承租期限及上述4-1條款各期租金標準計算。 如整個租賃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按上述4-1條款的最后一期的租金標準計算,即按每平方米每天3.45元計。

  五、租賃物的交付與返還

  5-1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視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賃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賃物應具備以下條件:

  5-2-1 甲方負責在一樓大廳位置免費安裝一至二樓的樓梯。

  5-2-2 甲方負責安裝消防系統、新風系統及獨立的中央空調系統,并保證該消防系統能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批通過。

  5-2-3 甲方在二樓層為乙方提供排煙、排污出口。

  5-2-4 甲方為二樓層安裝無框架落地白玻。

  5-2-5 甲方負責提供120KW 用電量(但中央空調用電量不包括在內)。

  5-3乙方書面通知甲方接收商鋪的日期視為商鋪返還日。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返還該商鋪,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商鋪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6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商鋪占用期間的使用費。

  5-4 商鋪返還前,乙方應自行拆卸并搬走其在該商鋪內的所有設施、物品及增添的附著物。如果乙方的拆卸或搬遷給該商鋪或甲方的任何其他財產造成損壞,乙方應立即予以修復或向甲方作出賠償。

  5-5商鋪返還時遺留在該商鋪內屬乙方所有的物品或附著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的處理措施及費用必須合理。

  六、商鋪的裝修及維修

  6-1 甲方允許乙方按其經營需要,在不影響商鋪主體結構的前提下,自行設計并裝修。乙方應在裝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甲方應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乙方提交的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未經甲方書面認可并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的,乙方無權擅自進場裝修。對于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甲方應在15天內給予明確的書面答復決定。

  6-2 租賃期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發出的書面維修通知三日內應及時對租賃物進行維修。甲方未及時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的除外)。

  6-3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商鋪及附屬設施受損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4除本合同及其附件規定之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如影響出租房屋主體結構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的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如不影響出租房屋主體結構的,可自行進行,無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乙方所有,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

  7-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甲方交付商鋪的日期不晚于20__年12月1日。

  7-2因出租商鋪產生的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與出租商鋪有關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7-3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甲方在遇到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時,可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進入該商鋪。

  7-4 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商鋪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7-5 租賃期內,如果甲方將該商鋪出售給第三方的,應將本合同出示給受讓方,并確保乙方擁有連續完整的租賃權。

  7-6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營業所需的工商、稅務、規劃、環保、消防、衛生、通訊、設計、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國家規定的申報手續或經營執照,協助乙方提供報批所需的相關文件、圖紙、資料等。甲方對此類協助不另行收費。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8-1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負責申報及繳納因經營所產生的各種稅費。

  8-3 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使用該商鋪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空調、通訊、設備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表具度數和政府規定的標準計算。

  8-4 乙方擁有完整合法的經營自主權。

  8-5乙方對商鋪招牌的設計和安裝應當遵守甲方的統一規定,并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乙方有權在二樓與三樓之間整圈外立面設置廣告牌。

  8-6 乙方負責租賃期間商鋪內的人身、財產的安全。對于因在租賃商鋪內發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毆、火災、煙霧、水浸或任何物質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但因租賃物自身原因導致的除外。

  8-7為避免8-6條款事由的發生,乙方應購買合適的保險。

  8-8 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

  8-9 租賃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組建或聘請的專業物管公司統一的物業管理,并承擔物業管理費(包括:公共區域提供水、電、清潔、保安、園藝、垃圾清運、房屋管理所需的費用)。物業管理費按1.9元/平方米?月收取。乙方承租門口專用區域的衛生和保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擔。

  8-10 租賃期內,乙方必須提供甲方所在地單獨注冊的營業執照、驗資報告、稅務登記證給甲方,并按月向甲方上報統計報表。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9-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9-2 非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違約方承擔下列相應的違約責任外,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約方發出書面通知書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商鋪,經乙方書面催告后30日內仍未交付的。甲方應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甲方交付的商鋪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鋪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甲方除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向乙方承擔裝修費用、品牌損失費等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三)、租賃期內,該商鋪被鑒定為危房且按照法令不得用于出租的。甲方除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向乙方承擔裝修費用、品牌損失費等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四)、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或該方案未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的,自該情形發生之日起15天內,乙方可以解除本租賃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任。如因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而解除合同的,甲方還須同時雙倍返還乙方已交付的定金;如因裝修方案未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而解除合同的,甲方還必須同時返還乙方已交付的定金。

  (五)、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經甲方書面通知超過三個月仍未繳的;

  (六)、乙方開業后又無正當理由閑置達三個月的;

  (七)、乙方利用商鋪從事非法活動的。

  違反本條款第五、六、七項的,乙方應向甲方按月租金的3倍(以第一年的租金標準計算)支付違約金。

  9-3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鋪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該商鋪毀損、滅失的;

  十、違約責任

  10-1 甲方未按時交付商鋪的,除符合9-2第一項規定的依該項規定處理外,應按遲延履行期限承擔每日2萬元的違約金。

  10-2 乙方遲延交付租金的,除符合9-2第五項規定的依該項規定處理外,應按遲延履行期限承擔日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10-3 租賃期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商鋪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壞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鋪導致的損害除外。

  10-4 甲方違反7-6規定的協助義務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裝修費、品牌損失費)。

  10-4 租賃期內,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或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提前交納的租金不作退回,且應向甲方賠償未到期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應向乙方賠償未到期租金的10%為違約金。如未到期租金的10%少于解除合同前6個月的租金總額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相當于解除合同前6個月的租金總額的違約金。同時,甲方還應賠償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所有裝修費、尋找替代營業用房的租金差價、停業期間的利潤損失、律師費和訴訟費。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效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11-4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11-5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另一份交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五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篇26

  出租方:×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物的狀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鋪系坐落在×街   號“購物中心”b樓二層整個樓層(以下簡稱該商鋪)的在建建筑。該商鋪建筑面積約為  余平方米,現雙方約定按  平方米標準計算,最后實測面積多于或少于  平方米的,均按  平方米計算,不作調整。附該商鋪的平面圖。

  1-2 甲方為該商鋪的房地產權利人,有全部的、無任何瑕疵的法定權利、權限和能力簽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保證的權利和義務。

  1-3 以下內容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商鋪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商鋪的驗收依據:

  (一)、有關該商鋪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和要求;

  (二)、現有裝修標準、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租賃期滿后附屬設施的歸屬問題

  (四)、其他甲乙雙方認為應另行約定的有關事宜。

  1-4 甲方b樓地面車位,乙方均有權無償使用。地下停車車位,經雙方商議后,提供一定數量供乙方使用。

  二、租賃物的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對所租賃商鋪的使用范圍與乙方的經營范圍相符。乙方經營范圍進行調整的,該商鋪的使用范圍也可進行相應調整,無須征得甲方同意。

  三、租賃期限

  3-1 除非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商鋪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乙方應如期返還(雙方均有意續租并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的除外)。

  四、租金支付

  4-1 該商鋪的租金采取固定租金的方法,按建筑面積  平方米  天或 個月計算(第 至第 年優惠 平方米建筑面積按 平方米計算)。第 年至第 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為 元,每年年租金為  元(  元× 天× 平方米);第  年至第 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為 元,每年年租金為  元(  × 天× 平方米);第  年至第 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為 元,每年年租金為  元(  元×  天× 平方米);第 年到第 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為  元,每年年租金為  元( ×  天× 平方米)。

  4-2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后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  個月租金(以第一期租金計算)作為定金,正式開始計算租金后該定金抵作租金,以后每6個月支付一次,起租前7天內交清下6個月租金,以此類推。交款地點:甲方財務部門。付款帳號:                           。

  4-3 進場時間為乙方收到甲方大樓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之日。甲方不收取進場裝修日后6個月內的租金。如因進場裝修日后  個月的截止期與合同約定的租賃起始日不一致的,則租金按實際承租期限及上述4-1條款各期租金標準計算。如整個租賃期限超過  年的,超過部分按上述4-1條款的最后一期的租金標準計算,即按每平方米每天  元計。

  五、租賃物的交付與返還

  5-1 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視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賃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賃物應具備以下條件:

  5-2-1 甲方負責在一樓大廳位置免費安裝一至二樓的樓梯。

  5-2-2 甲方負責安裝消防系統、新風系統及獨立的中央空調系統,并保證該消防系統能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批通過。

  5-2-3 甲方在二樓層為乙方提供排煙、排污出口。

  5-2-4 甲方為二樓層安裝無框架落地白玻。

  5-2-5 甲方負責提供  kw 用電量(但中央空調用電量不包括在內)。

  5-3 乙方書面通知甲方接收商鋪的日期視為商鋪返還日。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返還該商鋪,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商鋪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  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商鋪占用期間的使用費。

  5-4 商鋪返還前,乙方應自行拆卸并搬走其在該商鋪內的所有設施、物品及增添的附著物。如果乙方的拆卸或搬遷給該商鋪或甲方的任何其他財產造成損壞,乙方應立即予以修復或向甲方作出賠償。

  5-5 商鋪返還時遺留在該商鋪內屬乙方所有的物品或附著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的處理措施及費用必須合理。

  六、商鋪的裝修及維修

  6-1 甲方允許乙方按其經營需要,在不影響商鋪主體結構的前提下,自行設計并裝修。乙方應在裝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甲方應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乙方提交的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未經甲方書面認可并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的,乙方無權擅自進場裝修。對于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甲方應在15天內給予明確的書面答復決定。

  6-2 租賃期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發出的書面維修通知三日內應及時對租賃物進行維修。甲方未及時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的除外)。

  6-3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商鋪及附屬設施受損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4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規定之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如影響出租房屋主體結構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的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如不影響出租房屋主體結構的,可自行進行,無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乙方所有,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

  7-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甲方交付商鋪的日期不晚于 年 月 日。

  7-2 因出租商鋪產生的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與出租商鋪有關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7-3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甲方在遇到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時,可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進入該商鋪。

  7-4 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商鋪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7-5 租賃期內,如果甲方將該商鋪出售給第三方的,應將本合同出示給受讓方,并確保乙方擁有連續完整的租賃權。

  7-6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營業所需的工商、稅務、規劃、環保、消防、衛生、通訊、設計、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國家規定的申報手續或經營執照,協助乙方提供報批所需的相關文件、圖紙、資料等。甲方對此類協助不另行收費。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8-1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負責申報及繳納因經營所產生的各種稅費。

  8-3 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使用該商鋪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空調、通訊、設備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表具度數和政府規定的標準計算。

  8-4 乙方擁有完整合法的經營自主權。

  8-5 乙方對商鋪招牌的設計和安裝應當遵守甲方的統一規定,并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乙方有權在二樓與三樓之間整圈外立面設置廣告牌。

  8-6 乙方負責租賃期間商鋪內的人身、財產的安全。對于因在租賃商鋪內發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毆、火災、煙霧、水浸或任何物質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但因租賃物自身原因導致的除外。

  8-7 為避免8-6條款事由的發生,乙方應購買合適的保險。

  8-8 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

  8-9 租賃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組建或聘請的專業物管公司統一的物業管理,并承擔物業管理費(包括:公共區域提供水、電、清潔、保安、園藝、垃圾清運、房屋管理所需的費用)。物業管理費按  元/平方米月收取。乙方承租門口專用區域的衛生和保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擔。

  8-10 租賃期內,乙方必須提供甲方所在地單獨注冊的營業執照、驗資報告、稅務登記證給甲方,并按月向甲方上報統計報表。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9-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9-2 非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違約方承擔下列相應的違約責任外,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約方發出書面通知書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商鋪,經乙方書面催告后  日內仍未交付的。甲方應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甲方交付的商鋪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鋪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甲方除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向乙方承擔裝修費用、品牌損失費等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三)租賃期內,該商鋪被鑒定為危房且按照法令不得用于出租的。甲方除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向乙方承擔裝修費用、品牌損失費等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四)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或該方案未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的,自該情形發生之日起15天內,乙方可以解除本租賃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任。如因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而解除合同的,甲方還須同時雙倍返還乙方已交付的定金;如因裝修方案未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而解除合同的,甲方還必須同時返還乙方已交付的定金。

  (五)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經甲方書面通知超過三個月仍未繳的;

  (六)乙方開業后又無正當理由閑置達三個月的;

  (七)乙方利用商鋪從事非法活動的。

  違反本條款第五、六、七項的,乙方應向甲方按月租金的   倍(以第一年的租金標準計算)支付違約金。

  9-3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鋪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該商鋪毀損、滅失的;

  十、違約責任

  10-1 甲方未按時交付商鋪的,除符合9-2第一項規定的依該項規定處理外,應按遲延履行期限承擔每日2萬元的違約金。

  10-2 乙方遲延交付租金的,除符合9-2第五項規定的依該項規定處理外,應按遲延履行期限承擔日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10-3 租賃期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商鋪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壞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鋪導致的損害除外。

  10-4 甲方違反7-6規定的協助義務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裝修費、品牌損失費)。

  10-4 租賃期內,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或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提前交納的租金不作退回,且應向甲方賠償未到期租金的  %作為違約金。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應向乙方賠償未到期租金的    %為違約金。如未到期租金的    %少于解除合同前    個月的租金總額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相當于解除合同前   個月的租金總額的違約金。同時,甲方還應賠償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所有裝修費、尋找替代營業用房的租金差價、停業期間的利潤損失、律師費和訴訟費。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效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 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11-4 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11-5 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另一份交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五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大平方商鋪出租合同 篇27

  甲方:

  乙方:

  為活躍經濟,服務社會。經過甲、乙雙方商議,現就有關門市房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賃場地為           公寓東側臨街第二鋪面,其營業室面積約47平方米。其假層式樓屋使用權屬甲方。

  二、租賃期從20__年7月20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 年。租賃期滿后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續租。

  三、年租金第一年度為元,在20__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第二年度為元,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第三年度為元,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乙方如果不按時付清租金,甲方可收回房產,乙方違約所以造成的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負責。

  四、裝潢問題。現有裝潢屬于甲方所有,乙方如果要再進行裝潢,應該事先經過甲方同意,合同期滿后其裝潢設施不得人為損壞,無償留給甲方。

  五、設備、設施問題。屬于營業性設施、設備為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乙方帶走。屬于房產設施和水、電設備為甲方所有,租賃期滿后乙方不得拆除和移動。

  六、乙方在經營中要遵紀守法,經常進行房屋和水、電、氣的安全和防火檢查,不得改變房屋結構,水泥地板承重不得超過400公斤/平方米,如果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按時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氣、清潔費用,并負責門市前的日常保潔和治安工作。

  七、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擅自將門市房轉租給他人,如果有特別情況,需要經過甲方同意并在合同上簽字方可以轉讓,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產,并不退未到期租金。

  八、租賃期間除房產稅以外的稅費由乙方負責。

  九、甲方收取乙方水電押金元。租賃期滿待乙方交清當期

  水電費后,甲方一次返回押金(不計息)

  十、經營期滿時,乙方應該保證燈亮、排污暢通,門窗和玻璃完好,如果有損壞,乙方應按價值賠償(自然陳舊不在此列)

  未盡事宜,由雙方商議。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過雙方簽字即具法律效力。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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