鋪位長期出租協議(精選3篇)
鋪位長期出租協議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__鋪位出租,合計面積約____平方米,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為人民幣元/月;
二、每月的租金乙方必須在每月日前交付甲方,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鋪面并沒收保證金,并追回乙方所欠租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三、簽定合同之日,乙方必須向甲方一次交付人民幣元作為保證金。保證金待租賃期滿辦好退租手續后一次性歸還給乙方(不計利息)。甲方只出租鋪面給乙方,鋪面的房產所有權仍歸屬甲方所有。
四、租賃期間,乙方若因經營或市場需要裝飾、維修鋪面,必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其費用由乙方負責,但不能影響原房屋建筑結構,如有影響原房屋建筑結構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責任,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或其他責任均由乙方負責。租賃期滿,屬乙方的物品可全部搬走,但固定裝修不能拆除。
五、每月鋪面的水、電和經營涉及的各種費用由乙方支付,與甲方無關。
六、租賃期如乙方需中途終止合同或轉租第三者,必須提前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半年內不得終止合同),否則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作為賠償甲方的損失。如甲方在租賃期間內因轉讓或其他原因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退回保證金給乙方外,另賠償當年壹個月租金給乙方,但如整幢建筑改變用途或拆遷除外。
七、租賃期間如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事故,(如火災、洪澇等)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八、租賃期定為x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賃期滿后,原承租方享有優先續租權,但租金另議并重新簽定合同。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作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樣效力。
十、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鋪位長期出租協議 篇2
雙方訂立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租賃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地點:
甲方同意將坐落在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期限:
甲方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以上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租賃期限為個月。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15天之前通知甲方,甲方如同意繼續租賃,則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賃金額及付款方式: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月租金共元,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月租金元。
乙方向甲方交納鋪位押金元。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合約之日起將保證金退還乙方,并出具收據給乙方。
租金按月結算,從年月起,每月的日前交付當月租金給甲方,交付方式為現金支付。
四、其他相關規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名之后即生效。
五、雙方簽字: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鋪位長期出租協議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簽訂以下店面出租合同書樣本:
一、被租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間。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滿后,甲方如果繼續對外租賃本房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必須在合同到期前10日內,與甲方商議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甲方有權另行發包。
三、租金每年為________元,乙方必須于每年的八月一日前一次性將租金交齊,交不齊則視為違約,每超過一天,乙方應按每年房租的10%的罰款賠償給甲方。
四、租賃期房屋的修繕。房屋屬人為的損壞由乙方及時修繕,由于不可抗拒的損壞,由甲方及時修繕。
五、店名使用及注冊。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單位名稱作為店名進行注冊,若需使用須經甲方同意,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經濟糾紛及其它任何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店面出租合同書樣本的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合同履行期內,乙方不征得甲方同意,無權將房屋轉租給第三者或相互對換房屋,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2、在合同期內,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將房屋使用權交付給第三者,本合同對原乙方與房屋使用權者繼續有效。
七、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與第三者發生的一切經濟、民事等糾紛,甲方概不負責。
八、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保持所租房內外所有設施完好無損,如果確需改造或增設其他固定設施,應征得甲方同意后再進行,所需經費由乙方自付,合同期滿時,乙方如需拆除,需將房屋恢復原樣,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補償。
九、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政策變化,市里統一規劃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賃費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本合同即終止。乙方要積極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間,要遵紀守法,講文明道德,自覺維護好室內外衛生。水、電費及社會公共收費(治安、衛生、工商、稅務等)由乙方自行繳納。
十一、甲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否則每超出一天應賠償乙方年租金的10%的經濟損失。
2、不按合同內的條款規定修繕房屋的應賠償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3、不得無故終止合同(第九條除外),否則應賠償乙方年租金的10%的經濟損失。
十二、乙方責任
1、不得利用租賃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擾和影響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
3、要按時繳納水費、電費,時間為每月1—5號,超期者給予1—2倍的處罰,并停止供水、供電。
4、不按合同內的條款規定修繕房屋的其它設施,根據造成的后果,賠償其經濟損失。
5、合同終止后要及時搬出,否則按租賃房屋繳納租金,并處以租金的10%罰款。
十三、免責條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災害,使雙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條款,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店面出租合同書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室內設施登記表)
甲方(出租方):
法人代表(簽章):
乙方(承租方):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