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影儀出租合同(精選3篇)
投影儀出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約定信守下列條款,并共同履行。
甲方向乙方出租多媒體投影機臺,租賃時間自始至止,租賃費合計(人民幣大寫)¥元。
1.為確保乙方正常使用,甲方將派工程師到乙方使用現場全程服務。(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投影機在乙方正常使用過程中出現任何影響投影效果的問題,甲方免費更換機器,不加收任何費用。
3.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遺失投影機或人為造成投影機損壞(如跌落地摔壞),乙方需按市場價格全額賠償該投影機款給甲方。
4.租借機器時,甲方按約定使用時間提前半小時到達,在調試安裝好設備并通過乙方確認后即全額收取租金,甲方開具正規發票給乙方。
5.乙方不需甲方工程師在場時必須提供相當于同等檔次機器價值的現金或支票作為押金;租賃服務結束,并且乙方付清甲方租賃費后,甲方一次性退回乙方全部押金。
6.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或終止本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提出修改或終止本合同的一方負責。
7.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時,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傳真件同樣有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簽字代表:簽字代表:
簽訂日期:年月日
投影儀出租合同 篇2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滿足顧客需求之前提,就以下設備租用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設備
1.設備安裝驗收完畢后,甲方于乙方提供之出貨單上蓋章簽收,作為驗收之依據。
2.數器起始張數 。
3.備放置地 。
二、 租期
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止,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如無異議,本合同自動延長二年。
三、 計費及付款
1. 計費方式(以A4含稅計)型號:租費=基本月租費+超印費基本月租費:RMB: 元/月基本張數: 張/月超印費:每月使用張數超過基本張數時,超過之部分每張另支付 元。
2. 乙方要求承租方以預付 元為租機保證金。
3. 以 為一期,乙方于每期首月 日前(遇節假日順延)至設備放置地點抄錄計數器張數,作為本期基本租費及上期超印費結算之依據,并由乙方統一開具發票,甲方見票后十五日內
以下列方式支付:
現金支付
匯入乙方開戶銀行 、帳號:
開具乙方抬頭、劃線,并加蓋「禁止背書轉讓」之即期支票。
四、 責任義務
1. 本合同約定之設備及耗材、零件所有權歸屬乙方,在滿足甲方租機需求之前提下,經雙方協商確認,乙方可調換租用設備。
2. 乙方免費提供設備保養維修及耗材零件,但不包括紙張、裝訂器釘子。為確保使用品質,甲方應保證使用中性復印紙。
3. 租用期內設備人為毀損滅失之風險轉由甲方承擔(不含正常使用及維修造成的毀損滅失);甲方保證不將設備轉讓、轉租、抵押、設定其他擔保或做任何處分以致損害乙方權益,同時甲方應以善良管理人之責任妥善使用并保管租用設備。
4. 甲方應于本合同終止時立即將設備歸還乙方,否則乙方有權不經催告,將設備由放置地點直接拆回,甲方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訴請。
5. 甲方如需將設備搬離約定放置地點,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并經乙方同意。
6. 甲方如需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并須向乙方支付六個月或自合同提前終止日起剩余租期的基本月租費(機器/周邊)作為罰金(以較高者為準),本合同方可終止。
7. 甲方違反本合同時,乙方保留暫停履行本合同義務,并請求本條第六款罰金之權利;乙方違反本合同時,甲得依實際損失請求賠償,但應以乙方已收取之租費總額為上限。
五、 合同解除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災、風災等)以及以下原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即視為違約,并承擔前條所述之違約責任:
1. 合同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 甲方欲將設備搬離約定地點,經確認放置地點不在乙方服務區域內,雙方可協商解除本合同。
3. 一方遭受查封、重整、強制執行、破產、解散或經濟信用嚴重受損時,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六、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以乙方所在地法院為一審管轄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七、 其他
1.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前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
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并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影儀出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約定信守下列條款,并共同履行。
甲方向乙方出租多媒體投影機 臺,租賃時間自 始至 止,租賃費合計(人民幣大寫) ¥ 元。
1.為確保乙方正常使用,甲方將派工程師到乙方使用現場全程服務。(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投影機在乙方正常使用過程中出現任何影響投影效果的問題,甲方免費更換機器,不加收任何費用。
3. 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遺失投影機或人為造成投影機損壞(如跌落地摔壞),乙方需按市場價格全額賠償該投影機款給甲方。
4.租借機器時,甲方按約定使用時間提前半小時到達,在調試安裝好設備并通過乙方確認后即全額收取租金,甲方開具正規發票給乙方。
5.乙方不需甲方工程師在場時必須提供相當于同等檔次機器價值的現金或支票作為押金;租賃服務結束,并且乙方付清甲方租賃費后,甲方一次性退回乙方全部押金。
6.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或終止本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提出修改或終止本合同的一方負責。
7.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時,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傳真件同樣有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簽 字 代 表: 簽 字 代 表:
簽 訂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