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自查報告(精選3篇)
保險代理自查報告 篇1
近幾年來農村信用社代理保險發展較快,代理業務收入在總收入的占比逐年提高。經營理念、管理水平及人員素質等有待于提高,業務處理操作不熟練、取得從業資格證人員配備不均衡等問題日漸突出,須采取措施加以解決。現根據銀監會通知要求和我區聯社代理保險業務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及建議做如下匯報:
一、目前代理保險業務的開展情況。
1、截止4月底我區代理保險業務壽險保費53萬元,手續費18萬元。財險保費7萬元,手續費0.8萬元。
2、目前與4家保險公司簽訂了代理保險協議:
新華人壽保險公司、陽光財產保險公司、生命人壽保險公司、臥龍人壽保險公司。
3代理業務的考核和獎懲
考核實行百分制,月累計考核。具體考核方法為:
(一)中間業務收入100分,按完成比例得分,考核項目及計分方法如下:
1、支付結算收費業務(40分)。最高得滿分40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計算得分;
2、銀行卡收費業務(20分)。最高得滿分20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計算得分;
3、代理類收費業務(20分)。最高得滿分20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計算得分;
4、擔保類收費業務(10分)。最高得滿分10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計算得分;
5、短信通收費業務(2分)。最高得滿分2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計算得分;
6、承諾、咨詢收費業務(2分)。最高得滿分2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計算得分;
7、其他中間業務(6分)。最高得滿分6分,最差得0分,其他依比例計算得分。
(二)考核與獎懲
聯社根據各社任務完成比例,年終進行綜合考評。任務完成排名前六位的社,分別給予10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20xx元、1000元獎勵。
二、開展代理保險業務中存在的問題
1、取得代理保險從業資格人員配備不盡合理,“營業網點存在崗位輪換,一線人員取得資格證的.人員參差不齊。
2、保險業務處理操作不熟練。網點在操作保險業務時,憑證要素不全。
3、業績考評;我們內部制定了業績考評辦法,在運作產品中,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比如借款人意外險,借款人意外死亡,所欠我社的貸款由保險公司償還。
4、保險公司根據我社所營銷的產品制定出了相關的營銷方案和措施。
三、做好代理保險業務的建議
1、營業網點代理保險業務人員應有專業從業資格證,做到持證上崗,使代理保險業務有一個更好更快的發展。
2、加強代理業務技能培訓。嚴格執行各類業務培訓計劃,突出對從業人員專業知識培訓,代理保險業務經辦人員須在了解業務特點、了解客戶特點的前提下方可上崗從業。同時,在強化業務培訓的基礎上鼓勵員工積極參加各種從業資格考試,積極培養高素質人才。
保險代理自查報告 篇2
為了響應新鄉市醫保中心開展醫保基金專項治理活動的有關要求,經我院相關工作人員的努力,我院嚴格要求對科室醫保基金專項治理活動進行了自查自糾,對照標準,認真排查,積極整改,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醫保基金的安全運行。現將自查工作情況作如下匯報:
一、醫療保險基礎管理:
1、我院成立有分管領導和相關人員組成的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小組,具體負責基本醫療保險日常管理工作。
2、各項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健全,相關醫保管理資料按規范管理存檔。
3、醫保管理小組定期組織人員對參保人員各種醫療費用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如發現問題及時給予解決,不定期對醫保管理情況進行抽查,如有違規行為及時糾正并立即改正。
4、醫保管理小組人員積極配合縣社保局對醫療服務價格和藥品費用的監督、審核、及時提供需要查閱的醫療檔案和相關資料。
二、醫療保險服務管理:
1、提昌優質服務,方便參保人員就醫。
2、對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明碼標價,并提供費用明細清單,堅決杜絕以藥換藥、以物代藥等違法行為發生。
3、對就診人員進行身份驗證,堅決杜絕冒名就診及掛牌住院等現象發生。
4、對就診人員要求或必需使用的目錄外藥品、診療項目事先都證求參保人員同意并簽字存檔。
5、經藥品監督部門檢查無藥品質量問題。
三、醫療保險業務管理:
1、嚴格執行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規定,嚴格執行醫保用藥審批制度。
2、達到按基本醫療保險目錄所要求的藥品備藥率。
3、檢查門診處方、出院病歷、檢查配藥情況均按規定執行。
4、嚴格執行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管理規定。
5、嚴格執行基本醫療保險服務設施管理規定。
四、醫療保險信息管理:
1、我院信息管理系統能滿足醫保工作的`日常需要,在日常系統維護方面也較完善,并能及時報告并積極排除醫保信息系統故障,確保系統的正常運行。
2、對醫保窗口工作人員操作技能熟練,醫保政策學習積極。
3、醫保數據安全完整。
五、自查尋找不足,嚴改不留空擋:
雖然我院醫保工作取得一定成績,但距市醫保中心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如基礎工作還有待進一步夯實等。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1、個別醫務人員思想上對醫保工作不重視,業務上對醫保的學習不透徹,認識不夠充分,不知道哪些該做,哪些不該做,哪些要及時做。
2、在病人的就診過程中,有對醫保的流程及部分政策掌握熟練程度的有待進一步提高。
3、醫務人員病歷書寫不夠及時全面。
六、醫療保險政策宣傳:
1、定期積極組織醫務人員學習醫保政策,及時傳達和貫徹有關醫保規定。
2、采取各種形式宣傳教育,如設置宣傳欄,發放宣傳資料等。
經過對我院醫保工作的進一步自查整改,使我院醫保工作更加科學、合理,使我院醫保管理人員和全體醫務人員自身業務素質得到提高,加強了責任心,嚴防了醫保資金不良流失,在社保局的支持和指導下,把我院的醫療工作做得更好。
保險代理自查報告 篇3
國監浙監局公文中保會江管辦室件浙保監辦發﹝20xx﹞30號關于開展保險專業代理公司自查自糾和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各省級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為進一步鞏固、深化中介監管工作成效,著力治理保險代理市場小、散、亂、差的狀況,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利益,根據中國保監會《關于開展20xx年保險公司中介業務檢查和保險代理市場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保監發[20xx]3號)精神,我局決定對轄內保險代理市場進行清理整頓。清理整頓分為自查自糾、機構清理兩個階段。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糾
(一)自查自糾范圍自查范圍為20xx年和20xx年1-3月轄內各省級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保險代理業務,涉及重大問題可追溯與延伸。
(二)自查自糾內容自查自糾內容自查自糾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基本情況。包括注冊資本、經營狀況、高管情況、組織架構、制度建設、從業人員、許可證時效、職業保險、保證金繳存等內容。
2.存在的問題。存在的問題。
(1)是否存在為保險公司虛構中介業務的行為;
(2)是否存在銷售誤導的行為;
(3)是否存在挪用侵占保費、保險金的行為;
(4)是否存在不正當競爭和商業賄賂行為;
(5)是否存在涉嫌傳銷行為和非法集資行為;
(6)是否存在其他擾亂保險市場正常秩序、侵害保險消費者利益的行為;
二、機構清理
(一)清理標準
1.以代理保險業務為名為保險公司虛構中介業務、非法套取資金的各類保險代理機構;
2.內部管理混亂、業務長期無法正常經營的保險專業代理機構;
3.許可證失效的各類保險代理機構;
4.已無法取得聯系、名存實亡的保險專業代理機構;
5.存在涉嫌傳銷、非法集資等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有必要予以清理的各類保險代理機構。
(二)清理實施根據自查自糾情況,結合保監發[20xx]3號文精神,對部分自查自糾情況不到位和列為重點清理對象的機構,開展現場檢查,并依法實施清理。
三、工作要求
(一)認真開展自查。各公司要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按照以查促改、標本兼治的原則,組織各級分支機構,對照自查自糾內容和要求,應當針對存在的問題和清理重點,逐條逐項開展自查,全面、客觀反映公司的內控狀況和經營情況,并填制完成自查情況表(詳見附件)。
(二)制定整改方案。根據自查發現問題,各公司要認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目標和進度,細化相關整改措施,完善整改組織安排,確保整改方案切實可行、科學有效。
(三)實施整改并提交相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