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儲藏室住宅出租合同(精選3篇)
帶儲藏室住宅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姓名:身份證:聯系號碼:
承租方姓名:身份證:聯系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房型規格。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
2、室內附屬設施:
電器:。
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此房屋及室內附屬設施,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幣。
4、付款方式:按支付,每月日前進行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后,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第一次付款共計元。
5、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物業管理、電話、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6、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乙方不經過甲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甲方扣除押金做賠償。
乙方在合同約定期限前中止合同,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的空置費。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10天。
連續兩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水、電、煤氣、物業管理、電話、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等費用,并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查看,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給任何第三者�;蛟谧赓U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后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并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8、乙方不得站立在防盜窗上,且防盜窗不允許放置雜物,如因此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9、乙方如損壞室內家具、家電設施,按合同明確價值進行賠償。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帶儲藏室住宅出租合同 篇2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當事人經充分協商,達成房屋租賃合同如下:
一、 該房屋位于 ,使用面積:約 平方米,房屋質量良好。甲方提供室內設施有:
二、租賃期共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圓整(¥ ),交納期限為每 交納一次,每次交納人民幣 圓整(¥ ),首期租金在 年 月 日付清,以后每期租金需提前一個月續交。
四、乙方向甲方交付保證金人民幣 圓整,與首次房租一起交付甲方。該保證金應在該合同終止時全額退還乙方。
五、租賃期間的水、電、煤氣費用,由乙方自付。有線電視費用由乙方直接交給甲方,物業管理費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產生噪音,影響辦公及樓上居民生活的;
3、 乙方拖欠租金的。
七、租賃期滿前,如甲方或乙方其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
八、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對其房屋結構進行任何改動。
九、 租賃期間如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應由甲方負責修繕。
十、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十一、如遇爭議的問題,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處理。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 方:(簽字) 乙 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帶儲藏室住宅出租合同 篇3
住宅樓出租合同書的法律特征有三個。第一,房屋租賃合同是移轉房屋使用權的合同。第二,房屋租賃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第三,房屋租賃合同具有臨時性。
簽訂住宅樓出租合同書時應該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出租房的主體資格,即簽約對方是否為房產權人(如不是房產權人則至少應擁有房產權人的相應授權),實踐中曾有人與不是產權人簽約,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2、租房時房屋的狀況及房屋的裝潢及隨房物品(如隨房提供的電話之類用品)應填寫仔細,以防退租時發生糾紛;
3、應對租房者是否有權轉租明確約定;
4、應明確約定房屋修繕責任(一般均應由出租方負責);
5、應約定出租方在收納每月房租時須出具相應的收款憑證(也可以轉賬至約定的賬號);
6、要看清轉租給你的人和房東的租賃期,他和你簽定的合同租賃期不可以超過他自己和房東的.租賃期;
7、要看房屋是否設定了抵押權等用益物權;如有的話,抵押權人是否允許出租,萬一抵押權實現,如何承擔責任等;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雙方應當簽訂一個《租賃合同》,這對雙方都有好處。簽訂合同看起來當時有些麻煩,但是事前有一個文字的東西,雙方都按約定來做,對雙方都有一個約束,能夠使以后少出現不必要的矛盾,出現矛盾時也有據可查,避免出現大的麻煩。
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注意事項:
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3條的規定,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應注意三個方面的問題;
1、基于防止合同糾紛、保護當事人利益的角度考慮,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但根據我國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如果當事人沒有簽訂書面租賃合同,又確實發生了房屋租賃的事實,比如自然人之間的一些短期房屋租賃行為,在發生合同糾紛時只要有證據可以證明,人民法院就個能以沒有書面合同為由而拒絕受理該合同糾紛。
2、房屋租賃合同,特別是較長期限的具有商業行為的房屋租賃合同,除了合同的一般條款之外,一般而言應具有這樣一些條款:
(1)應約定房屋租賃的期限。具體包括房屋交付期限,租金交付期限以及租賃的起始時間。
(2)應約定房屋租賃的用途。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特別是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3)應約定房屋租賃的價格。一般而言,房地產稅、土地使用費等應由房屋所有權人繳納。承租人代為交納的,應在租金中扣除。對于租賃雙方共用同一個水表、電表、煤氣表的,雙方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分攤費用的方法或比例。
(4)應約定房屋租賃期間的修繕責任。就一般情況而言,房屋的外部結構部分及附屬設備的維修由出租人負責,房屋的內部裝修由承租人負責,但若有約定,也可以由出租人負責。
由于以上這些條款都是在房屋租賃中容易發生糾紛的事項,因而應當寫明。
3、盡管房屋租賃行為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但為了加強國家對房屋租賃行為的管理,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3條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簽汀后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