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專項督導自查報告
(四)教育經費落實情況。
我市學前教育經費初步形成以政府撥款、舉辦者投入、學前教育收費、社會捐資和學前教育機構自籌等多渠道籌措經費的機制,公辦幼兒園經費和公辦教師工資列入縣級教育事業費預算,一些縣(市、區)還有學前教育專項管理經費、以獎代撥經費、以及鎮(鄉)中心幼兒園工作經費。學前教育收費,我市目前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主管部門按幼兒園的等級類別確定收費標準由幼兒園收費,但多數民辦幼兒園的收費均低于標準;二是公辦幼兒園按規定的標準收費,民辦幼兒園則根據辦園水平和當地幼兒園的橫向比較自行確定收費,但收費額均低于公辦幼兒園。同時,積極鼓勵企事業單位、社區、居(村)、其他社會力量和公民個人集資或投資辦幼兒園。學前教育用地,我市縣(市、區)之間有差異,有劃撥價、出讓協議價和出讓拍賣價等,一些縣(市、區)在規費減免上做到與公辦學校同等待遇。
(五)師資隊伍建設情況。
一是加強園長隊伍建設,實行了園長培訓和持證上崗制度,園長的任命或聘任不斷規范,一些縣(市、區)明確規定鎮(鄉)中心幼兒園園長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任命,并規定了待遇。二是加強教師和保育員培訓,通過在職進修、基本功競賽、教學大比武、教壇新秀和教學能手評選、教育科研活動,提高了幼兒教師學歷層次和業務水平。三是努力提高幼兒教師的工資待遇,公辦幼兒園的公辦教師待遇做到與公辦中小學教師同等,民辦幼兒園的教師工資,不同地區不同水平的幼兒園,差別較大。民辦幼兒園教師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近幾年引起了辦園者的關注并部分得到了落實,玉環縣鎮(鄉)中心幼兒園基本落實了教師的養老保險。
(六)保育教育質量情況。
我市認真貫徹落實《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幼兒園教育綱要(試行)》,保育教育質量穩步提高。市、縣(市、區)兩級教研室都配備了專職教研員,建立了幼兒教研大組,學前教育業務輔導網絡已基本覆蓋全市。幼兒園等級評估工作已在縣(市、區)相繼開展,全市現有11所省級示范幼兒園,34所市級示范幼兒園。小學附設的學前班逐步向幼兒園過渡,幼兒教育“小學化”、“托兒化”的現象進一步受到關注,并逐步得到防止和克服。
三、學前教育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市的學前教育事業盡管有了較快地發展,取得了不少的成績,但存在的問題也十分突出。
(一)學前教育事業發展不平衡,幼兒園辦園水平差距大,幼兒入園率偏低。最近幾年來,幼兒教育得到較快發展,但托兒工作發展緩慢,基本處于自然發展狀態。幼兒園“低、小、散”的狀況普遍存在,低價爭奪生源的現象普遍存在,辦園行為不規范。縣(市、區)之間、城鄉之間、幼兒園之間發展很不平衡,差距十分顯著。幼兒入園率低于全省平均數9.5個百分點。
(二)管理體制尚未理順,管理工作尚未全面到位。市、縣(市、區)、鎮(鄉)三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管理學前教育的職責尚未十分清晰并得到有效落實,民政部門登記等費用較大,對規模較小的幼兒園來說是一筆不少的負擔,反映比較強烈。一些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內部科(室)之間職責交叉,關系沒有理順,影響管理效率。一些地方鎮(鄉)中心小學與中心幼兒園的關系沒有理順,財權與事權分離,影響幼兒園的發展。一些鎮(鄉)中心幼兒園屬于個人辦學,無法承擔“中心”職責。中心幼兒園園長的任命或聘任,有的地方是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有的地方是鎮(鄉)政府,有的地方是中心小學,有的地方是舉辦者,情況不一,職責不明。一批幼兒園規模小、無園舍、流動性大,難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