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工作的自查報告(精選5篇)
社會救助工作的自查報告 篇1
一、救災救濟工作
20xx年我市范圍內遭受了較為嚴重的內澇、低溫冷凍、風雹、洪澇、病蟲等自然災害,給災區人民的生產生活造成較大影響。據統計,全市農作物受災面積267058公頃,占播種面積的58%,絕收面積102885公頃,占受災面積的39%;受災人口371922人,占農村人口的52%,緊急轉移安置災民498人;倒塌和損壞民房1357間;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805萬元。
(一)加強領導,及時部署救災工作。各級黨委和政府十分重視救災工作,在災情發生后,積極組織民政、農委等有關部門深入災區核查災情,幫助災民解決種子、生產資料、資金和恢復重建的困難問題,盡一切努力減少災害損失。市政府適時召開了全市防汛工作會議,專題部署了防汛備災工作。市民政局多次下發通知,下派工作組15個40人次,督促各地做好防汛備災、災情報告和災民救濟工作,確保了救災工作有序進行。全市嚴格執行災情零報告制度,得到省廳的肯定。
(二)嚴格資金管理,保證災民基本生活。全市在進行全面救災款自查的同時,接受了審計、人大等上級有關部門近半年時間的延伸審計和監督檢查。針對基層救災物資管理不規范問題,市局8月份制定出臺了《社會捐助款物和救災物資管理規定》,提高了全市救災管理工作水平。年初,通過2次調查,制定了全市20xx年春夏荒災民救助方案,采取災民自救、政府救濟、社會幫扶、互助互濟等形式,有效開展災民救濟工作。全市發放災民救助卡3.86萬個,實施政府救助12.9萬人次,安排救災款591萬元,確保了需救濟災民每人每月30斤口糧。
(三)積極構建災害緊急救援體系。我市切實加強救災綜合協調工作,在4月份啟動了災情會商制度,并建立了災情會商的聯絡體系和會商工作人員庫。按照《省特大自然災害救災應急預案》的內容,重新修訂了《市特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并完成《市災民緊急轉移安置預案》、《市敬老院火災緊急事件處置預案》的起草工作。確保按預案要求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將災害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積極引導災民生產自救。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和民政部門向災民做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教育群眾樹立抗災救災意識,自救自立,充分發揮救災主體作用。各縣(市)區政府積極協調,統一組織向修路、采礦、運輸、建筑、林業生產等周邊市場和外地轉移勞動力10萬余人;并號召災民進山采集山產品,從事工商副業,發展庭院養殖和畜牧等增加農民收入。
(五)積極推動經常性社會捐助工作。按照國家和省的部署,積極推進社會捐助工作。在市福彩公益金資助下,由市區民政部門建立了1處示范性“慈善愛心超市”,對市區特困優撫對象和城市低保人員進行救助。目前,也已經建立慈善超市,其他縣的此項工作正在積極運作,可望在每個縣(市)區建立1處或多處慈善超市。為配合慈善超市的啟動,全市認真開展捐助月活動,共接收捐款0.92萬元,物資4萬件。此外,由于積極爭取,得到省廳3個項目22萬元的老區改造資金支持。
二、城市低保工作
截止12月末,全市保障人員78743人,月發放保障金497.1萬元,累計發放保障金5836.9萬元。全市城市低保人均補差達到63元,超過省里要求的人均補助60元的目標。
(一)強化和規范動態管理。繼續推進“城市低保規范服務年”活動。今年2月份修訂出臺《市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于4月1日正式實施。各地將保障人員分類動態管理和核查,及時辦理增發、減發、停發保障金手續,確保保障人員有進有出,保障金有升有降。截止年末全市比上年新增保障人員6582人,停發5685人。全市各地實行了微機備案和“一戶一檔”管理,在媒體上公布了熱線電話,實行首問責任制,沒有因工作失誤越級上訪問題。
(二)嚴格資金管理。年初,全市落實地方財政低保資金預算540萬元。省撥我市4229萬元轉移支付資金全部下撥到位。在國家補助資金沒有及時撥付的情況下,全市各地民政部門積極協調財政部門,由地方自籌資金按月墊付發放保障金,做到了足額按時發放,維護了社會穩定。6個縣(市)區通過銀行、郵政部門全部實現了保障金社會化發放。
(三)切實提高低保水平。按省的有關要求,將提高低保水平工作列入市委“6項利民行動、辦好26件實事”實施方案。經過大量的調查測算、匯報爭取工作,6個縣(市)區均提高了保障標準(目前為市區150元、縣127元、其他縣市120元),平均上調了17%。同時還實行了分類施保,各地對重殘、重并鰥寡孤獨、學生和70歲以上老人給予加發10%-20%低保金的照顧。
(四)積極推進城市醫療救助工作。按省統一部署,于5月中旬開展了城市醫療救助對象調查摸底工作。據調查,全市低保人員中患大病和常見病人數分別為4203人和15300人,占低保總人數的5.4%和20%,因病致貧人數為35180人,占低保總人數的45%。為進一步推進開展城市醫療救助提供了基礎數據。抓住出臺《保障辦法》的契機,還制定落實了保障人員就業、就醫、就學、住房、法律援助等內容的救助政策。為鼓勵就業,對市區主動申報就業收入的低保人員實行了為期3個月“低保漸退”制度。
(五)深入開展社會保障試點工作。按試點工作要求,民政部門承擔領取失業救濟期滿符合條件人員納入低保,和對無力參加養老保險的城鎮集體企業退休職工本人按低保標準發放生活費的工作任務。主管領導和救災救濟科人員都被抽調到市試點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任職,在及時制定工作方案的同時,利用全市試點動員會的機會,對各縣(市)區領導進行低保業務培訓。同時配合勞動部門對集體企業退休職工進行核定,保證了城鎮社保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
(六)積極做好取消農業稅試點工作。于4月份抽調人員,參加省廳取消農業稅試點縣的調研和起草全省實施農村五保供養和社會保障工作。并多次組織開展對農村五保供養、農村特困人口和醫療救助情況調查。據調查,全市有五保人員4247人,其中已保人員為2876人,分別為集中供養696人,分散供養2180人;有農村特困人口44412人。于8月份抽調人員到市稅改領導小組和辦公室任職,在與局有關科室配合制定全市農村五保供養、農村低保、醫療救助、村級組織設置等具體意見的同時,還對各地實施方案進行了審核。并完成了省廳部署的3篇調查報告和論文撰寫任務。近日,又專門下發了《關于切實做好取消農業稅涉及的民政工作的緊急通知》,成立督查組,深入督促各地按政策、按時限完成稅改有關工作。
社會救助工作的自查報告 篇2
一、城鄉低保制度執行與實施效果評估,進一步完善低保政策的意見和建議。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支柱之一,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最后安全網”。規范最低保障制度的實施有其必要性,可以將有限資金集中救助到最需要的人身上。低保制度在促進社會認同,促進社會保障制度,促進保障權利實現和促進社會和諧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也導致了救助以外的效果,在滿足基本需求以外的外延不斷擴大,將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納入實施范圍,潛在問題逐漸凸顯。集中反映在三個方面
一是有助“福利依賴”的形成與低保配套的多種優惠政策加起來比不少行業工資還實惠的多,享受低保吸引力也就越大導致處于低保邊緣的人千方百計得到低保待遇,吃政府“皇糧”,可以不要錢,但要低保證;
二是降低就業欲望,就業積極性下降,由追求工資收入,轉為追求福利待遇,威脅用人單位不許招其就業,甚至出現就業工資與低保救助倒掛,也要看重低保;
三是造成新的不公,低保戶與低收入家庭之間僅不到三百元差距,但隨著低保待遇含金量增加,使之成為反差,由此造成居民之間,干群之間關系緊張,甚至沖突,直接威脅社會穩定。
實施難點
1、利益分配和協調問題
利益分配是低保制度實施的難點,其一低保涉及每個居民的切身利益,其二救助標準低,達不到保障最低生活的目的,提供名目繁多的救助太高,不工作與工作又相差無幾,就會養懶漢,不利于發揮個人潛能。已經獲得低保待遇的,除非自己退保,否則很難取消低保待遇。
2、調查取證問題
1)“合法”創造條件獲取低保待遇,如提供醫療診斷,真假難辨。
2)隱性就業不申報或者瞞報。
3)人為失業,有勞動能力、沒病卻在規定時間內未能找到工作或有適合工作不干等(規正人員有意透露身份使之應聘失敗)
4)隱瞞工作收入,讓單位開無收入證明或低收入證明。
3、特殊人權退保問題
“歸正”人員,由于暫時無工作讓其享受低保待遇,然而當他們就業或者發生隱性就業,要取消低保待遇時,他們便軟磨硬泡甚至威脅社區,明知不再符合低保條件,但如果沒有做通工作還要繼續給予保留,否則他就破罐破摔,這也是居民最反感的。
二、醫療、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制度實施效果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專項救助均可按照正常程序依法救助。
三、從實際工作經驗來分析低保制度、專項救助制度與臨時救助制度的關系,怎樣在制度設計上進一步改進和完善。
基于低保制度的科學規范管理,低保內涵越來越豐富,從保障基本生存權到除保障基本生活外,還有醫療、教育、住房等優惠。各種單項救助和慰問措施同時集于低保家庭,促使部分有就業能力的形成“福利依賴”。
社會救助工作的自查報告 篇3
生活無著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是新時期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基石。近年來鎮黨委、政府和民政部門高度重視,十分關注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現就我鎮生活無著落流浪乞討人員社會救助管理工作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 我鎮生活無著落人員現狀
從各村(居委會)摸排情況看,、孫店、郭營三個集鎮是流浪乞討人員的主要乞討場所,通過摸排,共摸排無著落流浪乞討人員1人,是外地人員,來我鎮時間不長,靠沿街要菜,自己撿破爛及周圍好心人施舍為主,無固定住所,對社會的穩定不會造成危害。也曾將其送到鎮社會救助機構實施過救助。
二、 主要做法
(一)認真落實《XX省生活無著落流浪乞討人員管理辦法》及《實施意見》;
(二)建立鎮、村(居委會)及社會共管機制,形成鎮村信息網絡,做到及時發現,及時登記,及時報告;
(三)建立完善流浪乞討人員《個人基本檔案》;
(四)積極做好外地流浪乞討人員的勸返工作,加強對外地流浪乞討人員的安全防護;
(五)認真做好和加強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教育管理工作,依法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六)堅持與派出所聯合排查制度對因家庭矛盾造成流浪乞討人員,努力做好說服教育工作,勸其返鄉。不能勸其返鄉的,要加強社會救助管理。因精神疾病、癡呆傻等生活不能自理的流浪乞討人員,在做好安全防護的`同時,要履行安全檢查制度,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通過共同努力,無一起因流浪乞討人員而引發案件發生。
在上級民政部門的領導和支持下,雖然我鎮生活無著落人較少,無群討群要、惡討惡要流浪乞討現象,但與上級的要求還有相當的差距,還存在諸多需要改進完善的地方,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是一項既復雜又長期的工作,力爭通過鎮、村(居委會)及社會多方共同努力,把我鎮流浪乞討人員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做好做細做扎實。
20xx年7月22日
社會救助工作的自查報告 篇4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緊緊圍繞“兩個率先”目標,在加快經濟發展、促進各項社會事業協調發展的同時,始終把人民群眾的冷暖放在心上,高度重視社會困難群體的幫扶工作,傾心盡力為他們辦實事、辦好事。方法上采取了政策、資金、覆蓋、管理、指導五個到位;形式上落實了災害、大并臨時、家屬、政策五種救助方式。同時對今后如何進一步做好社會救助工作提出了六大設想,使我市相當數量的社會困難群體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市人大常委會內司工委和辦公室的有關同志根據工作需要,先后赴虞山鎮和新港鎮開展了關于我市社會救助工作情況的調研,根據民政工作一線同志的要求和社會困難群體的呼聲,現提出幾點建議,供有關部門參考。
一、加強領導,進一步提高對社會救助工作的認識
社會困難群體就生活在我們身邊,是社會的一員。在這部分群體中,有曾經為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作出犧牲和貢獻而致傷致殘的人員;有由于受國家體制改革和企業結構調整影響而下崗失業的人員;有由于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被拆遷造成失地、失業的人員;還有就是因病因殘致貧的困難群體,他們應當得到社會的補償和幫助。如果這些困難群體的困難不能很好地解決,必定將成為社會不穩定因素。
因此,社會困難群體救助是一項關系到我市實現“兩個率先”,關系到小康社會的全面建設和發展的大事,是影響社會凝聚力和社會穩定的民心事業。各級政府和領導必須高度重視,統一思想認識,切實加強對社會救助工作的領導,把社會救助工作擺上議事日程,并采取有力措施,幫助社會困難群體解決問題,把民心工程辦好、辦實。
二、規范制度,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對社會困難群體的救助,是幫助他們解決生活困難的主要手段,而完善制度建設,是困難群體得到及時有效救助的'保證。目前,我市的社會救助體系已進入穩定發展階段,針對困難群體不同的需求,有針對性地建立了多種救助方式。根據我市經濟發展水平,科學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特別是農村低保對象的補助標準,要逐步與城鎮低保標準接軌。要采取相應的措施,使這部分困難群體有病能醫、有學能上。
要切實解決好“四殘”人員的安置工作,隨著企業改革進程的不斷加快和轉制升級,原有不少福利企業中的“四殘”人員也紛紛下崗(不再享受補貼),基本的生活來源得不到保障,建議可采取社會化安置的方式,也就是按職工總數的比例來接收四殘人員或按比例負擔四殘人員生活費用。要繼續強化低保對象、貧困戶與企業掛鉤扶貧脫貧和結對幫扶制度,建議新一輪幫困的對象由鎮民政辦和居委會提出,從而能切實有效地解決困難群體的生活,做到扎口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
三、增加投入,切實保障困難群體基本生活
資金是社會救助的物質基礎,政府資金等資金投入是開展社會困難群體救助的主要措施,也是提高我市社會救助能力的主要手段。在座談會中,廣大民政干部呼吁較為強烈的是要結合我市經濟發展水平,適度增加財政支付比例,增加社會幫扶資金,增加社會福利基金,使我市社會困難群體都能按政策規定及時足額地得到救助,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四、與時俱進,積極探索發展社會救助民間組織新路子
社會救助是一項涉及全社會的系統工程,要從政治、經濟兩方面著眼,采取政府決策、政策調整、法制建設、社會救援等多種手段,多管齊下,才能有效解決。要積極發展社會救助民間組織,鼓勵、吸收社會各界人士參與社會救助,是解決資金問題的有效途徑。要探索以社會互助為宗旨的民間組織和群眾自發組織的扶危、濟困、安老、助殘、扶幼、救孤等慈善會、福利會、基金會,使其成為救助社會困難群體的主要載體。
(1)實施鼓勵發展的政策。政府部門要進一步轉變職能,將部分社會救助和社會服務的具體事務工作轉移給民間組織去做。在城區將有條件的離退休人員和下崗失業人員組織起來,以社會團體的名義在社區開展各種類型的互幫互助活動,政府可出臺相應政策,對承擔社會救助責任的團體或組織給予資助,以吸引和帶動更多的社會財力,幫助困難群體。
(2)積極開展志愿者活動,組織以奉獻、互動、互助、互愛等內容的公益性福利工作。形成對社會困難群體,有殘幫殘、有弱幫弱的物質幫助和精神撫慰。
(3)積極探索設立社會救助基金會。目前,要在從事社會公益事業的公立基金會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和允許國內外企事業單位、組織或個人利用其捐贈的財產設立私立基金會,并允許他們以個人或企業、組織的名稱命名,鼓勵有實力的先富起來的企業家回報社會,將一部分自由資金和財產捐贈出來,用于社會救助事業,允許他們有個人冠名權。凡是救助性民間組織捐贈的資金財產,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調動社會各界參與社會救助的積極性。
社會救助工作的自查報告 篇5
社會救助工作是一項惠民工作,工作的好壞直接影響社區居民生活和社區的`安全穩定。為把這項工作做好,上半年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廣泛宣傳,擴大政策知曉率。
建立了“社區—(單位)小區—樓棟”宣傳網絡。大力宣傳社會救助政策:一是在社區內張貼橫幅宣傳標語5條;二是發放宣傳資料200多份,每個小區內都有固定的宣傳欄,大大提高了社區居民對社會救助政策的知曉率。
二、開展以低保救助為主,其他救助為補充的社會救助工作。
根據困難家庭情況分類施救,做到應保盡保。上半年新增低保對象32戶,保障人口61人;為13個大病救助對象申請了醫療救助。為特困戶居民覃遵戰解決臨時救助500元。
三、遵守社會救助工作原則,做到了公開、公平、公正。
一是配合縣社會救助局和鎮民政所,對社區內已享受城鎮低保對象進行了一年一度的年審,社區低保戶221戶(其中三無對象10戶、特困對象132戶、邊緣戶79戶),年審走訪對象201戶,年審入戶率達91%,經過年審,提標的有8戶;停保的8戶(家庭收入有所改善),農村低保年審排查5戶,取消1戶(死亡),其余4戶維持原標;并將結果進行了公開。二是對申請低保的對象嚴格按照政策、審批制度和程序進行辦理,上半年共走訪調查申請對象43戶,報批32戶。
摸清了殘疾人底子,并進行了分類,至5月31日止,我社區共有殘疾人125人,有46人享受低保。
及時準備地上報了殯葬改革信息資料。至5月31日,我社區共死亡居民12人,其中單位職工9人。
完善資料,各類報表上報及時準確。一是對社區內低保戶做到一戶一檔管理制,做到資料完整、內容齊全;二是第月各類報表報送及時準確,按月裝訂,以備歸檔;三是其他資料(優撫對象、殘疾對象)力求完善,裝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