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外來人員租房合同(精選3篇)
寧波市外來人員租房合同 篇1
出租人:證件證件號碼:
承租人:證件證件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坐落于寧波市區,建筑面積__平方米。
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房屋所有權人姓名或名稱:__,房屋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租賃用途: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最多不超過__人。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臨時居住證。
第三條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共計__年__個月。甲方應于_年_月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租金:__元/月;支付方式:__,押一付三,租金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20日左右,向房東支付下一季度房租。
押金:人民幣__元整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由甲方承擔,由乙方承擔:
水費
電費
電話費
電視收視費
供暖費
燃氣費
物業管理費
房屋租賃稅費
衛生費
上網費
車位費
室內設施維修費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寧波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第七條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合同解除
房屋在租賃合同期內,如乙方因工作調動等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說明,經雙方協商后,解除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剩余租金及租房押金,甲方不得因此扣留乙方租金及押金,不得強制乙方替甲方尋找下一承租人。
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及雙方商定解除合同情形。
第九條雙方義務
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提前45日通知對方;同時,甲方還應退還剩下的全部租金及押金。
租賃期內,乙方因工作等原因,需提前解除合約的,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甲方不得因此扣留乙方租金及押金。
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屬文件。附屬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寧波市外來人員租房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屋。
第二條租賃期限:
為在原有老房屋租賃合同基礎上延期一年止。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合同租金為一年______萬元。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按原有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租金支付租金給甲方。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第四條合同效應:本合同為原有合同附件均為合同組成不可分割部分。
第五條合同失效期:房租付完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寧波市外來人員租房合同 篇3
商鋪轉讓合同(樣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達成下列協議,并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于年月日前將位于東圃路36號之一的店鋪(面積為80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為,產權人為丙。丙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為1500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后由乙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后不動產歸丙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第四條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貳萬壹仟元整(¥21000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范圍為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金城飯店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同意甲轉讓店鋪,如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遇國家征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第八條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裝修損失元,并支付轉讓費的15%的違約金。如果合同簽訂之后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余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元,并支付轉讓費的15%的違約金。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