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辦公場地租用協議(精選3篇)
公司辦公場地租用協議 篇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將房屋租給乙方辦公使用,為規范甲乙雙方的行為,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房屋出租協議:
一、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前,必須取得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并符合經工商部門審驗的經營項目。
二、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應向甲方交納元人民幣(元)的房屋押金,該押金不得用來抵減房屋租金,乙方如能在合同期內全面履行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全額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息)。
三、合同簽定后,中途不允許將房屋退還甲方,否則租金及押金一概不予退還。乙方在承租期內不得私自將房屋轉讓他方辦公使用,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轉讓房屋,必須經甲方同意,甲方一次性收取元人民幣(元)的.轉讓費。如私自轉讓,則對乙方收取元人民幣 元的罰款(在押金中扣除),并對新承租戶主另收取元人民(年,時間按簽訂合同當日算起,并按年支付租金,租金每年為 元整人民( 元)。付款方式,乙方將租金打到甲方銀行賬戶,乙方必須先交錢后租房。下一年租金在上一年到期提前十五天支付給甲方,決不允許拖欠,如超期十五天不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另行出租,并沒收租金及押金。
四、甲方在收到租金當日將房屋鑰匙交給乙方。
五、租憑期內水、電費(含水電空轉費)等由乙方在每月年,即從年月日止,甲方原則上保證乙方的房屋期限,如若在此期間國家宏觀政策上有重大變化、當地政府對城區重新規劃需提前收回房屋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退還乙方合同終止后的租金。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租用期滿后,乙方若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下,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權。
附:補充條款:水表總讀數 方,電表總讀數 度。
甲方簽章: 電話:
乙方簽章: 電話:
簽約日期: 年月日
公司辦公場地租用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位置、面積
11甲方將于的場地租賃于乙方使用,租賃面積甲、乙雙方認可確定為平方米;
12本場地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經營管理。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租期限為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租賃費用及支付
31租賃費用為每年元,租賃期限內不得漲價,租金以半年一付的方式交清。
第四條保證條款
41甲方保證有權利簽署本協議,保證本協議下出租給乙方的場地使用的合法性及無爭議性,同時保證在履行本合同的權利與義務時不存在任何法律的障礙;如因此問題而給乙方的生產經營造成損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應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42甲方保證出入場地的道路暢通無阻,不存在阻礙交通的情況發生;
43除租金外,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諸如:治安聯防
費、綠化費、村道路硬化費、管理費、土地使用費等一切與乙方生產經營無關的費用,若發生均由甲方負責繳納或解決;
44甲方在乙方進駐前,應路通、水通、電通;
45甲方保證不干涉乙方在所租賃場地有效面積內自由支配;
46甲方保證乙方承租經營期間地方關系的協調,保證乙方不受當地村民或地方惡勢力的阻撓和刁難;
47甲方承租給乙方的場地應承擔風險,確保該場地不因任何第三人的權利主張或其他因素而使乙方受到使用上的障礙或其他損失,乙方有權提出,甲方應負責賠償;
48乙方保證及時足額支付租金,逾期不支付愿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9乙方保證經營的合法性;
410因乙方原因無法繼續經營,且承租期限未滿,乙方在保證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可轉讓第三人。
第五條其他條款
61本合同生效后,除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雙方應認真履行,不得違約;
6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同意后可另簽補充協議;
6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公司辦公場地租用協議 篇3
辦公場地租用協議(科技園)
(聲明:1、后格式為Word,無Logo、無水印;2、本聲明文字可在后自行刪除;3、生成過程中的提示,僅是基于通常情況下合同條款的示范,不能視為是本律師的指導意見;4、合同文本及具體條款,不是標準及最終法律文本,僅供參考,本律師建議根據實際情況,在法律專業人士的指導下進行修改后才使用,本律師就在線的合同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合同編號: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事項
1.1甲、乙雙方愿以各自的資源優勢,共同致力于高新科技成果轉化、企業孵化、產業項目研究、開發和人才培養。
1.2甲方將位于 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含分攤面積,下同)的場地提供給乙方使用(附圖紙一份)。場地使用期限為 年,自 起正式啟用并全額交費,至 止。(若提前入駐,計費時間從實際進駐日開始計算)當場地原為毛坯房時,乙方自行負責自用面積內的裝修及風機盤管的購置、安裝。為了保證整個大樓消防設施和中央空調風機盤管的安裝質量,本大樓的消防設施和中央空調風機盤管由指定的公司安裝。
1.3乙方可將上述場地作辦公等用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用途,亦不得轉讓場地使用權。乙方保證在上述場地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勞動衛生等標準。
1.4科技園主樓采用中央空調供冷,乙方原則上不允許私自裝設空調。中央空調每周開機 天,每日開機時間為 。如乙方因特殊需要要求加裝獨立的空調機或備用發電機,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報批獲準,且不得有礙大樓外觀的整體觀瞻。科技園副樓空調由企業自行解決,但需甲方審批。
1.5乙方需要進行二次裝修時,需要和甲方簽訂二次裝修協議。具體見雙方簽訂的二次裝修協議。
1.6乙方在場地正常使用過程中,其原有的消防設施出現安全隱患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和物業管理單位,甲方和物業管理單位應在接到通知后應采取應急措施,并在15日內組織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承擔維修費用并賠償甲方的損失。乙方二次裝修時增加的消防設施由乙方自行維護。
1.7甲方有權在先知會乙方后進入乙方場地檢修和保養大樓的固定裝置和設施。
第二條 租賃費用
2.1 為做好大樓本體的維護管理,更好地為入園單位提供優良的辦公、經營、研發、實驗、教育培訓等的工作環境,乙方按租用場地的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的標準向甲方交納場地使用費合計人民幣 元(其中場地租金 元、管理費 元)并且應于每月 日前按月交付到甲方指定帳戶。每兩個年度甲方有權根據物價情況調整場地使用費一次,每次調整幅度不得超過 %。
2.2 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預定場地使用定金共 萬元,此定金在乙方進場時可沖入駐時的場地使用保證金、多退少補。若甲方違約,不能按期向乙方提供場地,則雙倍返還定金,若乙方違約,在規定日期內不開始進場裝修,則定金作違約金處理,不予返還。
2.3中央空調費、水電費等費用
2.3.1中央空調費采用固定的分攤方式: 元/月平方米,不再分攤其他費用。
2.3.2 水費、電費按實際計費,分攤部分按合同面積分攤。
2.3.3 通訊費:市內電話、長途電話、上因特網等三項業務的登記辦理、開通、服務和交費等,均由設于園內的“電信營運商服務處”統一一個窗口辦理,并附設辦理移動電話及其他電信業務。
上述水電費均由物業管理部門代收代繳。均攤的公共水電費由物業管理部門按月公布,接受甲乙雙方的共同監督。
2.4場地使用費和水電費等費用每月結算一次,按月收取,在規定時間內結清,如不按期交納費用,每超過一日,按欠交金額的千分之 收取滯納金。
2.5甲方交付使用場地時,向乙方收取一個月的場地使用費作為保證金,合計人民幣 元。保證金在乙方離場后的下一個水電費結算日可以結清水電費時一并結算,結算時只退本金,不計利息。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3.1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良好的園區環境、工作、辦公條件及周到的公共設施與服務;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取得與甲方進行項目合作的權利。
3.2乙方有義務遵守園區的各項管理規定,維護園區的整體聲譽,促進技術創新工作良性循環的形成。
3.3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與方式交付場地使用費、中央空調費、水費、電費、通訊費、保證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本協議,違約方應就其違約行為對另一方造成的任何及全部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4.1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4.1.1乙方拖欠各項費用達 個月或以上;
4.1.2乙方所欠各項費用總額達 萬元或以上;
4.1.3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乙方擅自改變用途的;
4.1.4乙方致使場地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4.1.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乙方自行進行裝修的;
4.1.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場地轉讓給第三方的。
甲方根據上述情形可單方解除協議,書面通知乙方遷離,收回使用場地,并有權要求乙方付清所有欠費及違約金。
4.2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 甲方應向乙方賠償:
4.2.1甲方延遲交付使用場地達兩個月或以上;
4.2.2甲方使乙方無法安全使用場地的;
4.2.3甲方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的;
4.2.4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甲方對乙方使用的場地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影響乙方使用的。
乙方因上述情形可單方面解除協議,書面通知甲方,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以及退還乙方所付保證金等結余款項。
4.3 如協議期內乙方與甲方另有簽訂孵化協議,則在本協議有效期滿之日前__個月內,經甲方專家組評估,不符合繼續留園孵化條件的,甲方應向乙方發出不再續簽協議的通知,乙方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遷離本大樓。逾期不遷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4.4 甲、乙雙方因其它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協議的,應提前一個月提出,雙方商定后簽訂書面解除協議,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提出解除協議的一方負賠償責任。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5.1 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訴至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進行管轄。本合同的制定、效力、解釋、執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六條 通知與送達
6.1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文首的聯系方式為本合同生效期間的聯系方式,并保證維持聯絡暢通。任何一方如變更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后的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如因通知不及時造成損失,由變更方承擔責任。
6.2 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載明的地址為真實、有效地址,一方按本協議載明的地址所發出的書面文件,自發出之日起三日內視為送達,無論是否簽收或拒收。
第七條 其他事項
7.1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應友好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終止。
7.4 本協議標題僅供參考之用,并不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釋本協議。
7.5 本協議一方延遲或未能行使本協議下的權力、權利或救濟不應作為對任何該等權力、權利或救濟的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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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址: 簽訂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