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出租合同(通用3篇)
教室出租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租賃房屋
1.甲方將 教室及桌椅,風扇等相關設備及物品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期限和用途
1.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該處教室僅作培訓教學使用,如果乙方要改變使用用途,需征得甲方同意。
三、租金、保證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1.該教室總租金人民幣元整(小寫:¥元),乙方簽合同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付清租金。
2.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整(小寫:¥元)作為租賃保證金,租賃期滿時乙方如不再續租,且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時,甲方將該保證金全部無息退還給乙方。
3.租賃期間因乙方使用該房屋而產生的物管、水、電、氣、閉
路、網絡、電話、垃圾等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房屋安全管理
1.在租賃乙方負責該房屋的安全管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盜竊、火災等事故自行承擔損失,如對甲方的房屋及設備造成損害的,應對甲方進行賠償。
3.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屋內設備。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備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4.乙方對租賃教室進行裝修裝飾的,在租賃期滿或因其他原因終止后可自行拆除,甲方不予補償。
5.租賃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該房屋部分和全部轉租、轉借給第三人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和終止本合同而不對乙方進行任何賠償。
五、權利與義務
1.甲方必須保證該教室權屬明晰,同時保證乙方租賃期間內對該教室的使用權,若影響乙方對該房屋的使用,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行為。
3.租賃期屆滿時,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的優先續租權。
4.合同終止后(含合同租賃期滿或被解除等)10日內,乙方應將該教室騰空并恢復原狀交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自行或委托他人騰空并收回該房屋,且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六、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如甲方擅自終止合同,應向乙方支付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擅自終止合同,甲方收到的當期租金和保證金不予退還。
4、房屋若遇拆遷或政府規劃調整,需要收回房屋的,甲方應提前10天通知乙方,乙方應在甲方通知10天后搬出,甲方將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全部無息退還給乙方,并將乙方已交的租金剩余部分退還給乙方。甲方不向乙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5、房屋及其設備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且雙方債權債務結清完畢之日失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約定內容: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教室出租合同 篇2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上訴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上訴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上訴人因_____________(寫明案由,即糾紛的性質)一案不服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寫明一審法院名稱)___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判決,現提出上訴,上訴請求及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_________________
(寫明提出上訴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寫明上訴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應針對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或審判程序上存在的問題和錯誤陳述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本上訴狀副本__________份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教室出租合同 篇3
茲經雙方同意訂立一切條件分列于后各愿遵守:
業主將街/道號即大廈/樓座樓租與租客,雙方訂定租金每月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正及訂明租用年,由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_月____日止。規定租客在生用期內不得退租,否則按照所余租期之時間賠償租金。保證業主收到原定租期的全。保證業主收到原定租期的全部租金。
租客不得分租或轉租與別人,除所租用之樓宇外,租客不得占用其他地方。租約期滿,住客如繼續租賃或退租,須于壹個月之前以書面通知,否則租客須補償一個月租金給業主。如業主需要收回樓宇,亦須要一個月前通知租客。
該樓之租金必須在每月租期之首日以上期形式繳納,不得藉詞拖欠,租客未按租約定的日期交租金,業主有權對逾期租金在逾期期間按日租金的3%交納滯納金。如過期十五天,租客仍未將租金交到業主或租客不履行合約內任何條件,業主有權利將此合約終止,當作租客毀約自動退租,另將樓宇租與別人及追討欠租,租客不得異議。
租客遷出時,必須在租期內將屋內物品全部搬走以清手續,業主所屬物品除外,如租客藉故取巧不交回門鑰匙或留下任何物品不予搬走故意阻延時間。在租客遷出后三天以內仍不來取作放棄權利論。業主有權不經公安部門及法庭等手續而聯同貳名見證人將該些物品出售,所賣之款作為彌補欠租,如有不足之數,租客仍須負責,不得異議。
該樓之管理費由租客支付,。水、電、煤氣、電話等費用均由租客支付,房屋租賃登記費由業主支付。
本樓只作之用。
租客不得在該樓貯存違禁品或干一切觸犯中國政府法律之事,倘經發現,即報有關當局究辦。租客不得有喧嘩或擾亂鄰居安寧之舉動,倘經別戶投訴,租客仍喧擾如前,業主有權令租客遷出。
租客未經業主書面同意不得在該樓宇任何地方標貼或懸掛個人或團體之招牌,或具有宣傳性質之廣告。租客不得在該屋宇外裝置曬衣架、花架、霓虹燈招牌等,如租客不依約遵守,業主得雇人拆除之,一切費用租客必須負責。
該樓內之一切原來設備及間隔,租客必須征得業主同意,方可更改或增減。
該樓一切門窗,廚房及浴室之設備如潔具、水龍頭、水管等如有損壞,租客須免費負責修理或賠償。如租客因疏忽而毀壞本樓之設備,損及別人之家具衣物或傷害他人等,租客須自投風災、水、盜竊及意外保險,租客如有任何損失,業主不負任何責任。
租客不得在該樓宇飼養貓、狗及使人厭惡之鳥類及動物。
租客不得拒絕業主派遣之人員,在適當時間入屋檢視該樓宇近況或進行任何修理工程,當合約屆滿或終止前兩個月,業主在不干擾原則下,租客須準許持有業主書面證明書之人士,在合理之時間內進入該樓視察。
租客搬進該樓宇時,該樓宇內之電器設備包括。
該樓宇之電表及水表均屬業主名下登記,租客依照水電分表耗量付款,如租客欠租欠租超過15天,或多次催促而仍未交水電費等,業主有權拒絕供應電力給租客。
租客收到業主交來該樓大門及房門信箱鑰匙共把,將來租客遷出時,必須全部交回業主,如有遺失,必須照樣配妥不得異議。
《物品清單》。租客退房時以上物品應完好歸還回業主,如租客故意損壞該等設備可被控告并負責賠償。
如有損壞或丟失租客應賠償。
本租約一式三份,業主、租客及見證人各持一份存證。
立租約人:
出租人:承租單位名稱: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