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區設立公司租用房屋合同(通用3篇)
開發區設立公司租用房屋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為在開發區設立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供給乙方經營用房平方米,用于該公司經營之用,該房屋坐落于。
二、該房屋租金經雙方商定為每月元。該房屋總租金為元。
三、租金于交付,每延遲一天按總租金的計罰。若天內仍未交納,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并按實際遲付天數依上述計罰比例向乙方收取罰金。
四、乙方同意預交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雙方共同認可并經公證后生效。
代表人:代表人: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開發區設立公司租用房屋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為在開發區設立__________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供給乙方經營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用于該公司經營之用,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
二、該房屋租金經雙方商定為每月__________元。該房屋總租金為__________元。
三、租金于__________交付,每延遲一天按總租金的__________計罰。若__________天內仍未交納,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并按實際遲付天數依上述計罰比例向乙方收取罰金。
四、乙方同意預交___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__________,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__________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雙方共同認可并經公證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
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開發區設立公司租用房屋合同 篇3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與其設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及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日元萬元(金。
第二條 借款期限及匯款日期
借款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年月日以前,甲方一次性將上述款項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
第三條 年利率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年利率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述借款總金額的 %計算,該利率須經中國國家外匯管理機關核準。
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情形下所發生的利率調整,須獲得中國國家外匯管理機關的核準并辦理相應的外債登記備案手續。
第四條 還本付息
本借款合同第一條所述借款總金額的本息應當在入金后年以內償付完畢;每筆還本付息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于1996年公布的《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辦理外債還本付息手續,獲得中國國家外匯管理機關的核準。
還本付息計劃表 幣種單位:
乙方如果未能在上述還本付息期限內償付完畢該筆借款的本金與利息,經甲
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另行簽訂本借款合同的補充法律文件;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獲得中國國家外匯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并辦理相應的外債登記備案手續。
第五條 提前還款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在中國法律有具體規定的情形下,乙方可以在本借款合同第四條所約定的還本付息期限之前,償付該筆借款的本金與利息;利息金額根據借款實際發生時間具體計算。
第六條 爭議解決及準據法
因履行本借款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約定,以中國法律作為本借款合同的準據法。
第七條 生效以及文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應在本借款合同簽訂后到中國國家外匯管理部門辦理相應的外債登記手續;外匯管理部門核發的登記文件作為本借款合同必備的法律文件之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機構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管理辦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借款合同須經中國國家外匯管理機關批準后,方能生效。
本借款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以中文作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借款合同正本經簽署蓋章后,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中國國家外匯管理機關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