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部自查報告(精選3篇)
項目部自查報告 篇1
20xx年建設項目自查報告根據區區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做好迎接中央檢查組對工程治理重點領域進行集中檢查有關準備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局的各建設項目的實際情況,對我局負責所有工程的進度及存在的問題認真自查,現匯報如下:
一、村衛生室建設
我局20xx牽頭新建的xx鎮谷通村等十三個村衛生室:每個投資5萬元,建筑面積60平方米其中青巖鎮谷通村,貴筑辦事云上村、尖山村,溪北辦事處上水村、養牛村,黔陶鄉趙司村,高坡鄉硐口村新安村生室均已竣工并組織驗收合格;久安鄉打通村衛生室已完工,待驗收;高坡鄉云頂村主體已完工,正在裝修;石板鎮石板一村,孟關鄉改毛村、上板村衛生室正在施工;
二、鄉鎮衛生院污水處理系統建設
我局獲準新建清溪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區疾控中心、青巖鎮衛生院、石板鎮衛生院、黔陶鄉衛生院、高坡鄉衛生院、黨武鄉衛生院、馬鈴鄉衛生院、湖潮鄉衛生院、麥坪鄉衛生院、久安鄉衛生院等12家污水處理系統每個投資10萬元,共計120萬元。現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待污水蓄滿后驗收。
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
1、貴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總投資475萬元,建筑規模1900平方米
2、清溪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總投資290萬元,建筑規模1400平方米,選址位于棉花關社區原電桿廠,已開標,待中標通知書下達后和施工單位簽訂合同開始施工。
四、存在問題
1、石板一村衛生室建設由于地處偏遠,運輸困難;孟關鄉改毛、上板村由于近年來建設力度較大,選址較為困難,致使工程進度緩慢。
2、由于兩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選址變化較大,故部分手續尚未辦理完畢。
五、今后工作計劃
1、加強監督,嚴把質量、安全關。
2、強化措施、認真做好督促和協調工作,完善建設項目建設手續。
3、及時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確保項目高質量、高效率完工。
4、及時上報工程進展情況和存在問題。
項目部自查報告 篇2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項目部安全工作,響應上級號召,切實保障廣大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保證工程正常的施工秩序,結合項目部實際,項目部進行了自查,具體情況如下:
主要從事故控制、安全管理、現場管理三方面入手,分別對項目部事故控制情況、第一責任者到位情況、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情況、制度建設和日常管理情況、作業場所、施工機械設備、臨時用電、施工區域交通、防火的安全情況進行了詳細的檢查。
檢查結果如下:
一、項目從開工至今,為發生過任何事故及職工群體健康事故。
二、項目部領導重視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認真傳達貫徹國家和上級安全管理的規定和有關會議精神,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組織制定并實施救援預案,加大安全投入。
三、項目部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加強安全監管體系建設。項目部專職安全員6名,均持證上崗,并且有部分安全員考試合格,等待發證。
四、項目部加強日常管理工作,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對危險源進行辨識、評價,對辨識出的重大危險源制定控制措施;對現場進行檢查,檢查出的一般危險源要求立即整改,重大危險源限期整改;加強臨時用工管理,召開班前會議,每季度對施工作業隊進行考核;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進行培訓、交底;按規定召開安全會議,對項目部職工及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安全信息填報規范、及時,全面反應項目部安全生產動態。
五、作業現場錨桿、網片等物資擺放整齊,標識到位;現場安全警示牌數量充足,施工人員勞動防護用品齊全;制定有效的防塵措施,職工辦公、生活、工作環境整潔、飲用水符合衛生標準。
六、項目部建立了特殊設備管理檔案,定期對各種機械進行檢查、保養、驗收,非操作人員禁止超范圍使用機械設備,所有操作人員全部持證上崗。
七、根據項目用電情況,制定了項目部《臨時用電方案》,對整個項目的用電布置、配電線路進行說明,采用標準的開關箱、配電箱,各種用電機械設備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規定進行操作,對一些手持電動工具定期進行檢驗。
八、項目部重視各種災害的`預防與管理,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對部分易發事故進行了演練;項目部消防器材種類齊全、數量充足,易燃易爆物品運輸、存放符合國家規定。
通過檢查發現,項目部安全管理總體情況良好,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如班組活動記錄不規范、不齊全,一些作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配戴不規范,安全管理人員每日進行巡查,發現后要求立即進行了整改,同時對于相關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
項目部自查報告 篇3
慶陽市煙草專賣局(公司):
根據省局甘煙財[20xx]57號《甘肅省煙草專賣局(公司)關于開展全省行業20xx-20__年度全部專項資金自查工作的通知》及市局《關于開展專項資金自查工作的緊急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營銷部)高度重視,召開專題辦公會議,認真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局長(主任)尚永寧同志為組長,副局長李仲荃、副主任劉軍鋒同志為副組長,楊智強、高立華、安博為成員的專項資金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對20xx-20__年度全部專項資金收支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現就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 收到的專項資金情況
1、網點補助資金
20xx年市局撥付網點補助資金64.50萬元,其中:20xx年2月50號憑證28.50萬元,20xx年12月49號憑證30.00萬元,20xx年12月216號憑證6.00萬元,全部做實收資本。
2、政府獎勵補貼資金 20xx年7月101號憑證,縣財政局撥付政府獎勵資金10.00萬元,做補貼收入。
3、專賣罰沒款返還資金
20xx年收到財政返還款3.28萬元,20xx年收到財政返還款9.53萬元,20xx年收到縣財政返還款3.53萬元,全部做補貼收入。
4、省局、分局撥付專賣打假經費
20xx年省局下撥專賣打假經費20.00萬元。
20xx年分局下撥打假經費30.00萬元,20xx年分局下撥打假經費0.85萬元,全部做補貼收入。
二、專賣罰沒收繳情況
1、20xx年度專賣罰沒收繳情況
20xx年財政返還專賣罰沒資金3.28萬元(此返還款為20xx年上繳財政專賣罰沒收入4.1萬元,縣財政按照80%的比率進行返還)。
20xx年涉及到專賣打假案件40起,收繳罰沒款1.98萬元,于20xx年2月份上繳縣財政局,縣財政局在當年5月份按照100%比率進行返還。
2、20xx年度專賣罰沒收繳情況
20xx年涉及到專賣打假案件19起,收繳專賣罰沒款11.04萬元,經與專賣案卷核實,與其相互印證的專賣打假案件17起,收繳專賣罰沒款0.22萬元,而收繳的10.82萬元專賣罰沒款無相應的專賣案卷。
20xx年4月份上繳財政專賣罰沒收入7.55萬元,縣財政局于同年5月份按照100%比率隨同20xx年上繳的專賣罰
沒款一并返還,返還金額為9.53萬元(20xx年縣財政未返還完當年上繳的全部專賣罰沒款額,下剩3.49萬元于20xx年1月份隨同20xx年上繳的專賣罰沒款一并返還)。
3、20xx年度專賣罰沒收繳情況
20xx年收繳專賣罰沒款0.046萬元,涉及專賣案件15起,實際上繳財政專賣罰沒收入3.53萬元(包括20xx年未上繳罰沒款3.49萬元),縣財政局于年20xx年1月份按照100%比率進行全部返還。
4、20xx年并賬前專賣罰沒收繳情況
20xx年并賬前收繳專賣罰沒款0.808萬元,涉及專賣打假案件2起, 20xx年5月份全部上繳財政,縣財政當年年底全額返還。
三、專賣打假經費收支情況
20xx年省局、分局撥付專賣打假經費共計50萬元;20xx年共查獲假冒卷煙1837條(36.74萬支),支付專賣打假經費/舉報費1.14萬元。
20xx年查獲假冒卷煙555.8條(11.12萬支),支付縣法院協同辦案費1萬元,專賣打假人員差旅費0.01萬元。
20xx年分局撥付專賣打假經費共計0.85萬元;20xx年查獲假冒卷煙524.7條(10.49萬支),支付專賣打假經費/舉報費0.012萬元。
四、 制度建設的完整性
為了維護消費者利益,保證國家財政收入,嚴厲打擊煙草違法行為,我局嚴格依照有關煙草專賣管理實施條例及《煙草打假經費管理辦法》,不斷建立健全各項專賣管理制度,對上級部門撥付的各項專項資金嚴格依據相關制度進行收支,打假經費的開支按照分局下發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但對于打假成果的補貼標準或打假經費的分配使用標準,還未制定相關行之有效的使用標準,相應的管理制度、審批程序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
五、賬務處理的合規性
1、專賣罰沒收入賬務處理的不合規性
多年來,在專賣收購卷煙與罰沒收入賬務處理過程中,未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 “收支兩條線” 要求進行賬務處理,我們在實際賬務處理中將應付收購煙款直接抵頂罰沒款,使罰沒收入不能存入收入賬戶,具體賬務處理方式:借方:應付賬款/專賣收購煙,貸方:其他應付款/罰沒收入、貸方:現金(銀行存款)。
2、罰沒收入收繳的不合規性
20xx年10月238號、239號會計憑證,其他應付款/罰沒收入41,140.00元和67,028.00元,憑證附件不全,無罰沒收款收據及相關處罰決定書,且業務入賬無相關沒收商品驗收清單,財務入賬無銷售清單,經核查相關專賣案卷,發現20xx年的環煙專[20xx]年度處字第8號案件,沒收卷煙
翻蓋白沙1249條和芙蓉王300條,案值為107,786.50元,與此兩筆款項合計金額108,168.00元相近,但專賣部門無沒收票據,且該案卷很不規范,據當時相關人員回憶,估計此兩筆收入為上述沒收卷煙的變賣款。
3、賬務處理發票不合規
(1)20xx年12月102號憑證,支付打假經費/舉報費11,382.50元,憑證附件不全,且無相關的專賣案卷。據當時舉報費領取人李仲荃同志回憶: 20xx年我縣局在秦團莊鄉設立卷煙直銷點,聘用張世明代理經營,在其工作期間將銷售的卷煙貨款攜走,經核查對賬發現短缺卷煙貨款11,382.50元,由于當時業務經理是李仲荃同志,公司就從李仲荃同志工資中扣回短缺卷煙貨款。事后,李仲荃同志多次找領導溝通,雖然其當時是業務經理,但具體負責的是專賣工作,應與此事無關,最后有關領導決定以打假經費/舉報費進行賬務處理,支付其所扣工資11,382.50元。
(2)20xx年10月90號憑證,支付縣法院打假經費/協同辦案費10,000.00元,憑證附件不全,且專賣案卷中無相關印證資料。由于當時環縣卷煙專賣市場比較混亂,20xx年至20xx年期間,環縣人民法院一直協助環縣煙草專賣局進行開展專賣管理工作,20xx年10月,環縣人民法院要求支付其協助辦案經費10,000.00元,便以打假經費/協同辦案費進行賬務處理,支付其協助辦案經費1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