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所出租合同(精選4篇)
場所出租合同 篇1
辦公場所租賃合同
根據《房屋租賃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于市大廈室房屋出租乙方使用。建筑面積共計平方米。
第二條乙方租用房屋的期限為貳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租金為元整(含一個月押金、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費),乙方需另行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電費、取暖費、電話費、停車費。
第三條付款方式:年付。提前一個月支付第二年租金。
第四條甲方給乙方結算費時,應當出具憑證。
第五條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作辦公用途使用,并保證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乙方將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房屋用途的報批手續。
第六條甲方保證第五條所列出租房的用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并為乙方出具產權作用證明(乙方辦理工商執照用)
第七條乙方保證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規定,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八條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要求。乙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按時交回房屋,并保證房屋及內部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
第九條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應接到乙方通知后叁日內進行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拒絕不維修的,乙方可經物業管理部門鑒證后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從房租中扣除)
第十條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物業管理部門鑒證后,由甲方代為維修,維修費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因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維修的,經乙方同意,并報請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甲、乙雙方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方同意并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乙方可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一)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ǘ┱疀Q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ㄈ┮曳教崆叭齻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時,乙方預交款有結余的,應當將余款退還乙方。
(四)甲方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時應結清房租,多余部分退乙方。
第十三條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一)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乙方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ㄈ┪唇浖追綍嫱饧坝嘘P部門批準,乙方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
第十四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賠償:
(一)甲方延遲交付出租房屋十日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規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ㄈ┘追竭`反本合同第九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不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四)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甲方將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
乙方因上述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及時遷離出租房屋,并有權要求甲方返還預交款有結余部分、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
第十五條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于終止后伍日內遷離出租房屋,并其返還甲方。乙方預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房屋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房屋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需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出租房屋有優先承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委托代理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場所出租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范圍及用途
甲方合法擁有 (以下簡稱“承租單元” ),甲方同意將該承租單元租予乙方。出租房屋的總建筑面積共計131平米。承租單元經營范圍只限承租方在其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范圍內辦公之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2 年。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將出租辦公室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交納期限
租金:
1.租金: 3000元/月 。 日標準租金 100元/日 。乙方以季度為付款單位,即每次支付三個月租金。
2.合同簽約后乙方應在 3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預付三個月的租金,起租日后該筆租金自動轉為合同起租首季度租金。續后乙方應在每公歷月的前10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向甲方全額繳付當季度的租金。
3.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之外乙方應付的其他相關費用。
4.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乙方須按第一條約定的日標準租金,按實際承租日期將差額補齊。
5.若乙方未能在每公歷月的前 10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向甲方按時支付應支付的當月全額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須按應繳總額的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即按實際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數計算直至向甲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之日為止)。
6.如乙方逾期超過應付租金日3 天,仍未支付所欠租金及滯納金,甲方除有權收回承租房外,乙方還須支付:應付租金日至退回承租房屋日止的租金、滯納金、同時按所欠租金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保證金:
7.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3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于1個月的標準租金和1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作為支付租賃房屋租金的履約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4000 元。
8.如乙方在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應付費用,則甲方應于租賃期終止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9.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要求將支付甲方的履約保證金,作為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或物業管理中心的物業管理費、滯納金等費用或因乙方責任造成他人損失賠償損失方的賠償金的抵扣、沖抵或賠償費用。
10.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依據約定解除本合同時),所付保證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雙倍返還保證金。
物業管理費、其他各類費:
11.物業管理費月標準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 元(合計:___元/月)。
12.不足月物業管理費按下列辦法計算:(物業費月標準×12÷365)×租用面積×本月實際天數。
13.在承租期內,乙方應自覺履行交納房屋租金、物業管理費、以及水電費。
14.上述租金、保證金、物業管理費等乙方以現金方式支付。租金、保證金乙方直接支付給甲方。
15.物業管理費、水費和電費的交付辦法和時間與交付租金辦法和時間一致,由甲方代收。
第四章 交房標準、改造、裝修及維護
4.1 乙方在合同簽定后,按約定向甲方繳納完畢保證金、租金后,甲方開據《入住通知單》,乙方持《入住通知單》前往物業管理中心辦理入住手續。乙方對于的裝修改造方案,必須取得政府相關部門的正式書面批復后,方可實施裝修改造。該批復手續的辦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相關機構自行進行,甲方應協助辦理相關甲方應盡義務的手續。
4.2 雙方同意承租房屋的交付,按附件二所述標準辦理交驗手續。
4.3 承租房屋若是由大廈統一安裝的商業入戶門,乙方在裝修時不得改動,如必須改動應征得甲方、物業管理中心的同意并取得書面確認后方可實施。
4.4 乙方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房屋交還時,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給予裝修補償。
4.5 乙方在辦理入住手續或申請進行承租房屋改造、裝修時,應按物業管理中心要求客戶入住、改造、裝修的規定,完善審批備案手續,并須認真閱讀與大廈裝修有關的技術要求,遵守大廈《裝修手冊》、《客戶手冊》的規定。
4.6 乙方的裝修方案未獲得物業管理中心正式批準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和經營用品的安裝及擺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裝修材料的,乙方須聲明對裝修材料的安全性負責,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4.7 乙方應確保其裝修工程不會對承租房屋和大廈結構以及設備等造成任何破壞,且不會影響其他用戶正常使用大廈或正常使用單元房屋。如因乙方委托的裝修公司違反規定,乙方應賠償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4.8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對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墻、建筑結構或中央空調系統等造成損壞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裝電氣、設備及管道、線路使用不當、維修不善;或因裝修產生各種污染而造成損失、索賠或法律訴訟等相關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4.9 承租房屋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并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戶內甲方權屬的各種設備發生損壞,甲方可以代為維修,但必須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
4.10 對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及費用。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還
5.1 無論屬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乙方無需把承租房屋恢復到原交房裝修狀態。
5.2 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時,乙方應自行拆除其對承租房屋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否則,該附加裝置甲方有權處置,甲方對該附加裝置移走或拆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3 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時,乙方應搬走屬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潔。否則,該物品的遺失、損壞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且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房屋內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潔公司對該承租房屋進行保潔,處理留置物品所發生的費用及房屋清潔費由乙方承擔。
5.4 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時,如甲、乙雙方同意, 保留乙方在承租單元內的任何內部裝修、裝飾或附屬物,甲方無須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
第六章 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6.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租房屋,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之約定。乙方應遵守附件三《業主臨時公約》及物業管理中心制定的維護大廈運行的其它制度和規定;甲方有責任監督、檢查、督促物業管理中心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務。
6.2 在租賃期內,甲方應監督委托的物業管理中心為承租房屋提供正常使用的能源及其它應具備功能,使公共設備、設施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況。
6.3 在承租期內,除本租賃合同所述乙方違約情況外(或不可抗拒事件的發生),甲方不得無故收回承租房屋。
6.4 乙方承租房屋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及遵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規章及相關管理規定,依法經營,管理承租場所,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和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范圍經營,并嚴禁乙方利用房屋進行違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為;若乙方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或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而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損失,則乙方應承擔損失賠償的全部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5 乙方須依據本合同約定時限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和各項應繳納費用。若乙方違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中心有權在向乙方發出最后書面通告7天后的情況下,截斷承租場所之電力、空調、水、燃氣及其它設施的服務或供應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費用(包括重新接駁費用)及開支均由乙方承擔。
6.6 乙方須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大廈物業管理的各項規定和制度,并在入住時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大廈相關的物業管理文件。
6.7 未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轉讓、分租給第三方。
6.8 乙方須遵守中國x府及市政府有關防火、衛生、市容的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中心制定的安全、衛生、市容規則。
第七章 合同續約、終止
7.1 合同續約
7.1.1 租賃期屆滿,甲方有權收回承租房屋,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日將承租區域完好交還給甲方。乙方如有意續租,須在本合同期滿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商洽要求函,在雙方達成共識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7.1.2 如乙方未在承租期終止日前3個月向甲方發出正式書面致函,甲方可視為乙方不再續租,(甲級寫字樓網 )在此種情況下,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有權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陪同有承租意向的第三方在不得影響乙方正常辦公情況下進入承租房屋視察,且甲方有權在租賃期滿后立即將承租房屋租賃給第三方。
7.2 合同解除、終止
7.2.1 雙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項下雙方責任和義務,且合同到期自然終止。
7.2.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雙方確認本合同可以終止。
7.2.3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共識,可以解除本合同。
7.2.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5日的。
2、交房時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7.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金逾期超過3日的;
2、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轉租給第三方、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3、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7.2.6 除7.2.4條款、7.2.5條款內容發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條款已有約定可以解除、終止合同情況發生時,可按約定解除、終止合同。
第八章 違約及違約責任
8.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或者違反本合同條款內容,給對方造成損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除本合同條款已約定的違約責任和賠償以外,對未約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損失,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據實進行賠償。
8.2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的條件下,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約均免責,但必須采取一切補救措施以減小損失并提供證明,否則應對擴大的損失進行賠償。
8.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該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及賠償責任。
8.4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第三章約定時限支付應交費用,且以超出3.1.7條約定補足租金、滯納金及應交的其它費用之限時,在甲方或物業管理中心再次通知給予乙方交納寬限期 5 日內仍未補齊時;屬于乙方已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采取必要的維權措施,以避免甲方損失不再繼續擴大。由此乙方違約引起的任何損失及連帶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8.5 除本章違約責任外,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約定的違約及違約責任。
第九章 特別約定
9.1 本合同項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臺風、洪水和戰爭。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可抗力的范圍是:由于地震、臺風、洪水、戰爭、火災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包括政令、法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
9.2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約定的某條款不能執行,雙方均應積極采取補救措施,減少雙方的損失,需免責一方應向另一方提供免責書面函(需提供證明材料),在其證明得到證實后,可不計違約責任。
9.3 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單方面可控制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發生全部或部分損壞而不能使用,在上述損壞發生后的30日內,經雙方協商可以選擇:
1、宣布由于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或 。
2、修繕承租單元確定修繕所需的時間。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
9.4 租賃期內承租房屋所有權發生變更時,甲方應負責本合同在乙方與新的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9.5 本合同的相關稅費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北京x政府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支付。
第十章 通知、變更
10.1 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采用書面形式發出,并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最后書面通知的營業地點;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為準)視為文件已被送達。
10.2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10.3 雙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約定以外,如再發生變更之內容,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后方可生效,任何口頭通知或電話、傳真件均不作為本合同變更之依據。
第十一章糾紛解決及適用法律
11.1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共識,任何一方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 在爭議解決過程中,除有爭議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條款和內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訂不受影響。
11.3 本合同如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內容,該內容無效,但不影響其他內容的有效性。本合同中未明確規定的事宜,雙方均遵照國家(及北京x政府)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11.4 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空格部分的填寫的文字(不得涂改)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的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雙方各執 兩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并且甲方收到本合同2.2.1條款保證金全額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章 補充約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日期:日期:
場所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有關房屋租賃的法律及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合同如下:
一、租賃范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于 本房屋二樓 的部分場地及其設施,在 雙方自愿 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 辦公 使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積總計為 平方米。
二、租賃期
租賃期__年,自 __年 月 _ 日起至 ___年 ____月 日止。
三、租金及保證金
3.1雙方談定的租金為每月 壹仟伍佰 元整。
3.2為確保出租場地及其設施完好以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相當于 1 個月房租共 元作為保證金。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保證金沖抵租金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費用,當本租約期滿時乙方應與甲方共同清點室內設施,并付清本租約項下其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后,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3.3乙方交納房屋租金應每 1 個月支付一次。付款日期應在每 25 號之前。如果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房租,應付遲延支付期間的滯納金,該滯納金每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伍收取。
四、費用承擔:
4.1租賃期間房屋有關物業費由 甲乙雙方 共同承擔;空調費由 甲乙雙方 共同承擔;電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4.2電話昆曲、寬帶費、收視費、車位費由乙方支付;
4.3房屋的飲用水、電費消耗按每月查表實數由乙方交付。
五、出租人責任和義務:
5.1甲方謹在此聲明及保證甲方為出租房屋的合法擁有人,有合法地位出租此房屋于乙方出示相關證明。
5.2甲方須按時將出租房屋及其設施以本合同約定的狀態交付乙方使用。
5.3租賃期內甲方不得收回出租房屋。
5.4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條款及交付租金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在租賃期內拒絕甲方或其他人打擾而安靜使用出租房屋。
5.5非因乙方或與乙方相關聯的第三人的責任而致使該房產主要結構、地板、管道等固定裝置和設備損壞時,甲方應承擔相應的修理費用,并及時通知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安排修繕工作。
5.6甲方可在征得乙方事先同意的情況下,進入該房屋巡視,檢查該房屋內部使用情況或處理緊急事項。
5.7甲方有權授權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權的代理人代為交付該房屋,收回房屋,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賦予的其它權利。
六、承租人的責任和義務:
6.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項應付費用。
6.2事先未經甲方和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將該房屋內的固定裝置 與設備擅自移動或拆除。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
6.3乙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合法使用租賃房屋,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不應存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下所禁止的危險物品,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如因此發生損害,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包括因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而對甲方的賠償。
6.4在承租期間,乙方對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抵押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乙方所負的一切對外債務也無權及不得以房屋利益交換。
6.5乙方在合同期滿后不再續簽合同時,原由乙方出資進行的室內裝修及其他裝備,除有關經營專用設備及辦公用品等,其余整體裝修部分不得拆卸和損毀。
6.6乙方在租用期間,對租用房屋的結構需要重新裝修,對甲方原有設施進行變更等,必須經甲方認可方可進行。
6.7乙方應愛惜使用甲方的室內設施,如有損壞,應及進修復原狀,在無法修復的情況下應照價賠償。
6.8乙方乙方有權根據本租約使用該房屋的公共部分與共用設備,并保證完全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約》和《用戶手冊》上所載內容。
6.9因乙方對該房屋使用、管理、維護不當致使人身、房屋或財產受到損害時,乙方應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后果,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10乙方在未違反本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須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七、解除合同
7.1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收回出租房屋,本合同終止。
甲方扣留乙方已付保證金,乙方付清本租約項下的所有應付費用后,甲方退還乙方未滿期約的租金。
未得甲方同意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
無故拖欠租金超過十天;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借、轉讓、抵押等;
乙方要求提前解約。
7.2甲方由于特殊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支付與乙方已保證金等金額的補償金,同時退還乙方已付保證金及未滿期約租金,此合同解除。
八、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應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并依據中國法律。
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甲、乙雙方造成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證件審查
在本合同簽訂之時,甲乙雙方均應出示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及授權委托書,并附于合同之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應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效時,雙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在仲裁期間,本合同爭議事項之外的其他條款繼續履行。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反悔。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所出租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市城市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工作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營場地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場地位于,面積約為㎡.
1.2甲方僅提供經營場所,不負責裝修,乙方裝修時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現有結構,以防造成不安全隱患。租賃期滿后,除可移動的設施外,其他裝修乙方不得拆除毀壞,應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二條經營范圍
為規范管理,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租賃經營場地僅用于以下服務:,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經營場地用途,不得擴大、變更經營范圍。
第三條租賃期限
3.1該場地租賃期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租賃期內,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退還剩余租金和保證金。
3.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場地,乙方應如期清場交還。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4.1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租金實行按年度支付制,租金標準為每年元;
本合同簽定之日一次性付清一年租金,以后逐年遞增5%.一次付清三年租金的無遞增。
開戶行:
賬號:
4.2水電、物業、電梯等費用按照規定收取。
4.3國家行政機關對乙方經營行為收取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履約保證金
5.1為保證乙方在租賃期內,誠信經營,合法合約使用租賃場地,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乙方需向甲方交納5000元人民幣作為履約保證金。
5.2保證金用于擔保乙方經營行為而造成甲方所遭受的損失,包括信譽、形象受損、行政處罰、涉訴、顧客投訴、銷售商品質量和安全問題引發的甲方賠償責任、乙方違約行為所造成的賠償等。
5.3如乙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及時妥善處理,消除影響,甲方可對乙方處以每次元的罰款,并有權不經過乙方同意從保證金中扣除罰款和支付處理的相關費用。情節嚴重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沒收入全部履約保證金。
5.4履約保證金被甲方扣減或沒收的,乙方應當從收到甲方扣減或沒收履約保證金的通知之日起三日內補足或重新交納同等數額的履約保證金;逾期不交納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與責任由乙方承擔。
5.5租賃期滿后,如乙方未發生3.2條約定的情形的,甲方無息退還保證金。
5.6如因乙方原因而導致合同解除、終止的,甲方將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6.1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并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并負責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筑物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空調、電梯、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公共區域清潔管理;等。
6.2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依法亮證照經營。
3)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約定的用途,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租賃期限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末支付租金或水電、物業費、等費用的。
7.違反合同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圊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鋸除租賃手續,并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并退還保證金。
第八條其他違約責任
8.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8.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或費用%的違約金。
第九條續租
9.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9.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有權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條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摜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乙方交納保證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三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營業執照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