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大樓出租合同(精選6篇)
商鋪大樓出租合同 篇1
甲方:(簡稱甲方)
乙方:(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場地情況:
1、該場地位于 購物三樓中部南側,總面積為 m2。
2、該場地由乙方承租,主要從事“ ”品牌服飾經營活動。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年。租賃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租金標準:
1、租金按平方米計算,租賃期內乙方足額向甲方繳納元。
2、租金交付辦法為上打租,自承租日起乙方每三個月向甲方繳納一次,繳納時間分別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經營場地,并保證供電、供暖、供水等基本條件設備。
2、甲方負責乙方營業人員的招聘,培訓和人員的管理工作。
3、合同期內,甲方負責為乙方做好商品宣傳工作。其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4、合同期內,甲方豐潤區境內不得經營或與其它商家簽訂同類商品的購銷協議。
五、乙方權利、義務:
1、按規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
2、保證商品貨真價實,手續齊全,符合國家的強制性執行標準,有良好的售后服務保證。不允許有假冒偽劣行為。一旦有關部門查出有不合格情況,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保證商品供應,出現斷檔、斷號要及時調貨補貨,以達到增加客流促進銷售的目的。
4、乙方負責支付員工工資并與員工簽訂勞動協議,每月月末員工工資從結算款中扣除.
5、乙方員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及交通事故,所涉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如不能按期繳納租金,逾期10日后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并有權從銷售額中扣留租金。
六、以上各項條款要求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信守承諾,由于市場競爭或不可抗力及其它未盡事宜,合同不能繼續時,雙方可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其他事項可另行協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大樓出租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第四樓套房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套房坐落 街 號,商鋪建筑面積 平方米,套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注:x年內租金不變)。
三、租金及交納方式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萬 仟 佰元整。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房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為每年支付一次,于每年的 月 日前交至出租方。
四、各項費用的繳納
1、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底數為 噸,電表底數為 度,此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2、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五、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如果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甲方出賣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定,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時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有的義務。
六、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販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解除合同視為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按手印): 承租方(按手印):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商鋪大樓出租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締結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租賃物業及用途
1.1 甲方將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
1.2 該商鋪建筑面積合計為 ㎡,該面積為計算租金面積,若該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3 乙方確認甲方已告知該商鋪情況,且在本合同簽署時已對該商鋪狀況進行詳細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約定條件按現狀承租商鋪。
1.4 該商鋪為商業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經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變更經營項目。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該商鋪租賃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交付
3.1 雙方簽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約定支付保證金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順延交付時間,但租賃期限不順延。
3.2 該商鋪交付使用時,雙方應依該商鋪及相關配套設施的清單(附件3)進行交接,并對其核對后簽字確認。
3.3 乙方應于約定的該商鋪交付日到甲方處辦理交接手續,逾期前來辦理的視為該商鋪已交付乙方。
第四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
4.1 甲方給予乙方 個月的裝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包括實際交付與視為交付)起算,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應交納管理費及使用該物業而產生的水、電等費用。免租期滿次日開始計付租金(下稱計租日)
4.2 租金按照該商鋪的建筑面積計算,具體如下:
4.2.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單價為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大 寫) 元整 ( ¥: 元)
4.2.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單價為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大 寫) 元整 ( ¥: 元)
4.3 租金按月份(指公歷月)計算,乙方須于每月 日前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將當月份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帳戶:
甲方開戶銀行:
戶 名:
帳 號:
4.4 甲方收款帳號若有變更,甲方將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并由甲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
4.5 以上租金不含稅,甲方收到乙方款項后向乙方開具收據。
4.6 乙方于簽署本合同時預付首次租金,首次租金為約定計租日起至次月月末的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
4.7 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物業管理費以該物業的建筑面積進行計算,單價為 元/月/平方米(不含稅),合計為(大寫) 元整;管理費自 年 月 日起開始計收,乙方于每月 日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下月管理費。
4.8 乙方使用該商鋪所產生的水電費、水、電、網絡報裝及用電增容,政府稅收規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等費用中需甲方代收代交的,乙方應于每月 日前將上月發生的費用交給物業管理公司,非甲方代收的,按有關收費單位要求時間交付,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違約條款處理。
第五條 租賃保證金
5.1 保證金,雙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須以轉賬或現金的形式支付兩個月租金總額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給甲方作為租賃保證金。
5.2 在合同終止時,若乙方未發生違約責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約定各項費用及按合同約定歸還該商鋪后,保證金在三十日內無息返還乙方。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
第六條 物業管理
6.1 乙方接受該商鋪所屬之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并按規定或約定交納費用與履行其他義務。
6.2 該商鋪原有設施設備(含與其他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管護由乙方負責,乙方應進行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然后劃分責任進行維修維護與保養。
6.3 乙方裝修及自行安裝的設施設備的管護與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6.4 該商鋪的安全防火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裝修和改建
7.1 乙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對該商鋪進行裝潢裝飾、修葺改造、及安裝必要設施設備等(以下統稱裝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7.2 乙方及乙方聘請之裝修人員應服從物業公司管理。
7.3 乙方裝修,需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并經甲方同意,同時取得政府有關部門許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7.4 乙方對裝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續任何事宜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甲方同意乙方裝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對該裝修方案產生的任何糾紛、損害及損失等負責或承擔責任,因乙方裝修產生的糾紛或責任由乙方獨立承擔。
7.5 乙方的裝修作業不得影響該商鋪整體建筑的框架結構,不得影響其安全性。否則由乙方負責賠償所引致的一切損失,并由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7.6 裝修作業應盡量封閉作業,裝修過程中不得產生較大的噪聲,粉塵、刺激性氣味,不得在該商鋪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裝修材料及作業產生的廢棄物等。裝修期間不能干擾或影響鄰近物業的使用。
7.7 乙方裝修、改造及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等,不得影響其他相關聯物業的使用,或功能,否則回復原狀,并承擔相應責任。
7.8 乙方裝修作業需進行環保、衛生、消防等驗收的,應自行負責該等工作,并取得許可或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條 轉租、分租或出借
8.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分租或出借該商鋪的全部或部分。
8.2 經甲方書面同意的轉租,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交納租金),乙方對轉租承租人行為負責。
第九條 保險
9.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負責購買以該商鋪為保險標的,甲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并保證保險金額不低于人民幣 元(¥ )
9.2 在租賃期內,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辦理對該商鋪進行裝修或添置的設施設備等財產的保險并承擔相應保費。
9.3 保險從本合同生效日開始至本合同終止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中斷保險。
第十條 牌匾標識及廣告
10.1 乙方安裝于該商鋪外部的牌匾與標識及的尺寸與規格等需經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并按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的要求安裝至指定位置。
10.2 乙方需在指定的牌匾標識外宣安置廣告牌或宣傳標志的需自行與物業管理公司申請及協商。安裝廣告牌如需在政府管理部門報批的,所有手續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開業
11.1 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開業。每逾期一天,甲方收取1000元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雙方權利義務
12.1 甲方權利義務
12.1.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賃租金及相關費用。
12.1.2 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甲方可帶其他有意承租者進入該商鋪視察。
12.1.3 甲方須提供有關部門核準的水、電設施。
12.1.4 甲方保證乙方在承租期間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該商鋪。
12.1.5 若乙方在經營中需要甲方提供該商鋪的資料和辦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協助。
12.2 乙方權利義務
12.2.1 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商鋪,依法經營;不得在該商鋪內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或從事違法活動。
12.2.2 乙方經營應自行取得與之相適應的各種行政許可及批準(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消防及環保合格證)
12.2.3 乙方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勞動糾紛及其他經濟或法律責任。
12.2.4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遭受損壞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乙方必須及時予以維修,因延誤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亦由乙方負責賠償。
12.2.5 乙方對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檢查和維修應給予協助,因維修原因須臨時搬遷的,要與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維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 合同終止與續期
13.1 本合同終止日,乙方應搬離該商鋪可移動的物品,裝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鋪設的管線、固定或鑲嵌于墻體地面的設施物件等)歸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離(包括因甲方行使留置權乙方無法搬離的情形),應每日按月租金10%標準向甲方支付占用費,逾期超過10日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賠償或補償。
13.2 若乙方欲于合同期滿后續租,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13.3 本合同終止,乙方應于終止日前結清租金水電費等各種費用,乙方搬離前有拖欠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或有未盡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于該商鋪內的任何物品。
13.4 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違約解除本合同條款,承擔提前解除合同的責任。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4.1 乙方逾期交納租金、水電氣等能源費用及本合同約定的其它費用,每日按逾期總額的1%,向甲方給付滯納金,逾期超過5日甲方另可停止該商鋪的水電供應和控制該商鋪的物品,逾期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乙方租賃保證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滯納金(滯納金計算至實際給付日)
14.2 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或甲方違約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雙倍返還乙方租賃保證金,乙方的裝修損失甲方按使用時間折價補償。
14.3 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或乙方違約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賃保證金抵做違約金,甲方不予返還,乙方裝修等無償歸甲方所有。
14.4 乙方違約,經甲方要求改正后,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內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條第10.3款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送達
15.1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通知以及甲方與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送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送交、郵寄、傳真、電子郵件、公告及登報(東莞日報)等,簡單的非重要通知可以電話方式進行。送達文件時,送達方要求受送達人簽收的,受送達人應簽收回執。
15.2 本合同落款處所載地址及聯系方式為雙方約定的送達地址及聯系方式,如有變更,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否則視為未變更。該商鋪所在地址亦為乙方接收甲方送達文件地址。
第十六條 管轄法院
16.1 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由該商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七條 其它
17.1 本合同條款劃分為方便書寫、閱讀與理解所設,并非完全獨立,條款間相輔相成,作為整體予以適用與解釋。
17.2 本合同一式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雙方各執 兩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附件
18.1 本合同之附件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一并執行。
附件1:甲方主體資格文件
附件2:乙方主體資格文件
附件3:交付標準及設施設備清單
甲方:
代表人:
電話:
傳真:
地址:
E-mail: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傳真:
地址:
E-mail:
年 月 日簽署于
商鋪大樓出租合同 篇4
出租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身份證號:
根據我國《民法典》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范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于__省__市__區__街__號商鋪,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__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筑面積為_㎡。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__年,自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為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元;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個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在當月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2、為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__作為房屋使用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后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后,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
第四條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合同期滿后,不得拆除地磚和吊頂。
第五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對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抵押、聯營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4、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為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征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超過10天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__違約金,并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補充約定:
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第十條甲方應提供產權證、身份證明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宜春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送達地址條款:
本合同簽訂人所填寫的地址信息,將作為通知、信件、法律文書等一切書面文件的送達地址。若按該地址送達的相關文件無人簽收或被拒絕簽收,則文件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雙方確認的送達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郵政編碼:
收件人: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乙方地址:
郵政編碼:
收件人: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在不限制前款規定效力的前提下,本合同項下任何一方以預留之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向另一方預留之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以發送短信、彩信、電子郵件等形式發送任何通知、信件、法律文書之日即視為已送達。
任何一方于本合同項下預留之送達地址、接受通知之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變更,應在變更后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相關文件通過上述地址/電話/電子郵箱送達后視為送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被送達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屬文件均為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商鋪大樓出租合同 篇5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范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街號商鋪(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
甲方承諾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為_____元/平米/月。
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
2、為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房屋使用保證金。
待合同期滿后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后,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3、支付方式:現金支付。
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個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在當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甲方在收到租金后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第四條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稅)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在承租期內,其稅金、水電費、設施維修費、衛生費等費用一律自理。
第五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對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抵押、聯營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4、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為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
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或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征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支付租金超過_____日的,或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元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支付房租或遲延返還房屋及鑰匙的,每逾期一日均應按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________違約金,并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補充約定
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第十條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
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
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鋪大樓出租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商鋪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租賃物 。
二、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交房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合同到期后,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三、租金標準:第一年租金為 元/m2.月,第二年起租金在前一年基礎上每年累積遞增 10% 。租金交納按每 三 個月預付,租金須提前一個月交納(首期租金在合同簽定時交納),如發生拖欠租金行為,甲方有權采取一切催繳措施,有權隨時收回商鋪使用權。
四、免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免租期內不計租金,但水、電、物業費用等費用由乙方支付。
五、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方繳納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首期租金 元。
六、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方繳納 元(陸仟元整)作為商鋪租賃保證金。合同正常終止,且商鋪及設施無人為損壞、無欠費時,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商鋪內外固定裝飾裝修,遵循“來裝去丟”的原則,合同終止時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走或破壞。
七、合同期內,乙方經營商鋪所產生的水、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直接向市物業管理公司交納,甲方概不負責。
八、乙方保證租賃商鋪用于經營 ,未經甲方批準,不可它用或轉租、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九、租賃經營期間,乙方應嚴格按照市國際城的業態規劃和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并自覺接受市商業管理公司和市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務。
十、本租賃物為現狀交房,乙方的裝修設計(含店面招牌)方案需報物業公司審批備案,涉及消防等需政府部門審批的,由乙方報政府相關部門審批通過,產生的費用甲方概不負責。
十一、違約責任:違約方須賠償因違約給另一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分別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十三、其它: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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