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財政資金自查報告(精選3篇)
鄉鎮財政資金自查報告 篇1
區財政局:
根據《關于開展財政支農資金檢查工作的通知》(綿游財農(200)38號)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鎮領導高度重視,立即成立了以鎮長為組長,相關部門人員為成員的自查領導小組,由專人負責對我鎮20xx年和20xx年兩年各級財政安排的農口部門事業費項目支出和支農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了自查總結,并對存在的問題著力整改。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退耕還林資金。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我鎮退耕還林糧食折現補助及現金補助1010800元(其中20xx年532400元,20xx年478400元),兩年的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全部及時地按要求通過“一折通”向全鎮退耕還林農戶進行了發放。
(二)天保資金。20xx年至20xx年共使用天保資金2萬元,實行區級報帳制。
(三)其他支農專項資金。20xx年至20xx年度我鎮財政支農資金共使用14萬元,其中:水利建設資金4萬元,主要補助上方寺村、雨臺山村各2萬元,用于新建提灌站上;病險水庫整治4萬元,主要補助給了四清水庫2.5萬元,新豐堰1.5萬元,用于兩處水庫的維修補漏上;公路歲修0.5萬元,主要用于玉劉路的維修;抗旱資金1.5萬元,主要用于長林寺村0.5萬元,道碑觀村1萬元;農機行業管理補助0.5萬元,主要用于農機行業管理中;提水抗旱補助1.5萬元,主要補助給蘇家扁站、新橋站各0.5萬元,龍王廟站0.4萬元,馬兒灘站0.1萬元;電站維修1萬元,全部補助給道碑觀站用于電站維修;生產救災資金1萬元,全部用于上方寺村,屬區級報帳制。我鎮兩年的支農資金全部按時、足額撥付到了指定的項目實施單位或項目村。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一是財政專項資金補助面比較分散,單個項目補助資金少,撒“胡椒面”的現象仍然存在,不利于提高資金的整體效益。二是由于財政專項資金到位較遲,“拉馬填槽”現象依然存在。三是由于財政資金分口、分部門來源渠道較多,資金管理分散,拼盤項目由多個部門共同實施,每個部門各自為戰,缺乏整體規劃,部分項目存在前期準備不足,規劃、設計深度不夠,概算編制粗糙,項目建設難以達到預期的整體效益。同時不同渠道的投資在使用方向、實施范圍、建設內容、項目安排等方面存在重復和交叉的情況。
三、下一步整改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大項目資金的爭取力度。牢固樹立項目強鎮的意識,把抓發展真正體現在抓項目建設上。二是加大支農資金整合力度。在符合國家政策的前提下,對財政支農資金進行統一規劃、統籌安排,資金打捆使用。通過以獎代補、以物抵資、先建后補等政策工具,引導農民“互動”,形成在財政投入的帶動下,主要依靠農民群眾自己投工投資改善生產生活條件的機制。三是切實加強財政監管,推進依法理財。按照相關規定,加強內部監管工作,確保財政支農資金用在刀刃上,尤其是搞好救災、扶貧、以工代賑、天然林保護等項目資金的專項檢查,做到事前評估、事中監督、事后檢查驗收、跟蹤問效,杜絕擠占、挪用,隨意調整項目資金,確保資金不折不扣地落實到項目上。四是建立一套完善的項目資金監督管理機制,逐步實現項目資金的安排與監督職能分離、責任明確和相互制約的新機制,使項目的申報、審批、實施、監督走上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的軌道。
20xx年至20xx年使用的支農資金都是嚴格按照資金使用方向,性質安排支出,無擠占、挪用現象。財政支農資金為我鎮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保護和改善農村生態環境,提高農民生產生活水平起到了一定作用。防汛、抗旱、救災資金緩解了旱洪災情,把災害損失程度降到最低限度。支農資金的投入,有力推進了我鎮各項工作的順得進行。
鄉鎮財政資金自查報告 篇2
市農委:
根據《xx省農業委員會關于印發在全市農業系統開展強農惠農資金使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農財〔20xx〕109號)精神和市農委([20xx]180號)文件要求,農委對20xx年以來中央財政安排的補貼補助資金和基本建設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全面自查。從自查結果看,強農惠農資金在使用管理中能夠按資金使用要求正確使用,較好了發揮了財政資金的作用,對全市現代農業的發展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沒有出現違規違紀違法現象。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高度重視,認真落實通知精神。
農委認真組織學習180號文件精神,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落實,及時安排負責財務工作的同志對本單位20xx年以來中央財政安排的補貼補助資金和基本建設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全面自查。
二、分類疏理,查清資金來源情況。
經過認真疏理,我委20xx年以來中央財政安排的補貼補助資金和基本建設資金分為以下方面:
(一)農機購置補貼
20xx年以來,農機購置補貼共4366萬元,農機購置補貼實行縣級結算、直補到卡制度:農民實行全價購機,待農戶購機、申請補貼、公示、審核等手續完成后,農機化主管部門定期出具補貼資金結算確認清單,財政部門審定后再把補貼額直接打到購機農戶的直補卡帳戶上。
(二)農民培訓資金
20xx年以來,新型職業農民培訓資金共329.9萬元。為促進我市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工作的順利開展,我市成立了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工作小組,負責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檢查工作,同時制訂了新型職業農民培訓資金管理辦法。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培訓機構,并按照《xx市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實施方案》中標后,撥付30%資金到培訓機構,培訓完成通過驗收后撥付剩余70%資金到培訓機構。截止16年1月18日,撥付資金100%。
(三)重大農作物病蟲害防治
為加強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工作,規范和加強農作物病蟲害防治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制定了《xx市重大農作物病蟲害防治資金管理辦法》。
(四)種養業良種工程
20xx年,良種補貼285萬元。
(五)漁政設施
20xx年農業部下達漁政工程項目資金17萬元,用于漁政執法快艇建造。資金一到位立即著手招標、政府采購等相關手續,經過集中招投標交易中心公開招標最后確定由太陽鳥游艇股份有限公司負責建造。20xx年3月底接收漁政執法快艇一艘,該項目工程順利完工,并通過了項目驗收。
三、按規定使用資金,沒有出現違規違紀違法現象。
以上資金都按照規定進行申請、分配、撥付、管理和使用,實行的公開招標,程序合法有效,資金使用正確,沒有出現違規違紀違法現象。
四、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監管水平。
在今后工作中,我們進一步完善各項制度,加強檢查督查,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會計制度,提高資金監管水平,確保國家強農惠農政策落實到位。
鄉鎮財政資金自查報告 篇3
莆田市財政局:
為全面落實中央、省、市的強農惠農政策,確保各項資金落到實處,根據莆田市強農惠農富農資金監管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開展20xx年強農惠農富農資金在線監管糾風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莆惠管〔20xx〕2號)精神,我局高度重視,及時布暑安排,成立了強農惠農富農資金監管糾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實際制定了《莆田市林業局關于開展20xx年強農惠農富農資金監管糾風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縣(區)林業局對照強農惠農項目資金的檢查項目和內容,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匯總報告如下:
一、強農惠農資金收入、落實到位情況
(一)造林綠化補助資金。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各縣區林業局造林綠化補助資金實際收入總額6552.27萬元(其中:20xx年4715.96萬元、20xx年上半年1836.31萬元),已落實到位5070.23萬元(其中20xx年3235.81萬元、20xx年上半年1834.42萬元)。
(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各縣區林業局生態林補償基金實際收入總額1746.97萬元(其中20xx年1167.67萬元、20xx年上半年579.3萬元),已落實到位961.18萬元(其中20xx年918.58萬元、20xx年上半年42.6萬元)。
二、主要做法
(一)造林綠化工作開展情況
20xx年全市完成“四綠工程”建設19.41萬畝,造林更新3.51萬畝,共完成造林綠化22.92萬畝,占省下達任務的120.63%。20xx年上半年全市完成“四綠工程”建設3.18萬畝,林分修復11.33萬畝,人工造林更新2.84萬畝,共完成17.35萬畝,占省下達任務的106.67%。
1.及時分解,明確任務。我市根據各縣區(管委會)林地資源等實際情況,下發了《全市造林綠化任務下達的通知》,及時把任務分解下達到各縣區(管委會),并提出具體要求。為了進一步明確造林綠化任務,市政府每年又發出了《莆田市人民政府關于切實抓好造林綠化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深化思想認識、推進生態建設,明確目標任務、突出工作重點,強化有力措施、狠抓任務落實,建立目標責任、切實加強領導的具體意見。我市還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強化部署,并向各縣區(管委會)和市直相關部門下達造林綠化目標責任書,落實責任,推動發展。
2.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各級各部門加強造林綠化宣傳,宣傳造林綠化對加快國家森林城市和生態市建設、打造宜居港城的重要意義,宣傳造林綠化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措施,宣傳造林綠化各級政府扶持政策,傳播森林文化、倡導人與自然和諧的重要價值觀。每年3月,組織市各套班子、機關單位干部、莆田軍分區和武警部隊官兵及群眾一起參加義務植樹勞動,拉開了全市春季大規模義務植樹勞動的帷幕。各縣區(管委會)和鄉(鎮)政府也精心組織黨政軍民參與的大規模義務植樹活動,擴大社會影響,全市掀起造林綠化新高潮。
3.轉變方式,促進發展。一是搞好規劃設計。按照“全面規劃、注重實效、先急后緩、分期實施”的要求和“山水園田統一規劃,喬灌草、花果樹一起上,帶、網、片、點相結合”的原則,做好“四綠”工程建設的規劃設計。二是狠抓林地落實。造林地的落實是確保完成任務的關鍵,“四綠”工程建設要落到非規劃林地、可造林地塊和“三沿一環”可補植林地。對于現有的采伐跡地、火燒跡地和極少量的荒山,做到逐塊落實,及時造林。今年共落實15.5萬多畝造林地,有效地保障了今年造林任務的順利完成。三是做好苗木供應。林業部門根據今年造林任務,認真測算造林綠化所需苗木的樹種、規格和數量,及時做好苗木的準備和調劑。四是加快苗木花卉基地建設。針對今年及以后我市持續推進“四綠”工程建設的實際,大力扶持重點花卉苗木基地建設,適時調整苗木的組成結構,加大鄉土闊葉樹種苗木、綠化大苗的培育,確保苗木供應。今年我市通過落實各級政府花卉苗木優惠政策,強化科技支撐,加強產銷對接,完善社會化服務,推動花卉苗木專業化、標準化、設施化生產和規模化經營,我市的花卉苗木生產初具規模,基本實現造林綠化苗木自主化。五是強化科學造林。根據樹種的生物學特性,做到適地適樹,科學配置造林樹種和密度。在造林更新上,大力提倡不煉山造林,維護地力和生物多樣性。在重點生態區位,通過采取間伐、補植、套種等人工措施,加快調整樹種組成,改善林分結構,促進形成樹種多樣、針闊混交、異齡復層的復合型林分。在城鄉綠化上,選擇景觀效果好、經濟價值高的名貴和優良鄉土闊葉樹種,以豐富森林景觀,提高城鄉綠化美化水平。
4.配套扶持,增加投入。為推動造林綠化發展,我市將造林綠化資金列入預算,增加投入,配套補助。在省對今年造林綠化各項目補助標準的基礎上,市財政對綠色城市、綠色村鎮、綠色屏障、綠色通道建設按300元/畝標準補助;對高速公路、鐵路森林生態景觀帶建設3000元/畝標準補助;對林分修復補植按省標準40元/畝補助;對生物防火林帶建設按500元/畝標準補助;對珍貴用材樹種造林按250元/畝標準補助。并要求縣區(管委會)按市標準配套。
5.強化督查,落實責任。市林業局建立由局黨組書記、局長方寶昌總負責、黨組成員帶隊、相關科室掛鉤的組織分工負責制,抽出時間下鄉對各縣區(管委會)今年造林綠化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督促,了解造林綠化進展情況,特別是重點工作進展情況、發現和幫助解決具體問題,推動造林綠化進度。各縣區通過委托專業隊伍養護、聘請專人養護、村民自我養護等不同方式,建立長效管護機制,全面落實“誰栽、誰有、誰受益”的'政策,明晰產權和經營權,確保樹樹有人管、塊塊有業主,達到植一株、活一株、綠一處、成一片的效果。
(二)造林綠化資金管理情況
嚴格按照財經制度管理、使用造林綠化補助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使用公開透明,專款專用。一是嚴格根據省財政廳、省林業廳制定的《關于印發〈福建省省級造林綠化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閩財農[20xx]1號)精神,對造林綠化補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獨立核算。造林綠化主體完成當年度造林綠化任務后,首先由各縣區林業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組織檢查驗收,并將結果上報省市林業局、財政廳,由省林業廳和財政廳開展抽查驗收,造林驗收期間,市紀委駐農業局紀檢組還在我局網站開設舉報電話,方便群眾監督,造林驗收合格后,將資金撥付到位。二是詳細制定資金用款計劃,編制《造林綠化資金發放清單匯總表》,上報財政部門核準后發放補助資金。對驗收合格的政府部門及公司造林的,直接將補助資金匯入賬戶,對個人造林驗收合格的,補助資金通過“一卡通”發放到戶。三是補助資金下撥情況及時錄入造林綠化補助資金在線監管平臺系統,在資金分配中做到政務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經自查,未發現多頭申報、虛報冒領、套取資金問題。
(三)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工作開展情況
1、規范護林員隊伍管理。從抓護林監管員隊伍建設入手,狠抓隊伍管理。公開護林員選聘條件、責任與報酬,由村民公開競聘護林員,簽訂管護合同書,明確護林員的責、權、利。及時兌現管護經費,提高護林積極性。定期舉辦培訓班,增強護林監管員素質。對在去年護林工作中不能履行護林員職責義務和無法完成護林任務的護林員給予解聘。20xx年度嚴格按照管護責任主體單位推薦、鄉鎮人民政府和林業站共同審核、區林業局審批的程序嚴把護林員關,對稱職的護林員進行續聘,不稱職的護林員予以解聘,并與所聘用的護林監管員簽訂《生態公益林管護合同書》。
2、加強資源監管力度。建立以地理信息為平臺的生態公益林監測管理機制,實行地籍小班管理,加大森林資源監測力度.及時掌握變化動態。
3、加強“森林兩防”工作。積極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和“以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森林兩防工作方針。一是嚴格控制野外用火,開設防火路和生物防火林帶,預防森林火災的發生。二是采取設置隔離帶和樹種改造(或套種闊葉樹)等有效措施,抑制松突園蚧疫情的蔓延趨勢,減少資源損失。
4、強化源頭管理。科學合理地規劃山地綜合開發,控制山地綜合開發的規模,不提倡開山造果,狠殺毀林種果的風氣。同時采取有效措施,預防亂砍濫伐現象的發生。
5、規范管理,加強監督。由縣區財政局通過郵政儲蓄“一卡通”方式直接匯入村民戶頭。建立長效監督機制,充分發揮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大監管力度,對違反政策規定的行為要給予堅決糾正。并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對生態林補償基金發放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四)生態公益林資金管理情況
根據省財政廳、省林業廳制定的《福建省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閩財農[20xx]33)精神,各縣區實行財政專戶直撥辦法,推行管護費用的定額支付和其他費用的報帳制度,完善補助資金管理機制。一是縣區林業部門依據簽訂的《管護行政責任書》、《生態公益林管護合同書》和《管護主體管護合同書》,將所屬單位的重點生態公益林資料匯總后上報給財政部門,經財政部門審核后把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撥到縣區林業部門,縣區林業部門設立省重點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專戶,實行專戶管理,并全權負責補償經費的發放。二是縣區林業部門參照所簽訂的《管護行政責任書》和《生態公益林管護合同書》內容,根據實際情況和管護面積把護林員工資下撥到各鄉鎮,由鄉鎮發放給護林員;村級監管費年終一次性發放到鄉鎮戶頭,再由鄉鎮發放到各村委會。三是所有者補償費,由鄉鎮負責對補貼對象、項目、標準等有關事項進行登記、審核、調整和匯總工作,編制生態林補償資金分戶花名冊,并報縣區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再經財政部門確認后,由財政部門通過郵政儲蓄銀行惠農“一卡通”直接匯入農戶戶頭。四是基層林業站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縣區林業部門對林業站發放的補償性支出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監督。五是重點公益林無林地的補償性支出應全部用于造林、撫育支出,由縣區林業部門組織實施。六是補償基金“一卡通”發放花名冊通過網上公布,接受社會監督。經自查,未發現多頭申報、虛報冒領、套取資金問題。未發現截留、擠占、挪用資金的問題。
三、存在主要問題
個別鄉鎮未按要求采用“一卡通”發放生態林資金,資金發放進度緩慢;個別鎮村干部對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管理的嚴格性認識不足,不夠重視監管工作;個別鄉鎮雖然已結合“一卡通”發放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但只發放到小組長,沒有將資金發放到林農手中;個別鄉鎮生態公益林的權屬、面積存在糾紛,在生態公益林補償金分配上意見不統一,影響了生態公益林補償基金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