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自查報告
(五)嚴格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制度。認真落實中央《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和省、市、縣《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等要求,嚴格執行責任追究,認真貫徹執行《富源縣領導干部問責辦法》,落買“一案雙查”規定,既查清違紀者錯誤事實,又分清相關領導責任,違紀者受到處理,責任人受到追究。截至目前,縣民政局領導干部無違紀違法案件發生,無因決策失誤、執行不力、監督不力、違規用權等問題而被問責的情況發生。
XX年,由于領導重視,強化了制度,落實了責任,民政干部職工都能同心同德搞好工作,未出現違紀違規行為,單位的正氣得到弘揚,單位的形象越來越好,在群眾中的威信越來越高,民政事業實現了又好又快的發展。但與上級的要求和群眾的期望還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縣民政局將嚴格按照縣委、縣政府和縣紀委的統一安排部署,一如既往抓好本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以作風正、形象好和切實的工作業績,勤政、廉政的形象取信于民,努力推動黨風廉政建設的深入開展,為構建和諧富源作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