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房屋租賃標準合同(精選3篇)
鄭州房屋租賃標準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于 。 該房屋具體情況為: 結構,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綜合用房,裝修狀況 現狀,乙方對該租賃標的物的現狀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按現狀租賃。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租賃用途為:。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如需增減或變更經營種類,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并出具確認書后,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方可進行經營,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按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 房屋改善
租賃期內,乙方對該房屋及附屬設施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需提前 15日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經過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實施。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主體結構和房屋外觀,不得擅自在承租范圍內建設其他建筑物。
第四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本合同期滿乙方自愿放棄優先承租
權,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三)租賃期限屆滿前,雙方應提前六個月就事后事宜進行協商。
第五條 租金及保證金
(一)租金標準:租賃期間,年租金(幣種為人民幣)為: 萬元(大寫:整 )。
(二)租金支付時間: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支付20_年9月 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按先支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則,上半年年租金萬元分別于上一年12月20日前支付,下半年租金 萬元分別于當年6月20日前支付。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通過銀行將租金匯入甲方指定賬戶(開戶行: ,賬戶名: ,賬號: )。
(四)租賃保證金:
1、甲、乙雙方商定本房屋租賃保證金為 萬元(大寫: 萬元整),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納。
2、對乙方拖欠的租金及其他應交納款項,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在保證金扣除后 15日內乙方應補足保證金。
3、甲、乙雙方商定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正常終止后 60日內,若乙方無拖欠房租及其他應交納費用時,并且對房屋主體結構無損壞,甲方將租賃保證金計息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按照央行同期存款利率計)。
第六條 其他費用
房屋交付后,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其自身消耗的包括但不限于水、電、氣、熱、空調、通信、電視等各項費用。
(二)乙方承擔政府有關部門按規定收取的其他各項費用及物業管理相關費用。
(三)乙方應保存并按甲方要求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四)甲方依法承擔房屋租賃相關稅費。
第七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
合同生效后,租金自 年 月 起計算。乙方于 年 月 日自行按房屋現狀接收使用。
(二)返還:
1、乙方應在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10日內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后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視為房屋實際返還時間。乙方拒不按約交房的,乙方除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外,甲方還有權采取停電、停水等措施,乙方將承擔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損失。
2、返還房屋時,乙方應清償其所欠甲方及其他各項應繳費用。
3、對乙方添置的新物,在保證不損傷甲方原有設施基礎上,乙方可拆除搬遷屬于乙方的財產、設備等物件,而對于乙方裝飾、裝修的與建筑不可分離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放棄收回。
4、返還后對于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并從保證金中扣除發生的處置費。
第八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承擔該房屋主體結構的維護、維修責任。該房屋結構經有關部門鑒定有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負責及時修復,因維修房屋結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乙方承擔所承租范圍內全部房屋附屬設施的維護、維修責任和費用(包括給排水、熱力、電力、空調、電梯、消防、弱電、電信、電視等管線及設施設備)。
(三)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四)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對于該房屋結構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轉租
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房屋整體轉租、轉借他人 。
第十條 水電氣
(一)乙方自行或委托甲方安裝單獨計量租賃房屋的水、電、氣表,安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租賃房屋的水、電、氣使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按期自行繳納使用費用。收費標準根據國家水、電、氣供應部門制定的價格執行。
(三)根據水、電、氣供應部門規定,在使用前需辦理申請或開戶手續等的,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協助。
(四)如乙方未按時繳納水、電、氣費,導致停水、停電、停氣給自身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物業管理
(一)乙方應認同該房屋所在的物業管理,自覺遵守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并遵守物業所在社區居委會或管委會的各項要求。
(二)乙方經營項目須符合國家相關要求, 污水 排放等應符合國家標準。
(三)乙方自行負責其經營場地內的物業管理,以及場地內的供電線路、消防設施、通訊線路、寬帶網絡、自用空調系統等的維修與更換。
(四)乙方空調外機的安裝應統一有序,原則上不能破壞和妨礙建筑立面的整體觀瞻,具體安裝方案以甲乙雙方議定并書面簽字確認后的《裝修方案》為準。
第十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如該房屋產權變更時,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2、甲方應盡可能向乙方提供便利,以配合乙方的營業。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該房屋的相關證照,配合乙方在辦理營業執照及消防、環保、用電等方面的許可,費用由乙方自理。
3、甲方按合同約定收取租金,對電費、水費等其他應付費用的交納以及租賃場所的環境衛生、安全等影響到甲方的各類情況有權進行監督。
4、甲方不得擅自干涉乙方在自己承租的房屋內進行合法的正常經營活動。若乙方有違法經營行為并損壞甲方名譽,甲方有權追究其賠償責任;若乙方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負,且不得影響甲方商業信譽,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雙方協議進行監督。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內應按照其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否則乙方須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2、乙方應按時交納租金、電費、水費。所涉及到的衛生、排污、垃圾清運及物業管理等各類規費由乙方負責交納。
3、乙方自行負責租賃范圍內的物業管理工作,包括保安、保潔、設備設施的維修維護及日常管理,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按《改造方案》要求并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使用,由乙方承擔該房屋的消防風險責任。乙方應購買火災保險及租賃標的內所有的有關設施設備財產險、公眾責任險及其他必要的保險,并承擔費用。由于乙方未購買火災保險或保險賠償不足的,而導致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乙方應愛護所使用的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損害應由乙方負責賠償或修繕。
6、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對該房屋區域內的治安、消防、衛生、環保負責,并制定、落實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確保租賃場所的安全。對在租賃場所內或因租賃場所及承租人引起的種類事故承擔責任。
7、乙方使用所租賃房屋或在經營過程中不得影響居民生活。因乙方原因影響居民生活的,由乙方負責解決并消除影響,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8、乙方同意甲方因房屋保養、水電維修以及防盜、防火檢查等情況而進入乙方場所。
9、乙方對房屋進行必要的裝修,但不得破壞房屋結構,裝修方案需事先取得甲方書面認可,裝修期間與附近居民造成矛盾由乙方自行解決。乙方在裝修或設施改造時,應根據規定取得政府有關部門批準手續并符合安全要求。擅自裝修、改造所造成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0、乙方在約定的使用范圍內開展活動,不得占用未經甲方認可的任何場所。
11、租賃期滿,乙方應立即清理現場,所移交的房屋、場所以及水電等設施應保證處于良好使用狀態。各類廣告、宣傳、標識、標牌及臨時搭建物自動拆除,并保證場所的清潔衛生。
12甲方已告知該房屋的目前租賃狀態,乙方須承擔對上一輪承租戶的清退騰空工作。清退騰空過程中,如發生現承租人或其轉租的第三人所主張的任何賠償、補償或遲延交付房屋等一切后果,均應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主張任何賠償或補償。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非乙方或第三方責任)以及其他自然災害、突發公共事件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交付的房屋經有關部門鑒定為危及乙方安全而致使乙方無法使用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乙方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未按期補足保證金達30日以上的。
2、因乙方欠繳各項費用達 30 日以上的或金額累計達 萬元以上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及附屬設施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裝修改造的。
5、擅自將該房屋整體轉租、轉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在租賃期內,如果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擅自終止履行合同,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剩余租期的租賃費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且已支付款項不予退還。
(二)甲方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三)款約定情形的,應按三個月的租金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繳清欠付房租及其他欠款,并按三個月的租金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有本條第四款情形的,同時適用。
(四)乙方拖欠租金或遲延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年租金標準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累計至違約行為終止。
(五)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行為(如拆遷)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租金按實際使用日計算,拆遷賠償中涉及乙方自行裝修的賠償部分歸乙方所有,其余賠償歸甲方所有。
(六)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承諾、義務和保證的,甲方有權限期糾正,拒不糾正或逾期不糾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按三個月租金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雙方未發出書面的經由對方簽收的新地址修正通知函件之前,以本合同中地址為最終確認地址,有確認函的,以確認函中的新地址為準,以中國郵政發出信函的,寄出后第6日視為對方收悉。
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雙方各執 貳 份。
附件: 《租賃房屋交接清單》
出租方(甲方):
聯系電話:
地址:
簽訂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鄭州房屋租賃標準合同 篇2
范本 出租方房東: 聯系電話: 承租方房客: 聯系電話: 茲有甲房房屋一套,地址團結村2棟7號戶型:門面房自愿租給乙方使用。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期暫定________年。即從至止。先付后住。
二、租期內房租每月人民幣 元整。由乙方按 付給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轉租。如轉租必須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轉租。如不同意,乙方無權轉租。租期內。如乙方拖欠房租過期天不交。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后果乙方自負。
三、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加價。并將以前水,電。等房屋費用一次結清。乙方概不承擔 .租期內等一切費用有乙方自付,按時交納。如按時不交拖欠。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后收回房子。
四、甲方必須出示房產證和身份證。以證明房屋的所有權。如發生房屋糾紛事件。由甲方解決。乙方概不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提供身份證的`復印件。
五、甲乙雙方如不租或續租,都應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六、乙方不得損壞房屋結構。如須裝璜。需經得甲方同意。
七、租期內,甲方應幫助乙方協調水。電等的供應問題,保證正常暢通。當面檢查,一切正常交給乙方使用。租期內的安全有乙方自付。
八、租房押金: 元。如甲方違約,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 元。如乙方違約。賠償甲方人民幣 元。乙方到期不租。費用結清。甲方應將押金退還給乙方。
九、租期內乙方如發生火災,造成經濟損失應有乙方按價賠償給甲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 十
一、租期內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十
二、房租費和押金以收據為準。 水表底數: 噸。 電表底數: 度 甲方: 身份證: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鄭州房屋租賃標準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 的房屋 號樓 單元 室,建筑面積 平方米,類型 結構,含地下室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聯營、改變用途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一個月以上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條款
1.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租金按季度支付,每季度一次性付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壹個季度的租金;以后應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收租憑證。無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2.房屋在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環境衛生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3. 租賃期間,房屋的使用權歸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權或獨立使用權的房屋外墻、地下室等配套設施。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裝飾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如擅自對房屋的結構破壞,甲方有權按房屋的價值向乙方索賠。對裝飾物的工料費的權屬處理,由乙方承擔。在乙方租賃期間,發生固有設施損壞的(門鎖、開關、管道等),乙方須負責維修,保持設施的完善。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2.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須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當年的月租金。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 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后,乙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當年的月租金。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下進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