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轉租三方協議,合法維護承租人的權益。(精選3篇)
房屋轉租三方協議,合法維護承租人的權益。 篇1
房屋轉租三方協議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丙方(次承租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丙方使用、收益、由丙方向乙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租房屋情況
1.1甲方出租房屋于乙方,并同意乙方將自己位于 的房屋轉租于丙方使用,甲方同意和丙方延續乙方的租房合同,并保證丙方同等享有乙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甲方必須保證在丙方轉租的房屋到期時先爭取丙方意見,如果丙方需要續租,丙方有優先權。
1.2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并同意將其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合法享有的全部權利義務一并轉讓與丙方,
二、租賃用途
2.1丙方保證,在轉租期間房屋用于開設商鋪,丙方未事先經過甲方、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房屋使用用途。
三、轉租期限、金額及交付日期
3.1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轉租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保證該轉租期限未超出甲乙之間租賃合同的租期。
3.2月租金總計為 元。(大寫: 萬 千 百 拾 元 角整)。由丙方交付 方,該房屋租金 (年/月)內不變。自第 (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三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四、其他費用
4.1在乙方房屋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將其在租賃房屋使用期間所有的水電費、物業費、債務等所有費用完全繳清,乙方應繳納的水電費、物業費、債務等費用以轉租合同日為準。在乙方轉租合同日以前此房屋的所有費用與丙方無關。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5.1在轉租期間,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當及時通知甲方、乙方,由甲方、乙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在接到丙方通知后 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乙方負責承擔。
5.2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3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甲、乙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六、合同違約、解除情況
6.1在轉租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協議也隨之終止,因本協議終止使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乙方應按月租金的3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乙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遷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五)房屋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無法繼續出租的。
6.2租賃期間,因甲方原因需提前終止協議時應提前 30天告知丙方,甲方應賠付丙方 1個月的房租作為違約金。
6.3租賃期間,因丙方原因需提前終止協議時應提前 30天告知甲方,丙方應賠付甲方1個月的房租作為違約金。
6.4丙方租金逾期未向甲方繳納, 方有權按日收取丙方違約金額2%的滯納金。丙方逾期未交超過3個月的,視為丙方自動放棄該房屋租賃使用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但歸屬丙方的機器設備應當妥善保管,否則承擔賠償責任。
七、其他約定
7.1協議期滿后,丙方若續租,應當與甲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協議,甲方應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與丙方續租。
7.2若本協議發生糾紛,三方應當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奎屯市墾區人民法院管轄。
八、本協議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經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掃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手印) 日期:
乙方:(簽字、手印) 日期:
丙方:(簽字、手印) 日期:
房屋轉租三方協議,合法維護承租人的權益。 篇2
轉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聯系電話: 聯系住址: 身份證號碼: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聯系電話: 聯系住址: 身體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
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雙方當事人就房屋轉租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基本情況
甲方經得出租人(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 市路 小區 棟 號第一層樓房屋進門左手邊里間臥式全部 平方米轉租與乙方為居住使用。
第二條 轉租期限
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
租金共計 元,乙方在與甲方簽訂轉租協議之日全部繳納給甲方,同時,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憑證。
第四條 使用轉租物的限制
1.本轉租房屋系供居住之用。
2.乙方于轉租期滿應即將轉租房屋遷讓交還。
3.轉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第五條 危險負擔
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轉租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過失致轉租房屋損毀,應負損害賠償之責。轉租房屋因自然的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聯系出租人(房屋所有權人)負責修理。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正常使用租期內,甲方或出租人(房屋所有權人)不得變更任何約定事項,如需變更應提前3個月書面告知乙方,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或出租人(房屋所有權人)負責,并向乙方支付按房租1倍計算違約金。
2、乙方于終止租約或轉租期滿不交還房屋,自終止租約或轉租期滿之翌日起,乙方應支付按房租1倍計算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特約事項
1.乙方不承擔轉租房屋的稅費、水電費及物業管理等相關費用。
2.乙方遷出時,如遺留家具雜物不搬的,視為丟棄,可由甲方或出租人(房屋所有權人)處理。
第八條 出租人(房屋所有權人)對于甲方將租賃房屋轉租與乙方居住使用應予以同意。
第九條 出租人(房屋所有權人)與甲方簽訂的租房協議作為
本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出租人(房屋所有權人)、見證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商議約定,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轉租人(甲方): 20xx年 月 日
承租人(乙方): 20xx年 月 日
見 證 人: 20xx年 月 日
房屋轉租三方協議,合法維護承租人的權益。 篇3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丙方:
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_市_房屋轉租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房屋轉租情況
1、甲方出租房屋與乙方,并同意乙方將自己位于_市_的房屋轉租于丙方使用;并保證丙方同等享有乙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2、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并同意轉租_市_的房屋與丙方,并同意將其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合法享有的全部權利義務一并轉讓與丙方。
3、丙方次承租乙方房屋,并同意享有乙方在原合同中約定的各項權利,亦承擔乙方在原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義務。
二、 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水、電費用
在丙方房屋租賃期間,甲、乙兩方均同意并授權丙方使用戶名為:上海申豐房地產的水、電單據至有關部門繳納相關費用,由所繳部門開具發票于丙方。
三、 違約責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承諾或任何其他義務,致使其他方遭受或發生損害、損失、索賠、處罰、訴訟仲裁、費用,違約方須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賠償并使之免受其害。
四、 本協議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經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