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工作自查報告
3、根據季節的不同對有關安全情況進行重點教育檢查,做到防患于未然。交通安全、飲食衛生等要常抓不懈,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校舍及各項設施檢查
房屋檢查嚴格執行中心校規定的安全檢查制度,正常情況下每學期檢查三次,開學初和5月中旬已檢查了兩次,(重點檢查:房屋基礎、主體結構、屋架結構等重要部位,做到檢查細致,不留死角;檢查結果及時上報學校。)加強校園內校舍的經常性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維修解決,確保安全。
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和各線領導經常性檢查各層,各部門設施的安全使用和防范工作,做到時時警惕,每次使用重視,每月自我檢查,保證校內設施的正常安全使用。暢通信息反饋渠道,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立即處置,掃除一切有礙學校教育的不安全因素。
用電、防火檢查
(1)、加強學校各種電器的保管、檢修、使用,發現線路老化裸露,插座、插頭有安全隱患,在及時上報的同時,由學校總務處安排人員立即解決。
(2)、學校禁止使用電爐子、電暖器、電大壺、電褥子等電器,如發現一定嚴肅處理,出現不良后果,責任自負。
(3)、師生要養成隨手關閉開關、拔掉電源的好習慣。嚴禁超負荷用電。
(4)、教學設備及設施,執行誰主管或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如發生安全事故,將視情節追究責任人、當事人的責任。
(5)、學校的滅火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圖書室前、遠程教室、微機室等處),有關教師必須了解滅火器的原理及使用。
交通安全
(1)、加強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師生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在路上靠右行走(行駛),不在路上追逐打鬧,不做有礙交通安全的活動。
(2)、學年初,班主任和學校簽訂安全責任書,學校向家長發放安全通知書,把到校、離校的準確時間告知家長,以便家長及時接送孩子。做到家長、學校來共同教育學生,防止事故發生。
(3)、各班實行路隊制放學,班主任必須把學生送出校外。
(4)、騎自行車的師生要做到鈴、閘、鎖齊全有效,勤維修保護車輛,保證車的狀況良好,否則,不準騎。學校嚴禁不滿12周歲的學生騎車上下學,不許騎車帶人。對騎自行車的學生要登記造冊,做到心中有數,并與其家長簽訂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嚴禁在校園內騎車。
(5) 對于坐班車的學生學校與家長簽訂了責任狀,家長與司機簽訂了安全用車協議、進一步明確了責任。
校園安全
(1)、嚴禁陌生人進入校園,發現可疑人或有擾亂教育教學秩序的要及時制止,或與上級聯系,打110報警。
(2)、加強校園周邊的綜合治理工作,嚴禁校門口擺攤、堆雜物,嚴禁遠離校園的小商小販向學生出售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及有危險的物品,嚴禁在校園周圍有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的活動。
(3)做好與缺勤學生家長的聯系溝通工作,對未按時到校的學生教師必須在第一時間與家長取得聯系,消除一切因教師工作疏漏而造成的學生安全隱患及事故。
(4)、教師上課前必須填寫好班級日志,發現問題及時與班主任聯系。
(5)、上課期間所有教師必須與學生在一起不能離崗。
(6)、學生課間活動,上、下操都有值勤教師和學生在樓梯處值班以免發生擁擠踩塌事件。
(7)、學生因生病中間離校必須由家長接送,并由班主任和家長簽訂出門條交門衛后方可離校。
(8)嚴禁學生將管制刀具、有危險的玩具、物品帶進校園。
(9)、所有學生必須在4:55之前離校,教師不準在靜校后留任和學生,一、二年級必須集體離校。
(10)、學生上、放學時間門口每天都有兩名領導值班,教師放學必須把學生送到校外。
(11)、所有領導必須在學生全體離校后對學校門窗檢查無問題后方可離校 。
加強學校教學安全
(1)、上課時間教師必須提前兩分鐘到崗,嚴禁教師中途離崗。
(2)、嚴禁教師把不良情緒帶入課堂,嚴禁教師在課堂上發泄情緒亂扔東西,以防傷著學生。
(3)、科學課上有危險的演示實驗必須到實驗室去上,同時注意學生的人身安全。
(4)、體育課教師要及時檢查設施,預防不安全隱患,不做有危險的游戲。
(5)、微機教師上課前后、電教員(包括有用電器活動的組織者)在每次活動前后都要認真檢查電源、線路、電器等是否正常,保證安全使用
加強校內外活動安全教育
(1)、加強學習,嚴禁教師出現體罰或變相體罰現象。
(2)、學生在校的活動,誰組織誰負責,誰的課誰負責;課間活動教師(尤其是班主任)一定要加強教育;倘若由于教師的失職、體罰或變相體罰及課堂打架等出現的傷害事件,由任課教師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