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綜合治理自查報告(精選3篇)
鄉鎮綜合治理自查報告 篇1
今年我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在縣綜治委及縣委辦等綜治成員單位的直接指導下,在部門的大力配合下,緊緊圍繞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大局,始終把抓穩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有效地遏制了重大案件的發生,化解了多宗矛盾糾紛,維護了我鄉的社會穩定,一年來我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一、強化自身素質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如果沒有一只的政治素質較強和業務技能較高的隊伍,是很難完成這項工作的,基于這一點,在圍繞全面實踐科學發展觀,還加強了相關法律法規和信訪條例等的學習,提升自己和全體班子的工作素質和基本技能,以適應新形勢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需要。
二、落實治安中心戶長制度,構筑社會治安防控體系。
認真貫徹“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大力加強社會治安防范工作,落實治安中心戶長制度,將全鄉自然村莊的治安力量整合起來,看好自家門,管好自家人,辦好自家事,在深入開展基層平安創建活動的基礎上,建立健全治安防控體系,努力提高基層預防,控制、打擊犯罪的的能力,認真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減少刑釋解教人員的脫管漏管,采取戶籍地和居住地“雙列管,兩頭包”的辦法,實行規范管理,加強流動人口、暫住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及時發現和打擊流竄犯罪活動。成立了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落實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計劃,改善了青少年學習,生活環境,使青少年違法犯罪狀況明顯好轉。
三、廣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我鄉把矛盾糾紛調處工作作為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來抓,做到健全網絡抓預警,突出重點細排查,完善制度重調處,強化職能嚴督辦,規范工作求實效,整合了信訪、司法、公安、土地、綜治等部門的力量成立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有黨政領導輪流值班坐陣調處中心,專門接待群眾的來信來訪,對上訪群眾反映的事情,由當班領導詳細記錄下來,能處理的予以處理,不能立即答復的說明回復期限,并上報主要領導,由主要領導批轉具體經辦人負責查處,實行首問負責制,促使矛盾糾紛的接訪、受理、轉辦、查處、回復等環節程序化、制度化、規范化,全年共調處民事糾紛78起,成功率100%,使矛盾全部化解在基層,無一件越級上訪案件發生。
四、落實目標管理責任制,完善齊抓共管工作機制
鄉、村、組戶三級建立完善的“橫到邊、縱到底”的責任體系,年初鄉政府與15個行政村,2個居委會,17個鄉直單位和企業簽訂責任狀,對責任狀的簽訂也作了硬性規定,必須是“一把手”親自簽,并對村級分為年中、年末兩次有鄉綜治領導小組帶隊,對責任書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各單位、各村干部評先評優獎懲主要依據,對工作措施不落實,矛盾化解不及時處置不當而引發重大事件或重大治安災害事故,影響社會穩定的實行責任追究,真正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誰管轄,誰處理”的原則,把工作落實到相關部門、單位和責任人頭上。
五、加大投入,開展技防建設
鄉政府在財力較為困難的情況下,每年以增長10000元的遞增投入綜合治理工作中,將綜治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縣委辦公室周主任多次到我指導綜治工作,并解決經費xx元用于技防投入,在縣政法委的指導下,安裝4個紅外線探頭,其中2個位于街道中心路向社會面延伸,另外兩個探頭安裝單位內部,實行全天候監控,彌補了人防、物防的不足,在今后的五年內將加大技防投入力度,爭取單位覆蓋面100%,主要街道路口達80%覆蓋面以上。
鄉鎮綜合治理自查報告 篇2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省、市、縣關于減輕農民負擔的政策,切實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根據丹農監管辦發3號文件要求,鎮委、政府高度重視,扎實安排,結合實際,嚴格按照各級減負工作要求,對全鎮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開展了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切實加強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事關群干群關系、事關農村社會穩定、事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大局。減輕農民負擔關鍵在,重點在落實。為進一步加強,切實落實減負工作各項措施。一是鎮委、政府成立了由委書記任組長,鎮長任副組長,組織、紀檢、財政、農業、林業、教育、衛生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減負工作小組,強化了減負工作的組織和監督管理。各村也成立了減負工作機構。二是推行減輕農民負擔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的工作制度,委、政府把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列入全鎮經濟社會發展總體目標,作為各單位和各村目標責任制和風廉政責任制考核內容,嚴格執行減輕農民負擔“一票否決”制,落實“一把手”負責制和部門責任制,實行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工作機制,把責任落實到了、單位和村組,落實到相關責任人。三是委、政府定期聽取減負工作匯報,研究減負工作,解決實際問題,政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指導減負工作,組織開展檢查。四是對涉及農民負擔案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強化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責任,逐步建立完善減負工作長效機制。
二、積極執行惠農政策,確保資金兌現到位。一是種糧補貼落實到位。共發放種糧補貼資金總額為萬元,其中,糧食直補萬元,良種補貼萬元,地膜補貼萬元。二是退耕補貼落實到位。共發放退耕補貼萬元。三是農機補貼落實到位。落實各類農機補貼資金萬元,受益農戶戶。同時,全面做好財政惠農補貼資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推行,全鎮“一卡通”農戶存折發放到戶率達到100%,各類補貼資金均采用“一卡通”農戶存折發放,無截留、抵扣現象。四是發放能繁母豬補助萬元,補助農戶戶。惠農政策資金的及時、準確、足額兌現,極大的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有力地推進了全鎮農業經濟健康穩步發展。
三、嚴格執行“四項制度”。一是推行了涉農價格收費“公示制”。計生、林業、土管、教育、衛生等相關涉農部門(單位)及各村均建立了涉農收費項目和價格公示制度,按照固定公示地點,規范公示內容、范圍和標準的要求,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批準機關文號、收費減免政策和監督電話,規范收費行為,增加了收費透明度,提高了公示質量和水平。二是實行了報刊征訂費用“限額制”。全鎮嚴格按照縣上規定的限額標準,采取有力措施,壓縮除報刊以外的各種報刊征訂,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向基層組織、學校或農民、學生攤派征訂報刊,努力減輕農民負擔。全鎮除了自愿訂閱的個別單位和村以外,訂閱報刊均控制在限額內。三是建立了農民負擔案件政一把手負責制、部門負責制度及責任追究制。今年全鎮無農民負擔案件發生。四是實行農民負擔“監督卡”制度,及時將《農民負擔監督卡》發放到農戶。
四、深入開展專項治理。認真落實專項治理責任,實行齊抓共管。一是鎮政府在開學初抽調人員,對中、小學收費進行督查。今年各農村中、小學只收取作業本費,再沒有收取任何費用;沒有出現截留、挪用教育經費和“兩免一補”資金現象。二是在農民建房、計劃生育和農民用電等收費中無違反規定亂收費、亂罰款現象。三是向農民生產服務,堅持自愿的原則。四是執罰收費行為規范,沒有發現違法強征強收。
五、加強村級“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規范管理。鎮政府嚴格執行《陜西省村民一事一議村級籌資籌勞辦法》的規定,對“一事一議”提出了明確規定,在新農村建設中,各村確需群眾“一事一議”出資出勞的,必須嚴格履行民主和審批程序,必須經村民代表議事會通過,報鎮委審批后實施,并不得超過上限規定。全鎮各村沒有“一事一議”出資出勞違規現象。各村按時開展村務公開工作,公布村級財務。在新農村建設中,按照量力而行和群眾自愿的原則,不搞形式主義,不盲目攀比,沒有發生下達違規任務指標和達標升級的現象。積極引導村民對直接受益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自愿投資投勞。鎮政府采取了以獎代補、項目補助等辦法引導農民開展農村小型基礎設施建設。籌集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專款專用,無違紀問題發生。
六、開展減負監督檢查,杜絕農民負擔反彈。一是經常向群眾宣傳減負惠農政策,群眾對鎮村干部減負惠農政策落實滿意。二是嚴把涉農收費項目和文件審批關,加強對涉及農民負擔文件、項目出臺和公示的審核。三是積極組織開展對農民負擔重點村和部門的監控,向社會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四是按照規定開展農民負擔資金專項審計。五是向農民收費時,按照規定開具票據。六是經常加強對基層干部政策培訓。
今年來,我鎮在減輕農民負擔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進一步克服困難,發揚成績,采取有效措施,繼續認真貫徹中、省、市、縣減負政策和要求,充分認識減負工作的長期性和艱巨性,持之以恒,長抓不懈,加強,夯實責任,深入宣傳,強化監督,認真落實好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維護好農民利益。
鄉鎮綜合治理自查報告 篇3
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是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焦點,也是農村基層干部產生違紀違法的主要誘因。加強對農村集體所擁有的資產、資源、資金的管理,是認真貫徹《XX縣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法》和《財政部農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的具體體現。我鎮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總結如下:
一是做好基礎工作
1、統一認識,加強領導
鎮黨委、政府多次就集體資產監管問題在兩委會上進行研究。20xx年8月,我鎮根據上級有關精神,針對鎮村集體資產現狀,由鎮紀委具體負責對鎮、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指導、服務和監督的工作。各村也相應成立了監管小組。各項制度上墻,工作職責明確,鎮集體資產監管工作正式開始運作。為了提高干部群眾對加強和規范鎮、村集體資產管理的認識,我鎮多次在村干部會議、鎮干部會上強調該項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廣泛宣傳集體資產管理的相關政策法規。
2、清產核資,摸清家底
在全鎮開展了清產核資工作。清產核資是集體資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其主要任務是:清查資產、界定權屬,重估價值,核實存量,登記產權,建章立制。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鎮紀委組織人員對村所有資金項目進行清理清查,對資產、資源進行全面摸底、計量、盤點、核實、登記,全面澄清村資金、資產、資源底子。全面清理固定資產及公有財產,并進行分類造冊登記。規范賬務賬目,建立一套“三資”臺賬,包括固定資產登記簿、資源登記簿和應交易資產臺帳。并在村務公開欄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固定資產和資源性資產進行了盤點后,填寫《固定資產清查登記表》較為全面詳細核實帳內帳外資產及其實有價值。
二是規范運作
1.精心布置,成立機構,統一報帳
成立村帳鄉代理服務中心,其人員從經管站抽調責任心強、具有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組成,代理服務中心實行集中核算,集中開戶統管村級帳戶。經鎮村兩級研究,中心與各村簽訂“村帳托管委托書”、“村帳托管協議”、“村級帳戶托管協議”。取消了各村原有帳戶,由核算中心開設統一的銀行帳戶,取消各村出納崗位,設立報帳員,在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向中心報帳。
2.落實制度,責任到人,加強管理,收支平衡
根據代理服務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員的相關職責制訂了上墻《中心會計崗位責任制》、《中心資金出納崗位責任制》、《中心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等相關制度,進一步細化了各項工作,工作到人,責任到人。各村所有的收入必須及時足額解入中心帳戶,不得挪用、坐支。小額支出由報帳員按報銷程序以備用金直接支付,再由報帳員到中心報帳,經中心會計審核后由中心出納付款。各村的大項支出,經單位申請,領導審批后采取轉帳的形式或由報帳員向中心預借一定的款項,并在規定時間內到中心結帳。
一是支出入賬嚴格把關。“中心”對于財務票據入賬要做到“四不入賬”:即沒有經手人簽字的不入賬;未經行政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聯簽的不入賬;應當經過村兩委研究而沒有研究的不入賬;未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大額度資金開支不入賬。中心對村兩委會、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召開情況進行核實把關,并將會議記錄等有關資料備份留存,連同支出票據一起入賬。
二是收入及時足額入賬。農村集體取得的各項資金收入,必須及時足額上繳“中心”。
三是資產變動情況及時入賬。中心加強對村級集體投資項目招投標和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處置情況的動態監管,審查公開競價、招投標程序是否按規定進行,結果是否經過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四是定期公開“三資”管理使用情況。中心至少每季度匯總一次行政村“三資”管理使用情況,出具書面材料并加蓋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眾公布。五是動態監管,定期核查“三資”管理使用情況。中心對農村集體“三資”實行動態監督,定期核查。每年至少對所代理的行政村集體“三資”管理使用情況全面檢查一次,防止“三資”變動隱瞞不報等情況發生。
3.鎮成立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后,已分別于20xx年x月、x月和xx月在鎮中心成功的進行了四次公開交易,即九里崗垃圾焚燒爐的興建、鎮小車的拍賣、石上水庫的出租和鎮文化站的建設。四次交易程序合法,鎮紀委全程監督,結果公開透明。
三是建議和意見
組級集體“三資”現在如果也要納入管理,恐怕有一些難度,條件也還不成熟,必竟村級“三資”管理才剛剛起步。
目前的各鎮的管理臺帳都是自己本鎮設計的,也很不統一,是否上級部門可以統一下來。