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農產品收購行業稅收專項檢查自查提綱
(一)增值稅
1、是否存在虛開農副產品收購發票抵扣稅款的行為。運用投入產出方法,檢查評估收購農副產品數量、種類與其產成品(銷售)是否對應,等等;
2、是否存在購進非農副產品而開具農副產品收購發票抵扣稅款的行為;
3、是否存在向非農業生產者收購農產品或盜用農業生產者的身份開具農副產品收購發票的行為;
4、是否存在不按規定開具農副產品收購發票的現象;
5、是否存在虛抬收購價格、虛假增大收購數量的現象;
6、是否存在收購數量與生產、銷售數量不配比或稅負明顯偏低且賬上常年反映虧損的現象;
7、是否存在將委托加工原材料列入開具農副產品收購發票的現象;
8、是否存在銷售貨物不如實申報納稅或賬外經營行為。
9、是否存在隱瞞銷售收入的行為。是否存在以代銷為由對發出產品不入賬、延遲入賬;是否存在現金收入不入賬或不申報行為。
10、是否按照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確認銷售額計算納稅;
11、逾期不退還或者收取超過一年以上尚未退還的出租包裝物押金,是否已按規定并入當期銷售額計算納稅;
12、是否存在混淆固定資產與低值易耗品劃分抵扣進項稅額問題;
13、用于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是否已按規定轉出;
14、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產成品、在產品是否已作進項轉出處理,所轉出的進項稅額計算是否正確 ;
15、從銷貨方收取返還資金是否己按照稅法規定沖減當期進項稅額;
16、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是否已視同銷售并按規定確定銷售額納稅;
17、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用于以貨易貨、抵償債務、抵付勞務費等,是否已作有償銷售納稅;
18、用于投資、贈送、獎勵的物品是否己按規定作視同銷售處理;
(二)企業所得稅
①檢查應稅收入的真實性、完整性。一是確定收入的完整性,重點是各種主營收入、副營收入、營業外收入(包括各種形式的財政返還在內)、投資收益等是否全部按規定入賬。有無故意壓低售價轉移收入的行為;有無將已實現的收入長期掛往來賬或干脆置于賬外而不確認收入的情況;二是確定收入確認的合法性,檢查其產品的銷售收入、預售收入、視同銷售收入確認以及成本和費用的扣除,是否符合有關規定。三是確定應稅收入與非應稅收入的劃分,檢查其有無將應稅收入作為非應稅收入申報等情況。
②檢查稅前扣除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一是要重點檢查構成成本的各類費用的支付憑證是否合法、真實、有效,有無收受虛開、代開、偽造的假發票等不合法的發票入賬支付費用;重點查看是否存在虛開辦公費、虛開服務業發票、虛增人員工資、虛增廣告支出、以有關聯關系的銷售公司或辦事處的名義虛增經費、銷售費用等虛增成本套取現金的情況。二是要通過檢查總成本來檢查成本與收入的配比性、合法性;三是要結合行業的特點,針對會計處理與現行稅法規定不一致的項目在納稅申報時是否予以調整,重點檢查各項準備金、風險金、業務招待費、廣告費、租賃費、工資及相關費用、財產損失、捐贈支出、改擴建及裝修工程支出、管理費等項目是否按規定合理分攤成本。
③重點檢查項目。一是檢查應付未付、應收未收款項的處理情況;二是檢查預提費用、應付賬款等科目,對年末留有余額的預提費用和超過3年(外企2年)因債權人原因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應調整成本和收入;三是檢查無形資產和長期待攤費用的攤銷是否符合稅法規定;四是檢查企業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關聯交易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